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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牛场规章制度

2022-08-21 13: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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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肉牛养殖场规章制度

肉牛养殖场规章制度

【篇1:肉牛养殖场人员管理制度】

肉牛养殖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负责人的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养殖基地负责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养殖场技术员要经常深入牛舍,观察牛群健康状况。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协调做好养殖场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肉牛养殖场兽医技术员职责

1、兽医技术员负责养殖场病虫防治、防疫、药品发放

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的不同病害,结合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

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

并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按当日处方使用

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病虫害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

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牛只要进行镜检以确定

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养殖场负责人,

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确认,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

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防

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6、养殖场兽医技术员发现牛群出现异常病症,应将重

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养殖场负责人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

机构。

肉牛养殖场饲料及投入品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饲喂人员当面交接,仓管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8、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9、饲料的配制应根据肉牛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要和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满足肉牛发育的需要。 10、饲喂肉牛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肉牛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二、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三、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四、购进活牛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并附有产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进场前,须经兽医逐头实施临床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隔离饲养区。隔离饲养7-10天添后,由兽医技术人员观察确认无动物传染病临

床症状并经驱虫,加施耳标后,方可转入育肥区饲养饲养。兽医技术员对进入育肥区的牛要逐头建立牛只档案。 五、育肥牛在育肥场必须经过饲养60天。出场前隔离检疫7天,经隔离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六、进入育肥场的人员、车辆,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做好防疫消毒工作,要定期清扫、消毒栏舍、饲槽、运动场。做好废弃物和废水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生产区内宰杀病残牛。定期1周1次养殖场全面消毒。 七、发现一般传染病及时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可疑一类传染病或发病率、死亡率较高的动物疾病,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于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肉牛养殖场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二、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三、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四、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五、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使用日期、使用人员、何处使用,需在技术员指导下使用,并做好记录,严格遵守停药期规定。

六、不向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的销售单位购牲畜用药物,用药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农业部规定的要求,不购进禁用药、无批准文号、无成分标识的药品。 七、用药施行处方管理制度,处方内容包括:用药名称、剂量、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用药目的,处方需经过监督员签字审核,确保不使用禁用药、不明成分的药物及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领药者凭用药处方领药使用。

肉牛养殖场消毒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大门处必须设有消毒池,并保证有效的消毒浓度。养殖场内应设有兽医室、消毒室、病畜隔离舍。 二、进出场车辆、人员及用具要严格消毒。除经消毒池外还应经紫外线消毒,进出场生活区消毒10分钟,生产区消毒15分钟,并更衣换鞋。 三、每年进行2-4次结核病定期预防消毒,常用消毒药为5%来苏儿、10%漂白粉、3%福尔马林溶液,监测为阳性牛进行隔离治疗。四、场区内每周消毒1-2次。场区周围及场内污水池、排粪坑、下水道出口,每周消毒1次。 五、畜禽舍内每周至少消毒1次。饲槽、饮水器应每天清洗1次,每周消毒清洗1次。 六、消毒药应选择对人和动物安全,没有残留毒性、对设备没有破坏性,不会在动物体内有害积累的消毒剂。消毒药应定期轮换使用。 七、每批肉牛出栏时,要彻底清除粪便,用高压水枪冲洗干净,待舍内凉干后进行喷雾消毒或熏蒸消毒。八、场区、圈舍、休息室、厕所等公共场所以及饲养人员的工作服、鞋、帽等应经常清洗消毒。 九、运输牛的车辆消毒必须在肉牛饲养场外专门的车辆消毒处,用浓度0.5%过氧乙酸溶液消毒。

肉牛养殖场免疫制度

一、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必须进行强制免疫。二、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对新补栏肉牛要及时补免,不留空档。 三、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四、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五、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六、定期采血送检,对免疫效果进行监督,确保免疫质量。七、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对畜禽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 肉牛养殖场防疫信息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本场生产与防疫信息报告工作,保证报告信息准确、及时,特制定本制度 二、防疫信息报告是指引入肉牛报告、发病肉牛报告、肉牛死亡报告、出栏肉牛报告以及其它与

防疫有关信息。 三、防疫管理责任人,具体负责动物防疫信息报告工作。 四、引入肉牛到达本场,及时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数量、种类、日龄、来源地、同意引入决定书编号、检疫合格证明等信息,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检查。 五、发现大批量肉牛发病或可疑重大动物疫病时,立即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发病动物种类、数量、发病时间、发病症状、发病过程、疑似病因以及执业兽医诊断结果等信息。 六、发生批量发病时,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发病数量、死亡时间、死因、以及执业兽医诊断结果等信息。 七、饲养肉牛达到出栏日龄准备出栏时,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申请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详细记录检疫申报记录。 八、动物防疫信息按规定要即时报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并做好相应记录。

肉牛养殖场外引动物隔离制度

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为加强本场无害化处理管理,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蔓延,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场兽医主管领导负责无害化处理的检查和指导工作。兽医技术人员负责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及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饲养人员负责垫料、排泄物、废弃物以及被污染的饲料等无害化处理工作。 三、场内设无害化处理间,配备无害化处理设备。 四、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及其产品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患病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六、无害化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污水集中回收和净化,并达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七、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技术要求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

一、规模饲养场应按规定建立养殖档案,并使用全省统一养殖档案记录。 二、档案管理应设专人管理,并负责档案的日常整理,确保养殖信息及时准确地记录在养殖档案。 三、畜禽养殖档案的保存,应由专人管理,齐备的档案保存设备,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内容,分门别类,统一存放,为方便查找使用。 四、建立畜禽台式档案的同时,有专人建立畜禽养殖电子档案,以便传统式档案发生意外时补救。 五、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六、畜禽养殖档案应规范填写,不得随意更改档案内容。 七、畜禽养殖档案的借阅,应设置专门的借阅记录,并附有借阅人和证明人签字栏,以及养殖场负责人同意借阅签字。 八、随意更改、毁坏畜禽养殖档案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养殖场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制度

一、定期对动物疫病和免疫后抗体水平进行监测,了解免疫状态,选择最佳免疫时机,有效控制疫病发生。 二、积极配合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抽查。 三、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要立即隔离病畜,并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 四、积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或专家现场诊断。 五、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时,要配合畜牧兽医部门采取控制扑灭措施,并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彻底清理消毒,场内人员、物品不得外出。 六、对于重大动物疫情,不得瞒报、迟报或谎报。 七、接受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八、疫病监测及疫情报告每月上报一次,即每月1-2日上报上月的疫情监测及疫情情况,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情应立即报告。

肉牛养殖场检疫申报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开卫生安全,养殖场的肉牛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肉牛养殖场的肉牛在出场前1-3天应向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 三、申报检疫的肉牛必须经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肉牛养殖场的肉牛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跨行政区域调运动物、动物产品必须凭出县境动物检疫证明和消毒证明运输、经营。 七、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本场,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八、跨省引进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当向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申请办理审批手续。到达输入地后,向动物检疫申报(报验)点进行报验。检疫申报(报验)点接到货(主)的报验申请后指派检疫员到现场进行查证、验物。各类证明齐全、证物相符,临床检验健康的,允许引入。 肉牛养殖场生产管理制度

一、配料员管理制度

二、1、场区内使用的饲料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局有关部门出口食用

动物饲用饲料的规定。

2、配料员必须对使用的饲料进行详细记录来源、

产地和主要成分,

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

二、兽医责任制度

1、按规定做好活牛的传染病免疫接种,并做好记录,包括免疫接

种日期、疫苗种类、免疫方式、剂量及负责接种人姓名等工作。 2、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任何明文规定禁用药品。将使

用的药品名称、种类、使用时间、剂量及给药方式等填入监管手册。

对活牛食用的饲料要详细记录来源、产地和主要成分。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购进活牛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并附有产地县级以上动物

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进场前,须经兽医逐头实施临床

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隔离饲养区。隔离饲养7-10天后,由兽医技

术人员观察确认无动物传染病临床症状并经驱虫,加施耳标后,方可

转入育肥区饲养饲养。兽医技术员对进入育肥区的牛要逐头建立牛只

档案。

2、育肥牛在育肥场必须经过饲养60天。出场前隔离检疫7天,

经隔离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3、进入育肥场的人员、车辆,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做好

防疫消毒工作,要定期清扫、消毒栏舍、饲槽、运动场。做好废弃物

和废水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生产区内宰杀病残牛。定期1周1次养

殖场全面消毒。

4、发现一般传染病及时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可疑

一类传染病或发病率、死亡率较高的动物疾病,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于2 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篇2:肉牛养殖场管理制度[1]】

肉牛养殖场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养殖场的工作秩序,节约和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实施科学、规范、制度化管理,明确员工权力与职责,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个人负责制

养殖场在负责人的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

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养殖基地负责人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

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养殖场技术员要经常深入牛舍,观察牛群健康状况。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

工作。

8、协调做好养殖场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肉牛养殖场兽医技术员职责

1、兽医技术员负责养殖场病虫防治、防疫、药品发放

和疫情汇报。

2、依各个季节的不同病害,结合本场实际情况采取主

动积极的措施进行防护。

3、技术员应根据病虫害发生情况开出当日处方用药,

并根据当日处方用药与配药一起准备药品,按当日处方使用方法和剂量全程监督施药。

4、技术员应每日观察病虫害发生情况,对病虫害应做

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对异常牛只要进行镜检以确定病虫害,遇到无法确定的情况应当日汇报给养殖场负责人,报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进一步确认,并把确定的情况及时告诉技术员。 5、如发生重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时,应及时做好隔离防

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6、养殖场兽医技术员发现牛群出现异常病症,应将重

要疫病及重要事项报告养殖场负责人及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肉牛养殖场饲料及投入品管理制度

1、饲料需来自无农药全生态的农家生产的玉米、水稻、黄豆等。 2、饲料中不得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或添加剂。 3、饲料进仓应由采购人员与饲喂人员当面交接,仓管

员还必须清点进仓饲料数量及质量。

4、仓管员应保持有仓库的卫生。库内禁止放置任何药

品和有害物质,饲料必须隔墙离地分品种存放。

5、建立饲料进出仓库记录,详细记录每天进出仓情况。 6、饲料调配应由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配制和投量。 7、调配间、搅拌机及用具应保持清洁,做到不定时的

消毒,调配间禁止放置有害物品。

8、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9、饲料的配制应根据肉牛不同生长发育时的营养需要

和标准进行合理、安全的配制,以满足肉牛发育的需要。 10、饲喂肉牛时应按制度饲喂,不堆槽、不空槽、不

喂发霉变质的饲料。应捡出饲料中的异物。

肉牛养殖场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一、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二、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三、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四、购进活牛必须来自非疫区的健康群,并附有产地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明。进场前,须经兽医逐头实施临床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隔离饲养区。隔离饲养7-10天添后,由兽医技术人员观察确认无动物传染病临床症状并经驱虫,加施耳标后,方可转入育肥区饲养饲养。兽医技术员对进入育肥区的牛要逐头建立牛只档案。

五、育肥牛在育肥场必须经过饲养60天。出场前隔离检疫7天,经隔离检疫合格方可出栏。

六、进入育肥场的人员、车辆,必须经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做好防疫消毒工作,要定期清扫、消毒栏舍、饲槽、运动场。做好废弃物和废水的无害化处理。不得在生产区内宰杀病残牛。定期1周1次养殖场全面消毒。 七、发现一般传染病及时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发现可疑一类传染病或发病率、死亡率较高的动物疾病,应采取紧急防范措施并于2小时内报告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肉牛养殖场药物使用管理制度

一、建立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品名、剂量、规格、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

二、药品的质量验收:包括药品外观性质检查、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的检查,主要内容有:品名、规格、主要成分、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三、搬运、装卸药品时应轻拿轻放、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标志要求堆放和采取措施。

四、药品仓库专仓专用、专人专管。在仓库内不得堆放其他杂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药品按剂量或用途及储存要求分类存放,陈列药品的货柜应保持清洁和干燥。地面必须保持整洁,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

五、药品出库应开《药品领用记录》,详细填写品种、剂型、规格、数量

第二篇:养牛场管理制度

一、装卸动物、动物产品的车辆在装前、卸后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开展消毒工作。

二、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按照GB16548-20xx行消毒。

三、存放动物的圈舍、动物的屠宰车间,每天坚持清扫、消毒一次。

四、对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必须要按照固定消毒管理流程进行严格消毒。

五、对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服务、污染场所进行严格消毒。

六、要规范使用消毒药品,领取、配置应有记录,手续齐全。

第三篇:养牛场管理制度

1、对国家规定的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强制免疫。

2、坚持常年按程序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3、对新补栏畜禽要及时补免,对饲养周期短的肉鸡、肉鸭、育肥猪等要加强免疫。

4、重大动物疫病以外疫病的免疫根据实际情况而定,需要免疫的必须按程序免疫。

5、免疫时必须规范操作,按要求更换注射针头,并做好各项消毒工作,防止人为传播疫情。

6、疫苗的运输和保存按不同疫苗贮存运输要求进行操作,保证疫苗质量。

7、对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确保免疫质量。

8、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免疫畜禽必须配带免疫标识。

9、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猪、雏禽应标明相关种畜(禽)的免疫情况。

第四篇:养牛场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积极申请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合元宝山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

三、自觉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以及抽样和监测。

四、引进和出售畜禽时,积极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方引进和出售,并对引进畜禽进行隔离观察,经检疫确无疫病才并入大群饲养。

五、建立健全兽药及生物制品的购买和使用制度。不购买和使用来历不明兽药产品及生物制品、假劣兽药及生物制品、禁用药、人用药和无进口兽药许可证的进口兽药,认真做好购买和使用记录。兽药和生物制品保存堆放时,按照兽药和生物制品说明及物理特性,分类堆放。如需要冷冻的药物和生物制品则按照要求放入冷冻柜,要求避光的则放入暗室。

六、从事畜禽养殖,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下列行为:

(一)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使用或添加国家明令禁止饲喂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和兽药;。

(二)不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潲水饲喂畜禽;

(三)不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

(四)不用垃圾或塑料等作为燃料煮潲水、取暖和煮饭;

(五)人畜(禽)居住分开、畜禽养殖分开;

(六)不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七、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养殖档案,配备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

(一)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

(二)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

(三)检疫、免疫、消毒情况;

(四)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

(五)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八、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

九、发现有突发重大疫病时,及时报告镇动物卫生监督站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动物卫

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处理,不自行处理染疫畜禽。

十、每天对畜禽养殖场围栏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每周灭鼠、灭蝇一次。

十一、不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对非传染病死亡的动物尸体及动物内脏器官,用密封袋或密封箱运到郊外偏僻地方洒上消毒粉深埋处理或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对因人畜共患病死亡的动物尸体或动物内脏器官及时送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及其收集点进行处理。

第五篇:养牛场管理制度

一、养殖场在公司领导与管理指导下,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一定的权力,承担相应的责任,权责统一。

1、养殖场人员实行个人负责制,赋予权力,承担责任。

2、养殖场主管负责场部对全体员工和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公司负责,及时汇报养殖场情况。

3、各岗位员工坚守岗位职责,做好本质工作,不得擅自离岗。

4、做好养殖场的安全防盗措施和工作。

5、晚上轮班,看护好场部的牲畜和其他物品。

6、做好每日考勤登记,不得作假或叫同事帮填写。

7、分工与协作统一,在一个合作团队下,开展各自的工作。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为保障养殖顺利进行,安全生产,特建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养殖人员遵守执行。

1、不准喝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拉帮结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2、吸烟应远离易燃物品,同时不影响工作,不影响环境卫生。

3、服从领导指挥,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4、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对每位员工提出的好建议进行鼓励并奖励。

5、保持养殖场环境卫生,不许将生活垃圾乱扔,应采取措施,生活垃圾要选好地址统一堆放,定期销毁。

6、保持水槽,食槽,牲畜舍清洁,工具摆放有序。

7、养殖场物品实行个人负责制,注意保管、保养,丢失按价赔偿。如因丢失影响生产,另行处罚。

8、实行请假销假制度。有事提前请假,以便调整安排,以不耽误生产为原则。全体员工应团结配合,扎实工作,以场为家,以场为荣。

三、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1、生活区的垃圾具备防护措施,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2、养殖用具每天清洗一次,保持干净。

3、外来人员不得随时进入养殖区。

4、发现局部发生疫病时,养殖用具食料槽,饮水槽专用,并进行消毒,做好发病食料槽,饮水槽的有效隔离。

5、病、死牲畜当天烧毁或深埋,用过的药品外包装等统一放置并定期销毁。

6、购进的种牲畜经过检疫,防止病原体传入。

7、定期对养殖场进行消毒和疾病防疫药品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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