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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检测方案(优秀范文六篇)

2022-08-21 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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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方案

一、监测依据

(一)《县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

(二)卫生部《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的通知》。

二、监测目的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30号)的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传染病和常见病、学生健康危险行为及教学环境安全卫生状况的监测工作。

(二)掌握和了解各级中小学校教学建筑设施、设备及学生学习生活环境卫生安全现状和发展变化趋势,为各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的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建立健全河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长效工作机制。

三、监测对象与内容

(一)监测对象

县(区)监测不少于12所,包括县城中学2所,小学2所;乡级中学2所,小学2所;村级小学4所(各省辖市、县、区监测的学校中应包括1―2所民办学校)。

(二)监测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学生人数、学校层次、学校类型、学校性质、学生夜自习情况等。

2、教学设施情况:包括教学楼朝向、教学楼外廊栏杆(栏板)高度、教学楼外廊宽度、每栋教学楼供学生使用的楼梯数量、教室照明情况、教室人均面积、应急灯安装情况等。

3、教学辅助设施状况:包括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教室CO2浓度(冬春季各1次)、食堂卫生许可证、学校厕所类型、校园内洗手设施等情况。

4、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水质。

5、学校食堂餐具消毒效果。

详见附表1河南省中小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记录表。

其中学校自备水(二次供水)水质和学校食堂餐具的监测各地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选择,全省不做统一要求。

四、监测方法

教学设施的监测参照《学校卫生监督评价》(GB/T18205―2000)执行,空气中二氧化碳的检验方法按照公共场所二氧化碳检验标准方法进行。

学校生活饮用水、食堂餐具的检验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方法进行。

五、监测指标及要求

(一)指标: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100%

(二)指标的计算方法

学校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辖区应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100%。

(说明:应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总数:本考核年度,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案中要求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开展教学环境监测的学校数:考核年度,根据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际开展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的各类学校总数)。

(三)要求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内应监测学校的教学环境监测覆盖率必须达到100%。

六、预期结果

(一)通过监测,获得本年度我区各级中、小学校(城市、乡及村级学校)教学建筑设施、学习环境卫生状况的基本统计数据。

(二)获得本年度我区各级中、小学校(城市、乡及村级学校)教学设施安全状况的基本统计数据。

七、工作进度及数据上报

(一)20xx年3月,对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内容、方法以及监测结果数据统计软件使用与数据录入技术培训。

(二)20xx年4月―9月,疾控中心对各目标学校教学环境卫生进行现场监测,10月10日前,将本年度监测结果录入,并将数据库及、核查报告上报至南阳市疾控中心。

八、监测工作资料的收集与评价

(一)资料收集

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评估标准》中的资料目录显示,各级疾控中心应收集整理以下基本资料:

1、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通知、方案和工作计划;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总结;

3、各学校教学环境卫生原始监测记录表;

4、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录入数据库;

5、生活饮用水、食堂餐具监测采样单及相关检验结果记录表。

6、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相关痕迹资料。

(二)应上报资料

各省辖市应向省疾控中心上报的资料:

1、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工作计划和总结;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录入数据库(EpiData数据库文件);

3、各省辖市、县、区两次数据录入核查结果文件;

4、城乡中小学校教学环境监测采样报表(EXCEL文件)。

(三)对各级疾控机构考核评价标准

1、上述四项基本资料收集齐全,内容详实;

2、学校教学环境卫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3、各级疾控机构按时上报数据;

4、其他相关指标。

九、监测经费

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当地财政申请监测工作经费。

十、对附表1有关监测指标解释

第“22”项,生活饮用水供水方式:

集中式供水: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或者公共取水点的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二次供水: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分散式供水: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第二篇:学校教学质量检测方案

一、考核工作目标

为了推进我县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开展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活动。

开展这项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常规教学管理,突出教学中心地位,引导教师钻研教材,研究教法,不断创新,努力实现教师教学技能发挥最大化、教学过程最优化、教学绩效最佳化的目标。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

全县在职中小学教师(含中专、特校、幼儿园教师及代课教师,下同)均应参加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

乡镇中心学校管理人员及学校非教学岗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考核将按系列另行分别组织。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一般在暑假结束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及等级划分

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素质(15%)――主要考查素质基础和平时教学技能发挥情况;

2、教学过程(45%)

①教学设计(10%)――主要考查教师常规教案的设计(含基本课件制作)的情况;

②课堂教学(25%)――主要考核教师课堂教学的组织和实施情况;

③教学批辅(10%)――主要考核作业批改和师生辅导的情况。

3、教学效果(30%)――综合考查教师教育教学的绩效。主要包括: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学习方法与能力以及考试成绩,同时参考平时其他教学考查和学科活动绩效等情况。

4、教学创新(10%)――主要考查教师教育科研能力和水平情况。

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将依据上述各项指标的考核细则(附后),将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分为四级,具体标准为:60-69分为一级,70-79分为二级,80-89分为三级,90分以上为四级。60分以下的不定等级。

四、考核工作的组织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质量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普教股,由周能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县教育局普教股、教师管理股、教研室及相关职能股室共同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乡镇中心学校及县直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这项工作。要把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教学常规管理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以此达到消灭差课、提高课效,大面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考核工作职责具体分工是:乡镇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一、二级的考核由各中学、片中心小学负责组织,三、四级的考核由中心学校集中组织;县直学校一至四级的考核均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各单位应在每年8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中心学校应加强对一、二级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控,并对各级别的申报工作严格把关。县教育局每年将对各单位的考核组织工作及三级以上的考核结果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县乡两级抽查结果核定具体发证人数。

3、各级考核均实行个人申请、分级测评、集中审核发证的基本程序。2006年完成第一次考核、发证工作后,每年定时将当年考核结果记载在证书上。

五、相关管理规定

1、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考核实行等级证书和“五挂钩”制度。即:从2013年起,在各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工作考核、人事聘任、各类评优及骨干教师(含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等)推荐、绩效工资发放等工作中,坚持把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作为主要考核指标。

其中,申报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除应符合相关基本条件外,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最低应达到三级水平;申报中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二级水平;申报初级职称的,其近两年教学工作质量等级最低应达到一级水平(截止当年12月31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降低一个等级要求)。

凡教学工作质量等级不能达到三级水平以上的教师,其年度工作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得作为县级以上综合模范及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的推荐对象。

对连续两年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不能达到一级水平的教师,应作待岗或转岗处理。各单位还应将教学质量考核作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2、教师教学成绩考核以常规教学检查记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学生评教等为基本依据。对在重大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及获得其他教学质量奖励的适当予以加分。

3、各单位均应及时收集和保管相关数据,建立和完善教师教学质量档案,为教学质量考核提供必要的可信依据。

4、教学工作质量考核三、四级的指标原则上分别控制在上岗教师的15%、5%以内,对部分优秀教师相对集中需要突破指标的单位,须向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县教育局在组织专家组赴校考核后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5、各单位应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在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在本单位予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田罗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质量年度考核细则

第三篇:教育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管理,构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价学校教学质量,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五河县中、小学教学质量监测方案》。

一、监测目的

1、贯彻落实新课程改革精神,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2、全面深入了解我县教育教学现状,科学评价学校教学工作,充分调动所有学校争先进位的积极性。

3、促进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努力防流堵辍、注重学生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

4、根据监测结果,调整教学思路,优化课堂教学,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并作为评价各校教学质量的依据。

5、逐步建立全县学生发展状况数据库、学科质量数据库,为全县教育发展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监测范围及内容

监测对象为全县中、小学在籍在校生(以学籍电子档案为依据),监测范围为《课程标准》规定开设的所有科目。

监测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实践、创新能力,监测试题难易得当,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监测方法采取纸笔监测、面试监测和实际操作监测相结合。

三、监测办法

质量监测总分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监测类型为集中监测、随机监测、特长监测三种。集中监测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等五项赋分。随机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三项赋分。特长监测按比赛获奖、大课间活动、测试三项赋分。

(一)集中监测(60分)

高中、初中、小学的集中监测分别为高考、中考、小学毕业考试(明年以后将在三年级举行一次监测作为小学阶段的起始分数)。

高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四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20分、15分、20分。

初中按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五项计算,具体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小学的巩固率、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后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别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计分办法如下:

(1)集中监测巩固率,即参加考试人数与参评人数之比。小学巩固率达97%、高初中达95%,记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为防止人为的淘汰差生,巩固率可记负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几方面的得分。

参评人数=(学籍数+转入数+复学数+其他)-(转出数+休学数+其他)(县内转入、转出均应主动到教育科备案,转到县外应到教育科审批,否则视同流失)。

(2)集中监测平均分,即学校总分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

集中监测平均分赋分:

(3)集中监测及格率,即学校总分及格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及格分数=总分×60%。

集中监测及格率赋分:

(4)集中监测优秀率,即学校总分达优秀人数与学校参考人数之比。优秀分数=总分×80%。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最高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中、小学均扣0.5分。

(5)集中监测后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于后30%的学生的平均分。

后30%学生平均分赋分:

(二)随机监测(高中40分,初中、小学25分)

即教育局每学年随机对全县某些学校、某些年级、某些班级、某些学科随机进行监测,按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等三项赋分。高中以每学期末联考数据为依据,分值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优秀率15分。初中分值分别为10分、5分、10分。小学分值分别为10分、10分、5分。其计分办法是:

(1)随机监测平均分赋分:

(2)随机监测及格率赋分:

(3)随机监测优秀率赋分:优秀率达到40%记该项分值,每低一个百分点高中扣0.4分、初中扣0.3分、小学扣0.2分。

参评人数、及格分、优秀分规定同集中监测。

为减少随机抽样的偶然性,对乡镇中心小学的村完小实行按类抽取,中心小学在学年初把全镇村完小按教学质量平均分成三类,并上报质量监测中心。在随机监测前抽签决定监测的学科、类别、学校、年级和班级。一类高中的随机监测以每学期的联考成绩为依据,二类高中以抽查数据为准。

(三)特长监测(15分)

(1)比赛获奖(3分)

即每学年各校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中小学生运动会、文体活动、学科竞赛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获奖情况。计分办法如下:

①获县级以上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计10、8、5分。

②获县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动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折半计分,以表彰文件、通报及获奖证书原件为依据(若按名次发奖,按1:2:3比例转化为一、二、三等奖)。计分办法是:

比赛获奖赋分:

(2)大课间活动(3分)

学校举行大课间活动正常,且活动内容丰富,能有效提高学生锻炼水平。大课间赋分:

(3)测试(9分,其中体育3分、音乐3分、美术3分。)

即:县教育局组织专业人员进校进班随机抽取学生,对学生音乐、体育、美术等知识和技能进行监测,计分办法是:

测试赋分:

高中不进行特长监测。

(四)发展性指标(20分)

发展性监测指标分为两项,即学年进位10分、学段进位10分。

(1)学年进位,即各学校集中监测排名比上学年集中监测排名进位情况。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学年进位赋分:

(2)学段进位,即各学校学段末排名比学段初排名进位情况。高、初中学段初成绩以入学成绩为准,小学学段初成绩以三年级集中监测排名为准。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虽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应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后得0分。

四、评价办法

(一)分类比较:

高中:

第一类:一中、二中、新集中学、苏皖学校、大志中学。

第二类:四中、沫河口中学、刘集中学、小圩中学。

初中:所有公办民办初中,以及完中的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初中部。

小学:

第一类:局属小学、乡镇中心小学校本部等19个学校。

第二类:15个乡镇中心小学(以乡镇为单位)。

第三类: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小学部。各项分值以集中监测为依据。

同一类别的学校之间进行比较。

(二)分等评定:

优秀等次:监测总分达80分以上的单位

良好等次:监测总分达70-79分的单位

合格等次:监测总分达60-69分的单位

不合格等次:监测总分低于60分的单位

五、奖惩

(一)凡监测总分为优秀等次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其中乡镇中心小学全学区教学质量虽然达到优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学质量不合格完小的,该乡镇中心小学不授予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奖。

(二)凡监测总分排名较上年进位超过五名以上的单位,教育局颁发教学质量同比进步奖。

(三)凡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进行重点帮扶,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学校校长引咎辞职。

(四)凡中心小学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不合格等次的,通报全县,并责令整改,对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学校为教学质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小学校长及业务副校长引咎辞职。

(五)教学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学校综合评估。

(六)集中监测按各科任课教师总数20%的比例设学科教学一、二、三等奖(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六、违纪处理办法

(一)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凡冒名顶替或在试卷上做特殊标记的,该学科作零分处理。

(二)学校对参考学生资审不严,为学生冒名顶替提供条件或为学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该学科按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监考教师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违反考试纪律,造成考场秩序混乱、集体作弊、出现雷同卷的或阅卷教师工作不负责,造成阅卷、统分误差大,查实后取消下一年监考资格,阅卷资格,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县局抽调下派的考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考试规范程序操作,造成试卷泄密、混装、倒装或少装答卷,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五)凡人为淘汰差生,或在学籍上弄虚作假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篇:学校核酸检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 省、 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 排查消除风险隐患, 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 早诊断、 早治疗”,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 制定本方案。一、 工作目标按照“急、 重、 轻、 缓”的原则, 科学合理、 兼顾能力,调整优化检测范围, 对不同场所、 不同行业、 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检测筛查, 切实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 , 并根据要求做好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准备工作。

二、检测范围

(一)应检尽检” 人群

1. 密切接触者(含共同生活者)

; 2. 境外入丰人员、 重点地区入丰人员(含湖北及中、 高风险地区无法提供到达目 的地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血清病毒特异性 IgG 抗体检测阳性的, 下同)

; 3. 发热门诊患者、 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4. 学校(托幼机构)

教职员工、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口岸检疫排查人员、 监所工作人员、 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行业、 特殊场所的重点人群。

(二) 适时抽检” 人群

1. 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2. 疫情社区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3. 母婴服务行业从业人员; 4. 复学学生; 5. 各类公共交通从业人员(协助市主管部门落实)

等重点行业和人员。

(三)愿检尽检” 人群

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

三、组织保障

1. 各社区要指定专人对接, 按照工作职能, 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检测工作, 确保“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的有效落实。

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 对各类人群进行摸排登记, 特别对“应检尽检”对象要做到底子清, 并动态掌握人员信息。2. 各社区要根据按照急重轻缓、 科学合理、 兼顾能力、适时调整、 安全有效的原则, 认真组织实施, 其中对重点地区、 重点岗位以及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人员应予以优先。3. 各社区应要按照工作内 容做好全员 检测采样的应对准备和演练工作, 确保出现紧急状态时能有效快速处置, 打有准备的仗, 牢牢把握主动权, 提高应急响应能力。4. 各社区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

普宣传工作, 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 根据上级指令有序组织群众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四、实施步骤

( 一)  建立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小组。

结合街道实际情况, 各社区建立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小组。

街道挂点社区领导任组长, 负责挂点社区的流调和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包括社区内人员动员、 组织、 公告、 样本采集送检等工作, 各社区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应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 1 名街道班子成员负责, 并设置 8 人专门小组, 包括 1 名联络人、 1 名医务人员、 1 名信息登记员、 1 名网络员、 2 名引导员、 1 名民警、 1 名村居工作者。

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 孕产妇、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 做到不落一人。

(二)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

流调行动(核酸检测)

小组应预先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 并提前储备好设置采样点所需的帐篷等物资, 确保收到指令后能够迅速布置好采样点。采集地点应选择好空旷、 通风良好的场地, 根据原有场地条件, 划分为等候区、 采集区、 缓冲区、 采集辅助区和临时隔离区, 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 应当设置急救设备备用。

等候区应设置人行通道和一米线标识, 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 等侯人员均应按要求佩戴好口 罩。

采集区应根据气候条件, 配备帐篷、 冷/暖风扇、 适量桌椅, 保证医护人员在相对舒适环境下工作; 标本如无法及时运送至实验室, 需准备 4℃冰箱或低温保存箱暂存。

缓冲区可供采集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

采集辅助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 用于采集人员更衣、备餐、 值班等。

临时隔离区用于暂时隔离在采集过程中发现的疑似患者或高危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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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小学教学质量检测方案

一、安全意识

1、认真签订安全责任书,熟知相关条款,未签安全责任书扣5分。

2、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本学期安全考核为不合格及时上报安全(事故)信息、隐患及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处理得当,不报或延迟上报安全信息一次扣5分,处理不及时或不当造成较大影响扣5分

二、教学安全

1、学科教学中及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体育活动符合安全规定,安全使用器械;实验教学注意器械、药品使用的安全

2、教学中忽视安全措施每次扣1分,管理不当造成伤害一次扣5分;违反规定一次扣0.5分

3、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提前侯课,准时下课,上课时间不擅离岗位,上课迟到、提前下课或拖堂5分钟以上一次扣1分,上课擅离岗位一次直接扣1分。

4、清点上课学生人数,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

5、对缺课学生情况不闻不问一次扣0.5分

三、管理安全

1、教育学生上下学注意安全,路队护送到位,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缺一次扣1分。

2、缺岗一次扣1分,造成学生漏坐接送车每人次扣1分。

3、严格执行放学时间,不滞留学生,发现一次扣5分。

四、活动安全

1、按规定参加学生集体活动并确保活动安全,无故缺勤一次扣5分(升旗仪式全员参与,组织学生看影片等活动班主任必须到位管理)。

2、学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预案,擅自组织活动或无安全预案一次扣5分。

五、安全教育

1、班级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措施,缺一项扣2分。

2、利用晨会、班队会并结合课堂教学进行安全教育(班主任每周不少于1次,课任教师每月不少于1次),有记录,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及上交各项档案材料

3、无安全教育扣2分,无记录一次扣1分。

4、学生不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校园,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1分。

5、学生不准攀爬围栏进校园,不准攀爬窗户、护栏,发现一次扣1分。

六、卫生安全

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做好疫情的排查晨检、报告工作,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0.5分。

七、设备安全

1、及时关闭门窗和各类电源,保管好各类校产校具。

2、门窗不管一次扣0.5分,电源不管一次扣1分,造成校产校具损坏一次扣5分。

第六篇:学校教学质量检测方案

一、修订说明。

随着学校的发展,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发展的现状,需对原有的考核方案做必要的修订与调整,现将修订方案提请教代会讨论,望各位代表充分行使权利,提出更为合理的建议,以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不断推进。

二、修订内容。

(一)、原方案中第二大项第四小项中的B:学生个人竞赛辅导奖。

1、学校每组织参加一次比赛,教师辅导奖最高限额为区级比赛200元,市级比赛400元。如有些参赛由于时间比较紧,没有进行赛前辅导,或系送赛、送展作品,取得成绩时,组织教师也不再享受辅导奖。(视具体情况,由校长办公会调查后决定)

2、组织参加“小学生数学报”、“奥林匹克数学赛”、“作文大赛”、“读写大赛”,获奖在原有基础上翻番。

3、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活动与竞赛,视具体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由校长办公会决定。

(二)、终端检测、区级抽测。

1、及格率奖:达100%,40元;95%以上,20元。

2、优秀率奖:

低年级:40%以上,20元;55%以上,40元;70%以上,60元。

中高年级:30%以上,20元;45%以上,40元;60%以上,60元。

(各科单独计算,以90分为统一标准,包括附加分,如没有附加分,低年级下降5%,高年级下降10%。)

3、参加全区统一检测(由教研室安排调考,统一批阅,下发各校成绩)。

达区均分:奖100元,每超一分奖50元,进入前六名,再按50元一档递增。同年级各班均达区均分,再各奖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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