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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课讲稿(推荐6篇)

2024-06-24 23:58:22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法制课讲稿(推荐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法制课讲稿(推荐6篇)》。

第一篇:法制教育课堂演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局青工法制教育会,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全局大部分青年职工、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青工家长,我们专门请来公安分局xx局长为大家做了法制报告,从参会规模来看,充分反映出局党委、行政对青年职工管理教育工作的重视。

我局35岁以下青年职工在全局职工中占很大比例,大部分集中在生产一线,多年来,你们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可以说,是我局各项工作的生力军,在各不同岗位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是近两年来,农网改造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你们放弃节假日和双休日,冒酷暑,战严寒,风餐露宿,为第一期农网改造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全局各项工作的顺利进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成绩不说跑不了,问题不说不得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看到,虽然我局广大青年职工主流是好的,但在部分青年职工中也存在着许多缺点和问题,有些还很严重,再任由发展,后果也是十分严重的。

我局大多数青年职工大都是中专毕业生,以职工子弟居多,大部分分布在两个工区和基层所站,这部分青年职工大多是近些年踏出校门,直接走上工作岗位,本应是按照党指引的正确方向成长进步起来的,是值得信赖、大有希望的一代,但从我局现实情况来看,青年职工管理教育工作不容乐观,有些青年职工组织纪律焕散,时间观念差,不遵守作息时间,迟到早退甚至旷工;有些不注重自身学习,不学政治、不学法制、不学业务,政治思想水平低,法制观念淡薄,业务素质低;有些不思进取,庸庸碌碌,领导说东就东,说西就西,不拔不转,工作主动性差,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些缺乏青年人蓬勃朝气,工作生活懒散拖沓;有些言行不符,既想表现自己,又懒得付诸行动,说起来头头是道,干起来有气无力;有些缺乏自立能力,只会随大流,甚至滥竽充数,自己独立解决具体事显的力不从心;有些8小时外游游荡荡,泡网吧、喝烧酒,甚至聚众打架~,造成恶劣影响;有些不服从领导和家长管教,天马行空,我行我素,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凡此种种,分析起来有客观现实的社会背景,但主要还是主观因素。我们大部分青年职工自幼生活在较优越的环境中,未遇到较大的挫折,从生理方面看,精力充沛,年富力强,善于创新,从心理发展上看,对环境变化较难准确把握,承受力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各种新事物、新矛盾层出不穷,尤其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如~现象、不正之风、黄赌、毒以及社会竞争日趋加剧等,相当一部分青工盲目认为钱就是一切,变成金钱至上者;一部分青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听之任之;还有一部分青工在激烈的时代变革中彻底迷失了方向,随着企业对人才质量要求的提高,越来越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在价值取向上发生位移,奉行“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思想,一切从个人私欲、个人利益出发,把握不住自己,心态失控,走向极端化,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家庭影响方面,由于大部分青年生活环境比较优越,思考问题较少,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一旦步入现实生活,自己独立,就显得束手无策,家庭要正确对待在子女身上产生的不健康现象,教育子女正确认识各种不良现象带来的严重后果,还要重视父母及家人的言传身教。社会环境方面:一是目前社会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现象,劳动者辛勤劳动创造的物质财富被少数当权者占为已有或大肆挥霍,导致青工金钱意识浓厚,注重物质利益,缺乏奉献精神和应变能力。二是社会导向出现偏差,“明星”、“大腕”等变成了新闻媒介的宠儿,主人翁精神宣传不力,导致部分青工认识模糊,盲目追求时尚,缺乏主观上进意识,优胜劣汰观念不强,人生坐标位移,不能准确估计自己的价值。三是工作饱满程度对青工心理状况有一定的影响。部分青工缺乏工作责任,工作不饱和,又不积极钻研业务技能,由于闲得无聊,情绪不稳,容易产生不现实的想法;工作饱满、责任心强的青工经常超时工作,稍有失误,还要受到别人的冷落和领导的指责,久而久之就逆心重重。

第二篇:法制的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3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

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第三篇:法制教育课堂演讲稿

同学们:

在一年里,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特点。如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绿了,树开始发芽长叶了,夏天是植物生长最迅速的时期,秋天是硕果累累的季节。那么对于我们成长中的同学来说,我们12岁、13岁、14岁、15岁正是人生大好时光,青春花季,是我们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最好时期。根据青春期这个阶段特点,结合学校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今天老师要与同学们共同分享成长中的一些问题。今天我们校会的题目是“人生如四季,花季最美丽”。

在我们每一个懵懂初开的少男少女们心中,对交朋友问题、男女同学的交往问题、所谓的早恋问题、网上知己问题都感到好奇而又容易困惑,那么怎么样才能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呢?

一、交朋友的学问

中国有句俗话:“虽有兄弟,不如琴声”,结交朋友,实乃人生一大乐事。但是,交友不当,也可能后患无穷,甚至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那么中学生到底可以和哪些人交友呢?

首先,中学生应该交一些敢于指出自己缺点和错误的朋友,他们说的话可能不那么好听,甚至可能你根本就听不进去,但他们的话如同良药,虽不中听但可以治病。

其次,虽然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但是成绩好坏不是区分类群的标准,中学生可以和成绩好的同学交朋友,也可以和成绩差的同学交朋友,能够走到一起并互相交流和促进就可以成为朋友。

第三,中学生最好不要交“马路朋友”。“马路朋友”是指校外的自己不太了解的人,虽然自古就有一见如故的佳话,但交朋友是一件应该非常慎重的事情。虽然陌生人未必都是坏人,但把自己交付给一个陌生人总不是那么安全。加之,中学生涉世不深,社会经验少,被“马路朋友”欺骗的事情常有发生,所以最好不要和他们来往。

要结交好的朋友,可以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1、要以诚信为基础。诚实守信是做人的根本,也是交朋友的基础。

2、要以尊重为前提。尊重别人,以尊重别人换取别人对自己的尊重,尊重是结交朋友的前提。

3、要以共同的目标为志向。兴趣、爱好、个性、特长甚至相同的遭遇会使人们结为朋友。但是,共同目标才是朋友的灵魂。没有共同目标的朋友,只能是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互相利用的“临时朋友”,鲁莽行事的“草莽朋友”。这种朋友害人害己,不是真正的朋友。

二、男女同学的交往。

对中学生而言,异性同学之间的正常交往不仅有利于学习进步,而且有利于个性的全面发簪。男女同学的交往是正常的、自然的,也是必然的。班集体的建设、交往的扩大、友谊的建立和发展都离不开男女同学的正常交往。但现实生活中,在男女同学交往方面叶存在着不少问题,如何克服这些问题呢?下面和同学们一起分享下异性同学交往的四大原则:

1、自然大方。男女生交往是很自然的现象,和异性交往时要像和同性同学交往一样,言语、表情、行为、举止自然大方,既不夸张、也不扭捏做作。

2、坦率真诚。在异性同学面前,要坦率地表达自己,真诚地帮助对方,这是交往时的一条重要原则。

3、把握分寸。男女同学应尽量在集体中交往,言行举止要留有余地,不能毫无顾忌,身体接触也要做到由分寸。

4、注意方式。假如有异性同学对你表示好感,要用恰当的方式婉言拒绝,不可以不顾对方感受伤害对方,或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要克服交友对象不正确、超越友谊的界限和交往方式不恰当等问题,才能做到男女生的正常交往。

三、早恋是一场小感冒。

在男女生交往中,由于彼此产生好感而无心学习,导致成绩下降。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分清主次,学生时代,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没人能一边热恋,一边学业有成。那么此时你最需要做的转移注意力,多参加集体活动,多做自己感兴趣的事,重新整理一下学习头绪。有人说,早恋对于明智的人只是患了一次小的“感冒”,过不了几天就会好的。

例如,有一个女生在初一的时候,喜欢上班里一名男生。那个男生不仅学习好,人长得帅气,文体方面也很出色,是班里好多女生暗恋的对象。开始的时候,他们还能像普通朋友那样说说话,但自从女生向男生表白后,男生就开始躲避女生了。直到初三,女生突然醒悟,在他们这个年龄,根本谈不上感情,所谓的早恋,不过是对某人的好感,或者崇拜罢了。

青少年由于生理和心理尚未成熟,所以常常会把对异性同学朦胧的好感主观地认为是“情感”或是“爱”。其实,这种“情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随着自己的不断长大,你对“情感”的看法也会日渐成熟,甚至会发生让你自己都感到惊讶的变化。所以,与其在这种双方都不能把握的“情感”中浪费时间和精力,不如把全部心思放在学习上,用你的努力证明你的优秀。

四、网上知己要不要见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我听过的故事,有一名少女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帅哥”的网友,两人谈得十分投机,最后决定见面,约定了见面时使对方认出自己的暗号。见面那天,少女多了个心眼,偷偷藏在暗处等待网友的出现。网友如约出现了,而少女却吓得转身就逃。原来网友是她过去的邻居,因为骗财骗色被劳教过好几次。

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仅仅通过聊天很难真正了解对方,更不知道对方要求见面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少女们因此上当受骗的报道屡见不鲜。所以,一定要谨慎小心。彼此在网上有知己的感觉,那就在网上聊好了,何必非见面不可呢?如果对方一再要求与你见面,那他意图就更可疑了。花季年龄是人生最美好的年龄,也是最危险的年龄,一定要小心保护自己。

人生如四季,每一个季节都有特定的任务。你们正处在长知识,长身体的季节,不要错过这个季节,更不要过早的进入“下一个季节”。这样对你们的成长有好处。

第四篇:法制教育演讲稿

尊敬的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

很高兴与大家一起以这种方式迎接12.4法制宣传日的到来。首先请允许我代表东西溪派出所向战斗在教育一线的园丁们致以由衷的敬意,并向孜孜以求的莘莘学子们问好!我今天宣讲的题目是《青少年知法、懂法才能健康茁壮地成长》。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那法与道德、纪律有何不同呢?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法律给人们行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界定。因此要做一名合格的优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知法、懂法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就青少年学生而言,由于不懂法而违法的事时有发生。因此认真学习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我们的健康成长是非常有益的。

为什么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呢?是因为一般违法的适用法律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你认真学习、了解、领会了法律的内涵,就可使你的行为规范。从而避免违法甚至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六章,119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是处罚的种类和运用,第三章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处罚,第四章是处罚程序,第五章是执法监督,第六章附则。涉及违法行为名称有151个。

那么哪些行为是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适用范围呢?那就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法律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与治安管理处罚。

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一下有哪些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应受到何种处罚: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强行进入场内的;

(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

(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

(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

(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三条第一项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以上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部分内容,我所摘录的部分,我认为与同学们的成长关联密切。青少年,年少气盛,血气方刚,初生牛犊不怕虎,往往是一时冲动不计后果,结果一失足成千古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

案例一:杨某(男,24岁),某厂工人,2008年7月3日上午十时许,去县城南大街商店买了一个西瓜,并让售货员给切开口,杨某见西瓜是生瓜,要求换一个,售货员不给换,双方先是激烈争吵,继而相互殴打,先是杨某用西瓜打周某,周某顺手用算盘还手打杨某,杨某抓住算盘又打了周某,这时,另一售货员张某也来助打,用雨伞打了杨某一下,杨某就绕开柜台打张某并踢了周某小腹一脚,后被制止,经医院检查,周、张二人多出软组织挫伤。

这是一起比较典型的殴打、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小事引起,后动手殴打致人受伤。虽不属于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但属于情节轻微的危害他人人身的行为。因此,分别给予周某、张某、杨某五至十天的行政拘留及两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案例二:某地一男青年赵某,20岁,于2009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在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参观游览时,明知该山庄某建筑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文物,并严禁污抹或刻划。但赵某却用水果刀在该古建筑上刻划了“赵某于2009年5月1日到此一游”字样,当即被管理员抓获并送往派出所。对此,公安机关给予了警告并处二百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某中学高一学生因病去县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家长认为是医疗事故造成孩子死亡,于是在医院设灵堂,烧纸钱。燃放鞭炮,致使医院的医疗工作不能正常进行。这是一起扰乱公共秩序的案例。因事出有因,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尚不构成刑事处罚,但应给予治安处罚,即处警告及二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四:某中学学生张某,男,十五岁,在家中听说了某地发生了大规模的疫情,他道听途说之后,便在校园里见同学便说:我县爆发了大规模的疫情,县城很多学校都放学了。结果学生们人人自危,无心学习,以致很多学生不敢到校读书了。

后经学校调查,方知谣言的源头是张某。由于张某谎传疫情,制造混乱,扰乱了社会秩序,本应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但考虑到张某不满十六周岁,免于拘留,由其监护人缴处200元罚款。

同学们,你们恰同学少年,正是指江山意气风发之时。未来是属于你们的。由衷希望你们在成长的道理上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优秀公民。最后祝老师们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第五篇:校园法制课演讲稿精选5

各位教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日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最近我们身边常出现一些较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有的同学私自离校、动手打人、骂人……种种现象,令人担忧同时也催人深思。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仅得不到自由,并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所以,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

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能够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我们小学生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在做什么事时意见不一样、出现矛盾,必须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作为小学生,更应当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我。

我的演讲完了,多谢大家!

第六篇:法制宣传演讲稿

各位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中小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课堂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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