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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际恐怖主义及国际社会反恐的措施分析

2024-03-10 21: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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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的恐怖主义犯罪及反恐措施

张杰

 2011-02-04 15:51:39

来源:《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4年第1期

【内容提要】俄罗斯恐怖主义犯罪近年呈上升趋势,不论是对个人实施的恐怖主义还是有组织的恐怖主义都有所增长。本文从把恐怖主义作为犯罪的角度分析其快速增长的根源,既有社会因素,又有政府和执法机关工作不力因素。要从立法、国际合作、心理培训及加强国家主权上化解不利的根源因素,以达到反恐目的。

【关键词】俄罗斯;恐怖主义犯罪;反恐措施;

【作者简介】张杰,1971年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讲师、经济学硕士。(北京100038)

一、恐怖主义犯罪快速增长状况

(一)当前恐怖主义犯罪日趋复杂化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恐怖主义快速增长。这时,个人恐怖暗杀不仅针对政党运动代表人物、著名新闻人士,还针对企业家、银行家、商界人士。俄联邦司法部部长曾说:俄罗斯每天有一位银行家或企业领导人被杀。恐怖分子蔑视法律,拒绝诉诸司法程序,企图改变某种社会经济进程,极大地干扰了正在形成中的俄罗斯政治经济秩序。

同时,政治、宗教、民族等交织在一起的恐怖活动愈演愈烈。车臣事件及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波罗的海恐怖活动频频发生。2001年发生恐怖案件402起,2002年发生360起,两年来,比过去增长18倍。平均年增长2.5倍[1]。

(二)恐怖主义犯罪快速增长和破案率极其不相协调

俄罗斯内务部资料显示,当前俄有10多个大的恐怖组织,其中有240个小团体,总人数超过5000个。最大团体的活动扩大到44个国家[2]。

2003年初记录在案的恐怖活动比上年同期增长20%。局势复杂紧张的南部增长80%。破案率却始终停留在恐怖主义犯罪总数的5%~20%之间。80%~90%的恐怖活动都达到了目的。恐怖主义犯罪率比反恐效率高出6~8倍。2001年立案侦察的402个恐怖案件中只侦破44个,破案率为10.9%,其中11个(约3%)定性为恐怖主义。

其余的没有侦破,谁干的都不知道。2002年360起恐怖案件只侦破86个。尽管仍低于其他案件破案率,但比同类案件侦破率提高两倍[3]。恐怖犯罪是造成俄罗斯警察比美国和欧洲国家警察死亡的几率高出2.5倍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恐怖主义犯罪快速增长的因素

恐怖主义通常发生在社会政治矛盾尖锐、社会关系紧张、国家制度受到破坏、局势动荡的地区和时期。俄罗斯恐怖主义犯罪的快速上升也是基于这种背景,一方面由于尖锐的社会政治斗争、财产和政权纷争,改变某个区域法律进程的企图的驱使,有组织犯罪和贿赂罪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存在一定传统动机、利益之争、地盘争夺、经济竞争、民族动机下的民族矛盾和冲突、思想分歧和社会犯罪化、心理疾病等因素。

(一)恐怖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有组织犯罪等形态复杂地交织在一起

恐怖分子试图给自己的行动戴上民族自由斗争的帽子。许多宗教教育用免费的优厚条件吸引贫困信徒。目击者证实,集会上一些教长不只读祈祷文,而且组织军事训练,进行思想渗透,教信徒使用武器和爆炸设施。一些清真寺教长,是瓦哈比虔诚信徒,在“高加索”营地接受过秘密思想和军事训练。他们是许多爆炸案的设施提供者。瓦哈比派信徒1999年在塔吉克斯坦制造恐怖活动被侦破后,又转移到车臣共和国。至今仍有多民族居民被扣为人质。

有组织犯罪与国际恐怖主义结合在一起使犯罪复杂化。车臣恐怖分子夹杂着来自阿拉伯、乌克兰和波罗的海地区许多国家的极端分子。中亚一带除车臣残匪外,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交界处的费尔干纳地区仍活动着一支约2000多人的极端主义武装组织。该组织成员有阿拉伯人、印度人、巴基斯坦人、俄罗斯人、乌克兰人、吉尔吉斯斯坦人、乌兹别克斯坦人和塔吉克斯坦人[4],成分极为复杂。各类组织间不仅享受全球化资源共享的优势,且内部也彼此共享,构成一个资源互助的“国家”,超越现有国家范围,发展到国际规模,产生更多政治与刑事交织的复杂恐怖主义形式、合理与非合理的框架以及民族、宗教极端分子等社团。

(二)车臣地区的特殊性使破案率极低

一方面,长期以来针对当地居民没有任何刑法法典的约束;另一方面,车臣氏族传统上的重要问题要按照祖辈世代相传下来的方式解决,它超越了法律的约束力。人们一般不会把氏族中的犯罪嫌疑人交给联邦政权,因为他们不想“玷污忠诚的氏族心灵”。某些透漏案情的人,多数图有不轨,作伪证和耍花招。这些都使破案率难有起色。

(三)不同阶层间分配收入差距过大,造成巨大社会分层,大部分公民处在贫困线边缘,相对不大的团体享受着奢华品

人们抱怨大多数人的劳动支撑着国家少数富有的人们,生活在变坏,酗酒和吸毒成了生活不可分割的部分。这个久治不愈的尖锐社会问题,也是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

(四)业务机构存在不利因素

1.与犯罪作斗争体系还不完善。各部门间相互合作比较弱,责任很少落实到具体人。执法机关缺乏充足的犯罪情况介绍,部门业务进展计划远远脱离现实。有执法机关的资料,却没有犯罪全警图,缺少关于犯罪统一体内经济、社会、政权、政治及其他因素的信息,一些情报人员不能及时提供情报。缺乏共同“国家信息银行”。执法机关对指定必须要保障的东西,保障得不够。这种恶劣条件不利于与恐怖犯罪作有效斗争。

2.反恐方案针对性不够。对恐怖主义主体过细的分化评价扩大了社会影响和普通刑事暴力犯罪的范围。国家安全体系对矛盾准备不够充分,应对措施不配套,计划缺乏深思熟虑。对犯罪组织功能缺乏深入研究,不能根据某次具体恐怖主义行动的规模、内容、动机准确果断地确定采取这个或那个行动方案,丧失了一些打击恐怖分子的良机。

3.国家缺乏对经商官员的立法约束。某些高级官员侵吞国家财富,在利益面前不知不觉地与犯罪分子勾结在一起。部分穿着警服的官员贪赃枉法。

(五)俄罗斯目前缺乏足够的国家监督和监管,民主自由被过分夸大和利用

1.公开的媒体和书籍成为恐怖分子获得信息的途径。监察力度的薄弱制约了反恐机制的发展。许多恐怖事件的共同点是,武装到牙齿的恐怖分子,能够携带大量令人难以置信的炸药,躲过警察哨卡,到达目的地。其原因之一是国家信息过于公开化,比如媒体公开展示水库、泵站等重要设施,包括原子能站的通道等。一些恐怖组织在秘密房间学习的正是了解水库、电站和军事设施的位置,为未来行动做准备。但没有及时吸取教训,包括莫斯科人质事件中,媒体的我行我素再次给人们敲响警钟。

2.恐怖教材被扩散。一些带有恐怖思想和方式的书籍得以出版。例如,2000年出版的《没有权利的战争》,用插图和文字注释详细描述了生产和使用保护燃料设施的各种方式,用各种交通工具置人死地的恐怖主义活动。类似指导恐怖主义者实施活动的材料还有《无政府主义者的厨艺大观》、《秘密攻击》、《战争入门》和《预备侦察》等[5]。

书中目录证实大量恐怖指导和它将引发的社会危害,这种现象是犯罪学的重要基础。俄罗斯刑事侦察经验显示,这些材料不仅扩散恐怖思维,而且带有其他违反社会秩序的犯罪。

(六)导致恐怖主义犯罪上升的外部因素有:一些周边国家政治势力转化成俄罗斯领土内的矛盾;一系列宗教和民族极端主义组织的反俄罗斯化加剧

目前俄急需劳动力资源,劳动力不足300万~600万[6],但国家长期处于移民法空缺状态,使独联体及亚洲等国移民资源无序流动,给俄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不安定因素。内务部副部长安得烈·车尔年科说,非法移民是导致犯罪快速增长的原因之一[7]。斯拉夫民族减少的趋势使固有的文化基础发生松动,民族与移民间发生一系列冲突事件,有重复以前其他民族与俄罗斯族之间习俗和生活准则冲突之趋势。犯罪团伙按本民族价值观念,在俄罗斯缝隙中滋生,建立自己的市场和服务领域准则,逃避莫斯科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业税务检查,从事非法商业活动、武器和毒品买卖。最危险的是,其中许多正是恐怖事件的制造者。

三、俄罗斯采取了一系列反恐措施

(一)从国内立法上进行专门规范

把恐怖主义作为一个社会犯罪现象来看,采取相应法律程序和有组织的斗争是十分必要的。

1.完善现有法律体系,逐渐建立独立司法体系。恐怖主义首次在1994年俄罗斯刑法中被定为犯罪,这一年划定18个恐怖主义组织。1997年颁布加强反恐措施的总统令。1998年7月25日颁布了反恐怖联邦法律,有力保障了反恐法律基础。

处理突发事件缺少法律支持时,执法机关可以此为依据。国家成立了反恐联邦委员会及独联体框架内的其他机构。刑事立法上,1994年针对1960年颁布的刑法典补充关于恐怖主义条例。1996年新刑法典中关于恐怖主义的规范主要有:第205条(恐怖主义),第207条(故意虚假举报恐怖行为),第211条(劫持航空器、船舶或铁路机车车辆),第105条(杀人)中所述具有恐怖主义犯罪特征的(即与恐怖行为有关的杀人),第295条(侵害审判人员或审前调查人员的生命),第317条(侵害执法机关人员的生命),第357条(种族灭绝),第358条(生态灭绝),第360条(袭击应受国际保护的个人或机构)[8]。这些条目所述的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造成恐怖主义后果。

2.专家对现有法律局限性提出修改建议。任何法律都不是完美无缺的。俄刑法典关于恐怖主义犯罪规范的不足是缺乏:关于买卖大规模有害物质及其废料、微生物或生物基因或废料时,有害生物污染水源,污染空气,污染海洋,危害特别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客体的法律规范。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它们属恐怖主义犯罪造成的后果之一,应设立相应规范;此外,缺乏关于非法获得计算机信息,建立、利用和扩散有害物质的恐怖主义犯罪责任的规范。

另外,刑法典仅规范了针对社会安全、侵害人民或对政权机关决定施加影响的恐怖主义行为,而针对个人恐怖行为(如对俄屡屡发生的打死企业主、领导人和各党派积极分子、社会活动者及记者等行为)责任缺乏规范。

缺乏对恐怖主义融资责任的规定。2001年1月10日俄联邦总统令在《关于从2001年11月28日起履行联合国安理会1373号决议措施》中直接指出了制止和惩治金融恐怖活动并追究其责任的必要性[9]。根据联合国委员会针对关于反人类和平与安全法的研究经验,一些专家建议在法典第205—1章中补充一条关于“为恐怖组织提供资金的负有法律责任”的条款。

一些专家还指出确定扩散恐怖教材刑事责任的必要性。俄刑事侦察经验显示这些书籍中大量的恐怖指导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不仅扩散恐怖思

维,而且构成其他违反社会秩序的犯罪。这种现象是犯罪学的重要基础。专家建议在第205条中补充:扩散印有大规模信息手段的公开刊物,旨在服务于领导、信息、框架,有助于恐怖主义活动的实施,伴随着发动恐怖主义活动的号召及资金帮助的,叫做扩散恐怖主义资料的犯罪[10]。恐怖主义作为社会、经济、民族、政治根源特有的意识形态、政治结构和专门机制,仅限于停留在刑法犯罪范畴内制裁是达不到消除目的的。

(二)针对全球化对恐怖主义产生的消极影响,俄意识到应在加强国家监督权与主权前提下推进民主进程

除第二部分第五点所述根源外,国际局势也促使俄意识到推行民主自由进程中的教训和经验。“9·11”恐怖事件和安然等系列公司丑闻不完全是全球化价值危机在美国对内对外政策的体现,而是美国民主进程的教训。正是美国式的“高度”民主自由使得恐怖分子得以在其领土完成训练和飞行等一系列恐怖活动的准备,这反过来影响美国人的民主自由的实现。这证明削弱国家监察和国家监管的民主自由,是脆弱和没有保障的。

同时,美国借反恐向全球推行、承担、帮助其他国家建立美国认为的民主自由时,又是以损失本国公民民主自由为代价换取的。伊拉克战争后,美国在开始承担他国民主自由建设的同时,美国本土不得不一再将警戒颜色上升,国外美国公民也纷纷遭受各种恐怖的威胁和袭击。实际上,这种方式的民主换取呈现出双输的危险。

俄罗斯正处于民主改革和市场改革进程中,从社会主义制度国家优先的原则向民主个人优先原则过渡。俄罗斯内务部副部长叶夫根尼指出:“我们的国家被吸纳到世界进程中,包括经济的全球化。俄罗斯不可能对这一实用主义,经济效能,民族思想的基础进程视而不见。我们不应当继续对企图压制我们民族利益,限制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世界领袖抱有任何幻想。俄罗斯面前摆着复杂和尖锐的内部与外部问题,只有强大的国家才能治理它。”[11]他再次强调只有在加强国家管理和监管下的民主自由才可能实现。自由民主的滥用,给予恐怖主义分子以可乘之机。

(三)在反恐机制中采用心理对策

一般地说,个人、集团、政党和国家等恐怖主义主体以为通过合法、民主和法制途径不可能达到某种目的时,就要采取极端绝望手段。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国家能成功地缩小这种危机带来的不可避免的后果或者完全消除它们。俄罗斯正视本国所存在的危机,积极利用本国成熟的心

理机制采取对策。借助新闻媒体、出版物、艺术作品以及宗教、政治、法律、历史和民族关系方面的因素,向群众揭露恐怖主义意识形态,使居民对吸引他们参与恐怖活动的企图产生免疫力,扩大反对恐怖主义的社会基础,以控制敌对意识形态的扩张。

(四)内务机构采取一系列有效动作

俄罗斯涉及反恐业务的机构有:内务机关、联邦安全局、联邦税务警察局、对外侦察局、联邦边防局、联邦保卫局和国家改革委员会等。联邦反恐怖主义法规定,这些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联合各部委,预防、打击和消除恐怖威胁,主要协调机构是政府总理领导的联邦反恐委员会,联邦安全局负责落实反恐措施。

作为反恐重要机构之一的内务部在近年来的改革中进一步发挥其功能。

1.2003年消除腐败是内务部的重要改革内容之一。加强与财产安全局的联系。挑选领导职位的候选人,要求执行和财产安全总局分支部门共同投票选举的程序。2002年取消了一些受贿人员职务,同时新任命350名各级干部填补空缺。

2.鉴于近年恐怖主义势力的猖獗,为支持反恐,俄罗斯内务部对内务机关和内务军队在财政上予以充分保证。最近两年联邦预算的开支提高了1.7倍。2002年给警务人员提高待遇1.7倍,内务部退休人员退休金额有所增长,保证了2001~2002年内务部获得的联邦预算完全到位,超过计划的167亿卢布(比最初计划的资金供给超出了14.4%)[12]。

3.改善警察与车臣当地人的关系,提高民族待遇。内务部把给车臣百姓提供帮助作为纪律和规则执行。如车里雅宾斯克州每个月向车臣共和国第三大城市阿尔古送去大量物资,包括建筑材料、教科书、学校用的运动设施、农作物种子、食品、医疗用品和衣物等。过去几年还在当地内务临时部大门由警察医生提供无偿急诊救助、药品帮助。这种直接支持赢得了车臣百姓的心,为反恐顺利进行提供了必要前提条件。

4.内务部开始参加维持车臣共和国秩序。针对车臣地区历史上警力有限、素质不高的特点,内务部近年采取就地培训的方法,建立临时工作处。

从大城市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一系列在莫斯科内务总局管辖之下的教学中心,派遣各行各业的教学专家实地教学。经过几年的磨练,临时处逐渐变成固定处,配备了专门技术装备,成为地方居民组成部分。如,车里雅宾斯克州的警察已正式纳入俄罗斯内务部武装力量和阿尔古侦察小组,装备精良,承担真正的警察职责。由于车臣共和国内务部的建立,缩减了其他区域警察出差执行任务的数量。此外,2002年车臣内务军部门的应征入伍数量缩减了21%,实现了俄罗斯内务部内务军第46旅的合同军的转化[13]。

(五)与非法移民积极斗争是反恐措施之一

2002年2月23日内务部成立了联邦移民局。这是俄罗斯在10年间,第一次制定理性移民政策,建立了登记检查移民制度(填写移民卡)[14]。

针对非法移民带来的不安定因素,2002年12月19日,俄联邦政府公布《关于俄联邦移民程序管理构想草案》。该构想是俄权力机关处理境内移民问题的基本指导文件。出台新移民法,旨在规范移民流动,使之转化为积极因素,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口形势,进而保障国家安全。

(六)加强国际合作

恐怖主义矛盾是俄罗斯民族安全概念和对外政治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俄与世界一半国家未签署引渡罪犯协议,但已意识到国际联合打击跨国犯罪的紧迫性和广阔合作前景,它正加强与欧盟的联系,作为伙伴关系的既定目标及合作内容之一是共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跨国犯罪。积极加入国际反恐公约和宣言,为消除国际恐怖活动寻求国家间各层次的相互合作。

1.与独联体国家合作。1999年10月8日,独联体国家以“极端主义及其具体表现形式——恐怖主义的问题”为首要议题召开外长理事会议,并首次举行“联合反恐怖军事演习”,加强反恐联合军事行动。同年签署的关于建立反恐中心协议(自2000年12月1日起生效)和其他相关文件在独联体范围内实施[15]。

2.与亚洲地区合作。面对国际恐怖活动热点逐步向俄罗斯与中亚地区转移,俄加强与该地区反恐合作。1998年9月28日俄外长伊万诺夫在美国纽约之行中指出,许多国家的高级官员表示:“愿意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在制止恐怖组织活动方面进行具体合作。”中国、印度、美国等大国均表示愿意在这方面进行协作[16]。同时,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联邦、塔吉克斯坦国家首脑比什凯克宣言,为反恐和反有组织犯罪提供了必要法律基础。

3.与西方合作。20世纪90年代国际反恐合作开始由以往的情报交流向技术与军事合作发展。1990年5月3~4日,俄与西方国家代表在莫斯科提出系列反恐合作建议,主要包括:交流反恐怖技术手段援救成果;适当时候请求他国给予反恐军事援助;促进联合国安理会在反恐中的作用;对支持恐怖活动国家实行国际性制裁等[17]。1992年4月,俄罗斯、白俄罗斯及东西欧22国情报机构代表在索非亚召开会议讨论各国反恐情报合作与交流[18]。

1995年12月,西方七国部长会议讨论联合打击恐怖主义活动。1999年签署关于惩治自1977年1月27日恐怖主义行动的欧洲公约,国家杜马三次开会批准通过(自2000年8月7日生效的联邦法律第121—3号)。1996年1月,俄总统赞同成立跨部门工作小组,与西方七国联合反恐。1998年10月,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由俄罗斯起草的反恐怖主义决议案,坚决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并呼吁所有国家全面履行一系列反恐怖公约。

要求各国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通过双边与多边合作来防止和打击恐怖主义活动;对所有策划、资助或从事恐怖活动的人不予庇护,确保将他们逮捕、起诉或引渡;开展司法合作和情报交流等[19]。

虽然俄罗斯反恐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局势依然不容乐观。要全面彻底消除恐怖主义,依然任重道远。

(责任编辑刘庚岑)

注释:

[1]参见В.В.Лунеев《Тенденции терроризма и уголовно-правовая борьба с ним》,《Государствоиправо》,6.2002г.[2]参见http://www.xiexiebang.com2003,5,20.[3]参见李伟《国际恐怖主义问题与反恐怖斗争合作》(续),载《国际资料信息》2001年第8期。

[4]参见В.В.Лунеев《Тенденции терроризма и уголовно-правовая борьба с ним》,《Государствоиправо》,6,2002г.[5]参见Евгений Грязнов《Вспомнитьипоумнеть》,《Милиция》,1,2003г.[6]参见《市场报》2002年4月23日。

[7]参见ЕвгенийГрязнов《Вспомнитьипоумнеть》,《Милиция》,1,2003г.[8]参见斯库拉托夫、列别捷夫主编、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上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版,第269页。

[9]参见В.В.Лунеев《Тенденции терроризма и уголовно-правая борьбасним》,《Государствоиправо》,6,2002г.[10]参见В.В.Лунеев《Тенденции терроризма и уголовно-правова яборьба с ним》,《Государствоиправо》,6,2002г.[11]参见ИринаИванова《Глобализация,государство,преступность》,《Мииция》,11,2001г.[12]参见《МВД России два года на пути реформы》,《Милиция》,4,2003г.[13]参见《МВД России два года на пути реформы》,《Милиция》,4,2003г.[14]同上。

[15]参见斯库拉托夫、列别捷夫主编、黄道秀译《俄罗斯联邦刑法典释义》下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16]参见李伟《国际恐怖主义问题与反恐怖斗争合作》(续),载《国际资料信息》2001年第8期。

[17]同上。

[18]同上。

[19]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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