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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交付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管理、维修、使用的依据,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程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xx》,结合本行业特点、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资料员工作及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1.实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施工现场。
2.资料员管理制度
2.1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2资料员应对资料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对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全力配合资料检查工作。集团每月月检、不定期巡检对各在施项目工程资料检查时,各工程资料员必须到场,每月月检集团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各工程检查时间,资料员迟到半小时或未到场接受资料检查,第二天将资料报到集团相关部门备查,如同一工程同一资料员连续发生上述情况第二次进行警告,第三次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xx元。
2.3 资料员采取优胜劣汰方法,技术质量部对天保集团在建工程资料员建立台账,每名资料员全年工作表现都会记录在册,对各方面表现较差资料员,集团有权禁止此人担任天保集团工程资料员。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资料软件使用应选择工程所在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软件,所做资料表格形式、报验方式、装订形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3.2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3 资料表格为打印形式。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必须用黑色或碳素墨水。
3.4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承包单位应各自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5 应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和地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整理规范进行资料分类装订。
3.6 工程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及时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性。
3.7 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衔接,也便于集团公司、上级各领导部门对资料检查和对资料员督导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资料室、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资料必须放置施工现场,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整改、协调、归档工作,做好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准备,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3.8 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整理一套完整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天保集团技术质量部。
3.9 省优质工程应留存影像资料,照片、影像应清晰,能体现工程施工位置、施工质量、工程特点。
4.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要求
4.1做到每道工序报验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禁止出现资料后补、弄虚作假、资料填写不真实与图纸设计不符等情况。
4.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总工审批;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交底;方案一经审批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并交底到施工人员,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代签代批方案。按规定应需监理单位审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遵照执行。施工方案必须工程开工前15日内上报审核、审批。
4.3 严格按设计要求使用材料,严格按见证取样制度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时收集整理试验报告。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业主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19)各种电子文档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第一节、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指装饰工程准备阶段和工程实施工程中,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针对某个特定工程的往来函件,包括各种指示、通知、报告、请示、申请、邀请等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施工管理和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之一,由专人统一分类编号后保存,以便于今后核查。
1.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分类方式设立管理系统。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的评论、观感、报道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2.装饰工程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的书面通知和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的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种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的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分类保存
职员关于职员任命及其他职员时间的函件,应分类保存,但应同时按时间、笔画或汉语拼音编制人员一览表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的评论、观感、报导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第二节、工地会议
一.认真参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了解会议主要内容作好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基本上是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第一次正式接触,要确定许多影响以后工作的制度和原则,并且是决定工程何时或能否开工的关键环节。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并作好会议记录。
(1).经常工地会议
1).经常工地会议的目的`
a.讨论施工的问题;
b.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结果作出决定;
c.记录有关事宜。
经常工地会议是双方互相通知重要情况的场所,也是定期检查计划与实行计划情况偏差并着手纠正的良好机会,有助于避免误会和分歧。
2).会议主要内容
a.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b.工程进展情况;
c.对下一个报告期的进度预测;
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e.技术事宜;
f.财务事宜;
g.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套工程的协调问题;
h.材料质量、供应及保管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i.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及对业主及监理单的请示和要求;
j.索赔。
3).会议记录
经常工地会议的记录是正式记录,其重性不仅在于指导和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管理,而且在发生争议和索赔时会议记录往往是主要判断依据。因此会议记录必须由甲、乙双方都表示同意才有效。
会议记录必须忠于事实及公平,应准确记录在会议中发表的全部内容。
会议记录必须清楚列出:会议地点及时间、出席者姓名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内容、决议事项、行动由何人执行等内容。
经常工地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在整理好的正式经常工地会议文件上签署完毕,然后交予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署认可,最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当经常工地会议记录需进行修改,或出现某些争议时,应在下次工地会议上讨论与澄清并取得共识。若要对会议的某个事项做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时,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二.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如落实工作安排,督促施工生产,总结工作情况,帮助和教育后进,都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解决。主要会议形式有:
1.各工种和班组的班前会
这一种制度性会议,在上班前15~30min,由工长主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关键工种班组的班前会。一般要督促落实两个问题:
第一.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量、进度效率、施工质量、劳动安全、用料及文明施工;
第二.安排当天的工。将当天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要点的重点、相关施工规范等注意事项落实到人。
2.月、旬、周生产状况总结会
主要是总结一段时间内,全工地范围在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效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表扬先进,纠正错误行为。此类会议通常由项目副经理主持。
3.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会
4.优劣时间现场会
装饰工程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当出现了先进施工工艺、优质产品、合理化建议时,应及时组织有关施工班组学习和推广。当发生典型的违章和冒险作业,以及野蛮施工时,无论是否已造成损失,均应及时纠正并召开现场会,对违章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处理。
5.劳动竞赛动员和评比会。
第三节、竣工资料
一.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内容及要求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
3.材料代用核定单;
4.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
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贴墙纸(布)要有基层含水率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沙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情况。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经济洽商可由装饰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认。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四.竣工资料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作出处理结论。
一.各类技术资料必须装订成册,由工程部内勤保管并编制详细目录。
二.资料室要有两套完整的竣工验收后的.图纸和设备技术资料,其中一套存档作备用,另一套分发给工程部各主管工程师作管理之用。
三.档案室的备用图纸,如设备的规范、标准等,如要借用,必须填写资料借用单,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但必须限期归还。
四.工程部重要设备的运行记录,每月必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如有破损应责成班组重新抄写,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五.工程部班组值班记录,须每月归档保存,保存期三年,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六.《报修工作单》每月装订成册,归档保存,保存三年。
七.每一台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卡,详细记录设备的生产厂家,各种性能、技术参数、安装位置、调试验收记录,每次维修维护记录,每次设备事故记录等,台帐记录时须使用篮、黑墨水钢笔或签字笔,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八.设备及系统技改图纸、二次装修图纸资料等均需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第一条凡新聘员工转正后须在两个月内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转入人事代理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二条所有员工应提交个人人事信息资料,包括求职应聘表、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并张贴个人1寸彩色照片,行政部装订保存。
第三条行政部根据员工个人人事资料建立电子版员工信息,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入职时间、任职部门、任职岗位。
第四条所有录用员工必须如实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明、职称证明、身份证信息、如有隐瞒及虚报,一经查实,将被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个人资料信息如发生变动,须于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行政部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第六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注意人事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向外透露所管人事档案的相关信息。
第七条员工个人人事资料自其离职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此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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