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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大楼安全管理方案(大全)

2024-03-10 21: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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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出入管理

(一)办公楼设号、号和3号、4号门。员工上下班走号门(公司正门)2号和3号门平时关闭(办公楼两侧),4号和5号门(后门)用于搬运物品及紧急疏散。

(二)大楼实行对内开放式办公、对外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一律在一楼接待室接待。

(三)各楼层及办公区大门必须保持锁闭状态,员工凭工作证、门禁卡进出,并随手关门。

(四)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办公区是公司封闭场所,非本部门员工不得入内,办理相关业务应在等候区洽谈。

(五)员工应妥善保管、使用门禁卡,发现损坏或丢失后必须立即报告人力资源部,及时进行注销和补卡。

(六)安保人员要严格监控,无放行手续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办公区。如确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必须进入办公区,联系部门须提前到总经办填写《外来人员参观登记表》,门卫登记后放行,联系部门接洽人负责陪同和接送,员工不得将工作牌借给他人进入办公区。

(七)员工非上班时间进入办公楼,必须登记,安保人员负责查验工作证。

二、物品出入管理

(一)各办公区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办公用品及设施。大件物品搬出办公楼,需填写物品《出门证》,门卫查验后放行。

(二)进入办公区的外来人员,携带物品由门卫保安负责登记。

第二篇:写字楼安全管理方案

(一)楼内办公的各单位应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安全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二)发生水、电、暖、电梯、消防等发生故障及意外情况时,请在第一时间通知管理中心,以便及时安排处理,发生被偷、被盗案件时及时报告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联系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三)楼内配备的消防、灭火、烟感喷淋、报警等装置严禁无故动用或玩试;消防通道内严禁堆放物品,各楼层消防通道门严禁锁闭,始终保持畅通状态。

(四)楼内配电柜(井)不许随意开启,发生跳闸等情况要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由专业人员排除故障后,方能恢复供电;各单位实验室新增大功率电器设备时应及时向管理中心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以防止线路过载引起火灾。

(五)各单位办公室门锁应区分在用与备用钥匙,备用钥匙应集中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管理中心,以便发生意外情况时应急使用。

(六)各单位重点部位(如财务室、档案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络机房、电话机房、设备机房、配电室、消防监控室等)安全应有专人负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七)各单位因工作需要进行工程项目施工时,须及时向管理中心报告,在确定对大楼主体结构、水、电、暖线路及正常的工作秩序等方面没有影响时方可展开施工。

(八)管理中心定期组织物业管理人员检查消防设施在用情况,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各单位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演练和安全检查,以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第三篇: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安全用电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和保安部。物业各部门要配合主要职能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用电安全事故的零发生率。

一、严禁擅自迁移、改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部门安装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部门控制管理的用户受电设备。

二、严禁无证操作电力供电设施。

三、严禁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四、未经供电部门许可,严禁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五、不准超负荷使用电源。

六、严禁随意乱扯、乱装电源线、电源插座。严禁使用铜丝或不合规格的保险丝替换开关的保险丝。

七、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应留有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应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线上放置或悬挂物品。

八、禁止将暖气管、煤气管、自来水管道作为保护线使用。

九、严禁带电维修、更换用电电器设备。

十、严禁使用未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许可的任何电器。

十一、在有儿童活动的`场所,不应使用低位置插座,否则须采取防护措施。

十二、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极,不应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十三、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及带电部分。

十四、使用日常用电电器时,必须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使用带有接地的电源插座。使用电器时,应由专人负责看管,人员离开时注意断电。

十五、白炽灯泡、电炉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电源插座周围不得堆放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

十六、项目工程部门电工人员应对项目电气线路和业户安全用电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一旦发现电源、电线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及时处置,报请供电部门派员修理,以防发生不应有的事故。

十七、电工作业人员在进行电工作业时应按规定使用经定期检查或试验合格的电工用个体防护用品。

十八、注意用电安全,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和用电灾害。项目内的外露电闸箱、配电柜等带电设备、设施应注意锁闭,并在显著位置粘贴“带电危险”等警示标识。进行带电作业或外接电源线作业时,现场应有人员看护。

十九、项目保安人员应注意对项目内施工现场的检查,检查中发现安全用电隐患应及时要求整改,按项目的“施工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十、各项目应对操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用电安全的基本知识和触电急救知识。

二十一、发现有人员触电,应先设法断开电源(如在高处触电,要防止触电者跌落)然后进行急救。对失去知觉的触电者急救的主要方法是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迅速请医生到现场检查处理,或送医院就医。

第四篇: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制度办法

档案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严格重视。切勿丢失、泄密,以确保工作的有序正常进行。

1.所有文档实行统一管理,并指派专人负责;

2.所有收、发文件由专人统一登记,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3.对性质不同的.文件,实行分类立卷保管,以便日后查找;

4.对于客人档案应建立详细档案,未经上级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客人资料告知他人;

5.所有文件作到不泄密、不失密,定期检查所有文件;

6.对欲销毁文件必须经过部门经理批准后进行销毁工作,严禁向废品回收站出售。

第五篇:办公场所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 加班事项

第七条 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

第八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 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 20xx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第六篇: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持办公大楼的安全与整洁,美化办公场所,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执行干部、职工节假日、双休日及晚上值班制度,全体干部、职工均须按规定参加值班。

(二)值班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情要及时处置和报告,做到不脱机、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

(三)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保安职责,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坚守岗位,白天对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认真进行登记,要仔细询问,特别是对找局领导的外单位人员,要报办公室同意方可进入;夜间要认真做好办公区域的巡查,定点设岗,确保办公楼及公共场所的安全。

(四)保持办公环境的安静。不得带亲属、朋友在办公室长时间闲谈,不准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室内无人时,要注意随手关门,下班离岗或会议室使用结束后,要关闭门窗和电器。

(五)保证办公室和大楼安全。办公室内不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保密文件和资料、支票、印章、收据、介绍信要存放在保险柜内。大楼内一切财产、包括设备、办公用具外运,须经办公室批准同意,否则,保安、值班人员有权扣留。

(六)会议室使用要预先登记。各单位使用会议室,应提前1―2天到办公室(文秘室)登记;外单位需借用的,须经办公室同意。发现会议室内财产用具损坏时,应及时报告办公室。

(七)规范车辆停放。局公务车辆、个人私家车应按指定车位停放。为维护正常停车秩序,保证公务用车停放,个人私家车不得停放在地下车库内。

(八)加强办公楼电梯的维护和保养,电梯维护人员发现问题应时向厂方和办公室报告,确保电梯的安全;做好中央空调的维护工作,按规定时间清洗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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