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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扶绥县人民法院按照“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创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无讼”村屯创建,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力量。
创建“法官+网格员+特邀调解员”矛盾纠纷化解网络,“线上+线下”筑牢纠纷预防屏障
在人民法庭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在全县11个乡镇设立法官工作站,在136个行政村(社区)挂牌法官联系点。员额法官定期到工作站、联系点进行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指导辖区“两委”、网格员开展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一村一法官”作用,推动各法庭、站点工作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对接,“线上+线下”“一站式”多元解纷,做到基层力量全覆盖,实现预警、分流、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指导督办全流程在线办理。
20xx年初,网格员通过法官工作站反映,辖区内村民邓某将土地转租给傅某种植茂谷柑果树,但傅某已拖欠租金近两年,要求收回该地块经营权。彼时正是果实采收季节,双方因租金、租期问题争执不下,经村委会、乡综治办、乡司法所多次调解,均未能妥善解决。
渠黎法庭获悉相关案情后,决定启动诉前联动调解机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该案委派给特邀调解员――“都老”何叔,与岜盆乡司法所进行联合解纷。何叔充分发挥其十多年的农村土地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从土地流转的利弊、流转价格差异、以往流转典型案例等,进行分析说理,司法所从土地租赁合同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释明。在“都老”调解员和司法所共同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续租协议,并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近年来,扶绥法院注重聘请退休干部、教师、老支书、族老等威望高、知民情、解民意、熟悉村规、处事公道的“都老”,作为乡村调解员,调解员调解成功案件可通过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案件即刻在线转立案,“分调裁审”一步到位,达到“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的诉源治理效果。
今年以来,共受理一审民事案件3046件,通过调解平台化解纠纷2104件,调解成功1298件,调解成功率61.69%,多元解纷诉源治理的“扶绥模式”成效明显。
构建“人民法庭+”源头解纷机制,联动联调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扶绥法院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与乡镇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民政、市场监督管理、人事劳动、村委等部门构建“人民法庭+七站八所”、“人民法庭+村委、行业协会”等工作机制,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调解“多调联动”。20xx年“人民法庭+”联调模式,在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创新示范交流会上作推广介绍。
扶绥县山圩镇某农资店经营买卖肥料、农药等业务,因多数农民购买农资长期赊账不还,使得该店资金压力过大难以维系,农资店老板找到山圩镇司法所,希望能够进行调解。因涉及群众人数多,为提高调解效果,山圩镇司法所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协助调解。当天,各方当事人到达山圩司法所调解室,由司法所郑所长主持调解,东门法庭苏法官通过调解平台视频在线方式开展调解指导。最终,经过苏法官与郑所长“线上+线下”联合调解,农资店与多位农户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通过调解平台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近年来,扶绥法院将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人民法庭依托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进园区、进企业“五进”活动,联合各基层治理单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80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1900余人次,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上亿元。
组建壮汉双语巡回法庭送法下乡,以案释法促推乡村治理“五治融合”
践行“一个团队、一个国徽、一条横幅、一辆车、一张板凳”,通过“下村法律指导、下村送达、下村调解、下村开庭”以及“多上门、多走访、多调解、多普法”的“四下”“四多”司法服务,把赡养、邻里、侵权纠纷等乡村典型性纠纷案件庭审,搬到村头巷尾、田间地头,变“坐堂审案”为一线调解,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xx年9月,扶绥县人民法院壮汉双语巡回法庭深入渠旧镇驮迓村,以“零距离”方式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该案系因村民甘某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引起的纠纷。考虑到甘某现独居在扶绥县渠旧镇的一个偏远村屯,今年已70岁,早年丧妻,两个女儿也外嫁多年,文化程度较低,只会讲壮语,经济较为困难,情绪起伏较大,对司法工作较为抵触,不愿到法庭调解,巡回法庭深入被告所在村,以“零距离”方式审理该起案件。
庭上,法官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释法说理,一开始原被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气氛紧张。法官使用“双语”切换进行释法说理,地道的'乡音,亲切的问候,缓和了庭审气氛,拉近了法官与当事人的距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通过建设特色法治教育基地、组建党员法治指导团队巡回法治宣讲、开展“三月三”歌坡送法、参演法治宣传文艺节目等形式,下乡入村开展各类“送法”活动70余场次,树立各镇村(居)“两委”班子法治思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解纷能力,深入推进“政治、法治、德治、自治、智治”五治融合,助力社会和谐和乡村振兴。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
这个矛盾其实最主要的症结就在于乡村和城市发展不平衡,城市占据了大量的发展资源,越来越多的青壮年走出农村,走向城市,乡村成为了“养老集聚地”,导致了乡村原本就落后的形势更加严峻。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个也不能少,在这发展的攻坚期,“乡村振兴”应运而生。我们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树立实干精神、创新精神,艰苦奋斗、不断学习,确实在乡村振兴中保好驾护好航。
乡村振兴,勿自以为是,需维护核心。历史进程的'发展,众多事例证明,要想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人民群众必须牢牢团结在党的身边。从革命时期,我党团结人民创造性的找到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到新社会主义初级探索阶段的改革开放,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步伐,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这都是在我党伟大领导下取得的卓越成果。面对新时代,新时代,新挑战,我们依然围绕团结在党身边,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是我们乡村振兴战略的创造者、指导者。
乡村振兴,勿好高骛远,需脚踏实地。我国农业人口之多,耕地面积之广都印证着乡村在我国的重要程度。乡村在我们工作的第一线,振兴乡村要求我们脚踏实地、扎根基层,要求我们充满斗志、不畏艰苦,要求我们担当作为、开拓进取。我们要切实发扬发挥“红船精神”,要想作为、有作为、善作为,学习李保国、廖俊波扎根基层、艰苦奋斗的精神。我们要做好把政策接地气的践行者,让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到党的暖风,让“乡村振兴”不是一句空话。
乡村振兴,勿固守陈规,需创新进取。振兴乡村,绝不是口号,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创新精神是乡村发展的动力之源。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土地制度改革,到现在的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供给侧改革,从历史到现在,这些政策都是我党创新精神的实际体现。有太多成功的先例,告诉我们,改革发展,需要创新来驱动,创新驱动农业,会使乡村发展进入新的次元,乡村发展不再依靠单一农产品生产,而会找到新的经济增长方式,驱动乡村经济发展进入新的领域,占据改革、乡村振兴的主动权。
我作为一名基层人民警察,乡村振兴,与我同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今后我国乡村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道路,是农民共享国家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是党对“三农”问题的重视和关心,体现了党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将切实做到维护核心、坚定信仰,脚踏实地、扎根基层,担当作为、创新进取,牢记重担和使命,“在基层保一方安宁,为人民守一片乐土”。
7月27日至8月2日,有幸参加了县委组织部组织的“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党务干部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在浙江大学举办,不仅看到了经济发达地区的人文风貌,也接受了浙江大学教授们的先进思想洗礼。虽然学习时间不长,但对今后的工作指导却是难得的引路明灯。
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助推党建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乡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责任主体,农村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两者在乡村组织振兴中地位重要,发挥着龙头作用。我们常抓不懈的党建工作,正是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推手。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融合,要以党建加强党员的党性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先进带后进,潜移默化改变周边部分村民过于保守的思想,助推乡村振兴顺利实施。要以乡村振兴带来的村容村貌改变、生活环境改变,进一步凸显党建的重要性,规范党组织的建设进程。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融合,核心是紧密结合村级各项事业的发展需求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来引领村级各项事业科学发展,实现党建工作与村级发展“两结合、两促进”。
大力实施乡村人才引育培用工程,以人才振兴助推乡村振兴。虽然,近几年随着农村产业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青年人返乡创业,但热情不够、活力不足。针对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优、农村留不住优秀年轻人等问题,上级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县内务工优惠政策、青年农民培训政策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农村活力,留住了部分青年人在家创业,并更多地参与到村级事务中来。但要充分发挥好年轻人是乡村振兴主力军的作用,一是要积极发掘存量人才,建立人才库。通过乡、村两级共同开展本土人才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建立人才专库,制定提升计划,使这批后备人才率先热起来、动起来。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计划、青年农民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等帮助提升专业技能,通过政策资金扶持引导参与领办新型经营主体,鼓励带头致富、带动致富。二是要大力健全保障体系。乡村人才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多点发力、标本兼治。利用好现有的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以及“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等,使更多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就近接受职业教育。拓宽人才成长渠道,在遴选县乡基层干部时,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年轻村干部等群体,实现乡村人才体制内外双轨并进。
鼓励引导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为顺利实现乡村振兴夯实基础。想要助推农村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资金问题不可忽视。除了依靠国家资金扶持,现正在推行的增减挂钩项目、土地流转、小微企业引进和乡村旅游发展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有效缓解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各村应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和资源情况,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发展集体经济,不能过度依赖财政资金。通过增减挂钩项目推进,获得一部分可支配资金用于村级基础建设。配合现行的巷道建设项目,在政策范围内由上级政策解决一部分巷道建设资金问题,不足部分由村级留存的可支配资金解决。这样形成良性循环,一方面,拆除了废旧空心房,获得的村级可用资金,可以改善村容村貌;另一方面,响应了国家政策,进一步改善了村级基础设施,解决了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同时,各村还应该科学谋划产业,立足本村的自然资源、交通条件,找准适宜发展路子。对特色农业资源较为丰富的村,探索“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发展模式,由村集体统一组织,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中发展健康、绿色、有机的现代农业产业,提高规模经营效益,增加集体经营收入;对自然风光优美的村,探索“集体经济+旅游公司”发展模式,以村集体为主导,联合专业旅游机构,共同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让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总之,只有村级手上有可支配资金,在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上才能够大胆前行,不畏首畏尾,也才能真正闯出一条适合本村的乡村振兴路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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