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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发掘、培养和宣传优秀学生,积极发挥正确价值导向在学生成长中的作用,在校园中树立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带动更多的学生共同进步,根据学院《评选“每周一星”活动方案》相关要求,中专部开展本学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中专学生特点,重视对学生情感、意志、行为等培养,及学生内心世界的塑造和自我教育,鼓励学生在争当先进过程中培养自信心和荣誉感,并在中专部树立一批优秀学生榜样,通过他们在学习、生活、行为规范中的模范表率作用,从而激励全体中专生相互学习、健康成长、完善自我,进而推进优良学风、校风建设。
二、评选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民主的原则,采取学生自荐与班级推荐相结合方式,推选积极上进、品德优秀、爱校爱班、乐于奉献、热心做好事、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堪称榜样的优秀学生。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各班根据学生表现情况,召开“学生之星”评选主题班会,推荐人选,填写申报表,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生科。学生科将召开班主任参与的评审小组会议集中评选,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
四、宣传、学习
1、各班对评选的“学生之星”简介,在班级固定位置张贴宣传,并鼓励人人都争当“学生之星”,号召大家向不同类型的“星”学习,人人争创先进。
2、学生科将评选出的“学生之星”先进事迹,在中专部网站和宣传栏中宣传,号召大家学习,同时作为“每周一星”向学院推荐。
3、“学生之星”学年度评优、评先、推荐入党等优先考虑。
五、“学生之星”类别及评选条件
1、全面发展之星: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自主学习,勤学善思,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纪律、卫生、安全等方面做出贡献;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2、学生干部之星: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认真负责;能发挥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桥梁作用,且能解决简单的班务活动难题;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3、学习之星:勤奋学习,各门功课优秀;能结对帮助学习有困难同学;无旷课等违纪行为。
4、进步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多次受到表扬;在学习、纪律、自我管理等各方面有很大进步。
5、文明之星:遵守《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必请假;参加各项活动遵守纪律;学雷锋做好事;勇于举报违反校纪校规等行为。
6、公益之星:积极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劳动等各项公益活动;勇于批评有不良行为同学并督促改正;在卫生大检查等活动中,所在班级、寝室未受批评。
7、文艺之星(书法、绘画、舞蹈、写作和竞赛等):在艺术方面有某一特长,且参加学校等院级及以上活动获奖,或相关作品在相应艺术期刊等发表。
8、体育之星:能积极出操不旷操;主动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在学院运动会、体育比赛中得奖者评选优先。
9、创新之星:有创新意识和能力,在“五小”(小发明、小创新、小制作、小论文、小设计)方面有创造发明亮点或成果;在学院及以上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奖者评选优先。
10、其它。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践行立德树人理念,根据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拟开展“校园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优秀学生典型,引导学生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热爱祖国,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安排
各班每月推荐一名“校园之星”候选人。班主任要组织本班师生按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引导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学校每月对各班推荐的“校园之星”进行评审,并进行表彰和宣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宣传学习“校园之星”是在学生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是落实学校德育工作计划的重要载体,各班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意义,高度重视,精心谋划,积极组织实施。
2、推举典型。各班认真填写“校园之星推荐表”,按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政教室。评选标准: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自强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3、大力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宣传栏、校园网等阵地对“校园之星”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各班要认真开展向“校园之星”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典型先进事迹、开展班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本班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4、确保实效。要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考虑学生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活动有特色有效果。
为大力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理论素质、科学文化素养,持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用平台的积极性,在全市营造崇尚学习、加强学习的浓厚氛围,决定开展20xx年晋中市“学习强国”学习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时间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24时
二、参与范围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晋中市组织构架内的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学员,以晋中手机号码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的用户。
三、设置项目
(一)学习标兵100名
(二)年度优秀学员100名
(三)挑战达人20名
(四)模范学习组织10名
(五)优秀管理员10名
(六)优秀审核员10名
(七)优秀供稿员10名
四、项目标准
所有参与人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无犯罪记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一)“学习标兵”标准
1、报名资格为总积分≥58000分;
2、根据总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学习标兵”;
3、总积分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二)年度优秀学员标准
1、报名资格为20xx年学习积分≥8600分;
2、根据年度积分排名,排名前100名为年度优秀学员;
3、年度积分相同,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先报名者。
(三)“挑战达人”标准
1、20xx年上半年至少2次全部答完挑战答题题目且未使用复活功能的;
2、根据通关次数排名,排名前20名为“挑战达人”;
3、通关次数相同的,选择总积分最高者;两者都相同的,选择年度积分最高者;再相同,选择先报名者。
(四)模范学习组织标准
1、评选范围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学校和社会组织;
2、单位领导重视,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使用,党员干部日人均积分达到40分以上,党员标记工作全部完成;
3、组织架构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党员干部全覆盖,注册用户达到本单位在职全员的80%及以上,社会群众广泛参与;
4、积极筹建或使用“学习强国”线下空间,开展各类宣传推广应用活动,推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网络;
5、在晋中学习平台发稿10篇以上,或在晋中学习平台上传“学习强国”宣传推广活动、先进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等内容1篇以上,或在省平台发稿5篇以上,或在总平台发稿1篇以上;
6、由各县(区、市)委宣传部、市直各党(工)委进行资格验审并负责推荐,推荐名额1名。
7、根据综合工作实绩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模范学习组织。
(五)优秀管理员标准
1、组织架构中学员数超过50人的平台管理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党员标记工作完整度100%,本单位注册用户超过在职全员的80%,日活跃度超过30%;
4、对本级通讯组建设作出突出成绩,组织参加推广应用活动且成效明显的';
5、根据工作实绩及年度积分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管理员。
(六)优秀审核员标准
1、各县(区、市)委宣传部通讯组、市直各党(工)委通讯组中审稿并直接向晋中学习平台供稿的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审核稿件20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审核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七)优秀供稿员标准
1、晋中学习平台供稿链路中的供稿人员;
2、年度积分≥6500分;
3、上半年供稿50篇及以上且质量较高、错情较少的人员;
4、依据《“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内容质检简报》的通报率(通报数/省平台签发数),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排名前10名为优秀供稿员。若出现同名次影响排名的,选择年度积分高者进行评选。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学员可通过“学习强国”强国通扫描对应二维码进群直接报名,并填写相应的《报名表》(电子版)上报至邮箱xx@163、com(二维码、《报名表》见附件)。上报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格式:“报名项目+积分+名字”,例:“学习标兵61000分张三”“年度优秀学员9000分李四”。请学员严格按格式要求报送,否则资格作废。
注意:同一名学员只可申报其中一项评选项目,重报学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需提供资料
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分别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挑战答题通关记录等印证资料。
优秀管理员需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并提供总积分、年度积分的印证资料,及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模范学习组织需报送8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报送。
(三)报名时间。个人积分截止时间6月30日24时,以6月30日成绩为准。报名时间截止7月1日16时。
六、资格审查
各评选项目入围人员名单将于7月4日前分别在“学习强国”评选活动群内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群内消息。
为核验入围人员资格,请学习标兵、年度优秀学员、挑战达人、优秀审核员、优秀供稿员入围学员携带纸质版《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到所属县(区、市)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工信局党委进行资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并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发回邮箱:xx@163、com,截止时间7月5日。
七、活动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学好建好用好“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推广使用工作,广泛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并对照评选标准要求,严格把关资料内容。
此次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主办,市委讲师团承办,“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具体实施。评选结果将在“学习强国”晋中学习平台“‘学习强国’在晋中”栏目进行公布。并对各模范学习组织、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