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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及监督管理制度(大全)

2024-02-28 22: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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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作的统一管理,提高工作效益,保证工作质量,更好的服务于师生,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烟台第二职业中专食堂管理及实施细则》,落实到人,层层抓、人人管、做到违者必究。

二、工作中必须服从校方及其各级行政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服从经理的工作安排。必须做到听从指挥,确保师生健康就餐。

三、工作中必须配合好经理工作,选料、进料、库存等应择优选用及保管。

四、在主、副食加工中,必须做到品种多样化、用餐合理化、营养搭配化等,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

五、必须做好饭菜保质、保量,严把卫生质量关,防止病从口入,坚决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中必须注意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做到餐具每日消毒,每日卫生多次清扫,每周一次大扫除,绝不留卫生死角,个人卫生应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不准留胡须、不准穿拖鞋、不准衣帽不整等,上岗时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七、工作中必须团结一心,以餐厅为家,齐心协力把工作做好,不断研究饭菜的.多样化、合理化及营养搭配化,及时推出更多、更好的饭菜。

八、工作中不准打闹,对待师生要有礼貌,不准说脏话、气话,坚决杜绝打架斗殴的事件发生。

九、工作中必须做到爱护设备及保养设备,不断学习正确的使用设备方法,并保证安全。

以上各条望认真遵守,违者可按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或解除劳务合同。

第二篇: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卫生、安全、健康、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全体师生与食堂工作人员。

三、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行政部为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保证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效率、饭菜质量、食堂安全与卫生、成本控制等进行考核;

3、负责对食堂的费用结算管理。

四、食堂工作人员上岗要求与工作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上岗要求:

①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②必须有敬业爱岗精神与良好的卫生习惯;

③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美观;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行为;

4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制服、戴口罩、戴帽;

5工作人员分菜时一律佩戴一次性手套,且每餐更换一次,接触污染时及工作改变时也需更换手套;

6食堂工作人员须坚持头发干净整齐,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时不得吸烟,不得与人闲谈。

2、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统一的管理,遵守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公司的厨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如有违反应理解公司处罚;

②、食堂工作人员在供给服务时应温和、礼貌、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提议,但不得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向公司行政部反映;

③、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掌握消防器材使用规定;

4、下班前要锁好柜子,关掉门窗,检查火种是否熄灭,关掉煤气、电源;

5、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6、厨师于每个礼拜五交下个礼拜的菜谱;

7、厨师负责根据菜谱制定所需物资的计划;

8、厨师负责客餐的计划与制作。

五、食堂卫生要求:

所有处于食堂区域的卫生清洁

1、定期组织灭蚊、灭鼠消杀活动

2、食堂内的食品要做到生、熟食分开摆放,熟食隔夜后,不得食用。

3、食堂工作场所的地板要在工作完毕后,将菜屑冲洗干净并用去污剂冲刷。

4、工作台面,餐具架,于每日使用后清洁需消毒。

5、排烟机,炉灶,电锅,蒸饭柜使用完毕后需消毒。

6、刀具,砧板,汤勺,炒菜工具每日使用完毕后需消毒。

7、菜盆,汤桶每日作业完毕后需消毒,然后摆放好晾干。

8、食堂内物品要摆放整齐,及时清理垃圾,严禁随地乱摆放东西,保证通道畅通。

9、食堂内必须做到门窗明亮,墙面无污渍、无蜘蛛网、无蚊蝇、无烟尘。

10、食堂内部地面、餐桌台面、工作台面应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污垢,炊具干净、整洁,无污点。

10、泔水桶每一天清洗干净,杜绝蚊蝇滋生。

六:安全管理

1、未经许可,除食堂工作人员外,任何人员不得进入厨房;

2、厨房清洁用品应与调味品、菜品分开放置;

3、不得私自动用厨房灭火器设置;

4、厨房及就餐区严禁吸烟;

5、使用炊事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6、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

七、食堂周转金及物品管理

1.公司以现金的形式为食堂供给周转金1000元,由行政部指定人员保管,但不得用于私人事务或借他人使用;

2.该现金只能用于购买食堂急需及客餐所需等食品,所需用品的购买必须经过请购单的方式报公司行政部审核;

3.食堂的一切设备、设施、餐具、厨具均要建立物品台帐,厨师为第一职责人,做到专物专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更不得擅自向外出借、出售食堂物品;

4.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应按原价的二倍赔偿,并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八:食物的采购与管理

1、公司食堂所需食物经过现金购买的,保留收银小票或收据(留电话号码)以备查验;

2、必须做到有计划地采购,防止浪费;严禁采购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3、食物应在保质期内使用,严禁使用过期食物;

4、本着质优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每日副食品等物资的固定供应商;

5、采购的物品应保证新鲜,严禁购买病死猪肉和过期、变质的蔬菜、调味品及肉制品等;

6、对所购食物必须坚持实物按单(一式三联)验收制度,验收人及购物人必须同时在采购单签字,以保证帐物相符;

7、不得将已购进食堂的食品私自向外出售或带走,一律按内盗处理;

8、食物建立进出流水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9、严禁挪用采购款,严禁以少报多。

九、学生就餐管理

1、学校食堂每日供给早、中、晚餐,节假日根据学校安排是否供给就餐;

2、所有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用餐;

3、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主菜由厨工按份均分;米饭、汤则由学生自行盛装,但不得浪费;

4、学生进入餐厅必须按序排队,实行先刷卡后就餐;

5、学生就餐不准离开餐厅,在就餐时须坚持良好的就餐秩序及餐厅卫生,坚持地面清洁;就餐后的残物、牙签、纸巾等杂物不能随地乱丢,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桶内,并把餐具放置在指定位置;

6、礼貌用餐,所有员工必须排队打取饭菜,按量取食,禁止浪费,不得插队、起哄、拥挤;就餐时不准大声喧哗、吵闹、敲碗、制造噪音,违者处罚;

7、就餐学生应爱惜食堂公用物品,对过失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要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各类设备、设施、餐具、厨具的应按原价的二倍赔偿,并视情节按公司制度给予处罚;

8、厨房工作人员及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就餐情景,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上报处罚;

9、食堂一律不允许收取现金,食堂刷卡打饭;

10、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就餐,禁止提前就餐。

十、厨房奖惩原则

1、未遵守本制度违者罚款10-50元,其他按公司各项管理规定执行;

2、保证为学生供给卫生、合理的饮食,不得采购劣质、腐烂、过期食物,违者公司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应经济职责和法律职责;

3、保证厨房餐具及食堂环境清洁卫生,若达不到检查要求,处以警告处分并罚款10-50元;

4、为学生供给好的服务与质量较高的伙食,若接到学生有效投诉,视其情景处以20-50元罚款;

5、严格按就餐规定刷卡消费,并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若未遵照登记,扣款10-50元;

6、采购厨房物资、菜品、调料必须如实记录开支,不得谎报,否则予以辞退并赔偿公司损失;

7、妥善保管、使用食堂用具、电器等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物品按原值赔偿并处以50元以上罚款;

8、对就餐人员一视同仁,若发现徇私舞弊、态度恶劣情景发生,予以降级处分并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9、食堂菜品、用具严禁带回家,否则处罚50-100元;

10、服从工作安排,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1、准时开饭,不得消极怠工,否则处以警告并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2、遵守食堂安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带外来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区罚款10-50元;

13、工作中不相互配合,不团结同事,并在团队中散布谣言者扣罚50-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14、未按要求供给菜谱及未按菜谱填写计划采购单,处罚20元次;

15、采购中徇私舞弊,处罚500元并辞退。

十一、未尽事宜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十二、本制度由行政部制定,总经理批准后实行;修改解释、或终止亦同。

十三、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三篇: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的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必需有卫生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

三、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卫生部门发放的健康证并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要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应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五、要搞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天一清洗。

六、食堂餐饮具用后要洗净、消毒,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所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需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七、食堂不准购进、加工、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物。

八、要保持仓库干净,食品要做到有分类、有分架、有标志、隔墙离地存放,米、面、蔬菜等要在防鼠台上存放,并定期检查。

九、要准时处理垃圾,垃圾桶应加盖并有标记,搞好“三防工作”。

十、用于半成品、成品及各类食品盛放的桶、盆、筐离地存放不低于15公分。

第四篇:学校食堂安全卫生的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搞好我校食堂环境和食品卫生,提高服务质量,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特制定本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所指食堂包括教工食堂、学生食堂及在校园内开办的饮食餐饮门店。

一、环境卫生

食堂操作间、餐厅及店堂内外环境要整洁,做到随时清扫,全天保洁;保持灶面、操作台、售饭台、售菜台无污垢、无积灰;下水道畅通,无积水,无蚊蝇孳生地,有灭蝇防蝇措施。

二、原材料采购

坚持大宗主副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供应制度,食品原料入库和出库要有专人负责验收,并有记录备查;严禁出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卫生不合格食品、腐烂变质食品;严禁贪便宜购进无检验合格证的肉食品及病死畜禽产品。

三、食品原料存放

存放的食品要先进先出,储存物要加盖,防霉、防虫、防鼠设备要齐全,做到食品无霉变、虫蛀、发馊和变质。生、熟食品做到分开存放,其它工具、餐具等物品必须上架。

四、餐具、炊具管理

刀具、砧板和盛食品的容器应生熟分开,专用;炊具使用后应彻底清洗;餐具、饮具在每次使用后应专人负责洗净并消毒存放。各餐饮食堂必须配备餐具消毒设施,碗筷应该每餐用消毒剂泡洗,或用消毒柜消毒,熟食要加罩;销售熟食品要使用工具,不得用手抓。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

要讲究个人卫生,营业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衣帽要勤换勤洗;工作时不得吸烟,工作前和便后要洗手;勤修剪指甲、勤理发。

六、坚持持证上岗

食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体检合格、持证上岗制度。每年必须到市或区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一次,对体检不合格者,要及时调离;新进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

七、严格执法,接受监督

各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虚心接受政府、学校卫生部门检查和学生伙食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如发现或检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通报全校并实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者勒令其停业整顿或取消经营资格。

八、严格奖惩措施

(一)每学年进行一次“食堂卫生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对食堂卫生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适时对反映举报食堂违犯卫生管理制度的教工或学生给予奖励。

(三)对于下述违犯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

(1)因具体措施未落实到位而出现问题,受到上级卫生管理部门批评或通报者,对食堂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2)炊事人员违犯个人卫生制度,出售食品时用手直接抓熟食品者,每次罚款30-50元。

(3)食堂出售变质、过期、不洁食品,被师生举报经查属实者,对负责人罚款每次100元。

(4)因食堂卫生环境差或出售变质食物等原因引起的肠道疾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堂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处罚款2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5)食堂工作人员没有做到每年体检一次,或新进工作人员不经体检合格即上岗者,每人次罚款200-500元;对体检和健康证弄虚作假者,对食堂和个人各罚款500元。

九、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监督检查组织,分工协作,各负其责

(一)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院长牵头,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学生处、团委、工会、校医院等单位领导组成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二)日常监管: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牵头,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伙食科长、各食堂经理、食堂管理员负责全校各食堂卫生安全日常具体管理监督工作,派专人负责对各食堂早、中、晚三餐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定期监督检查:由学生会生活部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个食堂的卫生情况每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周公布并及时报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和后勤服务中心。

(四)不定期监督检查: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和工会有关成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至少进行2次不定期检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五)定期消毒:校医院具体负责检查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并负责指导食堂内外环境的消毒和除四害工作;食堂负责人要定期到校医院领取消毒剂,定期对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消毒灭虫和除四害,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取缔违规经营:由保卫处和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取缔校园内流动商贩,不允许校外人员私自在校园内露天摆摊设点售卖食品,各经营门店必须按协议规定范围经营,不准在食堂以外经营餐饮业,不准店外经营,违者处以200-500元罚款。

十、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原《xx工学院食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平工[2005]68号文件)即行废止。

第五篇: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采购、查验以及台帐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检查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主要为畜禽产品、蔬菜、豆制品、粮油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

三、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1、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2、从固定供应基地或供应商采购的`,应当留存每笔供应清单,前款信息齐全的,可不再重新登记记录。

3、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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