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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巡检制度(大全)

2024-01-08 22: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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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检查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和《铁路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燃气、电气设备”主要指本单位现有的下列设备:氧气、乙炔融接设备,电焊机,电动起重机,装卸车机,皮带输送机,充电机,电气动力机床,管内电气线路及照明设备等。

二、燃气、电气设备的检查检测

第三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不准使用。

第四条 氧气、乙炔瓶的减压阀、压力表的技术检测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五条 电动起重机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责执行。技术检测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在检测时提供“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要求检测单位在检测后另外提供此检测记录,并将此检测记录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第六条 其他设备及电力、照明线路的日常及定期检查、保养、检修由分公司按规定执行,但电力、照明线路分公司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在夏季雷雨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并填写“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资料”表格,复印后报公司消防管理员备案。

三、燃气、电气设备的防火、防雷电管理

第七条 电气线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电气线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一系列的《电气设计规范》的规定,设计、安装、调试、使用和维修。

2、防止电气线路绝缘老化,除考虑环境(环境温度、潮湿和化学腐蚀)条件的影响外,还应定期对线路的绝缘情况进行检查。对500v以下的绝缘导线线路检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欧表测定,线路的绝缘电阻不应低于0.5兆欧。

3、不同工作环境(爆炸危险场所、高温、高湿和有化学腐蚀的场所)情况下,电气线路中导线和电缆的选择和敷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应的《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规定进行。

4、按规定安装断路器或熔断器,安装阀型避雷器进行线路保护;

5、加强电器线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为操作事故和未经允许情况下乱拉乱接线路。

第八条 电气线路防过载措施:

1、合理选用导线截面,安装线路时由专业人员负责,并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不准许乱拉电线和随意增加负载。

2、定期测量和检查线路负荷情况,安装合适的熔断器和过负荷保护装置。

3、随着线路负荷的增加,及时更换适应于相应容量的导线截面,或者根据生产程序和要求,对用电负荷进行合理的调节,避开用电高峰或将时间相互错开达到防止过负荷的目的,为避免以外过载,还可在线路上安装自动过负荷保护开关。

第九条 电气线路防漏电措施:

1、在设计和安装电气线路时,导线绝缘强度不应低于线路额定电压,支持导线的绝缘子也要根据线路和电源电压而进行选配。

2、在特别潮湿的或有酸碱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严禁绝缘导线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钢管布线。

3、在安装电路时,导线接头处要包扎牢固,同时要防止刀钳等物划伤导线绝缘层。

4、平时加强检查维护,发现导线绝缘破损及时维修和更换。

第十条 电气线路防接触电阻过大措施:

1、导线与导线、导线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

2、经常对运行的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接头松动或发热现象及时处理。

3、对大截面积的导线之间的连接焊接或压接。

4、铜、铝导线相时,采用铜铝过渡接头(在铜铝导线间垫上锡箔或在铜线鼻子上搪锡)。

5、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更换。

第十一条 电气线路防电弧、电火花、雷击措施:

1、裸导线间或导线与接地体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保持导线的绝缘支持物完好无损,防止导线敷设过松、垂弧过大。

2、绝缘导线绝缘层无损伤;

3、熔断器或开关装在非燃材料基础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护。

4、不带电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

5、安装避雷装置和线路过电压保护装置进行保护。

第十二条 电动机防护措施:

1、根据工作环境的安全要求,正确选择电动机的容量和机型。

2、根据电动机的起动特性,正确选择起动方式。

3、根据电动机的运行特性,正确采取短路保护、失压保护、过载保护、断相保护、接地保护。

4、加强维护保养。对电动机经常进行保养,对转轴等勤加润滑油,轴承磨损及时更换,保证运行灵活。暂时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洁处所,重新使用前测量绝缘电阻低于标准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线路上用电量保持均衡,电源线上的三只熔断器必须采用相同规格的熔丝。

6、电动机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准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墙壁,周围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条 电气照明设备防护措施:

1、根据灯具的使用场所、环境要求,选择不同类型的灯具。室外照明选用防水灯具,爆炸危险场所选用防爆灯具。

2、储存丙类及以上级别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在其他场所使用时,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3、对卤钨灯具附近使用的导线,采取使用玻璃丝、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热材料护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灯管高温损坏导线绝缘,引起短路事故。

4、灯泡上不准用布、纸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挡,对镇流器采取隔热、通风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不准将镇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台、展览橱窗内,镇流器与灯管的电压、容量必须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条 电烤箱、电暖气等电热设备防护措施:

1、工业用大型电热设备,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建筑内,小型电热设备应单独设在非燃材料的室内,并采取良好通风、排风和防爆泄压措施。

2、电热设备功率比较大,应防止线路过载,最好采用单独的配线供电,选用耐火或耐热电缆配线,并装设熔断器保护。

3、小型电热设备和电热器具,如电烤箱、电暖气、电烙铁等,通电使用时,人不能离开,要养成人走电断的好习惯。

4、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在使用过程中,应配备适量的灭火器材,派专人进行管理,并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

第十五条 电焊设备防护措施:

1、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内,不准进行电焊作业,需要检修的设备要拆卸移到安全地点修理。

2、进行电焊作业的地点与易燃易爆物品车间、仓库、储罐、储柜、堆垛等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尽量远离正在生产的易燃易爆装置、设备和管道。

3、在安全地点电焊时,周围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用水喷湿,上部盖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湿麻袋,以隔绝火星。附近有可燃构件时应用铁板、石棉板遮挡。

4、在高空电焊时,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净,必要时要用石棉板、薄铁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盖上一层沙子。风天作业还要防止火花飞溅。

5、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仓库、车辆、场所等禁火重要部位进行焊接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动火审批制度。由动火的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的消防管理职能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批准(在必要时应报消防机构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载有货物的车辆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与可燃物直接接触的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守一段时间,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7、电焊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外壳可靠接地,电源导线应有足够截面,电焊机和电源应当绝缘可靠,并安装好熔断器予以保护。焊接时必须使用经特殊工种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条 电气控制设备开关、接触器的防护措施:

1、开关、接触器应设在箱内,箱应加盖。木质箱的内表面应敷以白铁皮,以防起火时蔓延。开关、接触器箱应设在干燥处。

2、开关、接触器的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均应和实际使用情况相适应。

3、潮湿场所场所应选用拉线开关,有化学腐蚀、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应用反腐、防爆的开关、接触器安装在场外适当的地方。

4、在中性点接地的系统中,单极开关、接触器必须接在火线上,否则开关、接触器虽断开,电气设备仍然带电,一旦火线接地,有发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灾的危险。

5、开关、接触器有部件缺失或开关损坏时,应及时补齐或更换,开关、接触器箱外壳应可靠接地。

第十七条 电气控制设备熔断器的防护措施:

1、选用熔断器的熔丝时,熔丝的额定电流应与被保护的设备相适应,且不应大于熔断器、电度表等的额定电流。

2、在电源进线、线路分支和导线截面改变的地方应安装熔断器,尽量使每段线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护。

3、为避免熔件爆断时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熔断器宜安装在具有火灾危险厂房的外边,否则应加密封外壳并可靠接地,远离可燃建筑物件。

4、应经常检查熔断器的使用状况,经常除尘,保持熔断器的清洁。

第十八条 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的防护措施

1、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规定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作业中必须按规定穿着绝缘鞋等防护用品。

2、各种大中型动力机械均应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装备适用的灭火器。

3、金属构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电气连接(接触电阻≤10ω),其金属结构整体及其金属走行轨道要按规定接地,接地电阻要≤4ω,以防止漏电、静电、雷击伤害。

4、当门吊的钢丝绳、装卸车机的链斗等大型电气设备的运动部件与走行轨、车辆接触有放电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电、静电和部件间电气接触不良等故障后方准使用。

5、大中型电气设备金属结构整体防静电的接地装置可与防感应雷、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共同设置,其接地电阻值,应符合防感应雷和电气设备接地的规定;只作防静电的接地装置,每一处接地体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0欧姆。

6、接地装置的各连接点应采用搭接焊,必须牢固无虚焊。通用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线必须采用多股裸铜线,并符合截面和机械强度的需要。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但应注意防止松动或锈蚀。利用串接的金属构件、管道作为接地线时,应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属跨接线,使其成为一个完好的电气通路。

四、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二篇:设备巡检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常处于良好状态,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别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专机专责制度或包机制度,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二、所有设备都要有维护保养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人员要达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实行操作合格证制度,无证者不准上岗操作。

三、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制度,坚持五定(定质、定量、定时、定点、定期对润滑部位清洗换油)和三级过滤(向固定油桶经过滤、由油桶向油壶装油经过过滤,由油壶加入到加油点经过过滤),保证油质、工具清洁好用,润滑效果良好。

四、操作工人对本岗位范围内的设备管道、仪表盘、支架、地面等应保持整洁、油漆、保温完整,加强静密封点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五、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加强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的管理,对于传动设备要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使所有备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操作人员必须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严格按操作程序与规定步骤进行设备的启动与停车,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执行五字操作法(听、摸、查、看、闻),定时定点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

3.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发现设备缺陷能处理的应主动进行消除,脏、松、缺、乱、漏等举手之劳可以解决的问题,应随时在检查中进行解决。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实行十交五不接。十交即:交任务、交指标、交原料、交操作指标、交质量、交问题、交经验、交工具、交安全卫生、交记录;五不接即:设备润滑不好不接、工具不全不接、操作情况交待不清不接、记录不全不接、卫生不好不接。交接双方要在现场逐项交接,在操作日记上正式签字。

七、生产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要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发现特殊响声、振动、漏气、火花等紧急情况,应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车,并上报和通知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得盲目开车。已处理和未处理的缺陷记录运行记录本上,并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八、厂房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处管道及支架,应有专人经常维护,保持完整,定期检测。采取防潮、防汛、防冻、防尘、防腐蚀措施。设备管道的仪表和安全装置要齐全好用,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整。

九、维修工人(机、电)对包机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对包机的设备需定时上岗检查,主动向操作工人们解决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易处理的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缺陷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或停车机会处理。

第三篇: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安全性,本管理规定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的检修周期和检修主要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所有生产厂和有关单位。

2、引用标准

《钢铁企业动力管理条例》、《冶金企业设备操作、维护检修规程》。

3、职责

本规定由公司设备部组织有关单位严格按规定标准贯彻执行。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本规定只对较通用的电气设备提出了要求,对非通用的电气设备,各单位可根据已有的经验制定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对岗位上有关操作维护等方面的规程,由各单位根据各单位的特点和不同条件具体制定。

4.2电气设备的技术状况分级标准,参照《设备技术状况管理规定》中关于设备技术管理通则执行。

对电气设备的维护标准,参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规定》中设备维护分级标准。

4.3为了提高电气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做到有计划的定期检修,须对主要电气设备订出其检修周期和基本内容,本制度中没有规定的设备检修周期和内容,均可按照各类设备的技术特性和使用经验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4.4各类设备的规定

4.4.1电动机的规定

电动机(包括交流和直流)的计划检修,分为不解体检修和解体检修两种,其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规定如下:

4.4.1.1不解体检修

凡电机连续运行3~6个月时,应进行一次,其检修主要内容有:

1用干燥空气,吹去电机内部灰尘,擦去油污;

2检查各处接线头是否松动,各部位紧固螺栓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3打开轴承小盖,检查是否缺油;

4测量电机绝缘,并做记录。

4.4.1.2电机解体检修

分为大、中、小修三种。其规定如下:

类别电机类型大修周期中修周期

第一类连续运转的鼠笼型电机7~10年3~4年

第二类连续运行的绕线式电机10~20年3~4年

第三类短期运转起、停次数频繁的电机3~5年1年

第四类10kv高压电机20~25年4~5年

第五类主变流机组、轧钢直流电机20~25年4~5年

第六类z系列直流电机、中小容量电动发动机8~12年2年

1电机大修内容一般为:

a.定子和转子全部或局部更换线圈;

b.机械结构检查试验或做改造性的加固处理;

c.集电环换新或做表面处理;

d.轴瓦(滚珠)更换,轴承修理和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更换;

f.笼型电机转子铜条与转子短路环焊接处检查,对裂口和松动处做补焊处理;

h.转子找平衡、转数在1000转/分以上,容量大于100kw的电机转子,要做动平衡试验;

y.电刷架检修、部件更换调整;

o.机壳修理、喷漆。

直流电机除上述项目外,尚需进行:

p.整流子清扫试验或进行表面磨光、开沟、捣棱,以及整流片全部更换;

k.升高片修理,更换绝缘,重新绑扎加固,有断裂者,修补或更换;

y.均压线圈全部更换绝缘和绑线;

n.转子整体干燥和浸漆。

2电机中修的内容一般为:

a.定子或转子(包括主补极)线圈清扫做绝缘试验,并做直流耐压。对局部和个别绝缘值低的线圈进行处理;

b.电机机械结构检查,采取必要的预防和加固措施;

c.整流子、升高片、集电环、修理和加工磨光;

d.轴瓦研磨,对超过间隙者做更换钨金、轴承绝缘垫片检查;

e.转子绑线检查,对松动者进行更换及做平衡试验;

f.定、转子干燥喷漆,直流电机电枢进行浸漆处理;

g.调整刷架及其排列,检修和更换零件。

3电机的小修周期,各使用厂(单位)可根据电机具体使用状态、运行情况自行决定。原则每隔1~2年进行一次,其检修内容一般规定为:

a.定子或转子分解抽出清扫,并做检查;

b.局部或个别绝缘薄弱部位进行绝缘处理;

c.轴瓦(滚珠)检查、换油;

d.整流子、集电环表面清扫,刷子个别更换调整。

4.4.2对变压器的规定

类别变压器型号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电力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及以上者30~40年6~8年1年

第二类整流变压器、起动自偶变压器和充油电抗器25~30年5~6年1年

第三类电炉变压器15~18年3年6个月

第四类变压器容量在1000kva以下者30~35年10年2年

4.4.2.1变压器大修内容一般为:

a.高、低压侧线圈全部更换;

b.铁磁机构检查,穿芯螺栓绝缘套管更换,矽钢片表面绝缘脱落者,重新涂绝缘膜;

c.更换对地绝缘层和高低压间绝缘套筒,以及更换全部钢纸油道和钢纸垫片;

d.分接开关检修,分解清理;

e.对线圈各部分压紧的机械结构进行检查、修理和必要的加固;

f.油翅、油枕清洗,绝缘油过滤,油缸洗刷,止油修理,垫片更换;

g.瓷套管分解清理、干燥,进行耐压试验;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油翅风扇分解清理,电机检修;

i.全部变压器外表喷漆。

4.4.2.2变压器在中修内容一般为:

a.1000kva及以上的变压器,在检修抽芯前,必须进行线圈绝缘泄漏试验;

b.变压器解体,吊出芯子进行各部位检查,包括线圈固定位置,压紧螺栓的紧固程度、分接开关的接触情况和机械位置等;

c.用变压器油冲洗线圈、油道、垫片等,去除油污和表面沉积物;

d.对绝缘

电阻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处理;

e.油缸清扫,止油门修理,油翅清刷,漏油处处理;

f.变压器油过滤,并做化学试验,含酸性超过规定者,应做除酸处理;

g.油枕、防爆管冲洗,干燥剂更换;

h.温度计校验、瓦斯继电器检查;

i.瓷套管检查、清理。

4.4.2.3变压器小修内容一般为:

不抽芯检查,只做外部清扫和检修。包括缸盖清扫、瓷套管清扫;绝缘油处理和增添;检查冷却装置、瓦斯继电器装置;检查各部有无漏油现象;呼吸器内干燥剂颜色是否正常。

4.4.3低压开关盘的规定(包括电磁站控制盘,低压线路开关控制设备)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在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6年2年6个月

第二类在正常环境中16年4年1年

属于第一类的电磁站是:轧钢电磁站和加热炉电磁站、链炉房电磁站、炼钢炉电磁站、电炉电磁站、烧结电磁站等。

属于第二类的电磁站是:主电室控制操作盘和机电修配车间电磁站、水泵房电磁站、空气压缩机房电磁站等。

4.4.3.1开关盘大修内容一般为: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

1动力和操作线路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控制盘修理,控制开关的部分备件或整体更换;

3控制器分解清扫,更换磨损部件及接点;

4电阻器分解清扫,做必要的更换;

5各种刀闸的修理及仪表校验。

4.4.3.2开关盘中修内容一般为:

1动力和控制台线路接头检查局部绝缘破裂要完善处理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清扫,开关换接点,刀闸开关修理;

3电阻器清扫检查。

4.4.3.3开关盘小修内容一般为:

1吹灰、清扫、擦瓷瓶,在采取安全的隔离措施后,母线也要清扫干净;

2检查各部位的元件是否有异常现象,并拧紧各部位的螺栓;

3检查熔断器,熔片要完整,接触应良好;

4检查刀开关在合闸状态时,接触应良好;

5检查检修接触器、控制继电器、磁力起起动器的`触头及各弹簧和消弧罩;

6检查检修行程开关的凸轮、接头及弹簧等;

7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的绝缘,并记录之;当低于规定值时,或与上一次记录相比较,有显着下降时,应查明原因并加以解决。

4.4.4天车电气控制设备的规定

类别工作条件大修周期中修周期小修周期

第一类多尘、潮湿和高温环境中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甚至为频繁作业率很高者5年1年2个月

第二类比较多尘、潮湿或高温环境中运行,起停次数及作业率仅次于第一类者6年1年4个月

第三类一般环境下运行,每小时起停次数比较频繁者10年2年6个月

第四类良好环境下运行,起停次数不频繁者15年5年1年

属于第一类天车是:炼钢厂加料、浇铸等天车;炼铁厂铸造车间铁水天车、水渣池天车。

属于第二类天车是:轧钢厂天车、烧结厂装料天车、炼铁厂炉台天车等。

属于第三类天车是:炼钢厂原料天车、轧钢厂成品天车。

属于第四类天车是:主电室内检修用的天车、水泵站内检修用的天车、主机室内检修用的天车。

4.4.4.1天车控制设备大修内容是:

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以局部或全部更换为主,修理为辅,其主要项目如下:

1动力和控制线路经过试验,局部或全部更换新线;

2配电盘及盘上控制设备更换及备件修理更换;

3控制器解体检查,更换损坏件或整体;

4电阻箱整箱或部分电阻片更换,或解体清扫;

5刀闸整组或部分线圈更换,或分解清扫修理;

6滑线和滑线支架更换或修理。

4.4.4.2天车电气控制设备中修的内容是:

动力线路或控制线路检查修补、更换磨损的备件,其主要内容如下:

1动力线路和控制线路接头检查,对绝缘不良的线路进行绝缘修补或局部更换;

2控制盘上局部元件更换;

3刀闸开关、滑线进行检查清扫;

4更换局部电气控制开关,清扫电阻箱。

4.4.4.3天车电控设备小修内容是:

1检查检修电动机(按电动机的规定执行);

2检查检修电磁铁抱闸,各种极限开关务必使用可靠;

3检查检修电磁控制盘及一、二次接线;

4检查检修各种类型的控制器、接触器、磁力启动器等;

5检查检修大车磨电砣(集电砣),使其接触良好;

6检查清扫各种绝缘瓷瓶,清扫电阻器(或频敏电阻器)上的积灰;

7测定各电气部件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5断路器的规定

一般断路器在运行中切闸三次短路电流后,应做全面检查与清扫工作。

4.4.5.1断路器外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①检查与紧固断路器套管与母线的接头、检查套管与瓷瓶、特别是拉力瓷瓶有否裂纹损伤;

②清扫各部灰尘,紧固各部位螺栓;

③测量三相接触电阻,三相同时接触状态及测定其触头行程;

④检查漏油、漏气现象;

⑤检查操作机构及操作头是否灵活、可靠,保证合、分闸全部符合要求;

⑥而无卡擦及自动脱扣现象;

⑦检查信号及操作回路,进行远方控制操作,并做空投及跳闸试验。

4.4.5.2油开关内部检查清扫内容是:

1检查内部是否完整和动作是否正常;

2检查套管有无脏物,消弧罩是否完整,有无变形和闪络痕迹,以及接点烧损情况;

3检查接点接触情况是否严密,并检查接点是否同时接触;

4彻底清扫内部,并更换绝缘油;

5同时要做外部检查与清扫。

4.4.610kv高压开关柜要配合线路检修,一年进行一次停电清扫,对周围环境较脏的地区,六个月检修清扫一次,其主要内容为:

4.4.

6.1检查母线引线、隔离开关、断路器、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操作机构等部位是否有异常现象。

4.4.6.2检查端子板螺栓接点有否松动及隔离开关接点检查修理、仪表校验、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等。

4.4.6.3检查各熔断器接触是否良好。

4.4.6.4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对母线进行清扫检查。

4.4.6.5测量主回路及操作回路系统绝缘电阻,并做记录。

4.4.7防雷装置的规定

4.4.7.1避雷针每年四月中旬以前应做一次检查,包括本体及联结线,并测试接地电阻值。

4.4.7.2各类避雷器每年四月末以前配合线路停电,安装投运,十一月后结合线路停电将它拆回试验检查,以便第二年再安装使用(室内母线上避雷器不拆)。

1阀型避雷器的复查项目是:

a、避雷器本身有无脏污、破裂或烧损现象;

b、引出线有无移动断股,内部绝缘物有无甩裂脱落和溶化流出现象;

c、进行绝缘电阻值测定和泄漏电流值测定;

d、新避雷器应进行工频放电测定。

2氧化锌避雷器的复查试验项目为:

a、电阻的测量:35kv及以下的氧化锌避雷器用2500v兆欧表测量,其绝缘电阻不低于1000mω。

b、测量1ma(直流)时的参考电压u1ma和75%u1ma参考电压下的泄漏电流,要求75%u1ma下的泄漏电流不大于50μa。

4.4.8接地装置每年四月中旬以前进行一次检查测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处理,以保证变压器、避雷针、避雷器、高压开关柜等的安全运行。

4.4.9对计量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每年春季进行一次绝缘试验和清扫工作,油浸式互感器的油质应做检查,如无特殊变化,一般3D5年换油一次。

4.4.11电力电缆每年做一次绝缘检查,包括绝缘值的测定,直流耐压和测量其泄漏电流,同时检查电缆头的外表情况。

4.4.11.1新敷设的电缆,在投入运行三个月后应试验一次其技术数据,如无特殊变化,以后可按每年试验一次。

4.4.11.2根据试验结果列为不合格,但经过综合判断允许在监视条件下投运的电缆,其试验周期应比标准规定缩短,如果在不少于六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三次以上的再试验,其缺陷特性没有变化,则可以认为合格。

4.4.12电力电容器

电力电容器应每隔3~6个月进行一次维护检修,其检修主要内容是:

4.4.12.1清理瓷瓶,紧固各部位螺栓。

4.4.12.2检查各熔断器是否良好,接触是否严密。

4.4.12.3检查电容器的补充是否有裂纹、凸出、渗油及其它异常现象。

第四篇: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五篇: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站领导、检修技术人员、检修班长是具体抓好设备管理负责人。

2、凡是设备在运行备用中出现缺陷,运行人员有责任采取必要的运行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出现故障要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消除。

3、各运行、检修班应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以利于查阅和作出处理。

4、设备缺陷消除后,消除者应在记录簿上交代清楚。

5、记录簿应保持整洁,并存档,以备查考。

二、缺陷分级管理权限

1、运行任务

(1)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作好记录和报告有关人员。

(2)及时消除属于运行维护工作范围的设备缺陷,应及时采取必要运行措施消除缺陷。防止缺陷扩大,并向有关人员汇报。

(3)凡本班有权调度停用或不停用也能消除的缺陷,应通知检修人员及早消除。

(4)参加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

2、检修班任务

(1)负责从运行、试验、检验方面及时了解所管辖设备的缺陷并作出记录。

(2)了解运行情况,查阅记录簿,及时发现和主动消除设备缺陷,做到小缺陷不过班,大缺陷不过天。

(3)在运行中无法消除缺陷,应记入本班的记录簿内,在大小修或临时予以消除。

3、站领导的任务

(1)领导督促各班认真搞好设备缺陷的`消除工作,负责质量验收的组织工作。

(2)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存在的缺陷。

(3)分析造成缺陷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拟定消除重大设备缺陷的技术组织、措施,结合小修计划使其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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