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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确保学校学生用餐保障工作有序开展,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拟采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现公开向社会征集服务方案,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福州市仓山区第七中心小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质量要求。
2.本项目预算金额每年约240万元,服务时间为2年,合计金额为480万元。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服务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三、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2022年9月6日―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现场答疑。
四、方案征集要求与提交时间
1.方案征集提交时间:2022年9月13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2.方案征集具体要求:
(1) 方案应包括:食材配送要求、食材配送标准、服务要求、报价等。方案的大标题统一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加粗,正文统用仿宋GB2312三号字,一级小标题用黑体三号加粗,二级小标题用楷体三号加粗,三级小标题用仿宋GB2312三号加粗,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纸质方案一式5份,统一用A4纸打印,不得写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否则按作废处理。上交与纸质材料相同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以上征集方案纸质材料装订成册(5份)与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封袋处加盖单位的骑缝章。
本次征集方案设计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设计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学校使用。征集的方案将抽取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然后定出最优方案。方案征集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
2.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
吴老师电话:
六、监督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利益,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南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生食堂食品及原料公开采购实施方案(实行)》衡教通[20xx]381号及衡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组织机构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全面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与招标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匡致远
组员:李俊
职责:负责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全程监督工作。
20xx年衡阳市第二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工作评标小组
组长:评标会议现场从3位专家评委中推选
成员:教师代表(1人)、专家评委(4人)、家长代表作监委成员
职责:负责评标工作,确认中标单位。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
四、配送地点
衡阳市第二中学
五、招标方式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委托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工会代表、教师代表,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
六、招标程序
1.投标报名:
①报名时间:从20xx年8月10日起至20xx年8月15日17:00止,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8: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②报名地点: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高新区祝融路57号衡府17栋1单元601),联系人:刘工。由该公司验证配送公司资质,确定合格后方可报名。
2.投标保证金:交现金伍仟元用信封装好密封并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日无息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
3.开标时间:20xx年8月16日上午9:00
4.开标地点:华伦中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每包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定方法:
本次采购项目分三个包进行公开招标,每个投标人可以投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每包先按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当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均为不同的供应商时,即各包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各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前面的包中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面的包中总分也最高时,后面的包只能取总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一、第二的投标人均已在前面的包中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后面的包中总分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八、结算方式
配送公司必须提供货物正式发票,每月15日之前到校结账,然后由学校支付上月货款(通过银行汇款到配送公司对公账户)。
九、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十、食品安全
中标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校方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一经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方有权取消中标方公司配送资格,履约金50000元不予退还,已送所有未结清食材停止报账,由中标配送公司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配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2)配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的食材,对人体健康造成有害的;
(3)配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材;
(4)配送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的.食材;
(5)配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的食材;
(6)配送食材掺假、掺杂、以次充好的,影响营养、卫生的;
(7)配送食材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8)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9)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
(10)若发现中标者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当行为中标的,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中标行为的;
(11)若中标者采取虚高报下浮值等不正当行为中标,中标后造成无法履行合同、及时配送的。
其它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第二中学校长室负责解释说明。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督函〔20xx〕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桂政发〔20xx〕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校食堂监督管理,保障学生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结合我县学校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以“确保安全、规范管理、竞争择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为宗旨,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方式,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配送行为,预防学校食物中毒、食品污染事件的发生,为广大在校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食品。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安全、营养、方便快捷的原则;坚持降低成本,物美价廉的原则;坚持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原则。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县教育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集中采购配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好食品安全关,全面落实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要切实加强食堂管理,及时做好食品需求信息报送。食品供应商要严格遵照合同要求,提供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的食品配送服务。对因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完善制度,加强管理。通过建立健全供货商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等,完善学校食品集中采购与配送工作相配套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完善食品采购配送、资金管理、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等配套制度办法,规范操作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与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县教育局会同同级财政、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招标采购配送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确保招标采购配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三)强化督查,确保安全。县教育局及各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进行督查。食品供货商及学校在食品采购、加工、运输等过程中,要严守政策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履行合同,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违规违纪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通过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逐项逐个公开集中采购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金额等信息。要落实通报和问责制度,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以达到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减轻学校工作负担的目的。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三、实施办法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了便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如果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条件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武宣县相应的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整个招标采购过程包括:信息公告、开标评标、采购结果公示等,均依照《采购法》相关程序规定进行。
3.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政府采购程序的监督管理工作。
4.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武宣县相应独立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各学校所在地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公司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要经常性的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
4.县发改局:要指导学校做好食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县教育部门、配送食材的学校代表一起定期走市场了解食品原材料价格,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相应的食材配送的价格,同时做好相应价格等的备案工作;
5.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6.各相关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门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是有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三人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才能予以报销;学校食堂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各配送学校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台账,且按年度保存;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5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同时拉黑名单,五年内不能从事武宣县内的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其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五、其它
本方案由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的发生,我校在上学期已对区教育局关于粮油进行招标配送的基础上,多次召开领导会和食堂工作人员会议加以探讨和研究,大家一致认为配送首先要保证食材安全,另一方面要保证质量。目前我校的粮、油、菜、调味品、早点的采购等已规范操作、严格程序,具体做法有以下几点。
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根据区教育局勤俭办公布的粮、油中标单位,我校先逐个了解中标的单位的食品来源、生产方式、食品的价格等,然后与中标单位进行沟通和洽谈,并到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查,这些准备工作为我校顺利选标打下基础。
强化选标和合同的签订
在先前了解的基础上,学校召开校长会,各位领导将了解的情况以及个人的想法逐一交流,经过讨论研究,大家一致同意选用溧水区和风镇沙塘庵的米及菜及送公司的油和生鲜食品类(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作为我校食堂的食材。分管食堂校长及主任与这几家中标单位商谈食品的质量、食品的价格、配送的方式、付款的方式、合同的签订等注意事项,对合同的文本进行了仔细的推敲并得到双方的一致认可,然后再将具体情况上报一把手校长,由校长进一步的去审查,最后再由校长代表学校与这几家中标单位逐一签订合同。同样,调味品等日杂品和早点也进行了同样做到规范操作,严格程序的签订相应的合同。
明确配送的流程和要求
我校在统计需要的物品后,以采取电话的形式通知配送单位提供本校的`食品的需求量,配送单位得到信息后,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向我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同时配送产品还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我们明确要求生鲜食品类(蔬菜、猪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的配送时间为每天早上6点半之前,配送单位必须备有“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入学校。其余食品原料视我校的具体需求进行配送,但都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尽量不配送一些容易引发群体性中毒的食品,如马铃薯、四季豆等。
我们还要求配送的食品价格应低于市场的零售价,对于质量疑是有问题的食品坚决不用并及时退货,更换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食品同时提出警告,连续出现两次类似的问题取消配送资格。要求配送单位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的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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