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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月志(优秀范文五篇)

2024-01-08 22: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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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律师实习月总结

光阴似箭,时光如梭,我的实习律师生涯已近尾声,真正静下心来回首这过去的一年,感触颇多,收获颇丰。这一年在指导律师与其它律师事务所同事的帮助下,我成长了,基本上也完成了从一名普通公民到法律执业者的蜕变。通过这一年的学习,我对法律的信仰也在逐渐加深,这不仅使我为自己能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而心生自豪,也更加坚定了我走这条路的决心,对自己未来的执业生涯充满了期待与向往。

在这一年的实习过程中,基本上我所接触的案件都是诉讼案件,因此收获最多的也要算是诉讼的技巧与经验了。对于我这样一名初来乍道的新人在实习的初期,指导律师并不敢让我过多地参与案件的过程,而是让我不断地观摩他案件的开庭以培养我的法律思维与触觉。过了一个多月左右,我开始有机会独立地协助指导律师的案件承办,对于自己的第一次开庭我觉得等这一天实在等得太久了,于是在接到法院传票的那天开始,我便精心准备,不断地在脑海里设想庭上法官可能会问到的问题,自己怎样的回答才能让证据看上去滴水不露。

为了防止第一次上庭的慌乱,我把证据的每一个小细节都用红笔标注出来,把上庭所需要的材料都按顺序准备了一遍又一遍,让这些顺序都牢记心中好让自己在法官或律师需要任何一份证据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的时候不至于手忙脚乱地一通乱翻。即使是这样细心的准备,在第一次开庭那天,当我作为代理人坐上了法庭,我依然按捺不住自己的紧张与慌乱,就算是简单地按照自己写好的举证意见一层不变地念出声来我也明显感觉到自己声音的颤抖,更别说是在庭上能够头脑清晰地针对对方代理律师所抛出的问题作出回应,当时的大脑几乎是一片空白。

下了庭,指导律师对我上庭的情况做了总结,虽然指导律师也看出了我上庭时的窘迫,但他依然鼓励我,在总结我上庭时的不足方面也轻言带过,但我知道这是他在给我勇气去改进自己。在以后的案件承办中,指导律师依然给了我足够的信任,也正是在这样一次次的历练与打磨过程中,我慢慢学会了用专业的眼光去分析所接触到的案件,在法庭上的思维也清晰敏捷了许多,在法庭上的发言也逐渐大胆自信了起来,但我知道这离在庭上游刃有余地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问题还有一定的距离。庭审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需要法律执业者有很深厚的法学基础、渊博的社会知识、雄辩的口才,同时还需要一些悟性与情商。要做一名好的执业律师实为不易,我只是翻开了其中的头几页。

在外行人士看来,律师是一份光鲜亮丽的职业,律师一直都顶着精英人士的光环。在律所实习的初期,我不敢把自己与律师这个名词挂钩,即使是“实习律师”这样的称号我也觉得怕自己的无知与愚钝称不上它。于是,当有朋友问起我做什么职业,我只是含糊其辞告知我在律师事务所上班,却不敢大大方方地对朋友说我是实习律师,我怕我破坏了律师在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想当时的不自信也确实是来自于自己在知识与经验上的欠缺与匮乏。律师真是一份需要不断学习的职业,大量层出不穷的法律法规需要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断更新,当事人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不同领域,而作为律师需要在有限地时间内去回答去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在最开始有当事人来咨询指导律师的时候,我就把当事人的问题拿来问自己,如果当事人问到我,我的回答是什么,经常我会回答不上来。

为避免“书到用时方恨少”的状态,我去图书馆借阅了不同领域的法律书籍,从劳动案件、工伤案件、交通事故案件、公司法律实务…我都一本一本地认真研读再结合实习中所碰到的案件来运用。随着我接触的案件不断增多,我也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律原理去回答当事人的咨询。当有朋友或是陌生人来电咨询我法律问题,我不再像以前那样害怕出现别人把我问得我哑口无言的尴尬场面,就算是在做面对面的法律咨询的时候,我有时也可以自信满满地有条不紊地帮当事人分析案情解决问题。在面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的时候,我还算沉着冷静。但有时在面对文化程度较高的当事人,当事人问的问题又比较棘手的时候,那份沉着冷静有时也是装出来的。这方面还要不断加强学习,想赢得别人认可的同时也必须付出辛勤的汗水。

在律师执业过程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案源。如何接到案子,这对于实习期满后即将独立执业的我们来说是很现实又很头痛的问题。在长达一年多的实习过程中,我只为指导律师接了两个小案件,还是通过同学介绍的。在实习过程中我并未学会如何“自我营销”。有时担心像保险行业二手房销售行业那样的地毯式营销是否会亵渎法律降低法律执业者的身份,我把这样的困惑与指导律师交流。指导律师为了解答了这样的困惑,也转变了我对营销手段的看法。我们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时代,律师行业也是服务行业的一种,也要走向市场。不走出去如何又能把自己推销出去,推不出去就算你学得再好也是无人问津无用武之地。

在我去交警大队扣违章分数的时候,在交警大队门口就有人向过路人发一本书,我随手接过翻开一看是深圳某律师编著的一本《深圳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指南》,上面也有该律师的联系方式,这本书以他实际操作过的案例现身说法,看上去是一名在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很专业的律师。我想如果我是一名需要聘请律师处理交通案件的当事人在看过这本书后我会优先考虑该名律师。我觉得这样的营销方式很不错,既达到了宣传自己的效果又显示了自己的专业水准。

第二篇:律师实习月总结

今年暑期,从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23日,我在事务所实习了一个月的时间。严格来说,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因为我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次“实习”只能算得上是一般意义上的学习或社会实践,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但我仍然从中获益良多。

驻马店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工作人员为我提供了一个充实自我、积累经验的机会和平台,我非常珍惜这个难得的机会并认真对待。在整个实习过程中我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积极完成律师转自交办的工作,在律师的指导和自己的努力下,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对自己学习和掌握法律、运用法律以及人际关系方面的相处都有很深的体会。以下是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见闻、实践和感受写下这份实习报告。

一、实习目的:主要目的是将在大学期间所学的理论通过实习达到与法律实践相结合,从而巩固知识和发现不足以求积累经验、指导学习;更重要的是培养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会适应社会和掌握人际交往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法律人生观念和思维。

二、实习内容:我的主要工作归为一点就是协助指导律师办理案件,并辅助地从事一些行政性事务。在实习中我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文书;撰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如代理词、起诉状、辩护词等,当然最后还要经过指导律师的修改;我还跟着律师一起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我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几起案件的旁听,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在庭审中,我细致地了解了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我觉得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刚到所里的几天,我几乎什么都不会,幸好有指导律师的耐心教导还有其他一些工作人员的帮助,我才能很快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能。

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

(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

(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

(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

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

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

第三篇:实习律师月志

实习月志

姓名:

实习单位:

书写时间:2013年7月30日

这个月我参加了由河南省律师协会组织的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可能是因为培训的缘故吧,感觉这个月过的特快,为期十天的培训结果我的收获很大,使我对律师这个职业有更深刻的认识原来觉得律师就是帮别人打官司,解决纠纷等,现在才觉得原来律师不只是帮别人打官司,解决纠纷那么简单,原来我们也有自己的追求,理想。

如何成为合格的律师?如何成为优秀的律师?这不仅是初出茅庐的实习律师们迫切想知道,也是律师行业管理所孜孜以求的。今天的实习律师代表着明天的整个律师行业,如何成为合格优秀的律师,那我们就要对律师这个角色要有个清晰的认识,就要对律师这个职业有本质的了解。在推进文明的历史上发挥什么样的功能,律师的职业使命是什么?这是每个立志从事律师行业都应该清楚的知道,不然就无法完成时代所赋予的重任。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第一使命。律师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律师的工作当事人的授权,律师应当在当事人的授权范围内提供法律服务。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律师要是委托人明确其法律的权利和义务,律师要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通过具体的法律行为类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基本职责。

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我国新修订的《律师法》在总则部分特别强调律师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我国《律 1

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规定的律师执业宣誓词中明确规定律师要为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捍卫法律的尊严而努力奋斗。律师在执业过程要对法律负责,对国家负责。律师如果不能有效地把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律师的执业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

律师事业本身具有一定的营利性,但是律师事业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维护当事人的权利来维护国家的法律制度,作为即将走入律师职业生涯的我也会为国家法制的完善及民主政治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实习律师:

2013年7月30日

第四篇:实习律师月志

实习律师月志

时光如白驹过隙,一转眼我来律所已经一个月了,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我们对于社会和对于法律行业来说都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新生,在学校的时候,我总希望自己能够早点毕业,但是真正毕业踏入社会后,我们却又总是回味校园里的美好,但是,人总要向前,特别是作为新时代祖国未来的我们,要拥有一颗不断向上的心,去面对我们即将面临的困难和挫折,并打败他们,这样,我们才能对得起我们的家人,我们的老师,我们人生路上曾经帮助过我们的人!这样我们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随着实习生活的不断进行,我和所里的很多律所熟悉了起来,平常利用业余时间,我就会和一些有经验的律师进行交流,学习办案经验。我也从刚开始接受工作的手忙脚乱,到现在的有条不紊,不断在进步着,不断在学习着。

我通过查阅之前的卷宗档案,简单了解了办案的基本流程,如何立案、开庭程序等等,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我就记在自己的本子上,然后通过自己上网查阅资料或者去请教其他有经验的律师,进行解决。并且的也学习了律所和律师的管理细则,对律师行业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有初步的了解了。同时我也明白了在大学期间学到的书本知识只是理论和规定,具体需要怎么把理论和规定运用起来,还需要我们不断的通过实践去与之相结合,我还需要慢慢的去摸索,去学习。

通过这一个月的工作和学习,让我对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新的认识,律师工作并不是像我之前想象的那么轻松。他们不仅仅需要专业知识,同时也要许多辅助技能的协助并且也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有效的沟通方式。这也让我明白作为一个法律人的不易和艰辛。我会给自己树立一个明确的目标,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学习专业技能,提升自身能力,不断为自己的目标奋斗。

实习人员:

指导律师:

第五篇:实习律师月志

实习月志

姓名:

实习单位:

书写时间:2013年11月30日

最近,在所内的日常接待咨询中,有很多询问离婚及财产继承问题的,比如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等,在解答这些问题的时候,我进一步深入学习了婚姻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遇到不懂的问题及时向律所老律师请教,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技巧,现分析总结如下:

一、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可以先倾听当事人进述其婚姻过程、子女抚养以及婚前、婚后财产情况,全面了解婚姻状况及离婚理由,判断双方婚姻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婚姻还是无效婚姻或者同居关系等。不同的婚姻状况,选择的诉讼方案和法律关系也有很大区别。在了解婚姻情况时,要问清楚何年何月怎样相识、恋爱经过、结婚时间、子女情况、婚后感情等。要清楚当事人离婚的原因,这是判断是否应当离婚的关键,还要知道当事人及其家庭成员对离婚的态度,确定有无和好的可能,确定能否通过协商签订离婚协议解决双方婚姻问题等。

二、判断是否能够离婚的关键是夫妻感情破裂,有无法定离婚情节,有无和好可能,在办理离婚案件时也应围绕这一工作重心开展相关活动。符合法定情节的皆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符合法定情节的,就不一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绝不可评主观意见去评判。根据《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确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节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此外,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当中规定了十三种 1

视为感情破裂的情形,在办理离婚案件时,可以根据个案情况对照使用,以使案件达到最佳办理效果。

三、通过法庭审理,法院认为没有离婚法定情形也不能调解离婚,就可能需要进行二次离婚诉讼,二次离婚必须在第一次离婚诉讼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方能提出,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为了提高效率,缩短离婚诉讼周期,无特别情况下,第一次不准离婚判决后,一般不宜上诉,除非有新情况发生。在未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的期间内,双方应当分居,如果在此期间内仍同居生活,二次离婚仍有可能失败。

四、确定子女归谁抚养也是离婚案件双方争执不休的问题,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一般会以协商意见为准,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抚养,或双方都不愿意抚养的,则人民法院将从谁抚养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决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五、要调查清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情况,看是否有其它书面约定,财产权属及占有、使用、掌管现状,当事人有无隐匿、转移共同财产情况,原告应当在诉讼请求中,将要求处分的财产列明,提请人民法院处理,人民法院对不在诉讼中提出诉请的财产不予列明,如果原告一方不列明财产或少列财产,则被告一方就要正确分析,是否提出财产分割问题,如果被告一方补充提出分割财产要求,一般在答辩状中提出,对容易变动、转移的财产,应申请诉讼保全。

六、办理离婚案件时,作为一名法律专业人士,还要为当事人利益对存在过错方提出的损害赔偿,主要是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离婚的可以要求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七、全面搜集与离婚有关的证据,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主张离婚一方要全面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坚决不离婚的一方要收集感

情尚未破裂的证据,比如信件、电子邮件、短信、手机通话记录、QQ等网络聊天记录、报警笔录、验伤单据、分居后的租房证明、房产证、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照片、悔过书或保证书等。

实习律师: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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