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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企业对项目材料的管理工作,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减少库存积压和浪费,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应由单位物资部门统一招标采购,按计划供给项目经理部。
第三条施工项目所需的c类材料可由单位授权有项目经理部自行采购;项目经理部就编制采购计划,报单位物资部门批准后按计划采购;
第四条工程项目所需的a、b类材料,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五条各项目经理部应设材料组,是项目经理部管理层的组成部分,业务上受分公司、公司物资部门领导;
第六条根据工程需要,各项目应配备材料人员1-3人,其材料人员由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资部门同项目经理商定,报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七条项目材料人员必须职责分工明确,杜绝一人包揽,严禁采购兼保管。
第三章计划与供应管理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在开工三天前,应向分公司物资部门提供项目材料需用总体计划。材料计划应明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及进场时间等,需要加工定做的料具,应附图纸并注明要求。
第九条项目参与询价、定价和采购合同的签订,提供价格信息和合格分供方,随时了解市场情况,以便分公司物资部门及时确定材料和品种和供应单位。
第十条分公司物资部门根据项目经理部定期编制的项目材料月度计划,保质、保量、按时将材料供应到现场。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业主)供应的材料,::由分公司物资部门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材料供应办法,并与建设单位(业主)落实材料的选样工作。
第十二条全部材料按实际价格加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进退场及一、二次搬运所发生的人工费、运杂费计入项目成本。材料回收退库所发生的装卸人工费和运输费由项目组承担。
第十三条发生材料代用的量差(增)由项目承担。
第四章材料的验收和使用保管
第十四条进场的材料应进行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作好相应的验收和标识的原始记录。数量验收和质量检验,应符合国家的计量方法和企业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进入现场的材料应有生产厂家的村质证明(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试验检验单)和出厂合格证。要求复检的材料要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新材料未经试验鉴定,不得用于工程中。现场配置的材料应经试配,使用前应经认证。
第十六材料的计量设备必须经具有资格的机构定期检验,确保计量所需要的精确度。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不允许使用。
第十七条对进场的材料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做出标识,按公司程序文件规定,挂上不合格物资标牌,及时通知分公司物资部门联系解决。
第十八条凡进入项目现场的材料,应根据现场平面布置规划的位置,做到四定位、五五化、四对口。现场大宗材料须堆放整齐,砂、石成堆、成方、砖成垛,长大件一头齐,要求场地平整,排水良好,道路畅通,进出方便。
第十九条应建立材料使用限额领料制度:
1、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根据施工预算和材料消耗定额或技术部门提供的配合比、翻样单,签发施工任务书和限额领料单。两单工程量要一致,并于开始用料24小时前将两单送项目材料组。项目材料组收到后,立即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用料预算进行审核。审核工程量有无重复或超过预算,审核材料消耗定额有无套错,审核计算有无差错。审核无误后,送工长或施工员交承担的施工生产班组凭单领料。
2、无限额领料单,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由此影响施工生产应由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负责。
3、班组用料超过限额数时,材料员有权停止发料,并通知负责施工的`工长或施工员查核原因。属工程量增加的,增补工程量及限额领料数量;属操作浪费的,按有关奖罚规定办理,赔偿手续办好后再补发材料。
4、限额领料单随同施工任务单当月同时结算,已领未用材料要办理假退料手续。在结算的同时应与班组办理余料退库手续。
5、班组使用材料衽节约有奖、浪费赔偿、奖赔对等的原则,其材料奖按节约材料的20%发给班组,材料浪费仍以浪费材料的20%扣罚班组。奖罚节约或浪费的材料单价,按工程当地的定额材料单价计算或按项目与班组的合同单价计算。
6、钢筋按放样料单数量加1.5-3%的损耗一次承包给钢筋加工车间(班组),达到指标应给予奖励,节约部分五五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
1、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
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
2、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
3、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
4、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
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
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第一章、现场材料的存放与管理制度
一、建立对进场材料的检验制度:
在组织材料分批进场时,除按规定时间及按施工平面布置
图指定的堆放区域外,还必须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品种、数量、质量、日期、价格进行检查与验收。防止交货短少、损坏与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进场,造成积压与占用场地。在验收中要做到:
1、必须根据进场材料验收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分别采用清数、量方、检尺、过磅等不同方法,逐一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情况作好记录。经过验收的材料要成垛、成方、进库堆码。
2、必须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国标、部标或其它标准)严格验收。水泥、钢材要做到随料附证,无质量证明的不予验收,并在未取得合格证之前,任何工程部位都不能使用。
3、各种构、配件进场验收时,要按照加工计划的品名、代号及外形尺寸逐一核对验收。检验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向送料人和承运人提出询问和查对,在未查清前,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质量事故。
4、对进场的各种材料,要逐日做好进场情况的详细记录,待验收后,分品种、规格、数量等记入相应的明细账内。
5、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及时处理。基本要求是执行:质量不好照退,数量不足照扣,运输有损坏照赔等制度,采用经济手段把好材料进场关。
二、材料实行按定额用量供应制度:
现场材料的使用必须以施工定额为依据,以单位工程为单位,按分部分项工程限额领用材料。为此,特制订如下领用制度:
1、为了对材料在使用过程中监督和检查,促进班组核算,在限额领料单上注明班组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用的材料限额数量,为班组实行干前预算,干中核算,干后结算提供了依据和标准。当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后,督促班组办理剩余材料退料手续。
2、对不能实行定额供应的材料和工具,如脚手架、模板、夹具、高凳、跳板等,一律按租赁办法供应,使用阶段由班组负责保管,完工后,进行清点,超过损耗部分查明原因要负经济责任,对节约部分要实行奖励。
3、对分部分项工程共同使用的材料如水泥砂浆、混凝土等,则建立搅拌站集中供应,按限额发牌子领料。根据牌子收回数量进行用料结算。
三、建立材料存放与进出仓台账管理制度:
除大宗材料露天堆放,不设置仓库外,其余施工所用材料物资到达现场后,都要通过验收,存入库房。做到:存放有序、零整分开、帐物对号、固定存放。为此,特制订如下仓库管理制度:
1、收料必须严格手续,做到无单不收料、无单不做帐,根据进场凭证进行验收登帐。
2、材料、物资在仓库保管中,要做到:不潮湿、不发霉、不生锈、不腐烂、不燃不燥,确保物资完整无缺,不发生差错和损坏。对贵重物资要有专库柜加锁,对危险品要隔离存放。
3、发料应根据无单不发,急用先发,顺序易出的原则,力求做到速度快速、数量准确、规格对路、手续简便。
4、要经常组织废料回收,修旧利废。对退回的'材料物资事先要列出清单,然后办理退库手续;要经常清理现场,整理回收余料,做到工完场清。
5、必须设卡建帐,收发料单据要及时记卡、记帐,实行日清月结、季抽查,竣工后盘点的制度;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二章、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制度
一、人机固定制度:
1、生产工人是施工机械的操作者,对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负有直接责任。
2、实行人机固定制度,使现场施工机械的保管、保养工作落实到人。
3、能够按专人、专管、专用的机械设备都采取人机固定,对集体共同使用而不能按人分工的机械设备则实行机长负责制。
4、凡固定在班组使用的施工操作机械,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则在班组内分别实行操作岗位负责制;对不能实行上述负责制的机械设备,则应设专职的保养工保养。
二、岗位责任制度:
1、在岗工人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来操作。
2、尽可能的提高机械使用率以达到提高质量,降低消耗。
3、人人都要爱护机械设备,严格执行保养规程。
4、保管好原机零件、部件、附属设备、随机工具;做到完整齐全,不丢失、不损坏。
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填写好机械设备的运转记录。
三、例行保养制度:
1、操作人员在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必须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对机械设备进行例行的检查和保养。
2、班前及班后要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检查、润滑调整、紧固、防腐等例行性工作。
3、通过例行保养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减少故障的发生。
四、定期保养制度:
1、机械设备运转到所规定的定额工时时,要停机进行保养。
2、保养周期根据机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和实际工作经验而制定。
3、为了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和单机效率,必须加强维修保养。
4、严格按照设备的保养间隔期,依据规定的作业的范围和要求,执行维修保养。
目的:为加强材料物资管理工作,使我矿材料物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购入有计划,消耗有定额,杜绝浪费,严把材料物资质量关、价格关、做到供应及时准确,确保安全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一、物资计划管理。
1、各单位的材料物资计划必须在当月底前根据生产下达的下个月生产作业计划,按需求、按事实、认真严肃的编制好物资需求计划,交矿领导审批后,再交供销科科长统一计划采购。
2、月度需求计划:在对物资需求部门月度物资申请计划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库存情况、上月实际采购情况、下月度需求预测、市场行情制订的当月物资需求计划。
3、采购申请应注明物资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金额、需求日期、用途、技术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参考)等。
4、单位负责人在审核本单位的《物资计划申请表》时,应检查《物资计划申请表》的内容是否准确、完整,若不完整或不完善应及时纠正。
二、物资采购管理。
1、组织物资必须依据批复的自购计划,签订供需合同、协议后进行采购。
2、选择供货单位要进行“五比一看”(比厂家、比质量、比价格、比运距、比信誉、看效益)坚持“六不采购”原则(无计划不采购、质次价高不采购,运输不合理不采购、能改制代用不采购、有近不购远、库存有市场能随时进货的不提前采购)。
3、地产材料及容易采购的物资,应就地就近定购原则,货比三家、随用随购,减少储备基金占用。
4、各单位使用的材料必须由供销科统一进行采购供给,任何单位和私人不得私自采购。
三、物资验收管理。
1、采购物资检验的依据
(1)本单位编制的物资采购计划。
(2)供销科给供应商签发的送货通知单。
(3)供应商出示的.材质证明书。
(4)供应商出示的产品合格证。
(5)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和装箱单、发货明细。
(6)ma证、劳安等其他必要的资质文件。
2、确定采购货物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塞规等量具验证。
(3)重量检测:一般用称量器具验证。
3、采购货物检验方式的选择
(1)全数检验:适用于采购货物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的物料。
(2)抽样检验: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且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率不得低于20%。
四、物资入库管理。
1、物资到矿后,由验收员、保管员、采购员三人联锁共同验收,必须以订购合同或送货通知单为依据,计划外或合同外物资一律不得验收入库。
2、验收人员依检验规定进行检验,并将供应商、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验收日期、检验人员、ma或劳安证号等填入物资到货登记簿。物资验收必须由验收员,采购员,保管员共同在到货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3、质量检验的不合格品,要及时通知退货,并将物资质检情况及检验处理结果登记于到货验收记录本内,作为对供应商考核的依据。
4、对煤矿专用物资、劳动防护专用物资必须具备有效的煤安标志证或劳安证,否则禁止入库。
五、物资领用管理。
1、各使用单位领用材料时必须由单位主管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时放可发放。
2、领料单必须填写清楚,用途、规格、型号、数量。库管员对领导单确定无误后方可发料。领料人与库管员当场核对数量,并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每月底由供销科和财务科对单位的材料消耗进行考核,并结算出各单位材料费用及材料成本管理考核指标。
3、对可追溯性材料及有质保期的材料一律执行以旧换新、先进先出的原则。
六、物资的库存及台帐管理。
1、供销科必须定期(每月25号前)分析各单位材料消耗情况。
2、供销科统计员必须(每月25号前)出示各单位的材料消耗分析报表,将消耗情况及时上报科长,科长应及时上报矿领导,以便及时准确的了解各单位的生产成本,协助全矿实现节支降耗。
第一条设立目的
为规范周转材料的使用,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率,以节省公司运营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周转材料及其分类
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其主要类型有:
1、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2、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
3、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可多次利用使用的.材料,如钢架杆、扣件、模板、支架等。
第三条负责部门
周转材料由xxx部门进行统筹调配管理。
周转材料必须实行回收制度,各xxx部门必须制定具体的回收率,一般为x%,并做到谁领用谁负责。
第四条具体管理制度
1、周转材料使用制度
(1)各xx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将周转材料使用计划交xxx,由xxx当面点清数量、规格,办理周转材料领用手续;
(2)周转材料运输途中必须有专人押车,材料丢失追究其负责人责任;
(3)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拆卸时,不得高抛、下扔、野蛮作业;
(4)周转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私自随意调运;
(5)周转材料使用部门要做好防潮、防火、清洁等措施,周转材料要堆放整齐。做好防锈等措施。
2、建立动态帐制度
xxx部门必须建立周转材料动态帐,明确周转材料的使用动态,设立专人管理。如真实记录周转材料的使用次数,耗损率等。以提高周转材料的利用率。
3、周转材料的回收维护
(1)周转材料使用完毕,需要回收,本着谁领用谁负责归还的原则,使用完毕后,必须经过清理休整,经验收合格方可装袋,由xxx负责归还,经xxx核实后按名称、规格、数量分别堆放。
(2)周转材料的维护
A要防止周转材料锈蚀,使用一定时期回收后,应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清除污垢,发现有油漆脱落的,要及时补刷防诱涂料。
B螺栓及配件每次使用后,必须用机油洗涤并涂泊防锈。
C对门式架、工字钢等使用过程中发生弯曲的回收后应及时进行矫正调直。
D同时也要做好防潮防锈防水等保养维护工作。
第五条奖罚
对回收率高于一般要求的部门予以奖励;对回收率低于xxx%的部门,予以惩罚,促进其改进。
第六条附则
本办法经xxx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x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凡学校进行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采购项目须由项目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职能管理部门审核立项并经计划财务处核准经费来源和采购指标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所在部门为采购项目需求单位(或资产使用部门)。职能管理部门为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
第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学校采购原则上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进口采购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采购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
第七条 学校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政府组建的网上电子卖场采购。
第八条 凡纳入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第九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年度同类项目采购预算总额在人民币3万元(含)以上,限额以下,由采购小组实行竞价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未经批准,采购部门不得随意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以化整为零方式拆分规避相关政府采购方式。
第十条 国家及省市对采购招标项目适用范围及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采购招投标工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计财处、审计室、总务处、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组织学校的采购招标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采购与招标的法规、政策;
(三)拟定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提交学校审定;
(四)讨论、决定学校采购招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审定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
(六)审批特殊情况的招标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校采购办,设在计财处,是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事宜,主要职责:
(一)贯彻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有关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报学校年度采购预算;按需组织学校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学校采购专家库建议人员名单;
(四)负责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报送有关采购项目资料;
(五)受理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评标办法或谈判原则,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六)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七)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校采购办下设教学实训设备、基建工程、后勤与保障、信息技术、教材、图书六个招标采购工作组,招标采购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实训中心、基建办、总务处、信息中心、教务处、图书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招标采购工作组实行项目负责制,由各招标采购工作组负责人对采购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指定人员组成采购小组;
(二)负责组织开标;
(三)会同相关部门抽选评标(或谈判)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四)负责与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五)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立卷。
第十六条 采购小组主要职责:
(一)编制学校集中采购招标(谈判、采购)文件;
(二)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执行工作;
(三)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备案工作;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集中采购各管理部门审核归口范围划分如下:
(一)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及维保(含新建项目中可独立拆分的设备)、实验材料、计算机成品软件、家具、其它货物等;
(二)基建办:新建工程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
(三)总务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采购、水、电、气的供用、维保、维修改造工程,消防、安防工程,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等;
(四)信息中心: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与设计服务、信息化运维、网络工程等;
(五)图书馆:各类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及相关服务;
(六)教务处:教材出版、学生教材供应等;
(七)其它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参考活动管理业务归口范围确定,未明确归口范围的项目由财务与后勤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
各部门根据财务预算或专项资金安排及工作急需提出采购计划,按上述管理部门审核归口范围划分职责审核后,送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以上采购计划如果属于预算外的三重一大事项,则由校长提交党委会审定。
以上业务归口范围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所在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说明采购必要性、可行性等;
(二)提出采购申请,申报采购预算;
(三)参加(见证)评标(谈判、报价)活动;
(四)负责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含办理电子卖场采购手续)。
第五章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 采购实行预算控制,每年初根据学校财务预算上报要求,各部门集中报送本年度的采购预算(草案)。计财处汇总后报学校审定并报送市财政备案。需要进行价格评审的,先由学校采购办组织评审,再报学校审定。遇特别紧急情况或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可另行报送采购计划交校采购办,校采购办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党委审定。
第二十条 学校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来申报采购计划,先送归口职能部门审核,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审计室初审后送工程造价评审专业机构评审或郴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评审后再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审批。
第二十一条 采购计划经审定后送校采购办,由校采购办委托交办给采购小组,采购小组依照法规或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承办采购事项。
第六章采购程序
第二十二条 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选择。先由校采购办从社会上优选不少于五家符合资质的招标公司作为学校公开招标的候选公司,公司应书面向学校承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如有违法违规经校采购办查实的5年内不能进入学校候选公司名单。每次办理政府采购时,先由校采购办、采购小组负责人和学校监察室共同采取随机抽签的方法决定承办的招标代理公司。然后由采购小组代表学校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依法开展相关采购代理工作,采购小组配合招标代理的有关工作,监察室参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3万以上采购项目,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项目所在部门向校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采购立项的论证与审批意见;
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及采购指标的审批意见;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或规范。
(二)校采购办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相关规定确定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三)采购项目达到规定公开招标限额的,由校采购办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及预算评审工作。
(四)校采购办按需组织讨论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办法或谈判原则,项目所在部门协助采购小组完成招标(或谈判)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各采购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开(评)标或谈判工作;
(六)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决标。
第七章合同、验收及支付
第二十四条 采购合同应严格遵照《合同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应当代表学校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签订合同时,双方均不得提出采购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修改,不得变更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 采购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工程项目实施中如需变更工程量,应先报告学校审批,不得先施工后报批。
第二十八条 电子卖场专用合同实行分级授权代表学校签订。合同总金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采购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5000元至5万的由采购小组所在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字,5万及以上的报校长授权签字。校办凭以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九条 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须按采购合同的约定和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并由项目所在部门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第三十条 采购项目一般应在项目验收后付款,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协助办理采购项目款项的支付手续,中标单位凭发票、合同、项目预算申报审批表、验收报告(单)、固定资产入库单等材料,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提交计划财务处办理支付结算手续。工程项目涉及决算审计的,遵照学校财务、审计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三十二条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三条 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任何部门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三十四条 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上级政策对采购做出调整时,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由校采购办及时通知各采购工作组和校内各部门。
1、单位工程所用设备、材料、工具零工等准备工作由施工员(安全员)牵头组织,施工员、技术员、保管员、分包劳务负责人共同进行申报。一般大型设备(塔吊、龙门架、搅拌机、架管、扣件等)提前10日DD30日,小型材料申报应提前10DD15日进行申报。凡是涉及到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比如钢材、地砖等)需经过劳务队长负责人提供准确数量,技术负责人初核,项目部经营审核部复审。所报数量严格把关,不得出现错报、漏报,对所报材料注明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要按照相关设计文件及定额,结合工程实际经验申报。凡出现失误造成材料价格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材料申报单由工地保管处领取,按照劳务分包人→技术人员(注明质量标准)→项目部经营考核部→材料部咨询价格→材料进场的顺序,由施工队长协调把关,最终材料进场。如果由于材料拖延工程工期,由施工员负责,
2、材料进场后先通知保管,由保管通知施工队长、技术负责人,三方确认进场材料的质量、数量、破损、规格、型号等参数。材料堆放由工地队长(或安全员)负责指定位置,不得出现二次搬运。收货后由保管员开入库单、入库单应填写详细,包括送货车号、进场时间、送货单位及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购买人、材料用途(安全文明、工程实体),所有记录不可模糊。
3、属于没有严格控制使用数量的小型材料,由工地施工员、安全员、保管员自购材料,可以不经过项目部经营审核部确定数量,但要自己把握好进场材料。按以上第二条执行入库单制度。自购材料要在价格、质量方面把好关。
4、各个施工现场要加强工程中零工的管理,今后对所有在建工程发生人工、材料、机械等实行量化分项指标控制。对现场发生零工,由施工员(安全员)、技术负责人管理并详细记录所发生零工用途及使用项目工程量,能量化的.一定量化,将现场文明费用及工程主体实际费用分离立账。
5、项目部每天上午由专职会计对上一天发生材料入库单、出库单、零工用工单进行收集,工地保管、施工员、技术负责人配合执行。每天下午14:00DD18:00付款,周日不付款。
6、工地保管员加强对材料的出入库管理。每个工地备齐磅秤、合尺等检测工具。入库材料按体积算账一定丈量清楚,按重量计算的,要复称;按数量计算,一定要严格清点,一丝不苟。随时对工地计量工具(吊秤)检查其准确性。出库材料严格计量,使用人签收,做到日清月结。库房材料分基础、主体、全部完工三次盘库。凡本工地用不上材料登记造册,转移其他工地,以免造成浪费。工地之间转移物品,一律执行出入库制度,双方保管及队长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