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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合集)

2023-08-01 2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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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

各 种 制 度、岗 位 责 任 制

兴仁县佳顺煤矿

目 录

1、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3、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4、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5、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6、地测防治水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7、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8、岗位责任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 ①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②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③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④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⑤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测量成果必须有两人上计算、校对、保证资料准确无误。

2、地测资料提供完毕后,必须经编制,描图,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队长签字后再经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审阅同意后方能晒图使用。

3、凡地测队提交本矿使用的图纸、资料,必须经地测负责人审核同意,矿总 工程师批准后方能提供。

4、地测图纸资料必须设专人保管,建立借阅、转抄、复制登记。

5、各科摘引资料必须严格检查、校对后方可使用。

6、凡上报的地测资料,包括:图表文件等必须经队长审核同意后,报地测副总工程师及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报出。

7、凡属交换性质的图件,需以旧换新,不交旧的,停发新的,特殊情况经队长同意后方可发放,为防止图纸外流,对丢失图纸者追究责任。

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是指矿管、气象等相关部门基于地质灾害发生和变化规律,结合地质背景和降水发展趋势等因素,建立预测模型,并通过会商、研判,做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分级预测,联合向社会公众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并要求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二、等级划分。按照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分为五级,由低到高分别为:

1级(兰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 2级(绿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 3级(黄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 4级(橙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 5级(红色),表示24小时内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

三、等级确定。一般情况下,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由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测系统软件根据实时降雨、气象预测等相关因素进行预测。预测四级及以上时,应经国土部门和气象部门组织会商、尽量细化具体范围后发布,并根据气象临时预报信息,及时跟进调整。

四、发布方式。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采用手机短信发布;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通过广播、电视(天气预报栏目)、电子终端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多形式发布发送。

五、发布对象。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为一级、二级时,只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达三级及以上时,除向社会发布外,还通过手机短信向特定对象发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防灾工作人员;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

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管理我矿的矿图,本制度规定了我矿矿图、及外来图纸的存档、保管、复制、发放、回收、销毁及回收处理。本制度适用于对佳顺煤矿所有矿图的管理

2、职责生产技术科是矿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图纸的编制、保管、发放、回收、销毁及归档管理。工作程序 3.1.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和管理 3.1.1.设计人员按设计程序完成对矿图的设计编制,经过各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交资料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需下发的图纸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3.1.2.外来图纸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后,由资料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需下发的由资料管理员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发放的图纸应加盖项目负责人及日期章。3.1.3.矿图底图电子版,及时备份,如有丢失,应追究其遗失者责任。3.2.图纸的更改回收与销毁

3.2.1.矿图需更改时,应填写图样(文件)更改申请单,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

3.2.2.对于过期的图纸,由生产技术科图纸保管员定期统一回收,统一销毁。3.3.资料管理员如对所保管图纸保管不善,如丢失或违犯本制度时,应提出批评,情节严惩时应给予经济处罚。

资料收集、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为了满足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技术管理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地测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质、测量及地面地灾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

二、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灾害、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帮助研究。

三、地测工程师每周组织一次定期资料分析,对周内地测资料做出必要的评价,以便正确应用,对日常生产中急用的地测资料,及时分析会审,定下意见满足要求。

四、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

(一)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有水平位置范围、煤层分布情况、地质结构特征、水平地质情况、水平储量、煤层底板及围岩性质及其发育规律,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矿井规程》中规定的附图,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煤质资料储量计算图等。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要加煤层顶、底板与临近采区的压茬塌陷关系。供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附图和合理开采的意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按矿务局规定执行。

(二)资料提纲时间

1、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巷道全部掘完5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回采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1年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三年提供。

2、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地测科科长或工程师审批字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签意见,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提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务局地测处复批局总工程师批准。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矿务局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省煤管局批准。

五、地测资料图件、台帐必须登记,专柜分类存放,建立索引目录,保管落实到人,每月清查一次,注意保密,严禁丢失。

六、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七、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或销毁。

八、凡是上报图纸必须等级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

九、地测资料图件严禁接触火种和油污物,以免损坏。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一、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1)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引水灌溉水渠沟进行详细排查、勘查并在详细的地图上绘出相关的位置。

(2)相关部门对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至少2次全面的检查。及时清理防洪的排水沟,保证防洪排水沟的清洁。发现有循坏的及时处理。

(3)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排水沟的巡查,对井口较低的位置采取相应防排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积水涌出井筒内,发生事故。

二、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1)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井采空区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的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监督检测,协调本单位人员对重点的部位检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及时做好相关图件资料归档工作。(2)坚持对新旧采空区当前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采空区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

(3)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的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安全性,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的重点。

(4)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向范围。

(5)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塌陷区,地表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6)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报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的变化。并对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的措施。(7)确定采空区影响的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8)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并及时汇报总工程师。并制定采空区、塌陷区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跨落情况的相关技术资料。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1)对矿区内及周边的可能影响的本矿区的老窑及废弃丼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资料图纸上绘制具体位置,并定期观测及排查。

(2)对井下已经采空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墙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3)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其废弃井巷是否对矿丼有影响。

(4)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5)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的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6)若矿井后期对丼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7)在周边矿井关闭后,在井筒没有回填前,要经常协助矿公司技术服务中心人员,采用电测法对井筒进行测量,密切关注水位变化。

三、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资料

(1)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进钻时钻孔设计方案。

(2)对设计的钻孔不详,模糊不清,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再设计中必须确定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3)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专控数量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数量,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四、断层、裂隙、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1)建立年预报,月预报的地质构造预报,年初按预报采掘工程计划,对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各生产区队,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2)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根据钻探资料进行分析,分析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3)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化探等手段进行物探。保证前方探测距离30米。

(4)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根据煤、岩层性质,岩层走向、倾向、倾角、厚度等,地质层位的变化。遇到地质构造时,及时收集煤、岩层的厚度及底板岩性。

(5)定期对地质资料的分析,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的变化,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巷道顶底板淋水情况,及水量变化情况。充水水源等资料分析,对钻探、断层、褶皱地带必须及时做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

岗位责任制度

为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切实抓好我矿地质灾害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以及“兴仁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开展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的通知”(仁国土通[2017] 129号文件精神,矿长职责:全面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并结合我矿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总工程师职责:负责对易发、诱发地质灾害的范围、类型进行摸底调查,在发生灾害时担任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生产副矿长职责:负责组织抢险救灾人员的调派和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安全副矿长职责:负责日常地质灾害的检查工作和发生灾害时人员的安保工作;根据批准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机电副矿长职责: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通风副矿长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后勤副矿长:负责防灾物资储备、管理和发生灾害时的车辆调派和物资发放工作。各副总、调度主任职责:负责立即将人数情况报告兼职救护队和公司领导,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测小组(防治水中心)职责:负责配合领导组做好矿区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地表塌陷、泥石流、坝体垮塌、采空区裂缝等)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对矿区重点监测任务要落实到人,实行定点、定人、定时监测,每次监测要认真做好记录,如出现异常现象,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上报监测结果,在无任何异常现象的情况下,进行日常记录,定期上报领导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室)职责: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⑸做好详实记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队队长(地测副总袁政)负责本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的责任人,主要负责全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各种制度,组织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确定应急治理方案,定期上报地质灾害监测和治理资料等。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分队职责:按照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抗灾抢险、营救和保护群众、物资转移等抢险救援工作。

机运中心职责:负责供电系统的安全,做好供电设备的防灾、防雷、放风暴等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调整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状况,及掌握矿井的停、送电工作,并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生产技术科职责: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瓦斯防治中心、通风队职责: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信息处理科职责:负责保证各地点通讯畅通。检身房职责:负责根据灯牌号查清井下人。

总务科、工会、地面后勤部门:负责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组织对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转移等抗灾抢险的工作。

供应部门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的物资筹备、贮存;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保卫部门职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协调做好受灾群众往安全地点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劳资部门职责:负责抗灾抢险资金的调配落实等工作。

综掘、采煤队、辅助运输队: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通风队、管路队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安监站:对各地点实行监督和把关,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责任追究:对于值班人员玩忽职守,对地质灾害灾情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上报、漏报、瞒报、错报紧急信息情况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二篇: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唐计生(矿 长)副 组 长:任德珍(总工程师)

成 员:付成东(防治水副总)唐计中(生产矿长)师安平(安全矿长)靳立全(通防矿长)张俊鹏(机电矿长)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地测科科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地测科: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指挥(信息)中心: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科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

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

每年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每月对回采的地面区进行巡查一次。

2、矿井开始生产时,对开采区地面的地貌、建筑、公路等拍照留存,以便对比和观测。

3、工作面开始回采后,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第三条 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根据地测科划定的危险区,由办公室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矿办公室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3、矿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第四条 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1、矿值班长为矿当日的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调度员接到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地测科部长并同时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由地测科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

3、地测科根据核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可能立即发生险情,对于可能立即发生险情的地区,由调度室协调,安全科要立即通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撤离险区,妥善安置,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对于日常的巡查及监测,地测科汛期每周将新增隐患、原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化、危险区的警示标志情况、受危险区的人群掌握避险情况等进行总结,书面汇报矿长、总工程师,并发放至安全科。安全科要根据情况组织制定防治措施,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第五条地质灾害治理

1、对于因采矿引起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地质灾害,由矿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进行立即治理,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2、矿井生产后,安全科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规定向国土部门进行上报。

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地测部门的各类图纸资料是全体测绘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国家的财富,同时也是我矿各级领导指挥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资料,为使各类图纸资料准确无误,不断完善,防止资料丢失,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销毁等程序,特作如下规定:

1.地测科建立填图、打印、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保管、销毁等台帐,认真记录,规范程序。

2.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地测科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对外提供。

3.各类图纸资料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各类图纸和资料,以提高其使用价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地测科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科长同意后方可打印,并做图纸打印记录。

5.各单位打印图纸时必须首先向地测科长联系,并写图纸打印申请单,经科长同意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等。

6.所有工作人员未经科长批准,不得随意答复或将图纸发放、借给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

7.各单位(包括矿级领导)索取或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向地测科长联系,然后由科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或有关业务组长,准备所需相关图纸资料的名称、数量和使用时间,才可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事先必须本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可带图纸资料出室。

8.公司及公司外单位来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函,写明索取调阅抄录名称、范围、用途,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经地测科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否则一律拒借。

9.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内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安全。

10.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每年应移交矿档案室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11.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公司反馈来的交换图、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经科长批准及时销毁。

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必须认真搜集整理,长期保存。

2、地测防治水图纸资料须填写登记,设置专柜归档,有目录索引,借阅图纸资料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归返手续。

3、提供地测防治水资料由施工单位和技术部门,以委托书方式,经分管副总批准,地测科科长签字认可后按《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

4、提供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等地质资料可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内容规范提供。

5、地测防治水人员必须坚持资料定期会审制度,研究有关地质、测量及水文地质疑难问题。

6、每月对收集、整理的水文地质资料及时填图进行分析,评定资料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分析的内容做好记录存查。

7、采区、工作面开采完毕后,要及时对所揭露的地测资料进行系统、全面、认真的分析总结,提交采后总结报告并备案。

8、分析预测预报的准确性,对已揭露证实的地质构造,评定其正确性,如与原判断不符,应分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

9、图纸资料的保管必须做好“五防”工作(防盗、放火、防潮、防霉、防蛀),对确无继续保存价值可以摧毁。图纸资料保管不善,出现责任事故者,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⑴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附近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⑵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⑦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④在井下发现涌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观测。

⑤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⑥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⑦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①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采掘工程计划,对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中型以上的褶皱,超过5m³/h以上的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有关相关部门,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

第三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2008-08-21 | 作者: | 来源: 中国地质调查局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是一项专门的技术,它主要依据工程地质调查和勘察的结论,根据地质体的特点或所采取的工程措施的不同进行监测设计,根据不同的监测精度要求和地貌形态确定相应的监测方法、选择适当的监测仪器,并对地质体进行位移、位移速度或位移加速度(包括地表位移和深部位移)、水环境(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内应力变化等的周期性观测。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防治滑坡新技术

针对当前普通抗滑桩的缺点,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研究开发的新型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技术,推广应用前景十分广阔,尤其是在山高坡陡、施工场地狭窄和交通运输困难的条件下,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更具有优越性。小口径钻孔组合抗滑桩具有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只需轻型施工设备,施工简便、成本低廉,便于对地质体进行改造、充分调动和利用岩土体自身的承载能力等优点,能降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规模,节约投资,减小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小孔径锚固技术

小孔径锚固技术是近年来发展较快的新型锚固技术,应用十分广阔。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研制的小孔径预应力锚索、小孔径多段扩孔式预应力锚索和回收式锚索等预应力锚固技术,已在工程中得到广泛应用。小孔径预应力锚索是通过优化锚索结构来提高滑坡的防治效果,即用比常规锚索要小的钻孔直径、少的预应力筋用量来达到相同甚至更好的加固效果,以减小对边坡的扰动,降低成本,缩短工期,提高锚固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小孔径多段扩孔式预应力锚索是用于软岩和土层边坡以及深基坑锚固的一种新型预应力锚索。应用多段扩孔锚索,能缩短锚固段长度,提高承载力,有效地解决软岩和土层中锚索锚固段长且承载力不高、可靠性差的问题。可回收式锚索可在锚索使用后及时拆除与回收,解决了锚固与拆除的矛盾,可回收式锚索广泛适用于城市深基坑加固。

高陡边坡绿色生态综合防护技术

边坡绿色生态综合防护体系,是将生物防治技术与工程防治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的一种防治方法,既降低了高陡边坡生态防护的造价,又提高了防护的可靠性,很好地实现灾害治理与环境保护的结合,有力地推动边坡防护及灾害防治技术的进步。绿色生态护坡具有维持生态平衡、保持水土、改善环境的作用;绿色植物还能丰富景观,实现环境的协调,提高环境的舒适

感。该项技术广泛适用于高速公路边坡、水电建设高边坡、山区城市建设高边坡等人工边坡的治理。

第四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矿山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因采矿引起的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危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 成立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董事长 总 经 理: 党总支书记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部长担任,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成员:生产技术部、计划财务部、安全监察部、物资供应部、项目管理部、调度室、行政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以上单位行政正职。

二领导组职责

1、对本矿的地质灾害防治全面负责。

2、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3、处理因采矿引起地质灾害的纠纷工作。

4、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

2、项目管理部负责牵头开展地质灾害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处理因采矿引起的纠纷工作。

3、调度室负责接受传递隐患协调有关各部门的工作。

4、其它部室负责按照职责分工及领导组的分配,配合有关工作。第二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1、地质隐患排查时间规定矿井生产期每月10月至第二年5月每月非汛期对全矿区巡查一次,汛期每年6月至9月对全矿区巡查三次。

2、工作面开始回采后,进行重点对开采影响区范围内的村庄、工程建设区、公路等进行巡查。对采矿塌陷造成的地质灾害进行调查和拍照、观测。

3对于采矿造成的以下区域划定为地质隐患3级以上危险区(1)、造成裂缝并可能塌落的建筑

(2)、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区(3)、造成公路塌陷断落段等 第三条 地质灾害隐患预防制度

1、发现地质隐患后,按照生产技术部划定的3级以上危险区由项目管理部牵头要书面通知业主、设置警示标志,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

2、回采后对于3级以上危险区的地面建筑,造成可能威胁行人、行车、建设区安全的滑坡及滑坡威胁区,要书面通知业主避灾明白卡注明危险区范围、可能出现的隐患等。

3、对于可能威胁他人安全的3级以上地质灾害危险区,要书面在危险区边缘显著的位置,设置避险明白卡、注明危险区域、可能出现的隐患及引起的后果。

4、指挥部要根据情况在各村设置业余地质灾害监测员培训有关基本知识辅助日常的监测。

第四条 地质灾害隐患值班报告制度

1、矿值班长为矿当日的地质灾害隐患接受、协调处理值班长。矿值班调度员为地质灾害隐患值班员,实行24小时值班。

2、值班期间,调度员接到矿区任何地方的地质灾害汇报,出现建筑裂缝、地表崩塌滑坡等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部长并同时汇报董

事长、党总支书记、总工程师,由生产技术部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核查情况。1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汇报。

3、生产技术部根据核查的情况确定是否可能立即发生险情,对于可能立即发生险情的地区由调度室协调要立即通知危险区的所有人员撤离险区妥善安置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汇报。

4、对于日常的巡查及监测,生产技术部汛期每周将新增隐患、原地质灾害隐患的变化、危险区的警示标志情况、受危险区的人群掌握避险情况等进行总结,书面汇报董事长、党总支书记、矿总工程师,并发放至各生产技术部及各科室。要根据情况组织制定防治措施并将情况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

第五条 地质灾害治理

1、对于因采矿引起的可能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地质灾害,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牵头协调进行立即治理,不得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

2、生产技术部要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按照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组织开展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并按规定向国土部门进行上报。

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销毁制度

地测部门的各类图纸资料是全体测绘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是国家的财富,同时也是我矿各级领导指挥生产必不可少的重要技术资料,为使各类图纸资料准确无误,不断完善,防止资料丢失,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销毁等程序,特作如下规定:

1.地测防治水部建立填图、打印、审批、发放、借阅、回收、移交、保管、销毁等台帐,认真记录,规范程序。

2.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组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地测科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对外提供。

3.各类图纸资料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各类图纸和资料,以提高其使用价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地测防治水部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科长同意后方可打印,并做图纸打印记录。

5.各单位打印图纸时必须首先向地测防治水部部长长联系,并写图纸打印申请单,经部长同意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等。

6.所有工作人员未经部长批准,不得随意答复或将图纸发放、借给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

7.各单位(包括矿级领导)索取或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向地测防治水部部长联系,然后由部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或有关业务组长,准备所需相关图纸资料的名称、数量和使用时间,才可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事先必须本人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才可带图纸资料出室。

8.公司及公司外单位来我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

函,写明索取调阅抄录名称、范围、用途,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经地测防治水部部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借阅,否则一律拒借。

9.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橱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保管室内配备防火器材,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安全。

10.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科研项目附图每年应移交矿档案室管理,并办理移交手续。

11.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公司反馈来的交换图、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的,经部长批准用碎纸机及时销毁。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2、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当前采空区位置实测图,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 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的

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⑤在井下发现下矿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⑧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视在安全隐患来处理。

⑨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①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鼓包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进行钻场分析,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建立井下收集地质资料制度,岩巷工作面每掘进1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2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

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中型以上的褶皱,超过5m3/h以上的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有关相关部门,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

第五篇:-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淖尔壕煤矿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淖尔壕煤矿地测站 二〇一七年一月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矿井地质防治水等相关工作,明确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等工作,结合淖尔壕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淖尔壕煤矿。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三条 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四条 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程》,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第五条 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第六条 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第七条 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八条 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第九条 矿井应建立地质资料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第十条 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第十一条 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第十二条 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第十三条 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十四条 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矿井瓦斯(煤气层)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五条 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十六条 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发勘探”、“地面直流电法”等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陷落柱、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第十七条 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第三章 附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淖尔壕煤矿地测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度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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