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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措施和办法1

2023-08-01 22: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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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市审计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 问题专项治理审计工作情况汇报

@@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自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统筹兼顾、系统治理”的工作方针,贯穿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条主线,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开展审计和审计调查,揭示和反映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促进中央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现将开展此项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采取措施,切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首先是领导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市审计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出台了《@@市审计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思路;统筹审计机关力量,抽调精干力量投入专项治理工作,并明确牵头科室,指定了专人担任联络员,工作责任到人,措施要求到位,确保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其次是部门联动,与审计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市纪委和具体 —1—

任务牵头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坚持专项治理工作与依法履行政府投资审计职责相结合,投资审计与其他各个专项审计相结合,项目审计与开展审计调查相结合,重点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与事后审计相结合,审计处理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审计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工作方法联系实际、注重实用、突出实效。

第三是明确要求,加强内部协调与自查自律。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是投资审计部门负责,审计机关内部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行政事业审计、经贸金融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部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抓好专项治理工作;对审计发现的共性、典型、突出问题,进行深层次分析,揭示体制、机制、制度等层面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提出宏观层面的措施建议,发挥好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加强自查,一方面对各级审计机关自身实施的建设项目开展自查,确保不出问题,另一方面狠抓审计纪律,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二、审计工作中,我们重点关注以下七个方面内容:

第一,工程建设项目投资决策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决策程序是否合规,建设规模和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国家中长期规划,有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是否存在投资建设高污染、高能耗和低效益项目,有无严重重复建设问题,有无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违规审批以及违反决策程序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科学、规划合理和审批公开透明。

第二,城乡规划和环境保护情况。主要调查城乡规划是否按 —2—

照法定程序编制,是否存在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批准城乡规划或修改已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有无擅自改变用地性质,是否存在违规调整房地产开发的容积率指标,城乡规划和工程建设项目是否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促进规范城乡规划,加强环境保护。

第三,国家土地政策和矿产资源保护政策执行情况。主要调查是否存在超出国家批准范围征用土地,有无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闲置弃荒,是否存在过度占用土地,有无强拆占地、损害群众利益、破坏社会和谐等问题;检查征地拆迁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挪用、截留、克扣拆迁补偿资金的问题,土地出让金和矿产权出让费等规费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揭露和查处违规征地、非法批地以及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和采矿权、低价出让土地和采矿权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全面调查加强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推动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促进建立健全规范的土地、矿产权等要素市场,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检查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招标,有无通过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挤潜在投标人,招投标程序是否依法、合规,评标是否公平、公正,是否存在预先内定中标人、“暗箱”操作等问题;是否存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借用他人名义承揽工程或出卖资质,规避 —3—

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和评标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招投标活动公平、公开、公正。

第五,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转包或分包以及分包工程被再次违规分包或者转包的问题,尤其要关注层层转包中的利益分配,以及因此而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和施工质量问题,重大安全质量问题及其原因是否查清,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得到及时处理,处理方式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合同约定;材料、设备进场和使用前,是否经过严格的检验检测程序,主要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承包单位是否设立了职责明确的项目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施工,施工工艺是否安全可靠,有无擅自改变施工方法,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重大问题;监理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严格履行监理职责,促进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

第六,物资采购和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程序采购工程建设材料和设备,有无通过关联单位层层加价或其他形式侵占建设资金的问题;设备安装前、主要材料使用前,是否经过严格的检验程序,有无以次充好、以假冒真、串换掉包等问题;采购的设备数量、规格、型号以及主要材料质量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以采购设备、材料为名,收受回扣和变相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问题。

—4—

第七,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情况。主要检查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合规,并按国家投资计划及时、足额到位,地方政府承诺的配套资金是否到位;主管部门是否滞留建设资金,形成大量闲置;建设单位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和概预算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严重超概算现象;建设资金的拨付、支出是否经过规定程序,是否存在转移、挪用、侵占建设资金问题,以及通过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套取工程建设资金,形成“小金库”甚至私分国有资产等问题。

三、对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审计情况

(一)总体情况。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底,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先后投入103人次共757天,对63个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资金总额160888万元。通过审计或审计调查,发现问题项目10个,涉及金额1947万元。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审计意见与建议9条,被审计单位已采纳并整改2条,金额为140万元;已采纳正在整改7条。目前暂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1)未按规划内容实施、擅自变更规划内容项目7个,违规金额140万元,占审计项目总数11%。主要是变更或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未按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原因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如可行性研究和工程设计缺乏充分论证,可行性差,工程变更或调整多。对此问题,审计已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并建议相关单位要充分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其科学性,减少其随意性。有关单位 —5—

已报上级批准,同意变更投资规模。(2)财务制度不健全、账务管理混乱项目8个,违规金额1730万元,占审计项目总数13%。主要是中标单位私设会计账核算施工队收支情况、施工队未在账上如实反映工程成本并使用不合格票据入账。针对这些问题,审计已要求相关单位纠正,并建议相关单位在原有已建立起来的制度基础上,针对这些项目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制订出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并进行追究。(3)资金管理和投资控制其他问题项目2个,违规金额77万元,占审计项目总数3%。主要是工程结算未按设计变更扣减造成多计工程款和未严格控制开支造成建设单位管理费和业务接待费超支。就此问题,审计已向被审单位提出认真核实工程量,严格控制开支,从各个工程环节把好工程成本关的建议。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继续加大工程建设专项审计力度,对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和涉及国计民生项目以及部分严重超概算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专项治理与加强日常审计监督相结合,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相关事项作为重要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归纳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审计建议。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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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汇报

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市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自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坚持整体铺开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严惩与有效预防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自查自纠与重点督导相结合,从项目决策、核准、招标投标等方面入手,围绕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在全系统积极开展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以“四项机制”贯穿治理工作始终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提供了保证。

一是专项治理责任机制。确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属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治理责任状》进行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做到了“三个明确”,即职责明确、任务明确、纪律明确,明确了治理工作的内容、措施、时限及定期上报治理情况的责任,制定了治理工作计划表和任务分解表,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规定了治理工作纪律,用制度约束贯彻治理工作的各个阶段。二是专项治理协调机制。落实了万元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建立了每周一调度、每月一例会的模式,并在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按需要不定期召开调度汇报会,督促各项工作得到全面落实;成立了宣传报道小组、调研小组和督查小

组,积极报道治理工作动态、推广经验做法,深入调查工程建设情况、研究治理工作方法,检查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治理工作情况、严格督查工程建设项目,做到“三个到位”,即履职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三是专项治理联络员机制。从局属有关单位指定8人组建联络员队伍,定期召开工作促进会,要求及时报送各阶段工作情况,并规定了每名联络员每周上报1篇工作信息。截至目前,我局已有4篇信息被市《专项治理工作简报》采用。四是专项治理培训机制。不定期组织局属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培训和测试,通过学习各级领导关于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专业法规知识,分析有关招投标违法案例,提高大家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行政问责的暂行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

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后,先后组织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和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工作人员80多人,集中进行学习,使系统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切实增强法律和责任意识,在今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懂法依法、规范行为。

以“四个关键”彰显治理工作特色

我局围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着重把握四个关键要素,将治理工作引向深入,彰显城管工作特色。

第一个关键是抓好“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市专项治理办公室的要求及有关排查表的内容,为着力摸清工程项目实施状况,梳理出存在的问题,我们组织专人,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了对全系统工程项目的大排查,共清理以来的工程建设项目个,其中个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个项目的材料进行了政府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的项目个,根据政府抄告单精神实施未招标的项目个,未达到招

投标规模的项目个,从而为下一步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奠定了基础。第二个关键是抓好“招标投标”监管。5月,我局成立了市政公用行业招标投标办公室,切实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针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监管到位:一是规范招标投标评标行为。制订、公布了市政公用行业招投标工作流程、招标备案等手续的办理程序,并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对符合招标规模的项目坚持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选择施工队伍,未达到规模的项目也要求必须邀请三家以上单位招标选择施工队伍,不允许任何人干预工程招投标。实施工程招标前告知制度,对开标过程全程监督,严格按规定的时间收受投标文件;评标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内,在省专家库宜春分库中随机抽取,并监督评标委员会严格按规定进行评标;中标结果公示三天后,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以确保中标结果得到社会各方的监督;

对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合同主要条款均须与招标文件相符;二是建立诚信制度。出台了《市市政公用行业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约束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企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的市场行为。对于有不良纪录的企业,向社会公布,并限制进入我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市场参与活动;三是积极查处市政公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共处理投诉案件起,查处串标行为起。第三个关键是抓好治理“回头看”。在专项治理工作全过程,通过“五看”认真检视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巩固治理成果,即看动员部署是否广泛及时,看自查自纠是否全面深刻,看清理规范性文件是否完全彻底,看理论学习是否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得到了深化,看体制机制创新是否取得了成果,从而促进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目前,我们针对局属各单位项目排查的情况,通过看资料、查项目的形式,再次对所

有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检查,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余空隙。第四个关键是抓好体制机制建设。以此次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查找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查找执行制度、履行工作职责中的薄弱环节,积极创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预防和查处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的标前、标中和标后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避免在工程建设领域各类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我局已出台了《宜春市市政公用行业诚信管理办法》、《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园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市余土管理中心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了《污水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环卫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和《环卫项目招投标管理制度》,正在草拟《宜春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以“两个从严”确保治理工作实效

我们始终坚持以两个从严为助推力,确保城管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求得实效。

一是工作不力要从严问责。将局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作为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根据专项治理责任状的规定,凡是发现在治理工作中思想认识不到位、“走过场”、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和群众反映不好的,在公务员考核中都不得定为优秀;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降职、免职等处分。二是违法违规要从严查处。围绕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等工作,通过自查自纠、群众举报、重点检查等渠道,一经发现并查实存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违反招投标等法规操作的典型案件,存在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惩处,实现以查办案件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

开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根据近日督查情况来看,全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态势良好,但也存在个别单位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例如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仍然存在资料归档不齐全情况。

二是个别单位存在招标过程不规范现象。经过对项目招投标情况的清理,发现个别单位的项目存在未招标或未经过审批自行进行邀请招标的问题,主要原因:第一是个别单位由于是企业,认为可不招标或自行选择招标方式;第二是缺乏法规知识,认为自己组织的邀请招标方式就是公开招标;第三是项目总投资超过1千万,而其中个别项目工程量未达到50万,即认为不需招标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里《实施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完成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任务,认认真真抓好项目

建设及监管,不折不扣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并且将进一步加大督查、整改和惩处力度,积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求得实效。

四、两点建议

一是健全诚信体系。建议整合各部门各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综合性数据库,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形成全市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实现全行业诚信信息共建共享。

二是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我市各个行政监督部门均有自己一套监督管理工程项目实施的规章制度。建议今后在出台规章制度时,应征求其他单位意见,由政府印发或联合发文,避免多头管理,尺度不一,内容相悖的现象。

第三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首先,热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县情

**地处秦巴山区汉水流域,***。全县辖*个乡镇、*个行政村、*万人,总面积*平方公里。境内资源丰富,是全国最好的高富硒区,...。

近年来,在省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突破发展为主题,全力打造富硒茶、民歌两大品牌,大力推进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经济总量三大突破,奋力发展富硒食品、水电能源、矿产开发、民俗旅游四大产业,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五项建设,着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全县经济实力逐年提升,社会事业全面进步。2009年,全县国民生生产总值达23.7亿元,农业总产值14.9亿元,工业总产值8.72亿元,财政总收入1.41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6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159元。

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2009年10月以来,我县按照中省市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落实措施整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紫阳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抽调12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了县委政府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上级要求,结合紫阳实际,印发了《..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明晰了工作步骤、工作方法、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2009年11月,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限期整改、健全机制等措施,认真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抓好整改,确保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

(二)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排查。我县根据时序进度,采取有效措施,深入认真进行摸底排查。一是摸清底子。对2008年以来全县立项、在建、竣工的10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了全面摸底,全县共计项目171个,总投资161994.08万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158个、总投资106086.1万元,非政府投资项目13个、总投资55907.98万元,按投资额度分: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项目109个、投资23359.63万元,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项目

52个、投资50850.52万元,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2个、投资696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项目5个、投资39075.52万元; 1亿元以上的项目3个,投资41748.41万元。二是加强督查。2009年11月,县委、县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各乡镇、各单位进行检查、督促和调研,建立排查台帐,全面掌握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做到边查边改。三是分析原因。今年1月份,县委、县政府组织县计划、财政、建设、国土、环保、交通、水利、安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了认真排查,逐项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落实了整改措施。四是重点抽查。今年4月份,我县积极配合市工治办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30%以上的比例进行了抽查,共发现问题13个,其中决策问题9个,超预算问题3个,资金使用问题1个。

(三)深入剖析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我们坚持做到既要发现问题,也要整改问题;既要强化行政监管,也要推进制度建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认真抓好整改。通过认真排查,发现了一些工程在项目决策、投资控制、建设基本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对照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区分不同情况,落实措施分类进行处理和整改。同时,对重点抽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我们始终坚持把查找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认真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为进一步规范

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2008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评标管理办法》,规定投资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统一招标,实行清单计价,低价中标。2009年8月,县政府对该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完善,构筑了公开、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平台,全面规范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有效节约了建设资金,该办法自实施以来,共节约建设资金2000余万元。为严格资金管理,对项目资金设立专户、建立专帐、落实专人管理;建立了资金拨付五级审批制度,即项目资金拨付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政府分管领导、分管财政领导和县长五级审批,县财政、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工程竣工后,立即组织决算,审计部门及时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示,确保资金规范安全使用。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同时县政府拿出专项资金,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负责工程监理,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为预防工程建设中的不廉洁行为,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建设工程廉政承诺制度》,严肃查处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既维护了项目建设秩序,又保护了干部。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工程建设项目立项报批滞后,存在边批边建现象,个别项目由于建设性质等方面原因,未做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由于紫阳自然环境恶劣,地质结构复杂,项目前期的地勘以及治理投入较大,加之受襄渝

铁路二线和陕川界高速公路建设影响,原材料和工人工资大幅上涨,致使工程投资增加,部分项目超出了预算;三是部分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资料不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着力解决。

下一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中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统一各单位思想,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二是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明确项目责任单位、项目业主、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经办人员的责任,对管理不规范、制度措施不落实、存在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执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在项目审批、建设用地、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因决策失误或失职渎职造成严重损失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挥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行为的威慑作用。四是健全完善制度。认真分析排查中发现的问题,从机制制度建设、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和要求,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加大全县自查自纠情况的督查力度,通过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进一步规范。

各位领导,我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以本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各位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积极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全面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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