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合集)》,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方案(合集)》。
活动目标:
1.情感目标:在活动中,发挥主人翁和团队合作精神。遇到挫折要相互体谅,相互帮助,能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
2.能力目标:在实践过程中每名幼儿要体现出各自自信勇敢的一面,发挥出绿色幼儿园成员的自豪与自律,从小锻炼身体,向大家展示我们西二幼的风采。
3.知识目标:了解“植树节的来历”、“植树与环保”、“有关植树节的活动”等资料,向大自然学习,并去社区、街道向居民和行人宣传。
活动准备:
1.每个级部制作活动宣传版面:如小班“我和小树同成长”;中班“珍爱绿色,珍爱我们共同的'家园”;大班“幼儿园社区齐携手,多片绿叶多份温馨”
2.制作“绿化环境,美化家园”宣传旗。
3.大班幼儿组建“小骑士护绿队”
4.各班制作植树节版宣传报(关于“植树节的来历”、“植树与环保”、“有关植树节的活动”等资料)
5.浇树种树用的水桶铁锹等植树工具
6.树苗若干。
活动过程:
(一)“种一棵小树,绿一方净土”植树节活动开始仪式
1.园长讲解植树节的来历,宣布活动开始
2.园林处工程师讲解种树所需要的工具、如何种树。
3.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向小朋友介绍种树的意义,讲解护绿爱树的重要性
4.为“小骑士护绿队”揭牌,队员从园长手中接过“绿化环境,美化家园”宣传旗帜,提出口号“你来,我来,大家来,共创绿色幼儿园”,并向大家倡议:“让我们的世界变成青青世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二)分级部开展不同主题的植树节活动
1.小班家园活动主题“我和小树同成长”
流程:给校园内的树浇水、松土、修枝――给树挂牌,与小树合影,小树比比高――和“树姐姐”(扮演)做游戏。
2.中班家园活动主题“珍爱绿色,珍爱我们共同的家园”
流程:在幼儿园种植园地,和家长一起种植小树――挂牌合影(写上种植人及名称如“爱心树”“心愿树”“成长树”等)。
为了深入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家长和幼儿的森林防火意识,特制定本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改进方法,创新载体,不断推进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局面。
二、宣传重点
(一)广泛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2015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全体师生生态文明意识和依法用火、治火意识;
(二)利用橱窗、板报、网站等平台向家长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教育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及林区安全生产生活用火和防、扑火常识,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
(三)组织教职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测试。
三、宣传重点时段
(一)春、秋两季新学期开学初重点对家长和教职工进
行宣传教育活动。
(二)节假日特别是清明等是重点宣传教育阶段。
四、宣传具体安排
3月20日至5月10日与9月20日至10月20日期间开展幼儿园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1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20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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