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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临之际,组织全市开展2016年秋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县(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开展活动。
二、时间安排
20xx年9月1日至10月1日。各单位应在此期间内,统一部署本地宣传月活动开展。
三、主要措施
根据《20xx年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结合本地森林防火实际,以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迅速行动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新闻媒体宣传。利用地方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介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开展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宣传,开辟森林防火专题节目、栏目,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和安全扑火常识。
(二)强化林区宣传教育。在林区主要道路沿线、高速公路收费站、入路口、森林旅游景区,在政府所在地、学校、街道、车站、村委会以及森林防火区内的单位、厂矿、村庄等地悬挂森林防火标语、横幅,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栏,组织森林防火宣传车走乡串村巡回开展防火宣传,组织艺演出队、电影放映队、宣讲队深入到乡村、集市进行宣传,努力打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三)持续抓好《条例》宣传。继续大张旗鼓地开展以《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重点的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到林区的村落、厂矿、作业点及企事业单位,开展送《条例》下乡等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法制意识。
(四)抓好中秋国庆重阳宣传。针对中秋、国庆长假期间景区游客大量增加以及重阳登高的实际,加强对旅游景区、登高点的火管理,在景区入口、景点、登高点等重点部位设置规范性防火宣传牌或防火标志;有中秋、重阳扫墓祭祖习俗的地区,应积极提倡明祭扫,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明环保的祭扫形式,减少森林火灾隐患,确保中秋、国庆、重阳期间森林防火安全。
(五)注重扑火安全宣传。利用扑救火灾安全培训教材以及VD片,结合县、乡、村以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培训,广泛宣传扑火安全知识,使参加扑救森林火灾人员熟知安全扑火知识和扑火避险常识,不断提高基层扑火战斗力,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宣传重点、内容、形式和组织方式,分工负责、分级实施。
(二)强化检查监督。各县(市)区要深入乡(镇、街道)、村、森林经营单位检查督促,确保宣传方案的“四落实”(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车辆)。市防火办将根据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检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森林防火责任书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认真总结分析。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应认真总结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于10月0日前报市防火办。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公安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公安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政府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严格执行《省森林防火条例》,全面贯彻省、市、区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始终把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贯穿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深入组织开展多渠道、多样式、多角度、大力度的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宣传形式和内容
(一)组织集中宣传、形成较大宣传声势
1、重要时段: 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冬至等节日期间,要组织进行集中宣传。
2、重要部位:林区、墓地等,要组织进行重点宣传。
3、重要人群:对精神不健全人员、中小学生、进入林区扫墓和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要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1、深入开展森林防火“进村入户”宣传教育活动。森林防火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采取街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做到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真正形成依法用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2、在中小学校深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为增强中小学生森林火灾应对防范能力,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知识进校园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3、积极开展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在重点防火期对全街各村委会、林区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要在交通要道,进山路口等重点位置设置通俗易懂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相关部门要从保障森林资源安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认真组织,各司其职、各负责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把森林防火宣传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明确重点,形成声势。把握好宣传政策、时机和节奏。精心策划,突出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社会宣传相结合,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形成宣传声势,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严守纪律,加强管理。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突发事件报道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报道要求,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
为进一步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增强学生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资源意识,切实掌握预防森林火灾知识,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能力,鹤北林业局防火办与教育局决定在各学校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我校依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森林防火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小学生年幼爱玩,是森林防火中不可忽视的群体。为此我校在防火办与教育局的指导下,在校园中开展了森林防火“七个一”教育活动,就是增强学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把他们转变成护林防火宣传的义务载体,扩大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辐射效果。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一次森防安全教育启动会。通过宣读方案,邀请防火办领导进行安全知识讲座,让全体师生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将学校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深入人心。
(二)上一堂森林防火课。为了让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学校各班级上一节主题班队会,重点讲授森林防火的重要意义、《森林防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和安全避险常识、森林防火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等。
(三)办一期专题黑板报。用图文并茂、鲜活生动的内容,以漫画、文字等形式更有效地调动学生主动学习森林防火知识的积极性。
(四)写一篇主题作文。将有关森林防火的学习体会、身边感悟等内容通过文字记录下来,提升学生对护林防火的认知程度。
(五)致家长一封信,送一张《宣传单》。每位学生对家长进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带动身边人科学防火,使护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六)搞一次兴趣活动(如火灾应急演练等)。通过同学之间相互交流护林防火知识,增加学生的护林防火集体意识。
(七)挂一条横幅标语。在学校显要位置悬挂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主题横幅,或粉刷安装一幅墙体标语,让学生天天注意、时时铭记森林防火。
三、活动要求
(一)充分提高认识。全校师生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成立领导小组,把活动抓紧、抓好、抓实,确保取得实效。并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创新活动思路,拓宽安全教育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教育氛围,将森林防火教育常态化。
(二)加强督导检查。邀请防火办领导对我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学校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常抓不懈。
一、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平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齐抓共管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政府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财政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公安、武警、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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