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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企业:
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形成全社会依法节能、全民行动的节能新理念,市政府决定,从9月8日至9月30日,开展一次节能降耗督查宣传攻坚行动。为贯彻市活动精神,市旅游局决定从9月9日起在我市旅游行业进行节能降耗督查宣传攻坚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节能降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
署,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坚决完成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坚决执行有序用电方案”的总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合力,落实节能降耗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工作新格局,把绿色饭店的创建工作从“浅绿”向“深绿”发展,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节能督查宣传攻坚行动,确保《市2010节能降耗有序用电应急方案》执行到位;确保完成单位GDP能耗再降低3.56%的年度节能目标;确保星级饭店9月份电量比8月份降低30%.
三、督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时间:9月13日~14日
请各星级饭店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四、强化节能宣传,营造浓重氛围
1.各旅游企业要在本企业内部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主要内容包括:节能政策、法律法规,节能工作的效益,节能知识、《饭店低碳运作100条》等。
2.组织节能竞赛。在酒店内部组织进行节能竞赛,如部门和部门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员工和员工之间,组织“我的节能金点子”活动,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各酒店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和金点子进行整理,于2010年10月15日前上报我局,我局择优在《旅游》上刊登。
五、工作要求
1.节能降耗是一项约束性指标,要实现节能目标必须全方位考虑、全社会动员、全民行动,加大宣传、检查和督查,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局面。
2.企业是节能降耗的主体,应该切实担起责任、下足功夫,要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广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依靠科技进步的办法实现节能,改进工艺、提高效能、降低消费。各企业要结合市有序用电方案制定控制用电措施,如饭店温度夏季最低不低于26℃,冬季最高不高于17℃,既要坚决执行市政府的政策要求,又要保证星级饭店的标准。
目的:为降低生活用电及生活用水成本,让员工养成一个节约的良好习惯。提高员工以厂为家的意识。针对7月1日份开始对宿舍的用电及用水进行定额配置的调查与统计。充分考虑员工的福利待遇,实实在在地展现公司“以人为本”有管理方针;
具体配额方式更改为:
原:一、每月度用电计算方式:
每间宿舍每月照明按:50w×4h×30天=6000w/h (注:每月定额6度电)
公司考虑每间宿舍电视、电脑、风扇等电器,公司配送:4度电;每月每间宿舍限额:10度
现更改为:每间宿舍用电为:15度/月
原:二、每月度用水计算方式:
每间宿舍每人每月:1人×67斤×30天=XX斤(1吨、冷热水总和)
每间宿舍用水总量除以宿舍人员总数;
现更改为:冷热水的总和为:2吨/月/人
实施办法:
一、行政部人员将月底进行核查与统计。
二、每间宿舍的用电及用水量超过上述额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该宿舍员工自行承担费用。宿舍有电脑与无电脑的同事,可自行协商费用支付协议;(用电超额部分:电:以1元/度,水以2元/吨;核算);连续2月,水、电未超过定额规定的房间,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奖品:洗发水、牙膏、沐浴露等等);
三、如果有人举报相关人员进行人为破坏水、电设施的,将安公司制度罚款200元-元。行政部电工和公司领导不定期进行检查.
四、公司在实行员工用水定额配置时,倡导员工洗衣服时到一楼去洗!
加强节能降耗管理力度,共创美好辉煌明天!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节能降耗排的号召,煤矿本着,科学规划、合理投入、节能降耗、提高效益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可能开展好节能降耗,避免浪费的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安全副矿长)xxx(技术负责人)xxx(机电副矿长)xxx(生产副矿长)xxx(总工程师)
成 员:xxx(通风技术员)xxx(瓦检员)xxx(监控系统维护工)xxx(安全员)xxx(电钳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机电办公室,夏云虎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收集和处理节能降耗相关业务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矿长:统一领导,全面指挥。
2、总工:负责工艺、采掘设计布局大方案节能降耗方案的制定工作。
3、生产副矿长:负责节能降耗制度的贯彻落实督促工作。
4、安全副矿长:负责节能降耗过程中的安全评估分析、检查、督促工作。
5、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全矿节能降耗组织、管理工作。
6、节能办:
①、节能办主任由调度室主任兼职,负责具体节能降耗措施的制定落实。
②、机电科长任副主任:负责全矿节能降耗的平批考核、兑现工作。
③、通风科长任副主任:负责通风扇、风机的节能降耗的工作。
④、机电队长任副主任:负责供电系统的节能降耗的工作
⑤、安装队长任副主任:负责排水系统的节能降耗的工作
⑥、运输队长任副主任:负责干部压风机的辅助运输系统的节能降耗的工作。
⑦、技术科长任副主任:负责工艺节能分析方案比较确定工作。
⑧、机修主任:负责修旧和废面节能降耗工作。
三、奋斗目标:
①尽可能减少长流水、长照明用平均检查要达90%以上。
②尽可能减少跑、冒、滴、漏设备漏油检查中要达85%以上:
杜绝线型漏油
改善点滴漏油
减少渗出漏油
③尽可能减少通风设施无效漏风跑风现象,检查中要达95%以上。
④尽可能开展避免用电、合理组织生产、减少峰时生产时间每天不达5小时。
四、节能降耗的活动安排及组织落实措施
一、此次节能降耗的活动目标是“节约能源,降低材料消耗,在原有基础上降低15%,电是商品,材料是金钱,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为“绿色家园”增光添彩。
二、此次活动的组织机构是由矿长责任制带领科队以上领导进行全面细致的工作。
三、活动范围和工作具体落实及时间安排。
1、地面:
①照明系统:办公楼、单身楼的照明全部改为LED照明灯,后续改进餐厅楼、调度楼等场所。
②供水系统:设计安装提水自动系统,既可节约不必要的溢水,约1元/m3报告另附,又可节约三班派人的人工费,出台相应的用水报告制度。
③10KVA变电站,投用高低压补偿用,避免在运行中因启动而造成的冲击,从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变电站实时数据合理的安排系统的运行,分配负荷的大小,并根据数的大小在峰谷平保证生产需求,力求在平谷期运行。严格执行上级变电站的限电通知,确保大系统的正常运行。
2、井下系统:
①大型设备的启动采用先进的双向可控碴软启动器或者变频启动器,既要减小直接启动对电网和设备的冲击而造成的损坏,也可从中省去设备中的调速器、减速器,还可省去大量的由脂消耗,更能省去其中大量的人工维护和损坏检修费用,是一个相当不小的天文数字。
②我们井下的照明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系统,倘若设用LED照明灯,可谓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3、车间检修:所有回收的废旧设备、零部件进行修复,修旧利废,派专业人员购置细小的零配件,自制组装,修复一件验收一件,专人设计专人采购零件,专人维修试验,把维修复用率提高到新的水平。
四、在材料的领用方面严格把好“交旧领新“的原则,并有专人检验,彻底不能用的才方可领取,进一步实现开关不出井,现场修理,既可提高电工的动手能力,也可以省去井上下运输的费用一举两得。
五、在通风方面已经采取了果断的措施,更换原来的高压开关柜,选用先进的软起或变频,使风机在启动时处于低电流状态,并且规定每月的风机切换时间定在谷期时间
六、煤矿是企业、是生产单位、不能正常生产其它部门都无用,各单位部门都围绕生产、向心于生产、所以机电服务于生产,生产配合于机电,调度统一合理安排各队的生产时间,尽量避峰用电,特别是大功率的采掘运输设备。
七、该矿所有的用水单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严防无效放水,减少不必要的补给,不必要的浪费、水是能源、水是商品。
八、生活区生产区采用定量供给,杜绝高能耗电气,特别是没有必要的电炉子、电磁灶、热水器,只要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杜绝私拉乱接,不定时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五、节能降耗的奖罚办法。
用电方面:
1、在浴室私自取电取暖煮饭服每次罚款20元;
2、宿舍内无人灯未关每次罚款20元;
3、未经许可,在宿舍或办公宿舍内乱拉电线和私安插座,一经查实罚款300元;
4、各责任办公室下班无人后发现热水器、电脑及照明未关,每次处罚指定责任人20元;
5、会议室、培训室照明及电器的未关闭,每次扣主管人20元;
6、矿区内路灯及其它公共照明开启时间:夏季(4月-10月)晚20:00-凌晨5:00时;冬季(11月―次年3月)晚18:00-凌晨7:00时,由电修车间负责调整。
7、空调规定开启温度为:冬天室外温度低于0°时,可开启热空调;夏天室外温度高于30°时可开启冷空调。空调温度须调控在280左右为宜。
8、井下电器设备一经发现电机空转现象罚队组责任人500元
用水方面:
1、所有地面供水点水龙头发现长流或点滴、渗漏罚相关部门100元
2、在水龙头旁长流水洗漱者罚款20元。
3、澡堂内洗澡水龙头无人使用时的长流水现象罚30元。
4、井下皮带未启喷雾洒水打开现象罚500元。
5、井下煤尘洗巷者管道拖地而无人水长流现象罚队组500元
其它方面:
1、提出对节能降耗合理化建议者奖500元。
2、节能办每月评审一次,根据用电单位的节能情况进行奖罚。
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的紧急通知》要求,为确保全面将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气、节油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在节能减排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任务目标
(一)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节能降耗目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工作以20XX年为基数,每年节电5%、节油5%、节水5%。
(二)全县公共机构要完成党政机关办公室低效照明产品淘汰任务,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
(三)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
三、落实措施
(一)节约用电
1、空调系统节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8℃,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不开空调;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照明系统节电。公共机构所有办公场所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鼓励利用自然光照明,除阴雨天外,原则上白天不开照明灯具;夜间加班后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对公共区域进行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在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的前提下,机关办公区及办公楼公共场所照明限时开启、间隔开灯,关闭不必要的夜间照明。
3、办公设备节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机具不用时,应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办公室无人时,应随手关闭电脑、饮水机电源,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等大功率耗电材料。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
2、对公共机构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
3、对有草坪及花草树木的公共机构,浇水尽量使用雨水,并采用滴灌或者喷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4、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OA系统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纸质文件印发,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逐步淘汰使用一次性纸杯。
5、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6、推广使用再生纸,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和周期。
(三)节约办公耗材
(四)车辆节油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优先选购国产、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档变速的车辆,禁止采购使用高耗油车辆。
2、实行定点加油,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消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并定期公示。
3、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
4、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3、大力倡导和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
(五)积极推广建筑节能
加强对公共机构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建筑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建立和完善建筑全过程、各环节节能监督管理体系。应优先使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扩大太阳能等新能源的使用范围,建设低能耗绿色建筑。
四、广泛宣传
公共机构要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县城为切入点,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的自觉性。同时,以开展世界水日、无车日、节能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简报、报刊、网络、橱窗、宣传手册、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公共机构全员节能意识。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节能减排工作取得的成就、经验和做法,曝光铺张浪费现象,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让节约成为广大机关干部的自觉行动。
五、保障措施
(一)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
加快推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的建立。理顺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立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积极协调、推进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对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切实制定节能方案
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明确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管理目标,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进行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把节油、节电、节水、节气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并做好与国家有关政策和同级节能专项规划的衔接。制订切实可行的节能工作方案,于9月8日前报送机关服务中心。并于每年1月15日之前将本单位上一年度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报至机关服务中心。
(三)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体系
各公共机构要根据《关于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的通知》(轮政办发〔20XX〕113号)文件要求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搞好对能耗数据的采集、监测、诊断和分析,不断挖掘资源节约潜力,制定新的节能消耗标准,扎实有效地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各公共机构必须对本单位资源能源消耗现状,包括建筑、照明、采暖、制冷、办公设备、车辆等能耗设施、设备和产品及水、电消耗、办公费用支出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建立起独立、详实的资源能源消耗基础台帐,每季度与规定的消耗指标进行比较,对超过规定指标的要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各公共机构要分别于当年7月1日前、次年2月1日前将能耗情况汇总上报至机关服务中心备案。
(四)抓好公共机构节能的技术推进工作
1、抓好用电设施设备的节电改造。加强中央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更换高效水泵,加装节能设备;抓好办公照明节电,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今年年底以前,全县公共机构要争取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开展公共区域照明控制改造,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加大节能办公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从今年起不再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办公产品。
2、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油。积极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汽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
3、抓好公共机构节水节气。通过改造设施、推广使用节水、节气器具和设备,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效率。
(五)加大节能和绿色用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力度
认真抓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集中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应严格按要求采购。积极探索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外节能产品采购方式,不断拓宽清单外产品节能采购领域,完善清单外节能产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
(六)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活动
各公共机构要开展创建“节能环保办公区”活动,从节电、节油、节气、节水、节地、节材、可再生能源利用、节能采购、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除有特殊需要外各公共机构夏季空调和冬季采暖提前关一个小时;尽量减少电梯使用;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要组织节能技术培训,普及节能技术,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把节能变成自觉行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风尚。
六、奖惩措施
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节约型社会、建设富强和谐轮台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县公共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好节能减排的各项工作落实。
要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管理体系,加强对目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年度考评优秀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实施奖励。对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视情况给予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根据省政府《“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苏政发〔20xx〕24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意见》(连政发〔20xx〕161号)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节能降耗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节约优先为方针,坚持源头控制、科技支撑和管理创新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健全法制、加强监管,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降耗长效机制,为推进连云港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xx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689吨标准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比2010年的0.830吨标准煤下降17%;“十二五”期间实现节能量100万吨标准煤。
二、严格落实节能降耗目标责任
(三)分解落实节能降耗目标。综合考虑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能源消费量、节能降耗潜力等,分解下达各县区“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见附件1)。各县区要将市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各地、有关部门和重点用能单位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建立节能降耗预警机制,对能耗增长过快、完成节能目标进度滞后的地区提出预警,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及时采取调控措施。(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四)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健全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提高能源统计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市统计局要按季公布各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对能耗增长过快和完成目标进度滞后的地区及时发出预警。(责任单位:市统计局、经信委)
(五)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把落实五年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把年度目标考核与进度跟踪相结合。各县区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市政府报告节能降耗措施落实情况。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将节能降耗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并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财政局、监察局、统计局)
三、进一步加强源头控制
(六)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线,加快构筑以高新技术产业、临港工业、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xx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进一步提升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优势产业的层次和规模,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0%。推动光电光源、节能环保、物联网等产业尽快成为支柱产业。加大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水综合利用等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海洋新兴产业。大规模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推进制造业向产业链的中高端延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
(七)严控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进一步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强化节能、环保、土地、安全等指标约束。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市发改委、经信委和各县区投资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核准、备案,谁负责”的原则,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区域能耗水平影响作为节能评估审查的重要内容,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原则上不得超过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平均水平,坚决把住能耗过快增长源头关。将节能评估审查意见作为前置性条件,未经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立项,不予批准用地、不予办理相关许可证;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建成后未通过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投产;对违规在建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对节能目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暂停审批、核准和备案钢铁、有色金属、化工、造纸、建材等高耗能新建及扩能项目,已建成的高耗能项目暂缓接电。继续实施严于国家、省标准的高耗能行业节能强制性地方标准,倒逼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持续下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连云港供电公司)
(八)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结合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高落后产能标准,扩大淘汰落后产能范围,淘汰一批能源消耗高、经济效益低的落后产能。扩大燃煤小锅炉“禁燃区”范围,开展自备电厂及热电联产企业综合整治。各县区要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补偿、职工安置、企业转型等工作。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对该地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对未完成任务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依法吊销落后产能企业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财政局,连云港质监局)
四、组织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
(九)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加快实施节能改造、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节能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提升和数字化能源管理工程五大节能重点工程。“十二五”期间,通过组织实施以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等为重点的节能改造工程,力争实现节能50万吨标准煤;组织实施国家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大力推广高效节能产品,主要商业企业、学校和各级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绿色照明,城市居民小区节能灯普及率达到85%以上。到20xx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
(十)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培育循环经济企业,促进循环经济尽快形成规模,加快构建循环产业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循环经济领域先行一步。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清洁生产资金补贴、技改贴息等政策性措施,每年重点支持10户左右的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减少自然资源、能源的消耗,最大限度利用废弃物,实现循环式生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五、加强节能降耗管理
(十一)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组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和部分交通运输企业、宾馆、饭店、商贸企业及高校,开展节能低碳行动,逐户开展能源审计,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力争实现节能55万吨标准煤。对列入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单位)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二)加强工业节能降耗。扎实开展“千企升级”行动,推动企业由一般制造向创新创造转变,增强核心竞争力,提高绿色制造水平。突出冶金、化工、建材、纺织、电力等主要耗能行业,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工程,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加大节能技术的研发及高效节能设备的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标准,积极推进能效水平对标达标活动。重点在电力、钢铁、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创建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三)推进建筑节能。从规划、法规、技术、标准、设计等方面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全面执行50%及以上节能设计标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节能 65%设计标准,xx年起实施居住建筑节能65%强制性标准,20xx年全市50%以上的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65%强制性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推动建筑能耗测评标识和绿色建筑星级标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xx年末,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100万平方米、既有住宅节能改造面积达20万平方米。大力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再生建材、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和亮化。(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十四)推动交通运输节能降耗。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和甩挂运输,培育具有示范效应的甩挂运输企业,甩挂运输作业车挂比达到1:2以上。监督引导运输企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车辆,严格执行总质量超过3.5吨的道路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全面推进“绿色汽修”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积极打造低碳运输体系。到20xx年,全市营运客车、营运货车、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比xx年下降3%、10%、13%,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下降6%。(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港口集团)
(十五)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降耗。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稳步实施以农村户用沼气、规模畜禽场沼气处理和秸秆气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清洁能源工程,积极推进秸秆压块、造粒等固化成型燃料、秸秆气化发电等工程建设,推进“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建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 80%以上,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高效、安全、低毒农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
(十六)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开展节能降耗行动,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引导消费行为。加强商业领域节能管理,引导和推动企业加强能耗统计分析和成本核算,制定节能目标和措施,加强经营能耗考核。推动商业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引导和鼓励企业使用节能灯具、变频空调、节能型冷藏设备、自动控制扶梯等节能设备和技术。加强商用建筑节能,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引导企业对现有商用建筑进行保温、隔热及采暖、通风、空调系统等系统实施节能改造。严格控制商业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旅游局)
(十七)加强公共机构节能。根据公共机构不同性质和能耗水平、特点、规律,加快制定能耗限额和支出标准、能源分户分项计量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奖惩等制度。建立公共机构能耗管理信息平台和能耗数据库,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分析和监管。继续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管理,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在全市机关、学校、医院以及各类场馆中,选择节能基础好、能耗总量大并有代表性的公共机构,培育和树立一批节能示范单位。到20xx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比2010年下降10%以上。(责任单位: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八)开展教育系统节能。完善教育系统节能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节能管理机制,加强监督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促进学校节能。加快推广学校适用的节能技术产品。支持学校采用节能节水产品,推广普及高效照明产品,创建一批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学校。鼓励学校安装太阳能集热系统。加强节能教育培训,将节能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与培训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学生节能意识,倡导节约型的绿色消费方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十九)建立节能降耗联席会议制度(见附件2)。每季度,组织召开全市节能降耗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各相关责任单位领导参加,通报每季度全市节能形势,部署下阶段节能工作任务,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推动节能目标任务落实。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二十)深化循环经济试点。开展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创建一批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示范企业和示范园区。推进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电子行业,大力提升贵金属回收加工水平,深度解决电子废物资源化问题;化工行业,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三废”综合利用和副产品产业链延伸技术;建材行业,大力发展综合利用建筑渣土、生活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水泥、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构筑绿色建材产业体系;轻工行业,运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推进废水、废液、废渣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实现园区内能流、物流的梯级和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污染排放,提升区域内经济运行质量。(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
(二十一)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化工、冶金、印染、酿造、造纸等行业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运用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进行改造。对超标排污的企业和虽然实现达标排放但排污总量仍然较高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向社会公布。运用政策性资金,支持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持续实施清洁生产,培育一批污染物“零排放”企业。(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经信委)
(二十二)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推动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建筑和道路废弃物等大宗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大力发展利废新型建筑材料。鼓励废弃物实现就地消化,减少转移。推进农林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重点发展农业废弃物、林木“三剩物”、次小薪材等资源化利用。大力促进秸秆工业化利用,在秸秆制板、秸秆造纸、秸秆编织、秸秆新型建材和秸秆化工方面,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尽快做大产业规模。大力推广高浓度有机废水、冶炼废液,工业废水,矿井水、放散气及余热、余压综合利用,焦炉、高炉、转炉煤气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等技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
(二十三)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和供热、填埋气体发电、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鼓励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
(二十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广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加快重点用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循环用水、厂际串联用水、中水回用等节能技术,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加强城乡生活节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推进再生水、矿井水、海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建设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创建示范城市。到20xx年,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 25%。(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城乡建设局、发改委、经信委)
七、加快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
(二十五)加快节能降耗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相关部门在安排科技计划和专项时,要加大对节能降耗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节能降耗技术创新体系。继续推进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组织高效节能、废物资源化等共性、关键和前沿技术攻关。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研发、应用推广、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组建节能降耗技术与装备产业联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
(二十六)加快节能降耗技术推广应用。建立节能降耗技术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编制发布重点节能降耗技术应用指南,组织实施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示范项目。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利用、高压变频调速、蓄热式加热炉、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等节能降耗技术。加强节能环保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加大推广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
八、完善节能降耗经济政策
(二十七)完善财税激励政策。继续安排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加快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深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照明产品、节能汽车、高效电机产品等扶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技改贴息、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向节能环保项目的倾斜力度。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资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完善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逐步提高节能环保产品比重,研究实行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全面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
(二十八)强化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降耗项目的信贷支持,引导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社会捐赠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增加对节能降耗领域的投入,推动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节能降耗投入机制。(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九、强化节能降耗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
(二十九)强化节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强化节能降耗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管理、监察、服务“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体系。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完善监察监测手段,提高检测仪器装备和经费保障水平,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实时监测。(责任单位:市编办、财政局、经信委、环保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连云港质监局)
(三十)加强节能降耗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节能降耗专项检查,督促各项措施落实,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执法检查,加大对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未按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违规使用明令淘汰用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审查建设项目、虚标产品能效标识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将企业用能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促进企业依法节能。实行节能降耗执法责任制,对越权审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推广节能降耗市场化机制
(三十一)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落实财政、税收和金融等扶持政策,扶持壮大节能服务产业,引导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鼓励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联合重组,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服务。培育第三方审核评估机构,推动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及重点用能单位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改造,培育和树立一批示范项目。到20xx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重要方式之一。(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等)
十一、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
(三十二)加强节能降耗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文化部门和相关社会团体的作用,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日宣传活动。主要新闻媒体要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刊播公益性广告,积极宣传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采取的政策措施。加强舆论监督,宣传先进,曝光落后,积极营造节能的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环保局、教育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文广新局,市科协)
(三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全民行动。继续推进家庭社区、青少年、企业、农村、学校、军营、政府机构、科技、科普和媒体等专项节能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发挥职工节能降耗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商务局、农委、国资委、文广新局、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三十四)政府机关带头节能降耗。政府机关要积极营造崇尚节俭、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健全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细化管理措施,树立节约意识,践行节约行动,做节能降耗的表率。(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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