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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从建设节约型入手,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为核心,以加强管理和节水、节能、节支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节约资源制度、能源统计及标准体系、量化管理体系,努力形成政府大力推动、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互动的节能工作格局,营造有利于节能的良好氛围,促进统计系统的健康良性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创建节约型机关为目标,以控制电耗、油耗为重点,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做到领导带头,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把节能减排作为机关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处机关在全系统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
三、节能目标
努力营造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环境,形成人人讲节约的浓厚氛围。全局能源节约降低,实现节电、节水、车辆油耗(费)下降、办公经费、行政开支压缩,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和考核机制。
四、具体措施:
(一)节约用电
1、优先采用环保、节能型的电器和设备,逐步淘汰高能耗、低能效的设施、设备,积极推广使用节能高效灯具。
2、室内使用节能灯;加强照明系统日常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白天尽可能利用自然光,不开或少开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现象。
3、办公室内的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要尽量减少开启次数,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要关闭办公电脑、饮水机和照明灯等室内所有用电设施的电源开关。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
2、建立健全节约用水规章制度,积极推广使用节水器具。
3、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减少饮水器的开启数量和时间。
(三)节约办公费用节约使用办公用品,办公用品坚持统一采购、专人负责、领用登记制度,推行无纸化办公,推广使用再生纸和双面使用纸张,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的使用。开展废旧电脑及各种办公用品耗材的.回收利用,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
1、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
2、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在网络正常的情况下,系统一般事务性通知、资料传送等都要通过网络系统进行,多用电子邮件、MSN等即时交通工具;减少纸质资料印发(复印)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3、严格控制文本文件的发放范围,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减少和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上级来文能在网上流转的尽量不复印,能单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清印的次数。
4、《统计资讯》、《统计月报》等各类简报除了向市统计局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书面报送外,将不再印发给局属各单位,系统上下都要及时通过网站浏览电子信息。
5、推广使用再生纸,使用钢笔书写,减少圆珠笔或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数量。大力提倡修废利旧,延长办公用品的使用寿命和周期。
6、严格办公室通讯设备的使用制度,严禁用公用电话聊天、网上购买QQ币等。
(四)降低公务用车耗费
1、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非紧急情况下在区内办事时建议骑自行车或步行;集体公务活动安排合乘汽车。
2、加快更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车辆,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实行车辆统一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维修保养人员固定到人。
3、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
4、不断提高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的业务操作技能,坚持科学、规范驾驶,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
5、及时报废达到报废年限,环保不达标、燃油和材料维修消耗高的车辆。
(五)节约会务费和接待费
1、精简会议,控制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和规模,提倡开短会。
2、对确需举办的会议,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统筹安排会议地点和有关会务事项;降低会议成本,严禁重形式、讲排场、摆阔气等铺张浪费现象。
3、公务接待坚持热情、周到、节俭的原则,严格公务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数,避免少客多陪,用物和烟酒要及时收回。
4、处理好热情接待和节俭的关系,严禁用公款安排营业性活动。
5、做好资源消耗统计,加强量化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建立长效机制。
五、几点要求:
(一)广泛宣传,增强节能减排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区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努力建设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用节约资源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逐步形成文明、节约的行为模式;要通过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教育、引导全体机关干部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点滴事情做起,自觉养成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的良好习惯,在机关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更好地推动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科、股、室要高度重视机关节能减排工作,落实节能责任,认真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杜绝浪费、降低消耗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资源能源消耗岗位责任制,将资源能源节约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三)加强监督
各科、股、室要根据各自实际,定期开展自查。局节能减排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科、股、室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年终对各科、股、室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参考依据。
一、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
成员:中层以上干部
二、工作要求
1、教师办公室、宿舍严禁使用取暖器、油汀、电暖风、电暖手等大功率设备,严禁私拉乱接。
2、教室内严禁使用电水壶和移动插座。
3、晴天,教室、办公室的灯在上午第一节上课前全部关闭。
4、放学前要关闭所有电器设备,所有老师要自觉养成人走关灯、关电器的习惯。
5、气温零度以上禁止使用空调(机关各部门已将空调插座封闭)。
6、所有老师的电瓶车要进车棚充电,严禁在室内充电。
三、工作措施
1、利用国旗下讲话、室外显示屏、定期发送工作提醒等方式营造用电安全、降能减耗的工作氛围,让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并落实到行动上。
2、每天总值日加强对用电安全、降能减耗的巡查,及时关注班级、办公室的用电情况。每天上午总值日必须将每个教室和办公室巡查一次,并在当日巡查记载中公布巡查的情况
3、成立以总值日为组长,其他值日人员为组员的值班检查队伍,每天延时服务检查各班、各办公室的用电情况,提醒值日老师及时关闭班级电脑。
4、不定期对教师宿舍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的排查。
5、各班落实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关灯、关电源。
6、每月定时上报本月度降能减耗统计表。
为建设美丽南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浙政发〔2013〕59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7年)》(湖政办发〔2014〕49号),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27%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7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2012年平均下降10%以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环保分局配合)
2.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5年底前,XX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新增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2017年底前,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古镇管理委员会、南浔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
3.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2015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17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015年底前,全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配合)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锅炉、窑炉的天然气改造任务,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或其他清洁能源。(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加强节能减排。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标准。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光伏建筑一体化、“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和装备。(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住建交通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二)治理工业污染。
1.实施脱硫脱硝工程。2014年底前,全区基本完成热电企业脱硫工程建设。2015年底前,所有有色金属冶炼企业都要安装脱硫设施,全区所有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完成脱硫设施建设或改造。所有热电企业完成烟气脱硝治理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设施建设并投运;所有热电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浓度限值。2017年底前,所有新建、在建热电企业必须采用烟气清洁排放技术。(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治理工业烟粉尘。钢铁、水泥、有色、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统一执行国家新标准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未达标的必须按国家标准规定期限完成升级改造。2015年底前,全区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基本完成除尘设施建设或改造,全面消除烟囱冒黑烟现象。(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实施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加快实施《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完成印染行业定型机废气整治和加油站、储油罐、油罐车油气回收工作。2015年底前,完成方案确定的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完成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集聚区的综合整治与验收。2017年底前,完成印染、涂装、合成革、生活服务、橡胶塑料制品、印刷包装、木业、制鞋、化纤等10个主要行业的vocs整治,基本建成vocs污染防控体系,vocs排放量削减20%以上。(区环保分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调整产业布局与结构。
1.严格产业准入。全区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新建直接燃用非压缩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原则上XX区建成区不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城市建成区以外,鼓励以压缩成型生物质为燃料的锅炉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对城市建成区内钢铁、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等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推动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XX区建成区于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2017年底前,XX区建成区全面完成大气重污染企业关停或搬迁工作。(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住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3.淘汰落后产能。2014年底前完成国家下达的 “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2017年底前,按照《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全面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淘汰产能目录定期向社会公布。(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
4.推行清洁生产。2015年底前,对全区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到 2017年,以上重点行业的排污强度较2012年下降30%以上。推进非有机溶剂型涂料和农药等产品创新,减少生产和使用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对所有露天煤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全封闭的应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商务局配合)
5.发展循环经济。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循环型工业体系。到2017年,全区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2年降低20%,70%以上的国家级园区和50%以上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主要有色金属品种以及钢铁的循环化再生比重达到40%以上。(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区环保分局配合)
(四)整治城市烟尘。
1.控制施工扬尘。研究制定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扬尘管理机制,积极创建绿色工地,实施施工工地封闭管理,做到“七个100%”,即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的场地绿化100%落实,以及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建立对违法违规企业的长效制约机制,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受到行政处罚的,作为不良行为录入“浙江省建设市场行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予以公示。(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2.控制道路扬尘。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逐步推行卫星定位系统。(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住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配合)强化道路扬尘治理,逐步减少城区裸露地面积,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道路路面保洁机制,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2015年,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到2017年,区城市ii级以上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3%以上。(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配合)
3.控制餐饮油烟。禁止在未经规划作为饮食服务用房的居民楼或商住楼内新建从事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活动。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定期清洗的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2014年底前,中心城区全面完成餐饮油烟治理,建立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机制。(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4.控制烟尘扰民。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严格控制露天烧烤。(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配合)加大、烟花爆竹禁燃力度,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区公安分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城管执法局配合)对有烟粉尘排放的港口、物流露天堆场等实施封闭管理,确实无法封闭的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环保分局配合)2015年底前,全区全面建成烟控区。
5.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区住建交通局牵头,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分局配合)干洗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洗染业管理办法》,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在用干洗设施要进行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干洗业废气治理。(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五)控制农业农村废气污染。
1.禁止秸秆焚烧。制定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秸秆及农作物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秸秆资源化、商品化。力争到2017年,基本形成秸秆还田和多元化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区级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要在秸秆焚烧的集中时段,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严防随意焚烧。(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2.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着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农田化肥使用量和氨挥发量。(区农林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发改经信委配合)
3.实施绿化造林工程。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到2015年,全区完成新造林0.8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0%以上。(区农林局牵头,区住建交通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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