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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我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尽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的新格局,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县相关部门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目标: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和安全发展的理念,积极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通过推进企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安全文化、安全制度、安全责任、安全设备、安全投入等要素落实到位。加大宣传,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关注安全”氛围的形成。
二、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X
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实施;
1.20XX年6月28日XXX“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小组成立;7月1日起至10月30日为各项制度、责任体系建立,确定各岗位职责。
2.领导小组负责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的督促、推进和指导工作。
3.体系建设模式以职责、岗位与责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4.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5.设立安全奖与每个月工资挂钩。
四、主体责任
1、一岗双责是指公司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管理机构、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各工段长等所有职能和管理岗位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主体责任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双责制情形下的特定职责,即其他职位或岗位无法取代的特殊职责。
3、特定职责划分
1)总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
1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全面负责;
2依法决策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
3审评安全生产方案、措施、规章制度及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4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5承担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6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解决重大问题。
2)部门负责人及班组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执行上级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指示;
3纠正、处理本部门安全管理违规、违章行为:
4及时汇报和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整改;
5组织本部门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开展。监督监护职业健康;
6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解决本部门存在的问题;
7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主要责任。
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安全日常管理工作,执行上级和领导指示,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2组织、协调上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安全监管具体工作,并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和情况;
3负责起草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指导性文件。
4负责汇总统计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汇报和提出意见和措施。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教育培训及定期组织举行应急救援演练;
6建立、健全各项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归档;
7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状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8查处安全违规违纪行为,跟踪验证安全隐患整改;
9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及生产恢复工作。
五、本方案20XX年7月1起实施。
第一条为了提高商场超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其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适用本规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商场超市是指从事商业零售的店铺。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市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对商场超市的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商务行政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商场超市的安全生产行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商场超市应当遵守本规定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具备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商场超市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条商场超市应当制定有关安全生产的责任制、教育培训、检查、奖惩、事故报告、重点部位、设备设施、危险作业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商场超市应当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应当记录,并至少保存两年。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九条商场超市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十条商场超市应当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状况,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
商场超市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记录。
第十一条商场超市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部位、设备和设施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当设置在明显位置,便于识别。
落地式玻璃门、玻璃窗、玻璃墙应当设有警示标志并设置在显著位置。
第十二条商场超市安全出口的疏散门应当向疏散方向水平开启;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闭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1.4米,两侧1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堆放或者悬挂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门内门外1.4米范围内不得设踏步,并不得设置门槛。
第十三条商场超市的营业区域内应当设置疏散通道。主要疏散通道应当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
超市的收银区域应当设置无购物通道,按照收银区域的宽度每20米至少设置一个,宽度不得小于1.5米,无购物通道应设有明显标志。
第十四条商场超市与文化娱乐场所设在同一建筑内的,商场超市应当配合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做好人员疏散工作。
第十五条商场超市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疏散指示标志应当明显、连续,设在安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应同时设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第十六条商场超市应当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要害部位和人员密集区域设置应急照明灯。应急照明达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断电后连续照明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十七条商场超市在营业期间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区应当与营业区隔离,并采取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商场超市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第十八条商场超市将营业场所、设备出租的,应当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出租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经营场所和设备。
第十九条10千伏电压等级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变配电室,应当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应当做好值班工作记录。
第二十条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的设施。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变配电室出入口应设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挡板。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
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职责:生产部现场严格贯彻执行本制度;生产部车间每月进行不定期的生产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定期考核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主管或线长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副线长/线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4.各条线的线长/副线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一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管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
三、5s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線长要保持办公台的整齐干净。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周末须进行大扫除(车间内的门、窗户、生产线、设备保养、风扇、等都须清洁)。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垃圾必须分类处理)、胡乱涂划;车间须每天用水托洗。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车间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2.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穿奇装异服,进入公司需换拖鞋,鞋子按規定摆放在鞋柜内,并将鞋柜门关好。
3.员工上班时必须正确佩带厂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携带任何私人物品,如手机.MP3.食品等(如有带手机,上班期间手机尽量关机或设为振动)。
4.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工作位置和活动范围,未经负责人同意,严禁私自串岗、睡岗和脱岗(注:脱岗指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其它车间或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同时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 禁止在作业过程中聊天、嘻戏打闹、吵嘴打架、大声喧哗。
5.作业时须按要求带好手指套,同时必须自觉做好自检与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副线长/线长反应,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
6.每道工序必须接受车间品管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工作,不得顶撞、辱骂。
7.上班时,物料员须及时把物料备到生产线,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运作流程操作,不得影响工作的顺利进行。
8.要在组装之前要仔细分辨各零部件,以免错装或不合品质要求。
9.小零件必须用兰色胶盘盛放,一个盘子只可装一种零件,安装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必须用红色胶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台面的左手边。
10.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等)操作,如有违规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1.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行为不良者一经查处严厉处罚。
12.员工必须服从副线长/线长的工作安排,作好本岗位工作,坚决反对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上级命令及工作分配;或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态度恶劣,影响他人工作情绪,以及消极怠工影响进度。
13.员工每日上岗前必须将设备及工作岗位擦拭、清扫干净,保证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
14.工作时间需要离岗,必须经副线长/线长同意并领取离岗证方可离开,限时十分钟内。
15.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掉在地上的小件必须捡起;不得随意乱扔及损坏物料、工具设备等,违者按原价赔偿。
16.上班注意节约用电,停工休息随时关灯。
17.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岗位的产品物料和工作台面,凳子放入工作台下面。
18.任何会议和培训等等,不得出现迟到、早退和旷会。
19.管理好各种工具、模具、夹具,用完之后必須交仓或放入工具箱。
20.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根据实用价值予发奖励。
五、奖励与处罚 1.奖励
生产部将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每月总结一次,总结的基础上,由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员工和班组平时的绩效考核,评选出生产部门的“明星员工”等,并给与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2.处罚
3.对于不遵守上述规定的员工,给与警告处分,并处于5-2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员工给与50元以上的罚款。
4.对于屡教不改的员工给与开除的处分。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制度,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xx〕2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摸清情况,评定分类
(一)监管类别及评定方法
参照《危险度评价取值表》(附件2)确定企业危险度分值,并将企业分为A、B、C类:A类企业(低危险度,0≤危险度分值≤10);B类企业(中危险度,11≤危险度分值≤15);C类企业(高危险度,危险度分值≥16)。
监管类别评定方法: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度评价法为基础,从是否涉及生产、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是否涉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xx〕116号)规定的危险工艺,以及生产、使用物质的数量和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等因素,对企业进行定量、定性和综合评定。
在开展全区企业安全情况普查基础上,安监分局组织各大总(集团)公司和中小企业办对辖区内依法设立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管类别评定。
(二)监管类别的动态管理
在根据危险分值对企业分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事故等情况,对企业的类别进行相应的动态调整。
1、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xx)考评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的B、C类企业,可相应升级为A、B类企业。
2、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整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等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或安全生产条件下降的A、B类企业,应相应降低为B、C类企业。
3、当年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A、B类企业,降低为C类企业。
4、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未按规定配备安全主任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加等级评比。
二、分类指导,加强督查
(一)检查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督查表》(附件1)的内容,各大总(集团)公司、社区安全办和中小企业办对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及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次数
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监管类别,实行相应频次的差异化监管:
1、A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半年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
2、B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且重大节假日前应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
3、C类企业:安监分局组织所属的集团公司安全办或中小企业办对企业开展督查,每月应不少于1次(不含重复督查同一企业的次数),且重大节假日前应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核查不少于1次。
(三)规范安全档案管理
安监分局督查人员在开展督查前,应填写企业督查台帐。对企业进行督查时,督查人员应逐项对照督查内容详细记录督查结果,并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存在的隐患问题。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企业安全管理档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评价报告;
(2)危险度评价取值情况;
(3)安全标准化考核报告;
(4)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职工培训情况记录;
(5)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备案)申报表;
(6)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半年报表(附件4);
(7)安全生产监管等有关部门安全检查督查情况记录材料(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督查记录表、现场安全核查表以及有关行政文书等内容);
(8)其他相关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对危险化学品实行分类指导、差异化管理制度是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高度重视本项工作,配合安监分局有关工作部署,做好评级、分类、检查各项工作。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自觉开展安全情况自查,填写普查情况表格。
(二)全面实施,狠抓落实
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督查是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关键。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按照本方案对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出的检查频次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狠抓落实。同时,为加强和规范检查督查工作,可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检查督查工作程序、内容和要求,增加对不同类别企业的安全检查督查频次,督促企业搞好隐患整改。
(三)及时跟踪,加强沟通
各大总(集团)公司安全办、中小企业办要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及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的登记建档工作。同时,加强信息沟通,每个月末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检查的情况联同《xx区安全生产检查月报表》书面报安监分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和任务要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各在建工程项目部下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目标和要求
1.杜绝和0消灭建筑施工重大伤亡事故、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轻伤、负伤率必须控制在2‰以下。
3.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为100%
4.工地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工完料尽、场地清。
5.现场设置1名专职安全员,由项目负责人挑选懂安全知识,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的人担任。
二、措施和要求
1.各班组操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全面安全生产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2.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现场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配备专管人员,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和隐患的整改,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严格控制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
3.深入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活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保证达标计划的全面落实。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大力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科学管理办法,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
5.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五小设施”齐全,施工安全检查必须按部颁JGJ59-99标准进行。
6.做好“三室四口”防护,外架打搭设,全封闭施工(必须使用合格密目网)
7.配电线路实行“三相五线制”电表箱开关箱必须使用合格铁质箱,(一机、一闸、保护、一箱、一锁)
8.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电工、井架工、焊工、架子工,搅拌工)
9.各工种的工序施工应相互配合好,并及时做好交接班记录。
三、奖罚制度
1.对违反以上各款规定者,除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外,并应及时对责任人进行教育、整改、在至满足有关规定后方可进入工地继续施工。
2.公司将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时时对各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年终组织考评。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因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责任书经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项目经理签章下达即生效。
生产组织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组织管理工作,强化生产组织单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对各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生产组织单位在日常生产组织中的作用和地位1、2、3、安全生产部是公司日常生产组织单位。在生产活动中对各分厂有指挥权、建议权、考核权。组织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处理和抢修,根据事故情况有权在任何时间通知厂内所属人员立即到厂。4、5、6、7、8、有权调配生产性用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推诿。负责厂区现场管理工作。负责解决日常生产中不衔接的问题,堵塞各种漏洞。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水、电、气平衡使用工作。负责生产经营日报、月报的统计、汇总。
二、调度会议要求1、2、3、公司调度会议时间。参加调度会议人员必须是单位生产主要负责人。调度会议反映问题要明了,能在各单位相互联系解决的问题,不在调度会议上讲。
4、调度会议上提出的问题,散会后必须安排落实,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部。
5、6、参加会议人员手机必须处于振动状态。对参加调度会议人员的考核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月底一并汇总到生产组织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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