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2022-12-11 00:40:34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第一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模版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按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指电工作业、锅炉司炉、起重作业(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桩机操作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在地方政府指定培训机构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后方准独立作业,持证上岗。

二、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两年到发证部门进行一次复审培训,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三、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月须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质安部组织实施。

四、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五、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安全技术培训内容:

(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隐患和有毒有害因素及安全注意事项、防范对策;

(2)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本岗位涉及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作用和安全操

作要求;

(4)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六、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结束后,由项目部统一组织考试,70分为合格,考试卷存档项目质安部。

第二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一、施工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内,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复审,超出有效期的证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严禁无证操作。

(2)电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鞋等),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换。(3)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支接。(6)任何用电设备必须设置末级用电保护(即开关箱),不得将设备电源线直接从分配电箱中引出。

(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或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好接牢保护零线。

(9)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6V及36V以下)安全电压,潮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带包好。(10)电缆不得拖地,过路要进行套管埋地处理。(11)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上锁。(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普通简易碘钨灯(铁外罩)。(1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室内用护套线、多孔插板等。(1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16)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坚固、稳定的支架上。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18)严禁将电线拴在铁扒钉、钢筋、钢管或其它导电金属物上。(19)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设备。

二、起重吊装安全注意事项

(1)汽车吊必须经过检验部门年检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不准进入工地作业。

(2)吊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非本机司机禁止操作机械。(3)指挥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应使用信号传递。

(4)6级及6级以上大风禁止任何吊装作业。(5)吊钩保险装置必须完好无损。

(6)起重机作业地面承载力必须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必须达到安全要求标准。

(7)吊物下严禁站人,吊物严禁从有人的上空移动。

(8)钢梁起重吊装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标志,设专人进行防护。(9)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高处吊装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10)吊装所使用的钢丝绳应按规定选用并保持完好,在使用的过程中应经常检查,若发现钢丝绳有断丝现象,应立即进行更换。绳端固定若使用绳卡连接,绳卡数量不少于4个,绳卡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倍并设安全弯;绳端固定若使用编结连接时,编结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但最小不得小于30cm。

(11)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12)严格执行“十不吊”(即超负荷、未试吊、超跨度不吊,歪拉、斜吊,吊钩不对吊物重心不吊,非指挥人员指挥不吊,指挥信号不明确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吊物上站人不吊,捆绑不牢稳不吊,重物边缘锋利无防护措施不吊)。

三、高空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凡经医生诊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严重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操作。

(3)高空作业必须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安全帽、防滑鞋,确保作业安全。

(4)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禁止赤脚、穿拖鞋或硬底鞋作业。使用安全带时,必须系挂在作业上部的牢靠处。

(5)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6)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洒后操作。

(7)任何人不准向下乱丢材料、物资、垃圾、工具等,工作中不准打闹。

(8)遇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严禁高处作业。

(9)脚手架的操作面必须满铺脚手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板下层设水平网。操作面外侧设两道护身栏杆和一道挡脚板或设一道护身栏杆和立挂安全网。(10)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

四、电焊工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行。(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不得用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2)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13)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4)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15)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6)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第三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证明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培训情况证明

兹证明我单位本期延期复核特种作业人员在2011-2013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达到120学时以上,在安全教育培训过程中进一步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本工种操作技术及规程,通过案例分析等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提高了本工种操作技能,确保了安全生产。

特此证明

枣庄市建筑公司

2013年11月28日

第四篇:特种作业人员范围范文

1、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2、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

3、挡车工不算特殊工种,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1981年4月30日)纺织挡车工以暂不实行提前退休为宜。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第五篇: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机操作工、场内机动车司、大型垂直运输机械操作司机、指挥、司索及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

一、学习并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企业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加本工种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操作技术水平,并严格持证上岗制度,严禁无证上岗。

三、服从管理,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纪律,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提高安全作业意识。

四、严格使用安全防护及劳动保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并有权拒绝违章的指令,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确保作业安全。

六、随时检查与本工种作业有关的机电设备、设施,消防设施及现场临边、洞口防护设施的完好与可靠性,发现隐患即作整改。

七、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向项目部有关人员报告,必要时有权越级上报。

推荐专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