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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室监控管理制度

2022-12-11 0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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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一、着装要整洁,且佩带保安执勤证。仪容、仪表得体、大方,不留长发、长胡须。精神状态良好,站立规范。工作时严禁闲聊、打闹。

二、值勤期间,要遵守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问、谢谢、对不起等),文明值勤、礼貌待人。接待来访人员时,要热情、主动;对待师生,要象家人一般。

四、准时上岗,不得迟到与早退。

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并进行记载。

六、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保安“七条禁令”,廉洁奉公、秉公值勤,严禁徇私舞弊。

七、坚持锻炼,保持健康的体魄;坚持长期防火、防盗制度。如在执行任务中,遇到违法、犯罪分子作案,要积极抓获,并扭送至公安机关,但不得滥用私刑。

八、认真做好24小时巡查工作,每小时全面巡视校园一次,并及时记载,如遇突发事件须向主管领导汇报。为确保安全,夜间巡逻时,两名保安应相伴而行,并严禁睡觉。

九、密切关注出入校门的人员与车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携带物品出门须有主管领导的批示,方可放行。

十、做好来信的收发,保管,递交工作。

十一、协助行政值日人员,做好校车管理工作。

十二、除了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要服从学校安排的其它突击性任务。

第二篇: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保安员的管理提高保安服务质量促进保安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保安员的职责和任务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履行保安服务维护公司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消防机关维护一方平安。

第三条保安员不能行使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职权不能在公司所属单位以外的范围执勤。

第四条保安员应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对保安员负有日常管理教育的责任。

第二章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保安员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1、保安员按照合同依法维护公司治安秩序和保护员工生命、公司财产的安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

2、执行任务的保安员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有权利制止、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在遇有暴力反抗并危及保安人员安全时保安员依法有权使用规定的防卫器械进行自卫但应以制服对方为限。

3、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六条保安人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政策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严格履行保安职责。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作风正派、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事不得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包庇纵容坏人不得滥用职权。

4、保护执勤区内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现场维护发案现场秩序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5、法律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七条管理工作既是行政工作又是重要的政治思想工作。它贯穿于保安员执勤训练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加强保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部门领导和分管科长必须加强对管理教育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把对保安员的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第八条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赏罚分明保证规章制度具体贯彻落实。培养优良作风防止事故巩固提高保安人员的战斗力。

第九条认真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以激发保安员的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凝聚力。提高政治觉悟坚持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国家法律、法令认真执行保安人员守则增强法制观念大力提倡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教育所属保安人员认真熟记和履行职责精通本职业务。班长要熟悉所属人员的基本情况掌握其思想动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动群众共同搞好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搞好批评教育定期进行作风整顿坚持训管结合理论联系实际把纪律作风贯穿到教育训练、日常生活和完成各项任务中去。从大处着眼点滴入手常抓不懈。使保安队伍养成令行禁止、整齐划

一、遵章守纪、奋发向上的优良作风。

第四章职业纪律

1、严禁保安员执勤着装不整齐,不按规定着装佩带不全。

2、严禁保安员当班时看阅书报小说,玩游戏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严禁保安员值班时打瞌睡或聚众聊天嬉闹。

4、严禁饮酒执勤。

5、严禁交接班不清楚,未经主管批准,私自请人顶班,私自留宿他人。

6、严禁非法扣留他人证件及物品或接受他人的钱物。

7、严禁在突发事件,紧急情况中临阵脱逃或视之不理。

8、严禁违反保安器材、消防器材的操作规定或转借。

9、严禁无故不参与保安会议培训学习训练及集体活动。

10、严禁未经批准缺勤和擅离岗位或请假不按时归队。

11、严禁招惹或教唆他人参与社会聚众打架、斗殴、抢劫等违法活动。

12、严禁隐瞒不向上级汇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可能造成的后果。

第三篇: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维护三厂初中全体师生的教学、教研、生活秩序,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学校内部保卫工作规定(试行)》、《中小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教职工、学生、临时工和进入校园内的暂住人员、流动人员。

三、内部保卫部门工作和校园秩序管理遵循以预防为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宣传教育和行政处理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按照职责划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四、学校保卫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对校园实施安全、消防管理。

五、学校设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

六、学校保卫人员要遵守公安部的“五条禁令”,保卫工作要接受派出所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门卫、值班、巡逻及守护制度

一、门卫制度

1、学校设立门卫传达室。学校所有人员都要凭证件出入,来访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离校时应由被访者签字方可注销,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2、门卫上岗值勤要按要求着装,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对态度生硬或不听劝阻者要耐心说服。出入校门的所有人员,都要自觉地服从门卫的管理,严禁刁难门卫或寻衅滋事。

3、门卫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按时交接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严禁漏岗、脱岗。

4、门卫要自觉爱护公共财物,搞好门卫室内外环境卫生,不得在门卫室留宿他人。

5、凡带出校门的大件物品,必须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经门卫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出门,否则门卫有权扣留相关物品。

6、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停车接受门卫检查,并按照路线行驶。门卫要认真检查装载物品有无出门证明、是否与证明相符。

7、外单位机动车辆进入校内时,必须由传达室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确认后放行。无牌照机动车、农用车、出租车和载客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8、骑自行车进入校门时,要下车推行。自行车要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禁止随意停放。教师私家车进入校门要缓行,按序停放。

9、教职工外出要履行门卫登记手续。教职工开车外出也要下车办理登记,否则视无手续,作旷职处理。行政人员因公外出登记在专用记载本上。

二、值班、巡逻和守护制度

1、传达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

2、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3、行政值班人员要经常对门卫的值班、值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门卫值班人员对接受到的电话及其他信息要记录在案,并注明报送部门或个人、内容及接收时间。

5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行政值班人员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到现场,在自己职权范围内认真、负责地妥善处理并做好笔录。重大问题要即时向校长汇报。

6、门卫人员对校园实行中、夜班不间断巡逻制度,对重点部位要加强检查,做好巡逻记录。

第三章校内重点部位的保卫制度

一、校内重点部位指教学楼、实验楼、图书室、办公楼、财务室等部位。

二、全天放学铃响后,要及时告诫学生迅速离校,每天关闭楼门后,要认真检查本楼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后勤保卫人员。

三、严禁非我校师生员工进入校内重点部位。

四、要指定专人定期对重点部位的门、窗、锁、水、电、气等进行检查、维修。

五、存放高档物品的部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有专人负责保管。

2、健全存放、保管及使用制度。

3、安装防盗设施。

4、节假日安排值班守护。

六、本校教职工子女不能随便到教学楼、实验室及图书馆等地玩耍。

七、非教学时间临时使用教室,要在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登记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

八、从重点部门携带贵重物品外出要出示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扣留该物品。

第四章消防工作制度

一、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各部门领导都要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二、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消防第一责任人,认真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各部门要配合总务处建立健全学校义务消防队伍,要抓好义务消防队伍的业务学习和训练工作。义务消防员名单每年公布一次,每半年培训一次。

四、凡校内建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必须事先由总务处报区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审核。

五、消防器材由总务处负责,根据国家规定标准按照学校大型设备采置办法购置,定期进行检测、维修、更新。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不得挪做它用。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检查,发现漏洞,及时整改。

六、严格遵守用电规定。除校内电力主管部门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动配电线路,不得乱接电线或超负荷用电。

七、严禁在熄灯后使用蜡烛照明。

八、严禁在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语音室、计算机房、库房、变电房、油库、气库等重点防火部位吸烟或者动用明火作业。

九、教学楼、图书室、学生食堂、实验楼、办公楼等场所要时刻保证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或堵塞安全出口。

十、学校要定期向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十一、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组织人员扑救。事故后要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整改措施不放过。

第五章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凡存放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部门要签订《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负责人。

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仓库管理。

1、建立健全出入库领取制度。一般化学药品,坚持双人领取。非仓库保管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2、严格药品管理制度。保管人员要做到熟悉药品,登记造册,分别保管。

3、化学药品库要健全消防制度,加强库房的电源管理,严禁将明火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抽烟。

4、实验室不能超量存放化学药品,对易造成不良反应的化学药品要分室保管。

5、严格遵守化学药品的实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6、各实验室用过的废弃化学危险品不得私自处理,由实验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总务处保卫人员并征得公安和环保部门同意后,按要求规范销毁。

7、化学危险品库、油库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三、建立健全剧毒物品的审批、领取、回收、登记和备案制度,严格控制剧毒物品的一次领取量,做到按照实验用量领取,剩余剧毒物品及时交回,严禁私自存放。

四、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食堂负责人要加强对储气库的管理,要制定各项安全规定,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气库周边严禁烟火,非气库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六章现金、票证、物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内不准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二、存有现金、票证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物管理规章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必须安排专人看管,并报校长室备案。

三、存放现金、票证部位的房间必须符合财务管理规范。存放现金必须用保险柜,钥匙要专人保管,随身携带,不准将钥匙存放在办公室内。

四、取送巨额现金,一定要专人领取,有专人护卫,使用专车送达学校。

五、存放贵重物资仓库安装报警装置、防盗门和护拦。定期检查库内电器线路及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六、仓库内部要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仓库周围严禁堆放杂物。仓库重地,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严禁携带火种入库,离库时要切断电源,关窗落锁。

第七章校园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制度

一、校内的公共场所主要指教学区、运动场以及食堂、图书室、阅览室等。

二、总务处与教导处是校内公共场所的共同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检查与管理。

三、未经学校同意,严禁外来人员在运动场踢足球与打篮球等体育活动,或来学校食堂就餐。

四、禁止在教学区随意张贴广告、通知、海报等。禁止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乱刻乱划。

五、严禁在校园内进行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六、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机动车辆和自行车。

七、校园大型活动管理规定

1、举办各种大型活动要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拒绝邪教,利于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不得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不得违背我国的基本教育方针,不得借活动之名从事宗教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2、在校园内举办集会、讲座、文娱、体育等大型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原则,事先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报校长室备案。

八、校园商业经营、服务网点管理规定

1、在校园内临时开设营业性摊点,必须经校长申批、总务处备案后方可营业。食堂经营采用竞标方式,由学校行政研究决定并签约承包合同责任书。

2、经营场所要定期接受保卫处的安全、消防检查,及时整改各种隐患。

3、经营者要积极做好安全、消防工作,每年签定《安全,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

4、校园经营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利用其经营场所为他人提供条件进行赌博活动。

5、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收购废品及其他服务的人员推销产品。

第八章暂住人口管理制度

一、暂住人口管理规定

1、本制度所称暂住人口是指暂时居住在学校,时间超过3天,但并非我校的在职人员或学校临时用工人员,主要有:

⑴从事建筑、安装、维修等业务的人员;

⑵从事饮食业、维修业和其他经营的人员;

⑶从事其他劳务活动的人员和教职工亲属。

2、暂住人口应在进校当日内按照规定携带本人有关证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办理登记手续。

3、暂住人员必须凭本人的出入证进出校园,严禁伪造、涂改、转借或冒名顶替,如有遗失应及时到保卫处登记,申请作废,并重新办理。

4、暂住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禁止在自己的住处或工棚内留宿他人,更不得男女非法同居。

5、学校实行“谁用工,谁负责”的校园治安责任制。有关单位和工地负责人在用工时,必须与总务处签定《用工治安责任书》,保证自己所用人员在校内不发生问题,同时加强自身的防火、防盗等工作。

6、暂住人员离校时,应及时到总务处保卫人员处交回出入证,对所带的物品必须有用人单位和工地负责人的证明,经门卫人员检查后方可离校。

7、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上门检查,了解暂住人员的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出入证的要责令其立即补办出入证。对拒绝检查或威胁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除对肇事者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对用工单位的责任人或工地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8、总务处保卫人员要经常排查我校暂住人员的情况,及时报告校长室,定期向全校公示,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第九章临时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一、学校不留用固定的务工队伍。凡中标进入校园施工的务工队伍,应及时到总务部门保卫人员处备案,详细写明施工项目、时间、地点、规模、人数和人员名单,工期超过3个月者,要办理暂住证,工程验收后两天内必须离校。

二、务工队进入校园后,总务处保卫人员要对务工队的劳务人员、工具、物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登记。

三、总务处保卫人员负责对务工队在校内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四、务工队进入校内施工一周内必须与总务处鉴订《安全、消防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务工队要设立治保小组,制定安全管理规定,教育全体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务工队的车辆进出校门时必须遵守学校规定,认真履行各项手续,必须按规定的路线在校内行驶。

七、本规定仅限于外来务工队伍,各单位聘用的临时工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篇:保安管理制度

第一条职责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第二条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2、依据制度实施本园区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岗位职责

(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

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园区安全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园区得纪律和规定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及时把每一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具体如下:

1、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

2、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

3、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

4、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状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密切持续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一天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安全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状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及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资料:

5.1保安仪容仪表;

5、。2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5.3物件签收事宜;

5、。4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录;

6、完善管辖区域内安全防范措施,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状况,保证其能在工作中到达预定的使用效果。

7、检查管辖区域内有无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有无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及时进行纠正,提来源理意见,跟进处理结果。

8、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9.接待投诉,协调处理各种纠纷和治安违纪行为。

10、负责对保安人员的管理、督导训练与考核。做好保安人员的出勤统计,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

11、掌握保安人员的思想动态,定期召开队务会议,做好思想沟通工作。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职业安全,思想道德和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12、做好保安队各种内外文件、信函、资料的整理归档;各种通知的起草以及各类案例处理的书面报告。

13、以身作则,亲力亲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事项。

(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及注意事项

保安人员的工作职责:执行公司的安全、门禁的相关制度并填写相关报表、异常事件的汇报。

1、保安人员务必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职责感,不玩忽职守。

2、维持园区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务必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保安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3、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状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职责明确。

4、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礼貌问询和主动引导,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对夜间送货到园区的客户或司机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企业人员验收货物。

5、在规定的站岗时间段内,务必服从保安队长安排按要求站岗。

5.1站岗时间为上午7:50―8:50,中午11:20―12:20,下午3:40―4:40,晚班(站岗20分钟送各企业)(特殊天气不站岗)。

5.2站岗要端正,不得缺岗、误岗(迟到和早退)站岗的执勤保安不得下岗、蹲岗,随意走动,不能东倒西歪、说话打闹,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动作,非遇紧急状况不得走下岗台。

5.3对于进入园区的乘用车辆或外出的乘用车辆,在保安队员视野5米之内时,务必行举手礼。

5.4保安人员站岗和执勤时,须穿公司规定的制服,佩戴员工识别证。

6、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

7、加强防火活动,及近发现火灾隐患苗头,并消除之。应熟记园区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定期对消防水管进行检查登记,如有发现有失效的应立即通知保安队长。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8、保安就应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持续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9、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规章制度。保安每一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

11、保安务必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确记录当班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时提出相关工作报告。

12、保安人员务必按照保安队长制定的周计划训练时间进行训练,非特殊状况,不得缺席。

13、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五篇:保安管理制度

学校保安员安全管理培训材料:

1、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在完成交接班工作后,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2、工作期间,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和登记手续,并经被访人员或有关值班领导同意后才能入校,提倡微笑服务。

3、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学生凭校牌进校,无校牌者一律不得进校。

4、负责督促指导学生和老师有秩序地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不得停放校内。(上级领导和友好单位到校检查指导工作和办事外)

5、在执行工作时间除守护大门外,定期定时巡视校园,要求保安员每20分钟巡视校园一次,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及时报警或拨打110求助。

6、在全面巡视校园的基础上,重点巡视保护逸夫教学楼和自行车摆放区。

7、每天晚上10:00,将厕所灯、水关闭,早上6:00打开。

8、值班时间不吸烟不喝酒,不看报不闲聊,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充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当中。

9、搞好门卫室及周边卫生工作,对邮件快递要及时通知或送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

10、保安值班尽可能穿好制服,系直领带,戴正帽子,待人彬彬有礼,态度和蔼可亲。外来人员必须登记,闲杂人员严禁入校。

11、晚上值班不许打瞌睡,并不定时对校园安全进行巡视检查。遇到紧急情况立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负责前后门50米以内的清洁和校门外200米左右的师生人身安全。

12、一切行动听指挥,除常规保安工作外,还要完成学校交派的临时性工作,要随叫随到。

13、保安的工作性质是一种服务,也是一种责任,任何时候都要保持与学校一致。

重点工作:

1、每周至少一个年级的自行车进行一次排查与登记,确保自行车无丢失;

2、每晚对学校闲散人员要特别关注,6:00以后要加强巡查,确保无安全事故;

3、每月要对学生的管制刀具等物品排查一次;每月对班级安全排查一次;

4、每两周班长与政教处或校长室开碰头会一次。

以上活动均要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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