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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2022-12-10 00: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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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常用设备,它的完好程度决定了课堂电化教学能否正常进行。为了保证全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电教设备的利用率,特制订普通教室电教设备的管理制度如下:

1、普通教室电教设备是学校开展电化教学的主要工具,不得用于其它活动。

2、电教设备使用者应掌握各仪器设备使用方法,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中心处理。

3、使用时,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找出现故障的原因,及时处理后再使用。

4、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把仪器设备放回原处。

5、未经电教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拆卸任何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教室外使用。

6、各班的班级电教设备管理员,负责各班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登记等工作。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校管理条例处理。

第二篇: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一、学校所有音像资料仅供本校教师从事现代教育技术教学,课题研究和课件制作使用。

二、一般情况下,每次老师可借所任教的专业类音像资料三碟,其它类二碟。(连续剧除外)如重借时,须先还后借。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学期。若特殊情况需要多借或延时的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三、借用音像资料时,须填写“借用单”,注明资料名称、件数、借用日期、借用人签名。经管理人员验查后方可借出,无借条手续的音像资料不得出资料室门。

四、借用的音像资料要妥善管理,爱护使用,如期归还。逾期不归还,丢失或损坏,查明原因,学校将酌情作出按原价,双倍或三倍的价格赔偿处罚。

五、不得随意夹带音像资料出资料室,一经发现罚款处理。

六、教职工调离学校必须还清所借音像资料,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篇: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一、按要求建立电教硬件保管室、软件资料室等配套设施。电教教材有专室、专柜存放保管。

二、保管和存放要规范化。要有相应规格的柜架存放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做到防尘、防潮、防震、防磁、防火、防盗。电教教材软件应按GB3792.4――85《非书资料著录规则》著录,采用《中图法(儿童馆、中小学馆版)》分类和存放。

三、学校按要求建立电教设备和电教教材的经费帐和固定资产帐,保管室应建立电教专帐(包括经费流水帐和实物明细帐),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物相符。学校每年要组织进行一次清产核资。

四、各种电教设备和教材的使用要严格履行领取、借用、收回手续。根据教学需要,配给教研室(组)、教室、教师个人使用的设备、教材必须责任到人,定期检查。教室电教设备在较长假期中要收回集中保管。

五、学校摄像机、微电脑、录像机、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只能用于教学,严格控制非教学使用。任何个人不能外借。外单位借用必须经主管电教工作的校长批准。

六、学校电教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要定期对电教设备进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送专门维修部门维修。

七、任何人因违章或玩忽职守造成电教设备损坏或丢失,应按其损失金额的80%赔偿;对于高档设备(如摄像机、微电脑、彩电、收录机、照相机等)应照价赔偿。

八、电教设备由于老化、淘汰和正常损坏的,要及时办理报损手续。价值在20元以下的'报损报废,由任课教师和电教人员联合签字生效;20――200元以内的,中学由总务主任审批,小学由校长审批;200―500元以内的,中学由校长审批,小学由教育办仪电专干审批, 500元以上的由市仪器电教站鉴定审批。所有报损报废设备要继续保存一年,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核实。

第四篇: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教学资料是指在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资料,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为有效地利用教学资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该制度。

一、教学资料归档内容

(一)教学教研资料类:

1、学校制定的各种教育教学管理文件、规章制度等。

2、每学年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制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每学年的课程设置,任课教师的课务安排。

4、每学期各学科的教学计划,期末试卷和成绩以及考试成绩分析。

5、学校各组织的各种教学教研活动的通知、活动方案等。

6、各个层面的教研活动的教案、评课表、反思录等。

7、学校对行宣传的各种原始资料。

8、学校购置的各种教学参考用书。

9、师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种竞赛成绩总录。

10、师资培训的有关计划、总结、方案。

(二)学籍管理类

1、建立全校学生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名册、学生证、义务教育卡。)

2、每学期学生变动情况要有明确的记载(包括转入、转出学生)。

3、转学证明每学期初及时整理,归档。

4、每届毕业生名册必须及时归档。

5、每年招收的新生名单要妥然保管

二、教学资料上交及职责

1、每学期初、学期末各教研组长必须按时(按有关通知要求)上交必须上交的资料。

2、各处室(教务处、教科室、德育处)将各年级组上交的教学教研资料及时整理、归类、归档。

3、在整理、归类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资料的保管期限以及有关注意事项。

1、以资料利用价值的来确定保存期。

2、存档的资料,如需外借,需办理外借手续。

3、外借的教学资料,如:参考书、备课用书等,任何人不得剪贴、涂改、损毁。

4、凡需上交存档的教学资料,必须用电子稿或用黑墨水书写,字迹要工整,图文清晰,并装订成册。

(二)教育科研管理工作制度

教科研工作常规:

l、宣传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教科研工作的方针指示;

2、负责学校、教师教科研选题、课题申报的指导、咨询工作;对课题的申报、论证、批准立项、中期检查、验收评估、成果推厂,实行全程管理。

3、主持学校省、市、县市课题研究推广工作,建立和完善课题档案。主持和参与上级实验课题,接受省、市教科所业务指导,积极完成上级教科研部门下达的任务;

4、把握教科研动态,选编资料及论文集,为全校教师提供教育科研信息;

5、有计划地对学校教师组织举办教育科研讲座,主持和指导重大教改实验工作;

6、加强与兄弟学校教科研机构的联系,及时交流经验;

7、主持学校、教师教科研论文的评定、指导、推荐工作,有计划的举办学校教科研成果交流会,为推广教育成果服务;

8、调查研究学校教育教学现状,提出建议和措施,为教育决策服务。

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1、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以校级立项为基础,这是课题管理的主要对象。在此基础上逐级选择推荐,逐步形成由校级、县(市)级、市(地)级、省级、国家级课题组成的课题网络。

2、校级各类立项课题均由校教科室负责管理。校级以上立项课题根据相应级别教育科研机构制订的管理规定实施管理。

3、课题申报:以学科教研组为单位申报,每个学科教研组每年至少申报一项课题,年满45周岁以下教师必须参加。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每一位申报人在同一年度中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不包括课题研究参加者)。申报课题须填写《课题申报表》1份,按栏目要求填写清楚,并附一份《研究方案》。

4、过程管理:校教科室在对课题的过程管理中,还应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课题组负责人定期作出口头或书面的阶段研究报告。在课题研究的过程中,要强调课题组的自身建设,强化研究过程的自我管理。要抓好计划的实施和反馈调节,抓好研究材料的积累和管理。

5、课题结题:课题组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以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成果报告。课题结题报告的形式一般为:研究报告、科研论文、专着以及在研究过程中制作的软件、音像制品或实物模型等。

6、成果鉴定:学校重大课题结题后,其研究成果须报请上级研究机构同意,并邀请有关专家,采用通讯或会议形式,组织课题鉴定。

7、成果推广:要十分重视教育科研成果推广。学校教育科研优秀成果,除了编印优秀成果集和会议交流加以传播外,在校内有推广意义的要指令开展全面的或局部的推广。

8、经费管理:校教科室对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负有检查、监督责任。

9、课题档案:包括《课题申报表》及课题研究方案、论证材料;《课题议定书》及研究计划、情报资料;课题研究实施过程中有关主要原始记录、实验过程记录及数据处理材料等;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成果报告;成果鉴定评价、验收及成果奖励的有关材料;成果推广阶段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10、评价与奖励:校级及以上教科研优秀成果获得者,根据规定进行奖励,并作为评职、评优的条件之一。

第五篇: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教辅用书的功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经校务会研究,对征订教辅用书的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1、为保证所订教辅用书的质量,各备课组长可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县新华书店提供的“新书目录”或样书中选定一至二个品种,由教务处统一上报订购,原则上每门学科只准为学生订一本资料,费用由会计室与新华书店直接结算。

2、各备课组在教学中如确需补充习题的,可再选订作业纸一份,但品种必须由备课组全体老师商定(须认真选择,不得在使用中途更换,违者承担新订资料的全部费用),由备课组组长到教务处领取征订教辅用书申请表一份,填写好所订书名及出版社,经本组80以上教师签名后上报教务处,待审批后由教务处统一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为各备课组订购,购书款由各班班长或课代表跟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直接结账(实际书款不得大于书后标价的80),任课老师和班主任不得直接向学生收钱。教师用书由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提供。

3、征订教辅用书是一种集体行为,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为学生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如发现所任教班级70以上学生持有同一本课外资料,则视为该学科老师变相征订课外资料。学校将按内改方案中有关规定对该学科任课老师予以处罚。

4、各任课老师需要使用的参考资料可凭教务处出据的领条到与学校签定合同的书店选取,所领图书必须到图书室覆行借用手续,由图书室盖章签字后放可报销,否则视为个人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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