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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空调使用管理制度五篇

2022-12-10 00: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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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幼儿园防诈骗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管理网络,成立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分工负责,并把安全工作要求列入各岗位职责中。

2、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以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3、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4、稀饭、开水、豆浆、汤要放在安全地方,冷热适中后再给幼儿使用。

5、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有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6、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杜绝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

7、认真贯彻卫生防预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8、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9、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10、严格现金管理制度,支票财务章按规定分开保管,现金保存不超过200元。

11、下班后,各班教师要负责关好门窗,电灯、电扇,整理好物品。门卫或值班教师要做好安全巡查工作,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

12、实行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制度,幼儿园内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后,由安全联络员在2小时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情况,并报当地的有关部门。

第二篇:幼儿园防骗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消防安全,规范消防安全管理,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幼儿园园长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分工负责消防安全的副园长是消防安全直接直接管理人。幼儿园全体教工为义务消防队员,并有权制止违反本规定的任何行为,有权维护消防设施有义务参加扑救和协助调查有关情况。

二、定期对幼儿教师、保育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幼儿疏散、逃生。

三、把好每日晨检第一关,认真检查、收缴幼儿带入园中的火源,并严格保管。

四、因势利导、不定期向幼儿传授简单、基础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知识教育,教育幼儿不做玩火游戏。同时,幼儿教师、保育员用的火柴、打火机等引火物,要妥善保管,放置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五、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得设置影响幼儿疏散的障碍物;

六、幼儿园教室、休息室及活动室禁止烟火,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七、教室及办公室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及时更换老化电线;禁止乱拉私接电源线路。需要使用电器时,由班主任老师严格看管。

八、幼儿园室内装饰材料宜采用非燃或难燃材料,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饰、装修。

九、幼儿床位的摆放,横向间距应保证大于60公分的通道、纵向应保证1米以上通道。教室及休息室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桌、椅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儿童休息期间,老师必须陪同。

十、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十一、电源线穿过闷顶时应穿金属管做保护,照明灯具等电气设备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品,不得使用落地灯、台灯,寝室内禁止使用电加热设备和乱拉临时电线,电源开关、插座等距地面不应小于1.5米,灯头距地面不应小于2米。

十二、电气设施(如电视机、空调机等)周围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施要接地良好,用完后立即断电。电视机的室外天线要安装避雷器,窗帘不能搭在空调器上。

十三、厨房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电器及明火。

十四、值班员需在下班后进行消防安全巡视检查。

十五、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据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访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篇:幼儿园防骗安全管理制度

门卫值班制度

一、门卫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教职工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园产的安全

二、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做好外来人员的查询登记工作,严把第一关,不得让外来人员随意进入幼儿活动室、寝室及幼儿园食堂、物品保管室等。

三、外来(家长、教职工或其他办事人员)人员到我园办事,登记后,门卫值班人员要注意行踪,来园时间、离园时间、找谁、办什么事,核实登记,发现行为异常或携带不明物入园要提高警惕,有情况要及时报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

四、平时要关锁好大门,不得让幼儿擅自离园或让陌生人接走,密切注意幼儿的出入,防止幼儿走失,中途有幼儿的亲人来接幼儿,门卫值班人员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还要与被接幼儿的当班教师核实,严禁幼儿误接和丢失。

五、门卫人员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秩序维护工作,严禁各种车辆进入幼儿园大门外,要保证幼儿园大门、安全出口畅通无阻。发现幼儿园周边环境存在着安全治安隐患要及时报告。

六、管理好消防大门及各道大门钥匙,严禁乱放及丢失。

七、每天做好幼儿园的防火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记录。

八、下午下班之前要做好清园工作,并与值班教师进行交接。

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照有关安全规章进行排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点排查校舍、食物、饮用水、用电及消防、学生公寓、体育场馆和器材、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等安全隐患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二、排查出的隐患,要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严格落实“五个一”包靠工作制度,及时进行整改。学校对安全隐患的整改结果要在规定时间内向行政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对不能及时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防护措施。

三、安全隐患排查人员要及时向学校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报告或直接向校长报告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要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各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未履行好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四、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部门责任制度,以及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值班人员要向学校带班领导报告每天的值班情况,对值班过程中的偶发事件或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分管领导报告,并妥善处理。

六、发生伤亡事故后,责任人写出较为详细的事故发生过程及原因,书面上报学校。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在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并在二小时以内书面报告教育行政部门。

七、报告安全隐患应包括隐患的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等,报告安全事故应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经过、人员伤亡情况、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等。

八、发生安全事故,如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要根据情节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实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四、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五、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六、安全用电用水用气必须坚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总务处组织自查并会同各部门进行抽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第四篇:幼儿园班级信息管理制度

1、每天晚上要认真清理教室。每周五大扫除1次,彻底搞好班上和包干区的卫生。每天都要对幼儿生活的环境进行消毒。

2、幼儿玩具每周用0.3%的消毒水泡15分钟,书籍阳光下晒1小时。

3、保持室内外清洁、空气流通,每日早晨、下午起床后开窗换气。

4、班上活动室每天擦地1-2次。周五用消毒水拖地1次。

5、桌椅柜每天擦1-2次。

6、卧室每天擦地1-2次。

7、周托、月托幼儿夏天每天洗澡1次,春秋天每周洗澡1次,女孩子头发每周洗1次,男孩子每周洗1次~2次。每周剪指甲1次,每两周剪脚趾甲1次。

8、毛巾、被子、枕套、床单半月洗1次。

9、夏天每天换衣服1次,冬天内衣裤每天换1次。

10、幼儿饭前便后要用肥皂洗手。开饭前要抹桌子。夏天午睡前要洗脸洗脚。

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及运动器械的使用安全,定期检查,及时维修,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伤及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保健医生必须妥善保管幼儿的药品,病儿服药时,必须仔细核对药名、药量、幼儿姓名,按时给幼儿服药。

三、定期向幼儿及家长宣传安全知识,在幼儿园在危险的地方张贴醒目的安全警戒标志,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四、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对幼儿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或变相体罚。

五、认真贯彻卫生防疫部门下达的有关食品卫生的规定,严把食品的进园关和食品入口关,严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六、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都应以幼儿的安全为第一要素,进行认真细致的事先准备,考虑周详,严禁带幼儿到有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七、幼儿来离园严格实行安全接送制度,并由门卫加强管理,防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幼儿出大门走失,禁止外来人员来园玩耍、借宿。

第五篇:幼儿园防诈骗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门的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特制定岫岩县学校(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

1、学校教职工及学生凭学校统一制作的标志牌或名签进出校园。

2、学校守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校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幼儿园)守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并做好解释工作。

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的)学校教导处或政教处审批同意的请假条,守卫人员对照学生名签查验登记后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

5、学校老师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得接待外来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接待外来人员的,需由教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6、学生家长到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老师本人到守卫室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

7、上课期间,学生家长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学校(幼儿园)时,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方可进入。

8、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必须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9、学校校车和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先与守卫人员打招呼,并按学校规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

10、上级视察工作时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11、守卫室对进出学校(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带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12、守卫室对带出学校的物品要进行查验,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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