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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思修民法案例(范文三篇)

2022-12-08 21: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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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大学思修论文

闲谈大学生的理想

理想,在我国古代被称为“志”,理想是沙漠中的绿洲,是暗夜里的灯光,是吹闲谈大学生的理想 计算0301 姚伦庆 理想,在我国古代被称为“志”,理想是沙漠中的绿洲,是暗夜里的灯光,是吹响生命的号角。诗人流沙曾说过:“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 人生路途漫漫,有说不清的驿站,有讲不完的故事。但,终点只有一个:那就是结束了自己的故事,到达了终点站,从而在自己的人生理想中划上个句号。作为当代的大学生的我们,谁也不敢轻易的说:对自己的人生失去了信心,没有了理想。但,我们对理想的认识深刻吗?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为什么样的理想而奋斗着还是徘徊着?还是挣扎着? 理想是什么?其实所谓理想,就是人们对未来的一种美好憧憬,对明天的一种良好愿望。理想不同于幻想。理想一般都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它催人奋进,给人以动力。只要经过奋斗,就有可能实现。而幻想则是一种“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它使我们脱离生活,脱离实际,浪费时间,自然于事无益。而现在的我们就是没有把握好理想与幻想之间的度,从而模糊了前程的视线。当我们从踏入大学的门槛,我们的意识就上升了一个档次,就不再是原来稚气的理想,肤浅的认识。但是,很多大学生上了大学,都严重的体现出理想与幻想之间的度,把握失调。周总理读书时的理想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而我们中的许多大学生呢?虽然都很渴望拥有周总理的伟大理想,雄心壮志。但,整日躲在宿舍,就是为了闭门造车吗?宿舍的电脑游戏就是那么的迷人吗?“身在曹营,心在外”的观念就那么的浓厚吗?看来大学生的阿Q精神,简直就可以把鲁迅从旧中国带到现代来,驾御着文学的殿堂。上了大学,大学生经常出现夜郎自大的心理。看来,空想主义又会把这些大学生带入封建社会,会是历史的倒退还是辉煌的历史?只有,他们才知道自己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大学生经常认为自己的意识已经比中国的八亿农民高了一个大档次,相对其它的五亿文化分子,自己似乎也还不赖。正是由于他们有这种观念,很轻易又把他们的理想追求度下降了多少个百分点。大学生是社会的生力军,将主宰着21世纪的发展,改写新的历史。年轻的力量,却是混淆了空想和理想的定义。空想就如同虚无缥缈的浮云,一切都捉不住,让机会和机遇与我们擦肩而去,人生就变得乏味。而理想是我们人生的描红线,贯穿我们的生命的始终。如同大海里的灯塔,指引着我们在黑暗中前进。让我们的人生充满着激情和斗志,点缀着上下五千年的灿烂历史。从远古时代的盘古开天辟地到如今的知识爆炸,信息革命,多少年,多少代,多少志士仁人都有着崇高的理想。今天,是昨天父辈们用蘸着鲜血的理想建成的;明天,更需要我们用蘸着汗水的理想去创造!当今的大学生,虚度光阴多如牛毛。而那些把握自己人生理想的学生则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古语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但,偶尔有些大学生看的是发了霉的“黄色”书,看的是引诱他们怎样非法获得财富的犯罪道路。每天虚度着过日子,就为着实现他们的所谓的理想。问当今上课认真听课的大学生有几个?他们可以说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流了多少汗水和血汗。只知道自己去逛街掉了根脚毛,去所谓的桑拿沐足丢了胡须。哪里还记得他们的父母姓什么。看来,只有重修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名字。他们的理想已经变了质,已经失去了知识分子的味道。他们荒废了学业,不仅累了自己,还害了自己的朋友和家人。失去了理想,生活就会失去光彩。生命就会枯萎。山溪的理想是大海,泉水的理想是池塘,幼苗的理想是栋梁。怎么样才是大学生的正确的理想?才是我们所渴望,所追求的呢?知识!就是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理想的推动力。当我们进入了大学的门槛,就得不断深化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作出贡献。我们可以向着更崇高的理想进军,可以朝着更高的山峰攀沿。当我们的知识到了一定档次,我们可以考研,可以考博,可以……。这就是我们的理想!我们要为理想奏凯歌,我们要为理想而奋斗,我们要为理想编织安徒生般童话故事。高尔基曾写过:《理想的阶梯》,就是最好的表率。而知识就是实现理想的阶梯,知识是理想最基础的基石,它改造我们的意识,酿造我们的人生。我们大学生的理想就根本需要:知识!虽然,当今的“四有”有点模糊认为是“有车、有款、有房、有型”,但,也是个目标,也是指引着我们奋斗的目标。不过,大学生们千万不要为了这些目标,也就是所谓的理想而采取了不理想的手段,那么监狱的大门可是为我们敞开着的。我们要努力掌握的还是知识,只有知识才能改变我们的理想,让我们的理想走上正确的方向,也使我们的人生多姿多彩。而那些迷茫在知识门前的人就会比起我们来,暗淡了许多。想做什么样的大学生?我想,你们的理想已经让行动告诉了你们。享受知识,就是你们行动最好的体现。大学是知识的殿堂,我们需要努力学好知识文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扬起我们的理想风帆,为我们的人生添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青春的世界里,沙粒要变成珍珠,石头要化作黄金。青春的魅力,应当使枯枝长出新叶,沙漠变成绿洲。这才是青春的美,青春的快乐,青春的本分!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束阳光,合起来就是一轮太阳,就是一个春天!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束纤维,织起来便是一叶巨大的风帆,就可以推动祖国的航船前进。我们是龙的传人,是华夏子孙,是五月的花海,我们应该用青春拥抱未来。前方,是新世纪的曙光,是我们的用武之地,我们正当青春年少,应该以超越古人的雄心壮志努力学习,艰苦奋斗,用辛勤的汗水来浇灌灿烂的理想之花。用拼搏的双手去开拓祖国美好的未来。响生命的号角。诗人流沙曾说过:“理想是石,敲出星星之火;理想是火,点燃熄灭的灯;理想是灯,照亮夜里的路;理想是路,引你走向黎明。” 人生路途漫漫,有说不清的驿站,有讲不完的故事。但,终点只有一个:那就是结束了自己的故事,到达了终点站,从而在自己的人生理想中划上个句号。作为当代的大学生的我们,谁也不敢轻易的说:对自己的人生失去了信心,没有了理想。但,我们对理想的认识深刻吗?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在为什么样的理想而奋斗着还是徘徊着?还是挣扎着? 理想是什么?其实所谓理想,就是人们对未来的一种美好憧憬,对明天的一种良好愿望。理想不同于幻想。理想一般都是有一定的事实依据,它催人奋进,给人以动力。只要经过奋斗,就有可能实现。而幻想则是一种“不着边际的胡思乱想,”它使我们脱离生活,脱离实际,浪费时间,自然于事无益。而现在的我们就是没有把握好理想与幻想之间的度,从而模糊了前程的视线。当我们从踏入大学的门槛,我们的意识就上升了一个档次,就不再是原来稚气的理想,肤浅的认识。但是,很多大学生上了大学,都严重的体现出理想与幻想之间的度,把握失调。周总理读书时的理想是: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而我们中的许多大学生呢?虽然都很渴望拥有周总理的伟大理想,雄心壮志。但,整日躲在宿舍,就是为了闭门造车吗?宿舍的电脑游戏就是那么的迷人吗?“身在曹营,心在外”的观念就那么的浓厚吗?看来大学生的阿Q精神,简直就可以把鲁迅从旧中国带到现代来,驾御着文学的殿堂。上了大学,大学生经常出现夜郎自大的心理。看来,空想主义又会把这些大学生带入封建社会,会是历史的倒退还是辉煌的历史?只有,他们才知道自己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大学生经常认为自己的意识已经比中国的八亿农民高了一个大档次,相对其它的五亿文化分子,自己似乎也还不赖。正是由于他们有这种观念,很轻易又把他们的理想追求度下降了多少个百分点。大学生是社会的生力军,将主宰着21世纪的发展,改写新的历史。年轻的力量,却是混淆了空想和理想的定义。空想就如同虚无缥缈的浮云,一切都捉不住,让机会和机遇与我们擦肩而去,人生就变得乏味。而理想是我们人生的描红线,贯穿我们的生命的始终。如同大海里的灯塔,指引着我们在黑暗中前进。让我们的人生充满着激情和斗志,点缀着上下五千年的灿烂历史。从远古时代的盘古开天辟地到如今的知识爆炸,信息革命,多少年,多少代,多少志士仁人都有着崇高的理想。今天,是昨天父辈们用蘸着鲜血的理想建成的;明天,更需要我们用蘸着汗水的理想去创造!当今的大学生,虚度光阴多如牛毛。而那些把握自己人生理想的学生则是凤毛麟角,屈指可数。古语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但,偶尔有些大学生看的是发了霉的“黄色”书,看的是引诱他们怎样非法获得财富的犯罪道路。每天虚度着过日子,就为着实现他们的所谓的理想。问当今上课认真听课的大学生有几个?他们可以说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流了多少汗水和血汗。只知道自己去逛街掉了根脚毛,去所谓的桑拿沐足丢了胡须。哪里还记得他们的父母姓什么。看来,只有重修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名字。他们的理想已经变了质,已经失去了知识分子的味道。他们荒废了学业,不仅累了自己,还害了自己的朋友和家人。失去了理想,生活就会失去光彩。生命就会枯萎。山溪的理想是大海,泉水的理想是池塘,幼苗的理想是栋梁。怎么样才是大学生的正确的理想?才是我们所渴望,所追求的呢?知识!就是知识!知识就是力量,知识就是理想的推动力。当我们进入了大学的门槛,就得不断深化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四有”新人,为社会作出贡献。我们可以向着更崇高的理想进军,可以朝着更高的山峰攀沿。当我们的知识到了一定档次,我们可以考研,可以考博,可以……。这就是我们的理想!我们要为理想奏凯歌,我们要为理想而奋斗,我们要为理想编织安徒生般童话故事。高尔基曾写过:《理想的阶梯》,就是最好的表率。而知识就是实现理想的阶梯,知识是理想最基础的基石,它改造我们的意识,酿造我们的人生。我们大学生的理想就根本需要:知识!虽然,当今的“四有”有点模糊认为是“有车、有款、有房、有型”,但,也是个目标,也是指引着我们奋斗的目标。不过,大学生们千万不要为了这些目标,也就是所谓的理想而采取了不理想的手段,那么监狱的大门可是为我们敞开着的。我们要努力掌握的还是知识,只有知识才能改变我们的理想,让我们的理想走上正确的方向,也使我们的人生多姿多彩。而那些迷茫在知识门前的人就会比起我们来,暗淡了许多。想做什么样的大学生?我想,你们的理想已经让行动告诉了你们。享受知识,就是你们行动最好的体现。大学是知识的殿堂,我们需要努力学好知识文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扬起我们的理想风帆,为我们的人生添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青春的世界里,沙粒要变成珍珠,石头要化作黄金。青春的魅力,应当使枯枝长出新叶,沙漠变成绿洲。这才是青春的美,青春的快乐,青春的本分!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束阳光,合起来就是一轮太阳,就是一个春天!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束纤维,织起来便是一叶巨大的风帆,就可以推动祖国的航船前进。我们是龙的传人,是华夏子孙,是五月的花海,我们应该用青春拥抱未来。前方,是新世纪的曙光,是我们的用武之地,我们正当青春年少,应该以超越古人的雄心壮志努力学习,艰苦奋斗,用辛勤的汗水来浇灌灿烂的理想之花。用拼搏的双手去开拓祖国美好的未来。

第二篇:大学思修民法案例

民法案例本文档仅供于228,229寝室内部使用

[案例介绍]陈某,15周岁。因父母离婚随母居住。2000年8月,陈某一经母亲同意到商店购买书包,恰逢商店举办有奖销售,获奖券一张并中了一等奖,获奖金3000元。陈父得知消息,认为陈某是未成年人,没有资格获得奖金,奖金应属其监护人即父母所有,要求从中分得1500元。陈母认为:离婚后陈某随自己生活,自己才是真正的监护人,奖金应有自己和陈某共有,陈父无权要求分得奖金,两人为此发生激烈争吵。陈某见状,取了这笔钱去商店购买了一台彩电,价值观念2888元。当陈某随商店的送货车回家时,其父母声称陈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电视机未征得父母同意,拒绝领货。商店则坚持电视机没有毛病,不同意退货。双方遂引起民事纠纷。[思考问题](1)陈某购买彩电的行为是否有效?(2)本案中3000元奖金应归谁所有?(3)陈母称陈父不具有对陈某的监护权,其理由是否成立?[案例点评]本案涉及的第一个法律问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有效性的问题。本案涉及的第二个法律问题是3000元奖金的所有权归属。本案涉及的第三个有争议的法律问题是陈某父母对陈某的监护权。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五十八条的规定,陈某购买彩电的行为标的数额大,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属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故陈某购买彩电的行为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条规定,3000元奖金应属陈某所有,其父母可以代为管理;依据《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陈父仍然是其法定监护人。

二[案例介绍] 2000年3月,孙某与腾迅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孙某等去美国考察培训,培训费用每人约53000元。2001年9月回国后让孙某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2年3月3日,孙某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孙某于2002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思考问题](1)孙某的做法是否合法?(2)应该由谁来承担腾迅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案例点评](1)孙某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即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案中,孙某提出辞职后第二日就离开了公司,其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并给公司造成了两大损失:一是培训孙某所支付的培训费;二是因孙某突然辞职延误了工作进程造成的经济损失。孙某应当对这两部分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腾迅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除了应当由孙某来承担赔偿责任外,聘用孙某的某计算机开发中心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劳动法》第9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该计算机开发中心聘用孙某的时候,孙某尚未与腾迅电脑设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对于腾迅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某计算机开发中心也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且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三[案情介绍]正在念初三的赵某用积攒下的压岁钱给自己购买了一部手机,但其家长认为孩子还未成年,购买手机的行为没有经过家长同意,因此赵某的母亲将销售商告上法庭,要求双倍返还货款24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6月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未成年人购买手机买卖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货款1200元。赵某的母亲在法庭上称,孩子是在没有经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在被告北京静超时代通讯设备销售有限公司处购买了价值1200元手机,后因该手机主板出现故障导致无法使用。由于赵某年仅15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手机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水平均不相适应。因此要求法院认定原被告所形成的买卖合同无效,被告双倍返还货款24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而被告静超时代公司则认为,作为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不可能去判断每一个消费者的年龄,同时在销售过程中并无过错,而且当原告的家长提出手机有质量问题后,该公司立即告知其应按“三包”规定到专业维修部门维修;但该手机在维修时发现“维修标贴”已被撕掉,即在维修前有自行对手机进行拆装的情况,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未成年人在购买手机时,可以对手机的品牌、外观、价格等进行选择,但对这种购买行为产生的后果,主要包括手机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即维修费用、更换配件的费用,特别是通话费用以及上述费用是否会给家长造成不必要的负担,则难以作出相应地预见。而且以1200元购买手机,对于一个无任何收入的未成年人而言,标的数额也过大,原告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手机确系属于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且事后未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故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原告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理由正当。据此,判决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原告将其所买手机返还被告,被告返还原告货款人民币1200元,并赔偿原告工商查询费人民币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思考问题]

1、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是如何规定的?

2、赵某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手机是否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赵某所实施民事行为的法律性质如何?

3、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无效的合同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何区别? [案例点评]本案的处理涉及三个主要问题:一是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二是赵某以1200元的价格购买手机是否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三是民事行为无效所产生的后果应由谁来承担。赵某向商场购买手机,这是双方实施的一种商品买卖的民事行为。确认该民事行为是否有效,首先要看赵某是否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8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0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

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见,在从事民事活动,订立民事合同时,合同主体有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合同成立的重要因素,若是疏忽这一事实,即使合同订立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仍可能会导致无效的后果。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确定此类合同是否有效的原则有二:一是合同的内容应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适应;二是应经法定代理人事后追认。本案中,原告赵某是一名15岁的中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与被告之间订立手机购买合同,是要受到上述条件限制的。对于未成年人订立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的第3条规定了判断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情形,第一,从行为和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第二,是本人的智力能够理解的行为;第三,能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第四,是行为标的数额方面的认定。当前,使用手机在中学生,甚至小学生中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但并不能就此认定手机已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生活的必需品,因为购买手机与处于学习、身心成长阶段的未成年人之间不具有必然关联性。同时,未成年人在购买手机时,可以对手机的品牌、外观、价格进行选择,但对手机的性能及日后使用中发生的费用,尤其是通话费用给监护人带来的经济负担,难以有客观、理性的认识和预见。此外,就本案而言,价格1200元的手机,对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的赵某而言,数额明显较大。所以,法院认为,本案中,因原告赵某主体不合格,加上无监护人事后追认等情况,赵某购买该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双方应将货、款相互返还。无效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民法通

则》第61条对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怎么处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就是说财产原来是谁的就返还给谁。

四[案情介绍] 王晓明的舅父李虚若是著名画家,在王晓明8岁那年,他的舅父李虚若去逝,留下遗嘱将其创作的五十多幅画赠给了从小跟他学画的王晓明,王晓明的父亲王大亮接收并予以保管。

某日,王晓明的父亲王大亮与朋三狗索要欠债,王大亮拿不出现款,随手将墙上的一幅李虚若的友一起打麻将,赌博中王大亮欠刘三狗1000元钱,言明第二天就还。第二天刘画(该画为王晓明受赠)抵偿1000元债务。王大亮与马奇山合伙做服装生意赔本,外欠5000元债务。为了还债,王大亮欲将收藏的王晓明受赠的10幅花鸟画卖掉,遂找到另一朋友王桥,让王桥代他找买主,出售后王桥收取3%作为酬金,王桥欣然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王桥经调查了解到李虚若的画已具有收藏价值,其所画的8尺花鸟画每幅市场价在1500元以上。王桥觉得有利可图,便将5幅画自己留下,给了王大亮5000元钱。王大亮不知道王桥不曾卖画的事。[思考问题]

1、本案中有哪些法律关系?

2、王大亮随手将墙上的一幅王晓明受赠的李虚若的画抵偿1000元债务,效力如何?王大亮委托王桥将画出卖的行为有效吗?为什么?

3、假如王晓明的母亲不知情,她可否将王大亮处分的画悉数追回?理由是什么?

[案例点评]

1、王晓明的舅父李虚若对王晓明的遗赠法律关系;王晓明父母对王晓明的监护法律关系;王晓明父母对王晓明所受遗赠之画的保管关系;王晓明父亲王大亮与马奇山之间的合伙法律关系;王大亮与王桥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王大亮与刘三狗之间的赌债属于非 法的自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两者都无效。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不论为偿还赌债还是为偿还合伙欠债,都是为了王大亮的利益,不是为王晓明的利益,因而处分其财产的行为无效。

3、可以。王晓明之母作为监护人之一,可以对王大亮处分王晓明画的行为无效主张无效。对于第一幅画,因处分行为涉及到的第三人的权利是赌债,因而可主张处分行为无效,继而得追及之;对于后面委托王桥卖出之画,从民法理论上讲,存在着善意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因而其效力是不定的。但是,根据我国《民法通则》18条、《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王大亮的处分行为应当无效。

五[案情介绍]2002年3月,某市在进行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市经贸委决定吸引民营企业甲公司对已实际上处于破产境地的乙印染厂(国有企业)以零资产整体接收,为此,市商贸委召开了专门会议若干次,形成了会议纪要,最后决定由甲公司依法办理企业兼并的手续。甲公司欲合同其乙厂原厂长刘某以接收的乙厂资产申办某市通达印染有限

责任公司,但甲公司、刘某都没有对乙厂注入资金。在登记过程中,其申报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某会计事务所出具了资产证明。某市工商局已经核准了某市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称的预先登记,其他公司登记事项还未完成。在此过程中,某市经贸委有关文件认可了甲公司对乙厂的改制,也向乙厂的离退休和在职职工进行了宣传和动员。甲公司花30万元一次性安置了乙厂的离退休职工,又从银行贷款30万元补发了该厂拖欠的职工工资,乙厂并没有依法注销。2002年4月,甲公司以某市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与丙公司签订合同,收取合同对方的预付款120万元,但因不能履行合同。2002年7月,丙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通达印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思考问题]

1、某市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是否为法人?为什么?

2、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应否承担丙公司的债务?为什么?

3、若在此期间,乙印染厂的原债权人某市工商银行也将通达印染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逾期贷款及利息22万元。通达印染公司应否承担?为什么? [案例点评]

1、通达贸易公司不是法人。法人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的财产或经费的组织。某市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尽管有设立的行为,但并未完成登记,未曾领取法人营业执照。故该公司不能称其为法人。

2、某市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既未完成登记,还是设立中的公司,不能以公司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设立中公司的债权债务应由将来设立的公司承继,如公司设立失败,则由设立人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丙公司不能诉其承担违约责任,而应当告其设立人——甲公司和刘某,由他们承担连带责任。

3、乙印染厂欠银行的债务应由乙厂自己承担。因为,乙厂虽然进行改制,甲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乙厂,但乙厂还未依法注销,仍作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存在,乙厂应对自己的债务独立承担责任。但是,乙厂毕竟处于改制过程之中,其资产被甲公司整体接收,既而作为“出资”设立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所以,工行若要避开乙厂,不能向通达印染有限责任公司主张债权,而只能待改制完成,乙厂注销后再向甲公司主张该债权。实际上,企业改制过程中,其改制方案都事先要告知债权人银行,没有对银行债权进行必要担保或征得银行同意的情形下,改制方案是实施不了的。六[案情介绍]1987年10月6日杨树清从县良种场以每头800元的价格购买了8头奶牛和部分越冬饲料。同日,杨树清又同周振华达成了购买饲草的口头协议。协议商定,杨树清以每公斤2角的价格,共计800元人民币,购买周振华的饲草4000公斤,约定于1988年2月10日交钱交货。1988年1月1日,杨树清之子燃放鞭炮,不慎将自家饲草烧光,杨树清便找到周振华要求提前交付购买的饲草。周振华称:“饲草还可以按去年商定的价格。但我现在要牛不要钱,购买4000公斤饲草所需的800元钱要以两头良种奶牛来折抵”。杨树清迫于大雪封山,又没有别的办法可想,被迫同意将两头良种奶牛折抵4000公斤饲草。但第二天,杨树清又找到周振华,表示愿以1500元的价款买回两头奶头,周振华则强调:“买卖既做,决无反悔之理”,坚决不干。双方争执不下,诉至人民法院。[思考问题]

1、周振华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民事行为?2.分析杨树清与周振华之间买卖饲草的口头协议的效力。

[案例点评]

1、分析本案,首先要意识到《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关于因乘人之危所为行为效力的立法差异——民法通则规定,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合同法则将一方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作为可变更或可撤销的行为。

2、考虑到本案发生于合同法颁布以前,以《民法通则》规定为准分析如下: 本案被告周振华要求原告杨树清以两头奶牛折抵4000公斤饲草款的行为,属于乘人之危,违背一方真实意思而进行的民事行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所谓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是指在进行民事行为时,一方当事人处于某种危难或迫于某种急需,另一方当事人利用这种危难或急需提出不合理要求,而由于危难或急需的存在,一方当事人不得不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思,接受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而与之进行的民事行为。而本案中,第一,原告杨树清的饲草被烧光,时值隆冬,大雪封山,无其他办法可想,奶牛有饿死之危,正处于危难之中;第二,被告周振华利用这种危难,要原告杨树清以奶牛交换饲草,是乘人之危,要挟原告的行为;第三,原告杨树清本想以800元钱购买4000公斤饲草,但由于危难的存在,不得不接受被告周振华提出的条件,以自己的两头奶牛换被告的4000公斤饲草。显然,这种民事行为,违反民事活动自愿和公平的原则,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民法通则规定,这种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周振华:将两头奶牛退还原告杨树清,原告杨树清给付被告周振华饲草款800元。原、被告达成的以800元钱购买的4000公斤饲草的口头协议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为民法通则第五十六条规定,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原、被告双方达成的上述口头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都应遵守。原告因自己的饲草被烧,与被告协商提前交付,是可以的。

七[案情介绍]甲厂为清产核资,临时雇请刘某清理库存物资,从中清理出一批不锈钢管。经与乙厂联系、看货,甲厂将这批不锈钢管卖予乙厂,乙厂很快用转帐支票付了款。10日后,乙厂在提货时发现该批货物属镀锌管而非不锈钢管(不锈钢管的价格高于镀锌管价的5倍),因而拒不提货,要求退款。经甲厂技术人员辨认,这批管确属镀锌管,系临时聘用人员刘某识别错误所致。但甲方又认为,事前乙方已经看过货不能随便退款,同意按镀锌管计价退还多收的货款。乙方不要镀锌管,坚持要甲厂退款。[思考问题]1.此案属于何种性质的问题?2.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案例点评]

1、本案属于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

2、甲厂临

时工刘某误将镀锌管认作不锈钢管,(非甲方故意欺骗乙方)导致甲方误以不锈钢管与乙方签订合同;而乙厂也是在误认为不锈钢管的情况下才同意购买的。

3、此项合同对乙厂不利,故乙厂有撤销合同或变更 合同(如按镀锌管计价)的权利,至于撤销合同还是变更合同,乙厂有权根据自己的利益加以选择。

4、甲方关于维持合同,按镀锌管计价,退还余款的要求,如得不到乙厂的同意,便不能成立。故本案乙厂有权撤销合同和要求甲方退还货款。造成重大误解的原因是甲厂临时工

刘某工作上的失误,故甲厂应对乙厂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乙厂已交付货款的10日的银行利息。

八、[案情介绍]甲公司受乙公司委托,于1999年1月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在合同签定后向乙公司支付

货款总额20%的定金,乙公司2月1日前交货,货到上海港后付款。1月25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到上海港提货,丙公司派人到上海港提货时,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称货已卖出,需重新组织货源,交货期限要推迟。丙公司随之又与甲公司达成了延期履行合同的协议,将合同履行期向后顺延两个月,即4月1日前交货。3月26日,甲公司电传丙公司,称货已到,贵公司应付货款总计560万元,请将该款电汇至乙公司帐号。丙公司收到电传后于28日将560万元货款电汇到乙公司帐户上,乙公司收到款后,按甲公司要求将此笔款项汇出,甲公司将此款挪作他用。丙公司汇出货款后未收到货,遂于4月15日向乙公司发出电报,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及利息,并赔偿由此给丙公司造成的损失。乙公司收到电报后没有回复,后丙公司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为,甲公司受乙公司的委托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乙公司收到货款后又将货款转至他单位,以致货款被挪用,乙公司应退还货款及利息,并赔偿由此给丙公司造成的损失。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判决认为:甲公司代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但以后甲公司变更合同履行期限这一主要条款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乙公司既未授权,也未追认,责任应由甲公司承担。[思考问题]

1、甲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4月1日交货的协议效力如何,为什么?

2、乙公司收到丙公司要求退还货款及其利息的电报后没有任何意思表示,从法律上讲这意味着什么?

3、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期间,乙公司撤销甲公司的委托代理权,由此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能否以违约为由追究乙公司的责任,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4、刘某2000年1月成立了一家个人独资企业,3月份该独资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独资企业应该在同年6月底支付甲公司货款10万元,但该独资企业一直没有支付。2001年1月,该独资企业解 散。2003年10月,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刘某偿还该笔货款,刘某以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限为由抗辩。刘某的抗辩

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案例点评]

1、属于无权代理。《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此案中,甲公司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冷卷板销售合同经过了乙公司的授权,属于有权代理。后来,甲公司未经乙公司授权,擅自变更了合同履行期限这一主要条款,该变更合同的行

为属于无权代理,未经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法律效力。

2、视为乙公司拒绝追认甲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丙公司将货款汇出,未收到货物后向乙公司发出电报,要求乙公司退还货款及利息,并赔偿由此给丙公司造成的其他损失时,乙公司已经知道了甲公司的无权代理行为(因为原合同的履行期限是2月1日前,变更后的履行期限为4月1日前,丙公司是于3月28日才将货款电汇至乙公司的帐号上),对该无权代理行为,在丙公司催问的情况下乙公司没有任何意思表示,对乙公司这一消极默示的行为,我国《合同法》与《民法通则》作出了完全相反的规定:《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的规定刚好相反,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对这一矛盾性规定,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基本原则,应优先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故合同不履行的责任应由无权代理人甲公司承担。

3、在委托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委托人乙公司撤销了甲公司的委托代理权,甲公司不能要求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因为委托合同是基于双方的相互信任而产生的,如果失去了信任,任何一方都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行使解除权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对此我国《合同法》第410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4、刘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质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三篇:大学思修简答题

目录主要押题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依据、内涵及意义 ...............................................................................................................1 2.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及指导意义.......................................................................................................................2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2 4.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与近代中国革命的性质..........................................................................................................2 5.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基本纲领、基本道路及基本经验................................................................................3 6.社会主义本质与根本任务*.....................................................................................................................................3 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内涵、意义及现阶段中国的基本矛盾与任务............................................................3 8.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4 9.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改革..........................................................................................................................................4 10.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及其体现............................................................................................................................4 11.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深化分配制度改革............................................................................................4 1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5 1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5 14.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5 1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5 16.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6 17.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6 18.发展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意义与基本方针)。.................................................................6 19.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6 20.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7 2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意义(与建设思路).................................................................................................7 22.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7 23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8 24.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与中国外交的基本格局、基本方针).....................................8 25.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8 26.新兴社会阶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8 27.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8 28.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及其宗旨...............................................................................................................................8 29.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必须改善党的领导.......................................................................................................9 30.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党的先进性建设)9 怎样正确把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各自的科学体系和主要内容.................................9 科学发展观主要内容.....................................................................................................................................................10

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依据、内涵及意义

依据:①是解决中国问题的需要;②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要求

③是中国革命经验的概括和总结,也是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结果; ④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实现的党的历史使命的客观需要。

科学内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①是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问题

②是把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历史经验提升为理论

1 ③是把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的优秀文化之中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来解决中国问题,同时使中国丰富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理论,并同中国历史、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结合,赋予中国马克思主义以鲜明的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历史意义: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指引着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 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提供了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强大精神支柱

③其倡导和体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不断开拓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

2.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容及指导意义

主要内容: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指导意义:①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②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③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3.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中国共产党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是:实事求是(目的和归宿)本质要求: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就要继续解放思想,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坚定不移的走自己的路。

解放思想: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实事求是:指从实际对象出发,探求事物的内部联系及其发展的规律性,认识事物的本质。通常指按照事物的实际情况办事。使思想和实际相符合,使主观和客观相符合,就是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是使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一、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精髓(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

二、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法宝①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实现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②解放思想是实现实事求是的前提条件。只有解放思想,才有可能做到实事求是。③解放思想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保证。

三、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就要大力弘扬与时俱进精神,推进理论创新,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的理论品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①在理论创新的问题上要坚持正确的方向和思想方法。②理论创新必须服务于、落脚于实践创新。③科学的本质在于探求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创新必须建立在求是的基础上。

四、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实际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

与时俱进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辩证统一关系:

1、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一个思想内涵丰富、理论形态完备的有机统一体。

2、解放思想是实事求是的前提和条件,只有解放思想,才能实事求是。同时,解放思想也是与时俱进的前提和条件。

3、实事求是是解放思想的根据和目的,也是与时俱进的根据和目的。

4.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与近代中国革命的性质

基本国情: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社会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革命性质: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2 5.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基本纲领、基本道路及基本经验

1939年《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毛泽东第一次提出,1948年《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完整表述总路线的内容: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革命对象: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国共合作的大革命时期是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北洋军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是国民党新军阀;抗日战争时期是日本帝国主义;解放战争时期是美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国民党反动派。

革命动力:工人阶级(中国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最基本的动力,是新社会生产力的代表,是近代中国最进步的阶级是中国革命的领导阶级)、农民阶级(农民是革命的主力军,其中,贫农是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中农是无产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城市小资产阶级(广大知识分子、小商人、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民族资产阶级(两面性、革命力量和联系使之动摇)

基本道路: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必须处理好土地革命、武装斗争、根据地建设三者的关系;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是农村根据地建设和土地革命的强有力保证;农村革命根据地是中国革命的战略阵地,是进行武装斗争和开展土地革命的依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土地革命、武装斗争、根据地建设三者的密切结合和有机统一。

基本纲领:①政治纲领: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统治,建立一个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②经济纲领: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官僚资产阶级的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保护民族工商业。③文化纲领: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人民大众的文化也是民主的文化。新民主主义文化中居于指导地位的是共产主义思想。基本经验: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主要法宝。中国革命要胜利就必须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建设),必须把党的建设同党的政治路线紧密联系起来。一个有纪律的,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武装的,采取自我批评方法的,联系人民群众的党;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军队;一个由这样的党领导的各革命阶级各革命派别的统一战线,这三件是我们战胜敌人的主要武器。

6.社会主义本质与根本任务* 社会主义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级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其内涵是:

一、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概括为社会主义的本质;

二、强调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突出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社会主义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公有制占主体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社会主义两个重要方面是公有制为主体和不搞两极分化。根本任务:发展生产力

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内涵、意义及现阶段中国的基本矛盾与任务

理论内涵:①我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社会性质)1956—2020

②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从实际出发,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发展程度)

历史意义: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②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新论断。③是党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

基本矛盾: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现阶段任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3 8.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

①改革开发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它不是对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对其进行根本性的变革。它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

②改革开放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它不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意义上的革命,不是否定我们已经 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③改革开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新探索,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照搬。

9.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改革

①改革是全面的改革正确对待改革开放以来的各种疑虑与争议。三个有利于是判断改革成败的标准。

三个有利于: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②实现改革、发展、稳定的统一,必须促进改革发展同社会稳定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统一,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改革开放以来党在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方面积累起来的经验和主要原则。第一,保持改革、发展、稳定在动态中的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 第二,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第三,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

10.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及其体现

主体地位: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支柱和国家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物质基础,是社会主义经济性质的根本体现。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和集体成分。

体现:①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②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11.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深化分配制度改革

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必须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正确认识“先富”和“共富”的关系 第二,注重社会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邓小平提出的先富带动后富这一经济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东西。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

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建立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

现行社会保障体系: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要坚持正确的指导原则:

①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一部分人通过劳动和创造先富起来,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和私人财产。②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尽快扭转城乡、地区和不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坚决防止两极分化。③兼顾效率与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④逐步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分配格局。

4 12.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涵及思路:

内涵:通过科技进步和创新,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实现包括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投资消费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在内的全面协调,真正做到又好又快的发展。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要做到“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兴工业化道路,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实现“三个转变”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本思路。

②转变传统发展观念,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区域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以节约使用能源资源和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目标,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绿色科技为动力),建设生态文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在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和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

13.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和新要求)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②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

14.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大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最好的组织形式;为国家机构高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1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是马克思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唯一执政党,八个民主党派在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具有参政党的地位,与中共合作,参与执政。

政治协商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对国家的大政

5 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举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的制度。团结和民主是两大主题,三大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专门机构。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最主要的政治内容和组织形式。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存在的政治基础是四项基本原则。政治协商是统一战线的形式之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6.依法治国是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依法治国所依之法是宪法和法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

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17.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民主政治

①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②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18.发展社会主义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意义与基本方针)。

先进文化是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体现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反映时代进步潮流的文化。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凝聚和激励全国各族人民的重要力量,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精神支持和思想保证。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四有”公民。

基本方针:第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第二,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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