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更多文库 > 1号文库 > 详情页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推荐6篇)

2022-11-26 21:45:50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推荐6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推荐6篇)》。

第一篇: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

(2011年5月)

为依法办理涉诉信访案件,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法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解决信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条

当事人不服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或审查作出裁判、审查结论的,案件予以终结。

当事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经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作出结论的,案件予以终结。

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经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又经高级人民法院审查作出结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予以终结。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地方党委协调确定继续做好有关工作的责任单位。

第四条

高级人民法院应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实际制定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开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工作。

第五条

高级人民法院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应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报送终结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备案表;

(二)涉诉信访案件终结报告;

(三)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的稳控责任书。

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经审查符合形式条件的,备案后予以反馈;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通知报送法院补正,或予以退回。

第七条

已经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作出终结结论的人民法院应自行或委托相关法院告知上访人案件已经终结,并记录在案。

对已经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人民法院可在涉诉信访接待场所予以公示。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终结或高级人民法院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备案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继续上访的,不再作为信访案件处理,并应协调、通知有关责任单位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第九条

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后,当事人违法上访的,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办理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工作中,因违法办案、不负责任、弄虚作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办法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涉诉信访终结办法(暂行)

(2010年7月2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73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条 为依法维护涉诉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涉诉信访秩序,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处理涉诉信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好上访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实现“案结事了”。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案件,可以予以终结:

(一)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的终审生效裁判申诉或申请再审,或者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驳回或再审维持的;

(二)当事人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不服进行申诉或者申请再审,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后驳回或再审维持的;

(三)当事人对各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生效裁判申请再审,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维持或驳回,没有新的事实、理由的;

(四)因法律、政策等原因导致不能进入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意的;

(五)进行恶意诉讼、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情况严重的;

(六)其他依法可以进入终结程序的。

第四条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开展涉诉信访终结工作,对拟终结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法审查,进行法律释明;对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拟进行终结的法院应组织听证。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对拟报信访终结处理的案件,要报同级党委政法委核准,并逐级上报省法院。

对确认终结的信访案件,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应建立档案。第五条 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以下类型的涉诉信访案件依法予以终结,并协调地方党委、政府,确定稳控责任单位,做好当事人的息诉工作:

(一)案件处理适当,人民法院已经对上访人进行了法律释明的,或者上访人的实际困难己经得到解决的,或者上访人的实际困难已有合理救助方案但拒绝接受的;

(二)案件错误已经纠正,上访人的合法诉求已经得到司法保护的;

(三)上访人签订息诉罢访协议或者承诺书后反悔的;

(四)经司法鉴定机关鉴定,上访人为精神病患者,且其上访行为是由精神不正常所致的;

(五)有证据证明,案外人以牟利为目的或其他不正当目的,非法代理进行上访的;

(六)其他符合终结条件的案件。

第六条 各中级人民法院是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的申报责任主体;同级党委政法委是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的核准主体;省高级人民法院是涉诉信访案件终结的确认主体。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本地区拟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汇总后,逐级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拟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组织专门合议庭进行审核。

对符合条件的,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及时进行终结;终结后及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并报送省委政法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反馈给各中级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条件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定期将相关案件材料退回各中院。

第七条 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拟终结备案,应提交下列村料:

(一)涉诉信访终结申请表;

(二)涉诉信访案件审查处理报告,内容包括:案件基本情况,涉诉信访人员基本情况,信访事由及处理过程;

(三)稳控责任书,包括具体稳控措施,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四)相关法律文书。

第八条 已经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由上访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或案件一审法院负责告知上访人,告知事项如下:

(一)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的重复信访;

(二)上访人员实施非正常上访或其他违法上访行为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其信访相关诉求,可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负责告知的审判人员应制作告知笔录,并签字或盖章;当事人对法院的告知工作不予以配合的,负责告知的审判人员应当记明情况附卷,并由法院两个以上的人员签字。各中级人民法院将本辖区内己终结案件的告知笔录汇总后,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九条 对己经终结的涉诉信访案件,涉案法院或进行终结的法院可以在其涉诉信访接待场所或法院的公告栏等场所予以公示,同时通知上访人所在的单位或者乡镇、街道做好稳控工作。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信访案件,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布处理结果,提高信访案件终结工作的公信力。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措施方便上访群众查询;同时注意保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涉诉信访终结后,上访人员采取非正常上访或具有其他违法上访行为的,按照属地原则,由相关法院配合稳控责任单位做好证据的收集、固定工作;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机关依法予以惩处。

第十一条 涉诉信访终结过程中,因结论不正确、程序不严格、措施不得力或其他违法违纪等行为,引发恶性信访事件的,要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责任,并在年终绩效考核中酌情予以扣分。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前所作的涉诉信访工作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政法机关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怎么办?杨洪岐、杜桂芝两件冤案就曾到哈尔滨市检察院抗诉,对明明符合抗诉条件的也硬说你不符合,只是口头答复,不给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控告哈尔滨市检察院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让冤同抗诉不能。

第四篇:政法20059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

政法[2005]9号

中央政法委 2005年2月16日印发

第一条 为做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信访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是指依法属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处理的信访案件。

第三条 符合下例条件之一的案件,可予以终结:

(一)经复查后作出的决定、鉴定、判决、裁定等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完备,定性准确,处理意见合法适当,当事人又提不出新的证据的。

(二)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已经依政策、法律法规妥善解决但仍坚持信访,所提出的要求超出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妥善处理,当事人明确表示接受处理意见,又以同一事由重新信访的。

(四)经认真工作,限于客观条件,案件仍无法侦破、无法执结或犯罪嫌疑人暂时无法抓获,当事人又不能帮助提供新的证据或线索的。

上款第(一)、(四)项中,案件终结后,如果发现或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证据或线索,办案部门应当立即恢复办案工作。

第四条 作出案件终结结论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案件终结结论必须由中央或省级政法部门经复核后以书面形式正式作出。

(二)有权确认部门在作出终结结论前,必须对案件进行全面认真的复核,重点审查信访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必要时进行调查核实,或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符合案件终结标准的,按工作程序作出终结结论,必要时,提请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部长(厅、局长)办公会等决策机构讨论后作出决定。

(三)凡决定终结的案件,应在作出决定后7日内通知原办案部门,并通报有关信访工作机构。属于党委政法委交办、督办的案件,报党委政法委备案。省级政法部门决定终结的案件,应报中央政法部门备案。原办案部门应当在接到终结通知后7日内,告知当事人,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和乡(镇)、街道。

第五条 告知当事人案件终结结论时,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律解释和思想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当事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继续信访的,有关部门不再受理,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地有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

第六条 终结案件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遵循程序进行,不得扩大范围、超越权限、缺省步骤、颠倒顺序、超出时限。终结结论要经得起检验。

第七条 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政法部门对报备案的终结结论应进行审查,发现确有错误的,依职权予以纠正或责令作决定部门重新复核,纠正错误;错误严重或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对作出错误决定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二)对有关领导人予以通报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内评先评优、晋职晋升资格。

(三)对具体承办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内评先评优、晋职晋升资格,并视具体情况予以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直到清理出政法队伍。

(四)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中央政法部门可以结合本系统工作特点,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篇: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

文章标题: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

[找文章到☆好范文 wenmi114.com(http://www.xiexiebang.com/)一站在手,写作无忧!]

自2月13日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活动会议召开以来,我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工作按照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2000年来涉诉信访仍未息访的案件,进行地毯式的摸排,逐案复查,重新结论。包案领导及其他活动参与人员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活动会议召开后,我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并结合**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会议的要求,一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的领导,院党组经研究后决定成立“**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明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本院处理涉诉信访工作问题,指导、督促、协调各部门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化解矛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立案庭庭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2006年3月16日,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3月13日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活动会议精神、《**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方案》和《市中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结合本院实际,研究通过了《**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此次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具有较强实际可操作性的实施步骤、方法与措施,为推进我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月21日,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动员。会上,组织全体干警传达学习上级及本院关于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的有关文件和实施方案,提高干警对这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摸清底数,清理信访积案

我院在活动一开始,即组织了34名责任心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同志对本院2000年以来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案件分门别类,逐案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将排查结果报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甄别,逐案落实包案领导,确定复查人。到3月25日止,我院共排查出28宗31起信访、人访件,并初步确定了5件重点信访涉诉案件。每件涉诉信访案件均确定了一名党组成员为包案领导,与复查人共同负责到底。

三、规范信访案件处理,作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

为坚决做到“事要解决,息诉罢访”,“解决老帐,不出新帐”,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不满意程度,坚决防止当事人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杜绝突发事件出现,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信访案件复查人对排查出的31件信访件逐案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已有**件涉诉信访件因信访人自愿息诉罢访而结案。

在案件复查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复查人及时深入开展复查工作,并亲自参与,带领相关人员接触信访当事人,妥善作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问题领导小组实行周一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有关案件复查人就上一周处理问题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本周工作安排进行细化和部署。

如***院长两次去**乡,协调解决***执行案;副院长***到**敬老院了解信访人**的生活和思想情况;副院长***亲自参与案件复查,认真查阅卷宗,调处了一信访案件;副院长***带领执行人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使一信访案件当事人罢访;纪检组长***去**镇多方协调,调处了***信访案。

《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来源于xiexiebang.com,欢迎阅读县人民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汇报。

推荐专题: 人民法院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办法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