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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学校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科学准确、多层次、多维度和便于操作的量化绩效考核体系,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形成良性的激励机制,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目的
通过公平、合理的评价来确定教师日常工作标准,并以此作为对教师待遇调整和升职、降职、调职的依据。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新星培训学校全体教师。
第三条考核原则
1、考核人员在考核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力求公平、公正,不得徇私。
2、绩效考核以行为模式考核为导向,把绩效考核作为提高校区形象和个人综合素质的管理工具。
3、不应由于有达到目标的压力而出现欺骗和不诚实的行为。
第四条考核期
每月为一个考核期,即每月1-31日为一个考核期。以月考核成绩为依据进行年度考评。
第五条考核方式
以记分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第六条考核指标
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
第七条考核指标的权重
考核指标总分为100分,各项指标权重由校部每年制订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
第八条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以下内容:
1、工作行为
2、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每月7日前,校长将上月的对教师的绩效考核情况即《教师月度绩效考核表》公布。
2、考核总分按比例计算,教务长评分占总分50%,教师测评占总分30%,分管领导评分占总分20%,以此标准计算该项评分总分。例如:某项总分7分,校区教务长打5分,总校长打3分,最后该项得分(5×70%+3×30%)=4.2分
3、前台根据绩效考核表统计总分数,并在每月20日前通报最终考核结果。
4、校长对人事行政部的统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
第十条奖励与惩罚
1、本绩效考核附带绩效工资,以(负50元——200元)为区间范围,在每月工资中体现。
2、课堂教学部分为本制度核心内容,要求必须达到25分(该项总分35分)为及格,低于25分均为不及格。
3、总分80分以下(不含80分)为不及格,处以50元罚款;
4、总分80-90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为及格,奖励50元;
5、总分90-99分(其中课堂教学25分以上)以上为良好,奖励绩效工资100元;
6、满分100分,奖励绩效工资200元。
7、分数必须达90分以上取排名前1-3名,分别给予50元、40元、30元的奖励。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办法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或股东方外派的员工,或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的人员,或外包服务人员。
1.3职责分工
1.3.1员工本人应自觉遵守公司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缺勤应按有关规定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1.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生产班组指定专人于每月22日前向总经办提交考勤记录并请员工签字确认,考勤记录由总经办保存。
1.3.3总经办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汇总、核实和保管全体员工的考勤记录(须有员工签字)。
1.3.4员工的考勤情况将作为考核员工工作表现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重要依据。员工考勤记录保存年限不低于两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员工考勤时间以指纹考勤机记载时间为准。
2.2考勤统计周期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时间
2.3.1根据公司生产运营的实际情况,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两种工作时间制度。
2.3.2标准工时制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8:30,夏季下班时间17:00,冬季下班时间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为午餐和休息时间,不计为工作时间。
2.3.3综合计算工时制适用于生产部实行倒班制的班组员工。
3.迟到与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记录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迟到;下午下班,考勤记录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行为,为早退。
4.旷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
4.1工作时间未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4.2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离开公司0.5个工作日(含0.5个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员工工作时间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级同意,部门负责人须报备总经理,并经指纹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则视为旷工。
5.2员工工作时间因私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进行指纹考勤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视为旷工。
6.出差管理
6.1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申请审批表》,经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同意、总经理批准。
6.2员工工作日出差和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视为正常出勤,节假日或休息日期间参加培训人员(不含路途时间)可进行调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须由本人通过OA系统提出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批,人力资源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下的临时性加班,应提前向主管领导电话报备并在上班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7.2加班时间的统计
7.2.1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累计计算;不足1小时不计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门将汇总数据上报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统计、复核。
7.2.3公司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的须通过OA系统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3下列行为不计为加班时间:
7.3.1未办理加班申请审批手续,且加班时间未进行指纹考勤的。
7.3.2因接待、会议等拖延的时间。
7.3.3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的会议等。
7.3.4员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工作。
7.3.5经理助理及以上岗位人员法定工作时间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7.4加班时间的处理
7.4.1补休
7.4.1.1员工加班加点的时间,按实际加班加点时间累计计算,由公司安排补休。员工补休需履行正常请假与销假手续。
7.4.1.2补休时间在6个月内有效,6个月内未能补休的,视为自动放弃。
7.4.2支付加班费
7.4.2.1特殊情况下无法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费,支付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经批准,因病或因到医院就诊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病假。在工作时间内外出就诊,按病假处理。请一天以上的病假须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8.1.2病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病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的按半天计。
8.1.3员工休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诊断证明,经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岗。
8.2事假
8.2.1经批准,因个人私事而不能到岗工作的,为事假。
8.2.2事假时间最小统计单位为1小时,当天请事假1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按半天计。
8.2.3员工一年内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旷工计算。
8.3年休假
8.3.1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单位为0.5天,可抵扣当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8.3.3.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发工资的。
8.3.3.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8.3.3.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8.3.3.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员工本人在应休假周期内未提出年休假申请则视同放弃。公司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目的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公司内推行绩效考核工作,以建立长期、稳定和规范的绩效考核制度。通过对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的评价,挖掘员工潜力,帮助员工正确认识自我。为员工升迁、奖惩以及薪酬调整提供合理的依据,同时为员工与上级领导之间提供一个正式沟通的机会,并使员工清楚公司对自己的真实评价。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2006年9月30日以前入职员工。考核表分为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其中管理人员包括:项目部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一般员工包括:副主管以下员工;所有参加考核人员均应认真填写考核表。
三、考核依据和原则
以考核前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实际表现为依据。考核人要对被考核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价要客观、公正,尽量使用量化指标衡量,必须根据日常工作中观察到的客观事实作出评价。必须排除考核者对被考评者的好恶、同情心等偏见。
四、考核办法及程序
1、考核分为自评、初评、复评、审核。
2、自评:应由被考核人自己给自己打分。被考核人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自己,自评分数不计入考核总分。被考核人可以在员工意见栏反映自己对公司、对项目部或对员工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建议。
3、初评: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主管或是以主管为核心的一个评价小组。考核者应在评核前与被考核人进行绩效面谈,听取被考核人意见,指出其成绩和不足以及应努力的方向。初评者在意见栏里详细填写对被考核人的考察意见,针对被考核人素质条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复评:由再上一级领导负责打分评判,如发现初核打分与员工自评打分相差悬殊,应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以求得更加公正、客观。同时对初评者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客观、公正性有一个了解。
5、审核: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初评、复评打分进行加权平均,得出最终分数,并对各项目部所有员工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统计。
6、公司领导层可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员工晋级、加薪、降薪、辞退等方案。
7、本次绩效考核增加对项目经理的考核,除了延续以前的绩效考核方式:一线普通员工参加工资固定调整绩效考核;部门、区域负责人或骨干员工参加每月根据绩效及总部检查的情况而浮动的绩效考核。项目经理参加浮动奖金部分的绩效考核。
8、由总部规定考核额度并于每月5日之前将考核打分及奖金额度下发到项目部,项目经理于每月10日前将奖金分配表报到人事行政部。项目经理的奖金部分由总部根据每月检查打分情况确定;职能部门经理的奖金由总经理根据当月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确定。
五、考核程序
自评
初核
复核
普通员工
员工自评
直接主管
项目经理
主管级员工
员工自评
项目经理
副总经理/总监
总部人员
员工自评
本部门经理
总经理
经理级员工
员工自评
总经理
六、绩效考核的时间要求
1、各项目部于2006年12月25日前将绩效考核表交到人事行政部。
2、考核人及被考核人均要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认真填写绩效考核表。
第一条为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个人才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成立由公司高管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负有监督、协调和仲裁职能。人事部门为具体的执行部门。
第四条考核采用100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五档,分别对应考核得分如下:优秀91-100分;良好81-90分;称职71-80分;基本称职60-70分;不称职59分(含59分)。
第五条员工的工作包括日常工作和例外工作。日常工作考核比重占80%,例外工作占20%。直接主管对本部门的工作进行分配,将各岗位的日常工作构成岗位职责,岗位职责是绩效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部门主管根据各岗位职责,对所述工作确定权重分值。根据公司特点,除岗位职责的日常工作外,员工还有例外工作,董事长和总经理安排的工作(包括部门主管对下属员工安排的工作),视为职责人的例外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表,列入例外工作的绩效考核最多不超过四项。
第六条对于部门正副经理级别员工在考核时除日常工作外,还包括其计划、协作、督导和培训指导四个方面的潜力进行考核。
第七条每周的部门周工作总结计划应细化,各部门需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的执行人,工作完成的结果和及时性作为其考核的主要依据。各部门的周工作总结计划表需在每周一报送行政部,未按时报送的每次扣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考核分2分/次。
第八条在月未考核时,未完成的主要工作按该项工作分值的80%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50%扣分,未及时完成按20%扣分;例外的工作未完成按3分/项扣分,未按要求完成按2分/项扣分,未及时完成按1分/项扣分。
第九条根据公司制度的规定,每违反公司制度中的一项,扣0.5分/次。个性地,对于上班时间玩游戏、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网站者,每违反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
第十条考核流程:
(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人事部将各职位的《员工月度考核表》发放到各部门经理处,部门经理分发给员工。
(2)员工对照自己的工作完成状况进行自评,并填写未完成的工作及其原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措施、工作体会及对公司部门的要求与推荐。员工应在每月2前将《员工月度考核表》报送直接部门主管处。
(3)直接主管依据员工岗位职现,并结合员工实际工作状况,根据《员工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于5日前交人事部。
(4)人事部负责审核、汇总各部门员工的业绩考核状况,将考核状况于每月8日前汇总报总经理核批。
(5)人事部将经总经理核批的考核结果于10日前反馈到各部门负责人处,各部门负责人应透过面谈的形式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员工,并与员工共同针对不足进行分析,指明今后努力方向,为员工实施绩效改善计划带给帮忙,并跟踪改善效果。
(6)每月的考核结果在最近的一次公司例会上予以通报。
第十一条员工只有在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和临时安排的例外工作的前提下方可评为良好,只有在具有突出表现时方可评为优秀,评为优秀时考评人员应列出具体事例。对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员工,考核人务必进行说明,并经该部门的经理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公司绩效工资结合岗位工资发放,计算办法为:
岗位绩效工资=[(最终绩效评分-80)/80+1]*岗位工资
第十三条如员工表现个性优秀,为公司作出重大贡献的,除评为“优秀”外,公司还将另行奖励。如员工犯严重错误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除扣除全部工资外,将视损失大小追究其赔偿职责。
第十四条员工如对当月考核结果有重大疑义,能够向部门经理或人事部提出申诉。
第十五条如考核结果调整,本月仍将按原考核结果发放工资,在下月发放工资时再予以调整。
第十六条员工自评和部门经理在对下属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时,应对照其工作计划的完成状况,认真客观地评分,不得敷衍应付。如敷衍应付的,扣除其当月绩效考核分3分/人次。
第十七条人事部于每年1月份综合全体员工上一年度各月绩效考核结果,协同考核小组对员工上年度之工作绩效进行年终综合考评。
第十八条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对贴合以下条件者,给予“考核辞退”处理:
1、一个考核年度内有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
2、一个考核年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和年度绩效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又无适合的空缺岗位可调配或不服从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岗位的;
3、每个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成绩排序,除上述2项产生“考核辞退”的条件外,对排序处于尾端的人员实行绩效考核的“尾端辞退”;年度的考核辞退率(包括尾端辞退)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
公司同时与被考核辞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人事部。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1、卫生要求和处事能力考评标准:
1.1 每班上班都要打扫保安室卫生及管区卫生(如鱼池、大门口、门牌等)发现有垃圾、积水、积物、发现不达标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超过8小时未能改扣1/次。
1.2按公司制度要求对公司人员进行监督(如发现不按规定摆放物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如视而不见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1.3保安室物品按要求摆放整齐,做好记录违者扣0.5分/次;物品用具以旧换新,违者扣0.5分/次;如发现物品掉失,找不到责任人扣当班人员扣1分/次。
1.4维护保安室器材、用具完好无缺无损无尘,如发现损坏或缺少及时上报找出责任人,未能及时汇报扣0.5分/次。
1.5遇到特发事情未能处理和及时上报(如外来车辆损坏公司财物、员工坐阳台、爬窗户、偷东西等一切违规行为),发现问题但未能处理或上报扣0.5分/次。
1.6未经领导批准同意,擅自放外来人员、员工(工伤除外)进入保安室者扣0.5分/次。
1.7禁止衣冠不整者(如穿拖鞋、背心等),醉汉、精神病患等人员进入厂区,违者扣0.5分/次。
1.8保安室内禁止严禁吸烟、听音乐、聊天,如发现违者扣1分/次。
2、工作态度纪律及考评标准:
2.1对来访客人主动问好有礼,有人查询时要站立起来回答,不得漫骂、扰乱同事和领导,如有发现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2.2同事之间和平共处,共同完成工作,如有发现愉懒,斤斤计较者、吵架闹事者扣0.5分/次。
2.3积极主动做事,发现被动者或被主管及员工投诉者扣1分/次。
2.4不服从工作安排,顶撞领导者,带有个人情绪工作装模装样者扣1分/次。
2.5工作不到位、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到位(如未经登记、同意,带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红外红异响乱报;员工爬窗等)扣1分/次。
2.6禁区内(宣传栏范围、正门口等阻塞通道)不准停车,如发现或收到投诉扣1分/次。
3、工作质量要求及考评标准:
3.1进出公司的车辆、人员都要经过登记、检查、通知确认允许后方能放行,如发现未经同意允许、检查放入者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2监督员工及外来人员车辆停放是否达标,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3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秩序,带出物品检查情况,不按要求执行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4保安员做好外来信函、公文报刊的收发登记工作并及时处理,当班必须清理完所有信件报刊才能交班,发现不达标或诉扣0.5分/次。
3.5做好晚上员工车辆出入、停放登记记录,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6做好监督检查消防器材我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汇报,未能及时汇报扣0.5分/次。
3.7按规定定时或不定时巡逻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汇报特殊情况,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汇报扣1分/次。
3.8值班时在查看监控和红外线有无异常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汇报,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9检查宿舍公共设施作用情况(消防器材、灯管、水龙头、饮水机等),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出现事故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0监督好员工、公司车辆安全,不能让陌生人员靠近,发现异常及时作反应,并向领导汇报,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11保安管理范围公共财物受损或找不到责任人,由值班人员负责,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2做好《来访登记表》记录并通知被访人确认允许后才能放入,发现,发现不达标或投诉扣0.5分/次。
3.13做好《交接登记表》记录并交班旱清点保安公用物品,如发现损失,找不到责任人由交班和接班保安共同负责,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4做好《监控登记表》记录,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5做好《巡逻登记表》记录,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6保证公司门口车辆畅通,货车8:30分之前不能开到仓库后门等上货,外来人员(司机)不能开摩托车到仓库后门及车棚内,只能停放在大门口临时停放区。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3.17每个月定期对消防器材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上交检查表格行政部,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3.18上班看报纸杂志,玩手机者扣1分/次。
3.19监督员工上娱乐室活动情况,发现不按制度的人员做出处理和作好记录,并向领导汇报,视而不见及未能及时汇报者扣1分/次。
3.20检查监督住宿员工作息情况是否违反公司制度,视而不见及未能及时汇报者扣1分/次。
3.21上班期间睡觉、离岗者扣2分/次。
3.22做好相关表格登记,发现不按时记录和上交或收到投诉扣0.5分/次。
3.23交班时,做好交接工作(物品交接、当班情况的交接等),发现没有交接清楚相关人员扣0.5分/次;因没有交接清楚而违反要求,相关人员扣1分/次。
3.24从公司外出的车辆都要经过检查摩托车后尾箱、司机室等)方能放行,没有检查扣0.5分/次,收到投诉扣1分/次。
3.25做好临时(即8小时内)停放在保安室的物品登记手续,没有登记清楚扣0.5分/次,没有经主管批复而乱放的扣1分/次,超过8小时或超过登记时间未通知经办人搬离物品当班人员扣0.5分/次。
3.26及时提交及领取《员工自评及主管考评表》,无正当理由超过8小时未领取扣1分/次。
3.27接到来访客人探访总经理时,保安人员登记好《来访登记单》及必须打电话通知到助理或行政部,一般情况下不能直接打总经理电话要先通过助理处理,探访工地陈生时先通知行政部探访对象或助理同意后方可放行入内,伪者扣1分/次。
3.28 严禁摩托车,自行车,电动车,助力车等进入厂区或新厂区,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申请同意,违者扣1分/台车。
4 员工流失率及考评标准:
4.1 保安人员对班长岗位工作满意度60%以上,如不达标扣0.5分/次。
4.2 以身作则,做好榜样,做到上传下达,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次。
4.3 编制保安值班表,卫生值日表,岗位轮流表等相关表格事项,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收到投诉扣1分/次。
4.4 监督及反映保安工作值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发现不达标或被投诉扣0.5分/次。
4.5 每月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过期无效及时改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上交检查表格到行政部,发现不达标扣0.5分/次。
4.6 定期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没有月培训计划和记录扣5分/次。
4.7 定期(两周一次或视情况而定)安排保安人员清洗鱼池,发现不达标扣1分/次,收到投诉扣2分/次。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
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
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考核形式
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考核内容
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
3、业务人员根据个人任务总额确定每月销售最低限额和目标销售额,作为当月绩效考核量化依据。若当月无销售任务,对应无绩效工资。
4、考核设立加分项和扣分项,分别对应公司奖励与惩罚条例、考勤制度等相关内容其中,各项目部业务人员每超额完成目标销售额1万元加1分,每低于最低销售额1万元扣1分。其他部门员工有突出贡献,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显重大失误,每次扣1分。
第八条专项考核
1、试用期考核
对试用期届满的员工均需考核,以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对试用期表现优秀或较差者,可建议提前转正或适当延长试用期;
2、后进员工考核
对公司认定为后进的员工可因工作表现随时提出考核和改进意见。
3、个案考核
对员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项目可即时提出考核意见,并决定是否给予奖励或处罚。
4、调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拟订岗位职务调配人选时可提出考评意见,作为员工任职或工作参考。
第九条考核程序
1、月、年度考核开始前,由人事部根据工作计划,发出员工考核通知,说明考核目的、对象、方式以及考核进度安排,下发有关考核量表。
2、考核对象准备自我总结和鉴定,有关的各级主管、同级同事、下级员工准备考评意见,并填写考核量表汇总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据考核办法统计考评对象的总分,并汇总各部门考核情况,提交公司管委会审核考核结果。
4、管委会根据当期工作开展的主、客观因素影响审核确定考核结果。
5、人事部公布考核结果,并对考核对象提出相应改进意见,请员工作出岗位工作目标与计划。
6、考核结果存档,分别存入人事部、员工个人档案、考核对象部门。
第十条考核结果
1、根据考核的具体情况,结果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差等五个档次。其中:
①考核总分≥90分,优秀,当月实发绩效工资100%;
②90分>考核总分≥80分,良好,当月实发绩效工资80%;
③80分>考核总分≥60分,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60%;
④60分>考核总分≥50分,较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
⑤50分>考核总分,差,不合格,当月实发绩效工资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结果优秀次数累计达8次以上者可参加年度考核评优;不合格次数累计达3次以上者,公司将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