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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区做好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绩效考核评价,客观全面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文件出台、签约服务包制定和家庭医生团队建设、激励机制、项目宣传等。
(二)服务质量。包括签约数量完成情况、基层首诊签约、个性化签约、签约居民知晓率、签约服务团队有效履约等情况。
(三)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健康状况改善率、签约居民满意率、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增长率等。
(四)资金管理。包括签约服务收费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和补偿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一般诊疗费中基金支付部分)支付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
(一)市级考核
市级考核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以区为单位每年1次,随机抽取2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原则上在下一年度2月前完成。
(二)区级考核
各区对本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制定具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纳入年度综合管理目标及重点考核指标。各区卫计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工作的主体,每半年对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至少1次综合考核。
(三)机构考核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所有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及签约居民满意度,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管理。鼓励签约居民代表、社区代表等群体参与各级组织所开展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绩效考核。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计生委将联合有关部门通报全市考核情况,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并与市级相关奖补资金挂钩。
区卫生计生局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并作为奖惩参考依据。
基层单位要将考核结果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体系,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75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法〔20xx〕89号)、《关于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卫计通〔20xx〕4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明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内容及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制度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估标准,依据绩效考核评估成绩,实施多劳多得、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使辖区居民与家庭医生形成长期、稳定、相互配合、相互信任和相互促进的契约式服务关系,在全县形成“让家庭拥有医生,让医生走入家庭”的和谐社会医疗服务新常态。
二、考核原则
(一)公平原则。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统一的考核标准。
(二)严格原则。严格按照考核流程及本方案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考核家医团队工作,并按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及成员实际工作量进行评估,考核资料整理存档。
(三)公开原则。绩效考核的结果应在考核结束后公示,保证考核公平、公正。
(四)奖惩结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是绩效奖励工资发放的依据,形成奖励激励的良好工作氛围。
(五)沟通与反馈原则。绩效考核结果向被考核单位或服务团队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发挥监督促进作用。
三、考核对象
全县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绩效考核、签约服务情况、宣传培训、服务效果五个方面内容,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
(一)组织管理:包括组织领导、工作方案、制度建设、团队管理、团队信息公示等方面;
(二)绩效考核:包括绩效考核、签约服务量等;
(三)签约服务情况:依据签约服务包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四)宣传培训: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签约团队及居民的宣传培训工作。
(五)服务效果:包括血压血糖控制率、签约居民知晓率及满意度等方面评价考核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服务效果。
五、考核流程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流程分层级进行,具体如下:
一级考核: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为单位,以“月”为时间段,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内部团队队长在每月底对本团队的业务工作的数量、质量进行自查。
二级考核: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对机构内部管理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的工作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1次。
三级考核:由县卫健局对全县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签约服务费发放的主要依据。
六、考核方法
(一)听取汇报。由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全面总结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开展情况。
(二)查阅资料。包括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档案、计划、总结、统计报表及考核结果。
(三)现场检查。查看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具体项目落实情况,包括单位成立组织情况,团队人员、宣传栏设置、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四)调查走访。通过电话核查或随机走访的方式抽取签约人群进行访查,向辖区居民发放调查问卷,了解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七、结果应用
(一)一级考核结果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内部的工作自查,重点提升薄弱环节的质量。
(二)二级考核结果用于促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有效实施,助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人员绩效奖励的兑现,提高家庭医生签约团队的积极性。
(三)三级考核结果用于加强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管理,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促进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平衡发展,使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有效落实,不断提升居民获得感。
八、服务费发放方式
20xx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采取年初预拨,年底结算的方式拨付,卫健局在年终绩效考核结束后根据实际签约人数,从预拨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其中:包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10元/人)中提取实际签约人数的总费用,用于兑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其中签约数量占40%,服务质量占60%,考核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全额发放,低于90分的单位按比例扣除,扣除经费用于奖励前三名的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专人负责考核,严肃考核纪律。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严禁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确保签约服务各项资料真实、规范。
(二)遵循依据、严格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应以本办法为依据,按照绩效分配向家庭医生团队倾斜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单位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定期开展量化考核和绩效评估,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考核结果公开透明,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调动签约医生团队的主观能动性。
(三)考核结束后,及时组织专人汇总、分析考核数据,查找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形成考核报告上报卫健局卫生业务股。
为扎实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各医疗单位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全面真实反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绩效,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改进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创新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目的
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督促和指导家庭医生落实签约服务工作任务,引导家庭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可及、综合、连续、有效的医疗卫生与健康管理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满足签约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考核内容
(一)组织管理。包括出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领导组织、优化家庭医生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强化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和结果运用等情况。
(二)资金管理。包括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支账目和合理合规使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等情况。
(三)服务质量。包括健全签约服务台账、不同人群签约率指标、居民续约率、预约门诊率、预约转诊率和履约真实性等情况。
(四)服务效果。包括签约居民签约服务知晓率、签约居民满意度、依从度、获得感等情况。
(五)服务创新。包括签约服务信息化、服务模式创新、点单式签约、省签约服务项目库务实应用、家庭医生签约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情况。
三、考核方式
(一)区级考核。区卫健委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实施主体,区级考核半年一次,一年两次,要求覆盖辖区内所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依据为:省市考核指标体系+区级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总分8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
(二)机构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根据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以及签约居民满意度等情况制定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定期对所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进行考核,建立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考核档案,并做好动态维护管理工作。
四、考核结果应用
区卫生健康委向全区通报区级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挂钩,并与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区卫生健康委将考核结果作为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奖惩参考依据,与基层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与签约服务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不合格或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将建立相应的惩处机制,必要时对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处理。
推荐专题: 家庭医生2016年服务绩效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