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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部工作重点及注意事项(推荐2篇)

2022-11-28 23: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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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稽核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临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清市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xx〕10号)精神,结合旅游部门实际,现就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对旅行社市场秩序监管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检验旅行社市场秩序状况和旅游队伍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打击旅游违法违规行为,整顿旅游市场秩序,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二)《旅行社条例》

(三)《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

(四)《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五)《山东省旅游条例》

三、随机抽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旅行社:

1、旅行社是否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2、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

3、是否有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过境旅游或者出租、出借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游业务的;

4、是否未按照规定为出境或者入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或者导游全程陪同的;

5、是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的人员提供导游或者领队服务的;

6、是否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的行为;

7、是否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8、是否有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并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

9、旅行社组织、接待出入境旅游,发现旅游者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出境旅游者在境外非法滞留,随团出境的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入境旅游者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入境旅游者擅自分团、脱团的行为,是否及时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或我国驻外机构报告;

10、是否在旅游行程中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严重损害旅游者权益的;

11、是否拒绝履行合同的并未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包价旅游合同的;

12、有否安排旅游者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项目或者活动的;

13、有否安排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人事导游、领队活动。

(二)旅行社聘用的导游和领队:

1、是否取得经营、执业许可;

2、服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4、有否导游、领队和自揽业务的;

5、导游领队有否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临清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科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

四、随机抽查方式

(一)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的结合:对所有旅行社采取不定向方式抽查,通过摇号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其中对被旅游部门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或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实行定向检查。

(二)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旅游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一)对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20%;

(二)对不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每季抽查比例不超过10%;

(三)对列入旅游市场主体异常对象名录的旅行社抽查当年不少于3次;

(四)对被投诉、举报,有初步证据和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的旅行社,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旅游局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篇:稽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工会法》,创新集团公司分工会工作,推动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工会创建先进、模范“教工之家”实施办法、考核细则》和《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创建先进、模范教工之家、教工小家、工会小组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建家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工会法》,按照省总工会、省教育工会、学院工会有关文件精神,在党总支委员会领导、集团公司行政支持下,认真落实分工会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紧密围绕服务保障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分工会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建家工作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分工会先进、模范职工小家、工会小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胡勇壮、王保军

副组长:张云、苏玲、周占国、刘斌

成员:朱欣弟、郑月霞、路博、杨国斌、彭学军办公室设在集团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事宜。

三、活动遵循的原则

(一)服务大局原则。围绕学院工作中心,正确把握开展建家活动与保障学院各项工作、推进集团公司建设发展的关系,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发展建设上来。

(二)突出维护原则。围绕分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把推进分工会重点工作落实,作为建家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依靠群众原则。突出职工群众在建家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建家活动,把职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建家活动成效的主要标准。

(四)创新发展原则。建家活动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通过实践,不断赋予建家新内容,拓展新领域,注入新活力。

(五)齐抓共管原则。形成党总支统一领导、集团行政积极支持、分工会具体实施、职工积极参与的合理建家工作格局。

四、教工之家建设的内容

(一)关心职工切身利益,突出维护职能;

(二)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履行建设职能;

(三)完成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履行参与职能;

(四)加强思想政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履行教育职能;

(五)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六)加强分工会领导班子建设,建设一支热爱工会工作,敢于为职工办事、善于为职工服务的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队伍。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建家活动是创建和谐校园、创新分工会工作、促进集团公司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工会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分工会工作水平的有效形式。因此,必须提高全体会员对建家工作的认识,激发全体会员积极主动地共同建家。

(二)加强领导集团公司成立建家工作领导小组,各党支部要认真建家实施方案,督促各工会小组积极开展建家工作,要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切实保证集团公司建家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完善台帐,严格自查。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完善各类台帐,按照《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创建先进、模范教工之家、教工小家、工会小组的实施办法》要求,认真做好自查工作,迎接学院工会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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