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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推荐5篇)

2022-11-28 23:58:46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推荐5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人事劳动管理制度(推荐5篇)》。

第一篇:人事管理制度

一、科学管理替代经验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往往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和计划组织和开展简单的操作事务,其管理工作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更没有同自身实际相结合促使个性的、富有自主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形成。事实上,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今天,开发和利用人力资源时,都要坚持科学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论,对自身现有的师资及其他教育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在避免因人设事的基础上,促进因岗择人和依事设人目标的实现。因此,高等院校人事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时,要在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的基础上,建立和健全系统科学的工作定量、分配比例、岗位职责、机构设置及人员比例的制度。

二、动态管理代替静态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在工作时往往只是形式的、静态的管理人和事,缺乏对其管理对象的积极的引导和调动。其在具体工作中主要表现为:静态的工资薪酬,其具体工作中获得的成果与工作成绩缺乏直接关系;静态的职称,相关人员一旦获得专业技术等级职务则拥有相关待遇的终身享受权;静态的职务,一些从事行政职务的官员在其工作中享受的待遇不能下只能上,显现出终身制特点。然而,根据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要将教职工积极性的激发和调动充分重视起来,使其工作效能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因此,在开展人事管理工作,要将教职工的绩效与其薪资待遇结合起来,使绩效变化,薪酬随之变化的原则得以遵循;将教职工的实际工作效果与其专业技术职务相挂钩,根据科研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变化,进行职称的相应变化,避免终身享有现象的产生。同时,对行政管理人员的级别也要实行动态管理,在位时,使其拥有相应待遇的享受权,不在位则要予以取消。

三、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

根据竞争发展的有关理论,竞争有利于人才的充分发展,因而高校在人事管理中应将竞争机制进行引进,使岗位管理模式得以形成。传统管理中,将身份放在重要位置,忽略了现实才能的重要性,因人设岗的理念,使身份终身不变,只可上不可下。这种模式在管理人才时较为僵化,竞争的缺乏,使人才的才华难以充分施展。一些职工获得教授职称后,不存在岗位竞争问题,不论科研如何、教学如何,终身处于教授职位,终身享有其待遇。与之不同,岗位管理实行先设岗后聘人的制度,在人人都能够参与竞争中,实现能力上岗,并根据自身能力享受应有待遇,同时,结合定期再聘制度,使在岗者面临着落聘的风险,承担着巨大的压力而坚持不懈的进行学习和研究。

四、人力资源管理代替人事管理

传统人事管理理念重视身份管理,将个体以往的行为活动及相应的成果作为评价和管理的依据,这一理念实质上属于静态管理,由于相应引导和激励制度的缺乏,致使其管理效能低下。在高校管理和教育制度的发展中,应将对人力资源管理作为其工作的指导思想,通过对现有人力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在关注人力资源的提升和重组中,使人力资源的质量得以提高。

五、差异分配代替平均主义

近年来,分配制度的改革和创新逐渐在我国高校中先后实行,使教师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渐拉大,然而,实际工作中,其改革和创新的步伐仍然比较缓慢。一些学校在分配教师工资时往往遵循校内津贴、特区津贴、保留补贴及职务工资等,比例较高的职务工资使其分配方式仍然处于职务等级分配阶段。高校普遍存在的这种实际上平均主义的分配倾向,使其激烈和约束作用仍然较低。受体制影响,很多高校的部分富余人员难以分流,过多的岗位设置和落后的收入及较小的收入差距,难以对校外人才形成吸引力,也难以具备较高的竞争力。因此,高校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就要在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上进行改革和创新,通过对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薪资待遇,在确保较大差距的同时,还要重视多种奖励的设置,使做出较大成绩及拥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能够获得重奖。当然差异分配制度的实行还要建立在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

六、结语

总之,高等院校在制定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时,要坚持人性化的管理理念,通过对自身管理实际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在对其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和创新的基础上,实行科学管理、动态管理、岗位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在坚持差异分配和全员聘用制的同时,促进高等院校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充分调动,使高等院校各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二篇: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招聘新员工流程

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新增员工,须到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领取一张《人员需求申请表》。

2、部门负责人将招聘申请表填好,交上级领导审批。

3、将审批后的表格送交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

4、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根据部门要求负责招聘。(如登报征求、网上招聘等)。

5、消息发出后,收集应聘人员简历,经领导和部门审核,通知合格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6、由申请部门主管、人事主管、分管领导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填写《面试考核表》。

7、面试后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测试由申请部门拟订试题。

8、考试结束,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收集并统计应聘人员评分结果,交上级领导确定录取。

9、通知新员工报到时间,及需要的相关复印件。

第二条面试工作流程

1、拟定面试时间。

2、根据拟订面试人员名单打印面试情况记录表。

3、检查会议室卫生,根据面试要求摆放面桌椅。

4、准备好茶、纸杯,将面试人员资料按面试顺序整齐放于桌面。

5、面试人员因不熟悉公司环境,提前十分钟到门口迎接。

第三条新员工到岗接待流程

1、通知所属部门新员工报到时间,办公室做好接待新员工到岗的准备工作。

2、指定办公桌、配备电脑(待定)、工作牌、员工手册、工作日记本、笔、公司欢迎词,整齐放在桌面(备注:在苏桥园区办公的部门提前一天到办公室领取相关物品)。

3、新员工报到当天,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员工早上8:00在公司门口接待新员工的报到。

4、接待人员须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环境、上下班工作时间、用餐时间和用餐标准及苏桥园区的餐卷购买、薪金发放日期和试用期工资。

5、新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履历表”等相关资料。

6、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检验其相关证书、证件、(学历、职称等),复印存档,收原单位离职证明、有效就业证,检验证明及所填写的表格。

7、将新员工交予所属部门负责人。

8、部门负责人介绍新员工与各部门员工见面,并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管理制度,安排工作任务、指定有工作经验的指导员,对新员工两个月试用期的工作指导。

9、部门为新到员工举行欢迎晚宴。

10、为了使新员工尽快熟悉了解公司,进入工作状况,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对新员工的工作及其他问题给予解答和帮助。

11、提供新员工相关资料送交财务办理工资卡,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确定应聘者试用期起薪。

第四条新员工试用期转正操作流程

1、新员工转正前一周内,参加公司新员工上岗培训考试。

2、考试结果交送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

3、根据考试结果,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将新员工试用期转正表送到新员工所属部门,由部门负责人及指导员填写新员工试用期的评定。

4、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将考试结果和部门评定表送公司领导审批。

5、试用期员工工作表现经考核符合要求,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人事档案调入公司。

6、签定公司合同,试用期计入工龄。

7、试用不合格者,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

第五条调档办理流程

因公司招聘或调入的员工来自不同的单位,所办理手续的要求也不相同:

1、档案在企业单位的,本人需提供退职证明。

2、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本人需结清来本公司之前的档案管理费及养老保险费,提供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档凭证。

3、档案在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解除原人事关系的证明。

4、毕业后档案尚在学校的,必须提供本人毕业分配报到证才能办理手续。

第六条续签合同流程

1、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查询员工档案,统计续签合同人员名单。

2、向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出续聘意向征询通知书。

3、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续签意见。

4、经领导审批后,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编写续签劳动合同书。

5、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劳动合同终止办理流程

1、如公司拟继续聘用,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员工要以书面形式送交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与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2、如因个人原因公司不再继续聘用,公司提前30天发出“合同期满通知书”,被通知人签字确认,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到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

3、上述手续完成后,公司出具盖章的“终止合同证明”,并在当月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关系和个人档案的转移终止手续。

第八条员工内部调动办理流程

因机构调整或业务需要,当公司内部出现岗位空缺时,公司可安排员工调岗。

1、个人要求调岗

1)要求内部调岗的员工提出调动申请,到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领取《内部调动申请表》。

2)员工填写审批表交现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交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3)员工将本部门已签署的审批表交拟调往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

4)审批表签署完毕后,将表格交回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由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交公司领导审批。

5)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根据领导审批结果,开出《内部调动通知单》,员工凭通知单到原部门办理工作交接。

6)工作交接完毕,到新部门报到。

2、公司内部调岗:

1)公司提出调岗的,由办公室负责人征求调岗员工意见。

2)员工同意后,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负责人取得调出与调入部门的同意。

3)填写《内部调动申请表》和《人事变动表》,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4)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专员根据领导审批结果,开出《内部调动通知单》,员工凭通知单到原部门办理工作交接。

5)工作交接完毕,到新部门报到。

第九条劳资办理程序

1、医疗保险(新增人员)办理流程:

1)先填写《桂林市参加医疗保险人员变化情况表》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单位医保代码、填表日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工资总额(填写工资基数)、变动情况(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再填写《桂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缴款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备注:单位缴费栏中按6。5%计算,个人缴费栏中按2%计算)

3)准备办理新增人员医保证、医保卡的相关资料: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免冠1寸照片1张。

4)将准备好的上述资料到医保所办理新增人员手续。

5)手续办理完毕,下月带新增员工工资单、1寸照片到医保所领取医保证。两个月后凭新员工身份证到工商银行领取医保卡。

6)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桂林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缴款申报表》,按常规办理。

7)公司员工要在医保所报销生育保险的,投保时间必须在九个月以上。

8)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2、养老保险(新增员工)办理程序:

1)填写《职工增减变动清单》栏目内容:缴款单位、单位编号、变更日期、保险手册编号(没有可不填)、姓名、社会保险号(身份证号)、民族、参加工作时间、首次参保时间、缴费基数、变动原因(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新员工因其他原因需要补缴的,请在《职工增减变动清单》表格上注明补缴人员姓名及补缴月份。

3)再填写《养老保险基金缴款申报表》中数据,备注栏中同样也需要注明新增人员姓名和补缴月份。

4)新员工原来自己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办理公司新增养老保险前,先到养老保险个人缴交办理窗口办理报停后,再到公司养老保险办理窗口办理新增。

5)申请个人保险报停时,必须提供单位填写的《职工增减变动清单》。

6)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养老保险基金缴款申报表》,按常规办理。

7)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3、失业保险新增员工办理程序:

1)填写《失业保险人员变化登记表》栏目内容:缴费单位、单位编号、填报日期、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本单位首次参保年月、缴费基数、缴费金额(单位、个人)、人员增减原因(已购买保险的填调入、未购买保险的填招聘)。

2)准备新增员工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失业保险所办理新增手续。

3)如当月没有新增人员,只须按上月的数据填写《缴纳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手册》,按常规办理。

4)每月10号以前办理新增或常规申报手续。

4、公积金领取、新增人员办理程序:

1)领取公积金程序:

①请将要领取公积金的员工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并根据自己所属类型提供相关资料。

②(备注:《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需提供的资料》中有17种购房所须提供资料的详细要求)

③根据所属类型,检查员工提取公积金提供的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未婚的须在未婚证明上按手印并签名。

④填写《公积金支取清单》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年月日、单位代码、职工姓名、职工代码、支取原因(此栏暂不填写,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准确后再填)

⑤将已填写的《公积金支取清单》盖公章。

⑥从计划财务部出纳处领出《收款凭证》。

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领取手续后,《收款凭证》归还财务部。

⑧公积金到帐后,财务通知员工提取。

⑨提取公积金时,员工须持有领导签名的《提取公积金申请报告》方可领取。

2)新增人员办理公积金程序:

①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补缴)清册》栏目内容:单位名称、变更年月、单位代码、身份证号码、姓名、摘要(新增)、上年月平均工资、汇缴标准、补缴、增加汇缴金额。

②填写补缴部分时,须注明补缴月份。

③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常规手续办理。

第三篇:人事部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

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七、员工在作业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九、不得假借职权贪舞弊,收赂,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十、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名誉的行为。

十一、各级主管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十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公司总部: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第十四条: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委托或代人打卡,否则双方均按旷工一日处理。

第十五条: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管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第十六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在卡上签字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管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主管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二、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职(工)论处。

3、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4、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二日者,予以除名,不发给资遣费。

第四章待遇

第十七条: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第十八条: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奖金和补贴。

第十九条: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前发放或存入员工在内部银行的帐户。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第五章休假

第二十条:按国家规定,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还享有以下有薪假日:元旦:1天(元月一日)春节:3天(农历初一、二、三)劳动节:1天(五月一日)国庆节:1天(十月一日)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

第二十一条:一般员工连续工龄满二年时间后,每年可获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6天,工龄每增加一年假期延长2天,最长15天。员工探亲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探亲可以报销火车硬座票及长途汽车票,此外超支由本人负责。未婚员工探亲只能探父母,已婚员工探亲只限探配偶,每年限一次。

第二十三条:夫妻在同一城市工作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的路费报销,可以享受假期。连续工龄每满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的路费,不另给探亲假。

第二十四条:春节休假或探亲的员工,不在15天休假以外再增加春节假,在公司工作的职工按国家定假安排休息。需安排加班或值班的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值班补贴,如安排补休,则不计发加班工资和值班补贴。

第二十五条:对于放弃休假或探亲假的员工,公司给予其应休假当月全部收入的奖励。

第六章请假

第二十六条:员工请假和休假可分为八种,其分类、审批及薪资规定见本制度附表。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七条:加班费的计算:一般员工加班工作时间记为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100%计算。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有效工作时间按实际加班工作时间的两倍计算,加班工资按原基本工资标准的200%计算。

第二十八条:责任人员平时加班工作时间,经部门经理认有效工作时间,不计发加班工资,在考核月度奖金中加以考虑。

第二十九条:员工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就其加班时间按旷职(工)论处。

第八章出差

第三十条:公司要根据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第三十一条: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纪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和使用交通工作,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第三十二条:公司对出差的员工按规定标准给报销费用和交通费用。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具体标准见公司的意见办理。

第三十三条: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及时向主管叙职,并按规定报销或核销相关费用。

第九章培训

第三十四条:为提高公同工的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本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第三十五条:新员工进入公司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进入公司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第三十六条: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第三十七条:对于培训中成绩优秀者,除通报表彰外,可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未能达到者,可适当延长其培训期。

第三十八条: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在相应的《员工培训登记卡》上,《员工培训登记卡》由人事部保存在员工档案内。

第三十九条: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全额报销学杂费、部分报销学杂费、承认其教育和培训后的学历等支持。

第十章调职

第四十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第四十一条:各部门主管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职相称”。

第四十二条: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一月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十一章保密

第四十三条: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个人公开或透露。

第四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凡是意见涉及公司的,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四十五条: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第四十六条: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第四十七条: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四十八条:发现其他员工有泄密行为或非本公司人员有窃取机密行为和动机,应及时制止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二章考核

第四十九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三个月)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裁批准后正式录用。

二、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五十条:部门经理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对公司的评价、薪酬及奖励、调职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有营私舞弊或贻误行为。

第十三章奖惩

第五十二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一、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二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二、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奖给不超过一千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三、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备案,每年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一、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二、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六、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七、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一、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二、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三、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四、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五、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六、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一、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三、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著者。

四、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五十六条:员工的惩罚分为五种:

一、罚款:由主管或有关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员工所属部门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批评:由员工的主管或有关人员书面提出,报部门备案。

三、记过:由员工所属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报人事部执行,并下达通知,受记过者同时扣发当月奖金。

四、降级: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审核批准后报人事部执行。

五、除名:由员工所属部门经理书面提出,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一、工作时间,擅自在公司推销非本公司产品者。职责所需,经批准者不在此限。

二、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八、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九、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十、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十一、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十二、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二、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三、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四、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

五、一个月内旷工职(工)累计达二日者。

六、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六、其它重大违反规定者。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

一、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二、一年中记过二次者。

三、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第六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一、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三、在公司内赌博者。

四、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六、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七、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八、无故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旷职累计达十二日者。

九、煽动怠工或不工作者。

十、吸食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十一、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十二、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十三、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赂者。

十四、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五、参加非法组织者。

十六、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十七、其它违反法令、规则或规定情节严重者。

第十四章福利

第六十一条: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意外医疗保险,其自理。

第六十二条:公司为一般员工办理意外医疗保险,其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六十三条:公司可为员工临时安排住房(外地户口或市内交通不便者),员工按成本支付租金。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依据有关劳动法的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第十五章资遣

第六十五条: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可对员工予以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业务紧缩时。

三、不可抗拒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确不能胜任,且无法在公司内部调整时。

第六十六条:员工资遣的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绩较低者。

二、工作效率较低者。

三、在公司服务时间较短,且工作能力较差者。

第六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随时通知。

二、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十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十五日前通知。

四、在公司工作在三年以上者,于二十五日前通知。

第六十八条:员工自行辞职或受处罚被除名声,不按资遣处理。

第六十九条:员工资遣,按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工作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者,按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计发工资。

二、在公司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二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的工资。

三、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未满五年者,发给其资遣当月2倍的工资。

四、在公司连续工作五年以上者,发给其资遣当月3倍的工资。

五、若因公司亏损、破产或其他意外重大事故导致不能正常经营,资遣费的发给标准依临时董事会研究制定的决定执行。

第十六章辞职

第七十条: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具“辞职申请”经主管报公司批准后,办理手续。并视需要,开给《离职证明》。

第七十一条: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责任人员辞职,根据职级的不同,需提前2―3个月提出辞职申请。

第七十二条:辞职的手续和费用结算,按公司文件和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章生活与娱乐

第七十三条:公司向员工提供部分生活用具,并有组织地开展一些娱乐活动,以满足员工的基本需要。

第七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自己解决住房问题,并适当向新员工提供住宿以减轻员工的实际困难。

第七十五条:员工租住公司住房时按实际价格交纳房租、水电费、管理费及共它费用。

第七十六条:公司若提供膳食服务,将按实际价格向员工收取餐费。

第七十七条:公司反对员工生活上的腐化,禁止员工加入打麻将之类的消磨意志的活动和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活动。

第十八章安全与卫生

第七十八条:本公司各部门应随时注意工作环境安全与卫生设施,以维护员工身体健康。

第七十九条:员工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及卫生各项规定,以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安全。

第十九章附则

第八十条:有关办法的制定:有关本公司员工的(1)考核(2)职位职级晋升(3)年终奖发放(4)荣誉(5)退休(6)抚恤(7)各种津贴给付等,其方法另行订之。

第八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总经理办。

第八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四篇:人事管理制度

一、 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 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 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 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 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 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 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 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 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 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 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 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 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 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 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 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 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 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 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 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 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 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 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 体检。

第六条 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 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 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 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 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 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 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 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 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 考勤制度

第一条 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 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 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 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上述假期只能享受一方(军队配偶除外),有下列情况者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1)、职工当年结婚、离婚、丧偶的;

2)、见实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待遇,期满转正为正式职工后,上半年转正的,当年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转正的,下半年起享受探亲待遇;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 难产或多产的加1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3.5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 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 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 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八、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 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 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 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 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 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 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 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第五篇: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规章制度为了创建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一基本要求

1.1、全体员工要团结一致,各尽其职,献出真诚服务,做好本职工作。

1.2、全体员工按照本店编排时间表,准时上下班、休息,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应办理请假手续;上班时间要衣冠整齐干净,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洁。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卫生。

1.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场所;不长时间会客;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1.4、不准私自带他人进入工作地点,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或赠予他人。

1.5、保守本店经营机密。

二.工作要求2.1、敬业,积极进取,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2.2、不因自己心情而影响工作质量。不要把任何不愉快的心情带入本店,不要把不愉快心情强加于顾客、同事身上,给别人带来不愉快。

2.3、切实服从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导,按照要求完成本职任务。不得顶撞上司,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满可向上一级投诉,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2.4、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为同事创造条件,注重服务质量,使客人对服务无可挑剔。

2.5、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有疑难问题要报告上级,请示处理;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服务规范操作而造成的人为错误或影响发型效果,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三.对待顾客3.1、记住顾客是我们的老板;在店里,顾客是最重要的,不要忽视顾客的需求,不要给顾客出难题;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顾客发生争执。

3.2、做好客人进来的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带二送三介绍”(即带位、送茶、介绍产品、发质知识)。在顾客进店前应及时把门拉(推)开,侧身喊一声“欢迎光临”,千万注意不要把顾客的路挡住。在带入后,要很小心的问顾客需要什么服务;在服务中要通过拉家常、谈工作、天气等找到顾客感兴趣的话题,多用赞美、佩服的语气与顾客沟通;在介绍服务时注意运用专业语言,当顾客很烦,对你语言过重时,不能露出不满表情,应婉转而得体地把话题引向别处。

3.3、多用礼貌用语,热情接待顾客,面带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询问。以真挚的态度为顾客做好接待工作,存放手袋、物品等事宜。

3.4、工作时面带微笑、有礼貌、负责任、诚实、细致、讲效率、说到做到,对工作不推诿,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终,交接工作要清楚。

3.5、在工作岗位服务要热情、礼貌、周到,接待客人或与客人和同事交谈要用敬语,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标准进行服务,接送客人要有道谢声,工作出现差错和失误要有致歉声。

3.6、多学沟通技巧,不勉强顾客作其它消费或勉强其购买产品。

3.7、结账时要礼貌待客,对客人应付的现金清点后要复述一遍,防止出错单,跑单现象。

3.8、及时处理客人或同事遗留的物品,并向店长报告。

3.9、掌握顾客情况,对异常顾客要留心观察,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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