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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团规章制度(优秀范文六篇)

2022-11-28 02:5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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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艺术团规章细则

一、 检查办法

1、班级检查为学生会值日每天的常规检查和课任老师课堂检查。

2、班级检查共分两操,早读,上课,晚自习,卫生、教室安全,文明礼仪,违纪处分和加分八则。

二、评分细则

第一则 两操

第一条 学生出勤。除经政教处批准,有特殊情况同学外,所有学生生应按时出操,不得迟到、早退、旷操,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5分,旷操者每人次扣2分。

第二条 集队。学生应提前进入指定位置站队,按班级排列,每班两列,做到快、静、齐,不符合要求的根据情况扣1—5分。

第三条 做操质量。做操时动作到位、整齐划一。有间停者每人次扣1分。

第四条 班主任出勤。广播体操时班主任须站在队伍的前列或后面,眼保健操时须进教室督促学生按时、按质做操。缺一次扣2分。

第五条 本则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

第二则 早读

第六条 出勤。所有在校学生(含走读生)应在7:30分前到教室早读,做到不迟到、早退、缺勤。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5分。旷早读者每人次扣2分。

第七条 早读质量。早读由任课教师组织,学习委员协助,全班同学统一配合。如检查发现无早读,每班次扣5分;早读声音微弱、效果不佳视情况扣1-3分;发现乱走动、吃早餐、做作业、交头接耳、看报纸杂志、听音乐等情况,每项每人次扣1分。

第八条 本则第六条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第七条考核由任课教师考核,每堂课在《班级考核教师登记表》中作好记录,班长负责向学生会值日干部提供数据。

第三则 上课

第九条 出勤。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课。因故迟到者,经教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并不得影响课堂秩序。上课铃响后5分钟以内到教室者按迟到处理,每人次扣1分;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3分。

第十条 课堂礼仪。进入课堂,应衣着整洁,禁止穿拖鞋、背心进教室;上课时不准吃零食、不准吵闹或做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活动。发言前应先举手,得到教师同意后,方可起立发言。违者每项每人次扣1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中途离开教室者必须征得教师的同意。如未征得教师同意离开教室者,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3分。

第十一条 课堂秩序。上课时应注意听讲,关闭手机,不准接听、拔打、收看信息和玩手机游戏。上课睡觉,接听、拔打手机、收看信息和玩手机游戏者每人次扣1分。

第十二条 课间秩序。休息时间不得在课室或走廊内打球、喧闹、嬉戏。情节严重者每人次扣1分。

第十三条 本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由任课教师考核,每堂课在《班级考核教师登记表》中作好记录,班长负责向学生会值日干部提供数据;第十二条由学生会值日干部考核,提供数据。

第四则 晚自习

第十四条 出勤。住宿生应按时晚自习,做到不迟到、早退、缺勤。晚自习铃响后5分钟以内到教室者按迟到处理,每人次扣1分,5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每人次扣3分。

第十五条 晚自习质量。晚修时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和出入、不准打闹或做任何有碍于晚自习秩序的活动。不得交头接耳、听音乐或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情,违者视情节扣1—5分。如班级吵闹经课任教师提醒该班仍无改进的每次扣5分,及时改正的扣2分。

第十六条 本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由任课教师考核,每堂课在《班级考核教师登记表》中作好记录,班长负责向学生会值日干部提供数据;

第五则 卫生、教室安全

第十七条 卫生检查时间为每日早读、下午第一节课和晚自习第一节课正式上课前十分钟,地面卫生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 值日安排。劳动委员应安排好每天的值日生进行打扫,值日生应在早上7:30分前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无人值日一次扣5分,不按时完成一次扣2分。

第十九条 检查内容:

1、黑板。检查前应用湿布擦干净,当检查时已经变干,没擦的每次扣2分,没檫干净的每次扣1分。

2、门窗。用抹布檫净门和窗的边框、玻璃及窗台,不能有尘迹和水迹。不符要求的视情况扣1—2分。

3、地面。发现一件垃圾扣1分,垃圾不倒扣2分。

4、桌椅。摆放整齐,无论从横排或竖排均成一字形,如摆放凌乱无规律则按凌乱程度扣1—2分。

5、清洁区。地面无垃圾,楼梯扶手无灰尘,过道墙顶无蜘蛛网,不符要求视情况扣1—3分。

6、安全。值日生应在教室无课时或中午、下午及晚修后关灯、关风扇、关窗锁门,生活委员负责自查及监督。不符要求每项每次扣5分。

第二十条 本部分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

第六则 文明礼仪

第二十一条 仪容仪表。符合学生仪容仪表规范,违者每人次每处扣1分。

第二十二条 环保: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教室、宿舍、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墙壁上乱写乱画,违者每人次扣1分。

第二十三条 吸烟喝酒:学生不得吸烟喝酒,违纪者视情节每人次扣1-4分。

第二十四条 骑车: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违纪者视情节每人次扣1-4分。

第二十五条 本部分考核由学生会值日干部操作,提供数据。

第七则 违纪处分:

第二十六条 凡受纪律处分的,接受处分当日按处分级别扣分:通报批评1分;警告2分;严重警告4分;记过6分;记大过8分;留校察看10分;劝其退学12分;勒令退学15分。

第二十七条 对已达到纪律处分的同学,班主任瞒报的,经查实,双倍扣分。

第二十八条 本部分考核以政教处处理意见为依据。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没有列举的扣分项目,如确需给予扣分的,参照本细则类似条款或学生管理规定酌情给予扣分。

第三十条学生会干部、班长负责提供数据部分如有隐瞒,经查实,隐瞒者所在班级双倍扣分。

第八则 加分

第三十一条 班级外出做好事受到社会好评,收到表扬信一次加5分。

第三十二条 在大会受到校级领导口头表扬,一次加1分。

第三十三条 班级成员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不论得奖与否,每人次加1分。

第三十四条 参与学校重大活动:2分—4分。

第三十五条 卫生周检查加分:A等2分,B等1分。

第三十六条 被评文明寝室的班级每室加1分。

三、评比办法

先进班级每周评比一次,取分数排名前三位。每周升旗仪式时为先进班级颁发流动红旗。普高、对口高考班总分为100分,专业班总分为110分,采取扣分、加分制实行,扣分扣完为止 ,加分一周不超过5分。

第二篇:艺术团规章细则

根据xx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通知》(xx人社发〔〕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试验区实施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划分情况的批复》(x政秘〔〕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

乡镇工作补贴的执行范围,限于乡镇办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区直部门长期(6个月以上)派驻乡镇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补贴标准

经报市政府同意,全区各乡镇办均为一般乡镇,结合在乡镇工作时间确定补贴标准。在乡镇工作20xx年以下的,每人每月200元;11-20xx年的,每人每月260元;21-30年的,每人每月330元;31年以上的,每人每月410元。

三、资金来源

乡镇工作补贴所需经费,按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工资发放渠道解决。

四、执行时间

乡镇工作补贴从xx年1月l日起执行。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x月x日D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组织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学习上级文件精神,明确工作程序和要求,成立组织,明确职责和分工。

(二)摸底审查公示阶段(xx年x月x日Dx月x日)。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完成所属工作人员摸底审查工作,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按规定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三)申报审批阶段(xx年x月x日Dx月x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办、有关部门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并报区编办。经区编办审核后,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进行审批。

六、有关具体问题

(一)乡镇工作补贴自到乡镇办工作之月起按月发放。调离乡镇办工作岗位或离退休人员,从调离和离退休的下月起停止发放乡镇工作补贴。

(二)乡镇任职年限比照工龄计算方法确定,按虚年计算。达到年限调整标准的,从达到年限当年的1月起执行新的标准。乡镇工作时间有间断的人员,其间断时间不满1年的,不计算间断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扣除1年;其间断时间超过2年不足3年的,扣除2年,并以此类推。

(三)借调出乡镇办工作的人员,借调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经组织批准借调的,借调期间可计为乡镇工作年限。选派、下派等到乡镇办、村(社区)工作干部不纳入执行范围。因病、因事不在岗工作的,乡镇工作补贴按《关于转发〈关于工改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工资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叶人福〔〕1号)规定执行。

(四)乡镇工作补贴与其它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可以同时享受。农村艰苦学校津贴仍按政办〔20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1号)规定,大别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享受的生活补助继续按照国家政策执行。

(五)派驻乡镇办机构的确定,由各主管部门根据“三定”方案和实行乡镇工作补贴文件相关规定申报,同时享受人员数不得超过“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数。乡镇办中小学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统一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制度,具体执行范围由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确定。

(六)申报程序。(1)个人据实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个人申报表》;(2)所在单位(站所)负责初审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申报花名册》,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3)主管单位负责复核并填写《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在单位内部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报区编办进行审核,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现行工资管理体制分别报区委组织部或区人社局审批。

(七)申报材料要求。个人申报表必须由本人签名,单位申报花名册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主管单位报批花名册必须由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和单位申报材料由主管单位留存备查。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的材料必须出具主管单位正式报告,说明初审、复核及公示的情况和结果,并附《xx市xx区乡镇工作补贴报批花名册》一式四份。

七、组织实施

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划定享受范围,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纳入实行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单位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要求申报实施人员及其标准,各乡镇办要协助管理区直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加强考勤和日常考核,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区人社局要做好符合实行乡镇工作补贴人员的审核审批;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筹备和拨付。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确保实施工作平稳有序。

第三篇:艺术团规章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湖南软件职业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由舞蹈队,合唱队,礼仪队三个队组成。

第二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受建筑工程学院团总支领导。

第三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宗旨是培养艺术人才。编排和整理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丰富我校师生的校园文化艺术生活,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和人文素养,提高建筑工程学院的声望。

第四条: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的活动以承办校内重要文艺演出以及校际演出交流活动为主,艺术团团员的活动以排练,演出和展出为主。

第二章团员

一、团员选拔制度

1、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成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学习勤奋,有责任感,自豪感和为我校发展做贡献的荣誉感。

2、采取自主纳新、各级文艺晚会选拔、各学院学生会和社团推荐等多种方式吸纳新团员.

3、凡在校学生,愿意参加艺术团,并在其中积极学习,提高自身的演出水平,遵守艺术团规章制度,由个人提出申请,经艺术团考核合格,成为艺术团学员。

4、各队定于每学年艺术团招新之间招收一定数量的学员,如有需要各队可增加招收学员人数和次数,但必须经过艺术团团长以及领导老师有关指导老师同意。

5、各类文艺晚会:成员观看校内外各种文艺演出,学习经验,增进交流,挖掘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二、团员的权利

1、参加艺术团的有关会议,接受各类教育和培训。

2、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对艺术团的工作提出建议

4、有权对艺术团的团员提出有根据的批评指导

三、团员的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以及艺术团的规章制度。

2、学习文化课和艺术专业知识,自觉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完成艺术团布置的各项任务。

3、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艺术团多做贡献。

4、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坚决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5、服从艺术团各级干部和指导老师的安排。

四、团员退团制度

1、团员不得擅自退团,经学校出资培训的团员,必须学年期满两年。

2、对下列成员(学习成绩严重下降者,业务素质提高缓慢者,具有其他认为应劝退者)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由艺术团指导老师劝退。

第三章管理

一、考勤制度

1、各队建立纪律簿,各队队长负责,记录每次活动的考勤以及活动情况。

2、各项活动一般情况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各队队长请假,病假要有校医院证明,未经队长同意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3、每月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一学期缺勤两次以上的(不包括两次),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4、团员应按时参加排练和会议,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者给予团内通报批评,全体人员有监督权。

5、每个学期初进行新团员证的发放和老团员团员证的注册由组织部负责。

6、对违反纪律的团员,艺术团管理办公室应本着惩前毖后的精神,按照错误的性质和情节的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并取消校级的各种评优资格。

二、日常工作制度

1、学期初,艺术团要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求全体团员了解并报告校团委审核。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发展目标,训练安排,自身建设,学习安排,重点要解决的问题,经费预算等。

2、各组根据艺术团整体工作知道思想和计划安排制定本队的工作和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要让全队队员了解,并报艺术团办公室。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和重点,月度工作安排,保证措施,组内经费预算,需要得到的支持和帮助等。

3、每次重大活动结束后,各队应及时总结,表扬先进,批评落后,指出努力方向

4、学期末,艺术团和各队要有工作总结,艺术团的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校团委。总结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的实现情况,具体工作的内容,方法,工作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5、艺术团每星期举行一次工作例会,研究工作,交流情况,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干部会议。

三、物品管理制度

1、物品指各队活动室、服装以及装饰、道具、化妆品、音响设备,电脑、书籍和资料、办公用品等。

2、各队需要借用活动室应提前向校团委提出申请,并保管好活动室内物品。

3、艺术团内服装不得私自外借,其他组织或个人应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借出。

四、奖励与惩处

1、凡入团满六个月的成员,均可参加艺术团评优评奖,校团委授予“艺术团优秀团员”称号,评优比例为团员的人数的相关比例,并通知各院系团委。

2、对于表现突出的艺术团干部,经校团委批准后授予“艺术团优秀干部”称号

3、一学年内缺勤四次以上的(不包括四次),或入团不满六个月的,或违反校规校纪的或因个人原因损害丢失物品的,或损害艺术团名誉的成员不能参加团内评优。

五、艺术团纪律和要求

1、按时参加训练、排练和其它活动、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各组组长请假。

2、服从团长、组长和艺术团指导老师的管理和安排。

3、加强时间和组织观念,参加演出时,按时集合、化妆、上场。

4、台风严谨,尊重观众和评委。

5、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6、爱护公物、爱护所有演出器材。

7、个人退团申请未获得批准,仍要积极地对待训练和演出。

8、维护艺术团的荣誉。

9、本规定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会所有。

第四章附则

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全体干事会议,有权对本章程进行修订。艺术团下辖各组的队内管理办法不得与《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相抵触,如有出入以《建筑工程学院艺术团规章》为准。

第四篇:艺术团规章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优良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学校将开展“星级班级”评比活动。通过争创星级班级活动,促进学生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增强学生对班集体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最终实现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更新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加强班级管理,提升班级管理质量,使我校班级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考评内容

依据《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管理章程,设立“文明守纪星、环境保护星、体育运动星、交通秩序星、特色活动星”共五颗星。

四、考评标准

(一)文明守纪星(20分)

基本要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班级荣誉,多做为学校增光添彩的事,不做有损学校荣誉的事。仪表整洁大方,使用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1.每周星期一、二、四、五穿校服。违者每人次扣1分。

2.少先队员佩戴红领巾。违者每人次扣1分(一年级暂时不检查)。

3.不准在楼内大声喧哗、跑、跳、闹等,违者每人次扣1分。

4.上下楼梯要按顺序靠右侧行走,不准拥挤,违者每人次扣1分。

5. 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花坛,不在花坛沿上行走。发现一次各扣1分。

6.凡打架斗殴者,视其情节,每次扣2——5分。

(二)环境保护星(20分。包括教室、走廊、卫生区。)

1.地面(含室外走廊)干净。一张纸屑、一块果皮、一块口香糖或一个包装袋等扣1分。

2.墙壁干净,无手印、脚印、球印及乱张贴现象。违者一处扣0.1分(非人为因素除外)。

3.讲桌及教学用具摆放整齐。违者扣0.1分。

4.课桌凳及学习用具摆放整齐,违者每人次扣0.1分。

5.玻璃、窗台干净,未擦扣5分,未擦干净扣1分。

6.清洁工具摆放在固定的位置且整齐有序,违者扣0.1分。

9.卫生区打扫要做到及时、干净、彻底。未打扫扣5分,一张纸屑、一块果皮或一个包装袋等扣0.1分。

10.学校临时安排的打扫卫生,未打扫的,扣除该项2分。

检查时间:每日早上检查前一日教室的清洁打扫情况;每天课间操检查各班卫生区卫生情况;卫生大扫除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检查评比,分数计入班级总分。检查也可采取随时抽查的方式。

(三)体育运动星(20分。包括眼保健操、广播操、下午大课间活动。)

1.做眼保健操时保持安静闭上眼睛认真做,动作标准。一人不做扣1分,5人以上未做扣5分。

2.因教师拖堂而致全班未做操扣5分并注明“拖堂”;因上体音美等课程没及时回到教室做操的,注明“上课”;因考试或测验需要而不能停下做操的不扣分,注明“考试”。

3.课间操和下午大课间活动班主任和班级辅导老师要及时到位,带领学生做广播操和活动,违者一次扣5分。

4.广播操要做到“快、齐、静”,违者每人次扣1分,如果跑步,班级有积极向上的口号。没有口号的扣1分。

5.做完广播操后队伍整齐地回到教学楼中。若有乱窜、拥挤、起哄,每人次扣2分。

(四)交通秩序星(20分)

1.放学时班主任要护送学生过马路,违者一次扣5分(班主任请假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政教处)。

2.放学时学生要挑路队旗,违者一次扣2分。

3.全班无故不排路队一次扣10分。

4.路队中前推后拥挤、打闹者每人次扣2分。

5.队伍出门散队、不整齐每次扣2分。

(五)特色活动星(20分)

1.按时召开班会和队会,有会标、有主持、有记录。此项满分为10分。

2.队干部按时参加会议,准确及时转达各项大、中队活动要求,并能协助老师完成活动。此项满分为5分。

3.根据常规要求和临时活动及时更换班级黑板报。此项满分为5分。

4.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比赛。学校举办的,有全体学生参与的大型活动,对获奖的班级,根据实情奖1—10分,或者直接根据竞赛分记分。此项分值直接记入该项总分,不列入月积分。

五、考评组

1.学校检查小组:每天领导值日和每周不定时抽查,根据细则按等级量分。

2.红领巾文明岗检查:设文明守纪、环境保护、体育运动、交通秩序、特色活动五个红领巾监督岗,组长带领组员实施常规检查,按细则量分。

六、考评办法

1.日检查

各红领巾监督岗组长每日汇总记录,扣分以红领巾监督岗成员扣分单存根为准,对扣分情况,本周内可查询,逾期不受理。

2.周汇总

政教处每周汇总,升旗仪式宣布。

3.月评比

每月根据细则和各项检查按五项分别积分,按积分排名,每项积分第一名的班级可取得该级部该项该星。在升旗仪式上通报各班积分及星级评定结果,并授予星级流动红旗。

4.学期总评

(1)学期末,按五项累计一学期积分,积分第一名的班级获该级部五星级班级,授予“五星级班级”流动红旗。

(2)连续三次获得“五星级班级”的班级,晋升为“行为规范示范班级”,发奖牌,奖励班级5分。

(3)学期末综合成绩作为评选优秀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依据之一。

七、几点说明

1.班级出现恶性安全事故,该月该该年度不得评为星级班级。

2.凡对值勤、监督岗队员的检查加以阻挠的教师、学生,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扣5分,严重者取消该班级当次流动红旗和评比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

3.本方案自20xx年2月日试行,未尽事宜,由政教处、少先队解释。

第五篇:民间艺术团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纪律要求

1、艺术团是以个人志愿、村委组织和受一定的规章制度约束而组织起来的团体,艺术团团员应服从组织管理,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本团的名誉。

2、艺术团的成员必须具备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等条件。

3、艺术团的各管理人员由艺术团民主选举而产生。

4、艺术团排练和演出,艺术团会议等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5、艺术团成员必须遵守团内规章制度,要学习、遵守艺术团章程、制度和纪律。

第二条:艺术团成员享有的权利:

1、在团内对本艺术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及批评的权利。

2、在允许的范围内,有权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自己擅长的表演。

3、有退出艺术团的自由。

第三条:艺术团成员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努力加强艺术修养。

2、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排练、演出任务。

3、队员之间互帮互教、团结友爱,在活动中积极主动去做训练和演出过程中的事务工作。

4、爱护艺术团的一切财务,如服装,演出道具及其他用品。

5、鼓励个人或集体创作创新。

第四条:例会制度:

1、本团每月召开一至二次的团内会议,听取一月来的演出完成情况,讨论下个月的工作计划。

2、每年的年底召开艺术团全体成员大会一次,对全年工作任务、排练计划进行布置,对团内管理人员进行调整。

第五条:奖惩制度:

1、艺术团成员参加会议、活动和演出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团内年表彰的依据。

2、对在艺术团内表现良好,有突出成绩的团员将给予奖励。优秀团员奖:具有德艺兼备、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有吃苦奉献精神、关心团员等素养者。最佳表演奖:在艺术团重大演出中表现突出者。

第六条:艺术团的全体成员,务必在日常排练中做到以下几点:

1、排练出勤:严格遵守排练和演出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团员因故不能参加正常训练和演出者,必须事先向艺术团主要负责人请假。

2、排练态度:以积极热情的态度投入到艺术节目训练之中,以大局为重,服从团内统一安排;谦虚好学,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进行训练并参加演出,注重团结协作。

3、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排练演出,必须向艺术团主要领导及时请假。

第七条:演出制度:为方便艺术团大型及常规演出顺利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制度:

1、演出到位:参加演出的成员应事先做好准备,确保演出提前到位,并全力配合进行化妆、换装,及演出准备。有事者须提前两天请假。

2、道具的保管:参加演出人员的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上交,不得拖延或不上交。

3、态度和纪律:演出时应全力表演,积极热情,不得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演出效果:注意台上及后台纪律,确保演出顺利进行。

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六篇:艺术团规章细则

辖区各单位、社区:

20xx年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冲刺年,在市委、市政府的科学领导和全力推动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纷纷投入到创卫工作,已掀起了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创卫工作热潮。为了充分调动辖区单位、小区特别是广大居民群众创建热情,使单位、小区、居民都能自觉地把创建活动与改陋习、树新风,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与遵守城市管理、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等结合起来,都能积极投入全市创建活动,形成全民参与人人创卫的浓厚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辖区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小区、文明卫生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楼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时间

此次评选活动从6月1日开始,6月30日结束。参评范围涵盖新兴辖区所有的单位、小区、楼宇及广大居民。

二、评选程序

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四个评选组。活动开展时间内,在社区居委会的统一组织下,通过社区考核单位、小区,小区考核楼栋,楼栋考核家庭的分层评选方式进行考核评比。每个参评单位在创卫评选活动开展以来优良表现的量化得分构成评选的依据。量化得分由基础分、考评分、参与分和附加分组成。所有参评组均有十分基础分,另外每组自身环境好坏和每组成员参与创卫活动的人数、次数进行加减分。每组达到国家级卫生城市考核验收标准,做到每项得1分。初次检查没有做到,但在限期内整改到位的不扣分;限期没有整改的扣一分。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每个测评组每项得分相加,得分最高的单位、小区、楼宇家庭为文明单位,授予文明奖牌。扣分最多的单位、小区、楼宇则给与挂黑牌处罚。

三、评选标准

参照国卫考核验收标准对小区、楼宇、单位、家庭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评分,对未达到考核标准的进行整改,能达到的申请社区居委会或所对应的部门进行考核,获取考核分。单位、小区、楼宇及家庭中的所有成员,除做好所在单位、小区、楼宇、家庭环境卫生的整治外,还应参与社区、小区组织的创卫义务劳动和创卫宣传活动,参与一次每位成员可获参与分1分,参与人员越多,次数越多的参与分越高(社区、小区、楼宇分别会对每一类别的参与成员进行登记)。每组成员成功纠正不文明行为一次,由当事人签字后可获附加分5分。活动结束后,各测评单位分别把所对应的参评部门得分结果上报社区居委会,由社区居委会对每个单位每项得分进行相加审核,审核结果报街道组织科进行复审表彰。

四、表彰奖励

此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对表现突出总分最高的家庭、楼栋、小区、单位除授予单位、小区、家庭文明奖牌,发放纪念品给予表彰外,并可成为市、区文明办 “文明家庭”“文明楼栋”“文明小区、文明单位”评选的候选单位。对考核得分最低的单位、小区、楼道进行批评曝光。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评选活动,是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塑造魅力新咸阳的重要之举,同时是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狠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此次评选活动取得实效。

2、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各社区、所辖物业公司、单位小区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评选活动取得成效。评选活动结果将纳入各社区年度精神文明考核评选之中。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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