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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公室环境卫生评比方案(新)(范文五篇)

2022-11-26 21: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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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办公室卫生评比通报

公司品质管理部×××在近半年来的考勤多次出现迟到现象,经总经办劝诫屡教不改,该员工的行为在公司管理层与基层员工中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根据《员工奖惩制度》,该员工触犯第5.8.4条:违反考勤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记大过处分。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并经济处罚300元。各管理处/服务中心及职能部门员工应引以为戒,端正工作态度,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

特此通报!

第二篇:办公室卫生评比通报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5月4日已将焦作大学卫生建设与评比办法、卫生评比标准及卫生区分配图发给各系、部。

1、各系、部按卫生分配图中所划分的区域认真进行卫生大扫除。

2、各院部、行政科室要按评比办法,认真清理办公室内部环境。

为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学校领导将于近期组织有关人员,按焦作大学卫生评比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后将把评分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

评比办法见附件

附件1:焦作大学卫生保持标准

附件2:焦作大学卫生评比标准

焦 作 大 学

六月四日

第三篇:办公室卫生评比通报

陕西通报强制引产事件调查结果

陕西省安康市通报了对镇坪县妇女冯建梅大月份引产事件的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认定镇坪县政府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对镇坪县副县长、镇党委副书记等七人做出处分。

安康市政府认为,镇坪县曾家镇政府对冯建梅政策外怀孕实施大月份引产,违反了国家及陕西省人口计生部门关于禁止大月份引产的规定,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交纳4万元保证金无法律法规依据。曾家镇政府有关工作人员,在动员冯建梅终止妊娠过程中,违背当事人意愿,工作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大月份引产的责任事件。

安康市政府责成镇坪县政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冯建梅给予生活补助,帮助其解决家庭困难。依据《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安康市政府决定对以下七人做出处分:

(1)镇坪县政府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县长于延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2)撤销江能海镇坪县人口计生局局长职务;

(3)撤销主持曾家镇全面工作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抨印副书记及镇长职务;

(4)曾家镇人大主席袁昌勤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曾家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龙春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曾家镇干部张学松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7)镇坪县医院院长潘益山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通报表示,根据安康市政府的调查,冯建梅实际出生日期为19xx年12月25日,非农业户口。而她在结婚登记时提供的出生日期为19xx年1月21日,农业户口,与其实际情况不符。20xx年3月,冯建梅二次怀孕已3个月,镇计生办要求她迁移户口、补办二孩生育证,但她一直未办并准备外出生育。曾家镇政府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劝说无果,6月2日,冯建梅被强行送往镇坪县医院并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期间,曾家镇工作人员曾向冯建梅及家属提出先交纳4万元保证金,待冯建梅迁移户口并办理第二孩生育证后再退还保证金的要求,冯建梅及其家属均未予以回应。

6月4日上午,冯建梅丈夫的大姐邓吉梅在医护人员不在场时,将死胎从产房拿到病房拍照,之后冯建梅的家人将图片上传互联网。

6月14日,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声明称已就安康市一名孕妇怀孕7个月遭强制引产一事召开紧急会议,并派遣调查组前往安康市调查。安康市镇坪县曾家镇人民政府早前曾回应称引产是征得孕妇冯建梅同意后,依法实施的终止政策外二胎妊娠术。不过,冯建梅的亲友向媒体否认了当地政府的说法,表示冯建梅被镇政府索要4万元押金,家属无力满足,才导致胎儿被强行引产。

第四篇:办公室卫生评比通报

各系(部、室)、各科室:

3月10日,学校发了《关于近期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请各系部室、各科室、各位老师,认真按照该通报要求,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制,并于3月15日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彻查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安全事故。

各部门、单位:

近期学校先后发生两起火灾事故,所幸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大的财产损失。

3月1日凌晨6:30分左右,中心体育场体育学院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力道健身俱乐部起火。起火原因是未熄灭的烟头引燃了垃圾桶边上的海绵垫及PVC地胶垫。

3月9日上午7点32分,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尾矿资源化利用实验室电热鼓风机干燥箱内的实验样品起火。初步判断起火原因为该电热鼓风机干燥箱设备温控部分出现故障,导致有机玻璃容器高温熔化燃烧,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上述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学校个别部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防火安全制度和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火灾隐患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近期安全工作: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在近期以消防安全为重点,对实验室、学生公寓、图书馆、教学楼、报告厅、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立足所辖区域、所用设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三、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与现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号入座,排查制度的不足,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自救常识,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五、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年月日

第五篇:办公室卫生评比通报

20xx年5月21~22日期间,安质部对I标段管段内施工工点实施了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期检查,检查工点隧道2座,桥梁5座,钢筋加工厂2处。检查时间5月21~22日计2天,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33件。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33件)

1、隧道(5件)

(1)、隧道边墙处拱架间距设计67cm/榀,实际80cm/榀,不符合设计要求。

(2)、隧道矮边墙处防水板存在被二衬加固钢筋穿透现象,严重影响防水板防水性能。

(3)、隧道钢料加工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混乱,无材料标识牌。

(4)、砂石骨料区,因现场排水不畅,下雨后导致砂石料与污泥混掺,严重影响原材料质量。

(5)、生活区彩钢板房内,存在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及私拉乱接电线,造成严重的用电安全隐患。

2、特大桥(5件)

(1)、16#墩钻孔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倒塌,无警示三角旗,且配电箱敞开未锁。

(2)、20#墩墩身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中,个别人员未佩带安全带,且佩带安全带的人员未将安全带末端与脚手架紧锁,造成严重的施工安全隐患。

(3)、34#墩泥浆池防护钢管绿目网,未对泥浆池东侧进行防护隔离;44#墩、45墩钻孔桩孔口防护未施做,无钻机操作规程及钻孔桩标识牌。

(4)、35#墩墩身主体钢筋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焊渣未敲,且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

(5)、36#墩墩身主体钢筋,在施工现场未进行下垫上盖,钢筋焊接人员无特种作业操作证;钢筋与桥模之间未用同标号混凝土垫块进行隔离,易造成漏筋现象。

3、钢筋加工厂(4件)

(1)已加工好的钢筋笼现场无防水帆布覆盖,锈蚀严重,下部无垫木。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现场电焊机电缆老化严重,要求进行更换。

(4)、注浆管及声测管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4、钢筋加工厂(2件)

(1)、钢筋笼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进行焊接。

(2)、已加工好的钢筋笼未进行下垫上盖工作,造成部分锈蚀。

5、大桥(5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承台施工中,未在基坑四周设置钢管绿目网防护设施。

(3)、加工厂主筋采用先焊接后预弯的施工工艺,违反了钢筋加工规范要求。

(4)、加工厂钢料成品及原材料未进行下垫上盖,易造成锈蚀,且现场无材料标识牌。

(5)、加工厂主筋焊接采用422焊条。

6、大桥(4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钢料加工现场无材料标识牌,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4)、钢筋笼主筋预弯角度不足。

7、大桥(2件)

(1)、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钻孔桩标识牌未进行填写。

8、隧道(3件)

(1)、现场防水板挂设采用水泥钉穿孔进行固定,严重破坏了防水板的防水性能;防水板搭接长度不足15cm,边墙与矮边墙处防水板连接,未采用双焊缝温控热熔爬焊机进行有效焊接。

(2)、洞内配电箱未加锁,违反施工用电操作规程。

(3)、矮边墙钢边止水带固定,采用钢筋加扎丝在止水带钢边上打孔固定,破坏了止水带的止水性能。

9、特大桥(3件)

(1)、西安台、1#墩、2#墩钻孔桩在钻孔过程中,未设置孔口防护,存在施工人员及工具坠入等安全隐患。

(2)、西安台、2#墩泥浆池防护,未按照标准钢管绿目网进行施做。

(3)、西安台、1#墩、2#墩施工现场机具设备放置混乱,生活区脏乱差。

三、整改要求

1、要针对本《关于安全质量大检查问题通报》所指出的问题,组织施工,各项目部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及书面回复,每处问题的整改结果应附影像加以说明。

2、本期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隧道防水系统施工现场控制不严,自检验收执行不到位。二是桥梁钻孔桩及泥浆池防护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三是钢料焊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缺失,且焊条使用低于规范标准。四是现场标准化施工及文明工地建设落后。

3、本通知书问题整改结果回复(纸质及电子版)于20xx年6月25日前报项目安质部核备,由安质部对现场进行现场复查,如再次出现相同问题,安质部将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办法对相关项目部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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