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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范文二篇)

2022-10-31 1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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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秭归吉盛织染有限公司成衣车间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秭归吉盛织染有限公司成衣车间项目部

2015年7月15日

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措施

2015年7月14日,由宜昌市住建委安全检查三组、秭归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我公司承建的秭归吉盛织染公司成衣车间工地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共检查隐患25条。针对查出的问题,我工地立即召开安全专题整改会议,针对会议报告提出的问题及隐患进行认真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方案,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

组 长: 方 鑫

副组长: 潘玉明 殷和峰

成 员:韩瞻、刘飞、徐凤山、王菊、刘肖伟、严灿、张士荣、韩庆洲、王群满、龙劲松

领导小组职责:组长负责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检查落实; 副组长:积极协助组长工作,制定措施逐项安排落实整改工作;

组 员:按照领导的安排及分管的职责,亲临现场、给予整改的督促和指导协调,确保整改安全、圆满的完成任务,已达到更好的效果。

二、隐患整改措施

〈一〉安全管理(5条)

1、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整改措施:考核制度规定每月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缺

5、6月考核记录。由项目经理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资料员做好考核记录。整改负责人:严灿 整改验收人:方鑫

验收时间:2015年7月15日。

2、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专项施工方案(悬挑式卸料平台方案)未经公司内审。 整改措施:将悬挑式卸料平台专项方案送公司内审并签字盖章。整改负责人:严 灿 检查验收人:潘玉明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6日。

3、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全面、无针对性,接受交底人签字不真实。

整改措施:重新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对现场工程重新进行安全交底并本人签字。

整改负责人:刘 飞、严 灿 检查负责人:潘玉明

验收时间:2015 年7月17日。

4、公司未定期对项目进行安全检查

整改措施:公司对项目进行了安全检查并有整改通知及回复。整改负责人:徐凤山、严灿 整改检查人:方鑫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6日。

5、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不明确,培训记录不全。

整改措施:已制定三级安全教育教案,并有教育记录汇总表。整改责任人:徐凤山 整改检查人:潘玉明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7日。

〈二〉文明施工(6条)

1、现场无组织排水措施

整改措施:外脚手架四周设置排水管道,每间隔8m设有检查井,管道接入厂区内市政管网。

整改责任人:刘肖伟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

整改验收时间:2015 年7月17日。

2、现场未建立门卫值守制度

整改措施:因现场施工场地限制无法建立门卫值班室,我单位与建设单位协商共用甲方厂区值班室进行封闭式管理并建立门卫值班制度。整改责任人:韩瞻、严灿 整改检查人:殷和峰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8日。

3、施工人员未佩戴工作卡

整改措施: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已佩戴工作卡 整改责任人:樊克双 整改检查人:殷和峰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5日。

4、现场消防措施不完善。

整改措施:现场已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 整改责任人:张士荣 整改检查人:刘 飞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7月15日。

5、制安保卫制度责任未分解到人。 整改措施:制安保卫制度已分解到人。整改责任人:刘 飞 整改检查人:潘玉明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7月16日。

6、未见防汛应急救援预案

整改措施:已编制防汛应急救援预案并签字盖章。整改责任人:潘玉明 整改检查人:方 鑫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7月18日。

〈三〉脚手架(4条)

1、架体基础周边积水。

整改措施:架体周边积水已排出。整改责任人:韩庆洲 整改检查人:王 菊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5日。

2、首层密目网局部未封闭。 整改措施:封闭首层密目网。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王 菊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7月15日。

3、卸料平台开口处加固措施不完整。

整改措施:卸料平台开口处已用钢管搭设“八”字斜撑,两侧立杆采用“之”字支撑加固。

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刘飞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20日。

4、少数架体与外墙之间间距大于150mm未封闭。

整改措施:架体与外墙之间间距大于150mm的采用硬质防护进行封闭。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

整改验收时间:2015 年7月19日。

〈四〉高处作业(5条)

1、楼梯间及塔吊预留洞口防护栏杆立柱间距过大。 整改措施:楼梯间与塔吊预留洞口增加防护立杆。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王 菊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7日。

2、楼梯间临边挡脚板未按要求设置。 整改措施:楼梯间领边挡脚板已按要求设置。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王 菊

整改验收时间:2015 年7月17日。

3、屋面梁作业层未按要求满铺脚手板。 整改措施:屋面梁作业层按要求满铺脚手板。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7日。

4、卸料平台与结构之间底面做法不符合要求。

整改措施:卸料平台与结构底面搭设钢管架体加固,再铺设双层跳板,并有模板覆盖。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9日。

5、进出口两侧防护栏杆未设置到位。

整改措施:安全通道进出口两侧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王 菊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6日。

〈五〉模板支架(2条)

1、窗顶过梁模板使用独立杆支撑。

整改措施:窗顶过梁模板采用钢管扣件式脚手架支撑。整改责任人:王群满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7月18日。

2、山墙段屋面梁模板支架拆除顺序错误。

整改措施:山墙屋面梁砼强度已满足拆模要求,剩余部分模板按正确拆模顺序拆除。整改责任人:龙劲松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

整改验收时间:2015 年7月19日。

〈六〉施工用电(1条)

1、开关箱一闸多机。

整改措施:拆除配电箱内多余的其他开关,严格按照“一机一闸”设置。整改责任人:樊雄 整改检查人:徐凤山

整改验收时间:2015年7月15日。

〈七〉塔吊(2条)

1、未安装障碍灯。

整改措施:通知塔吊公司派人安装障碍灯。整改责任人:谭华荣 整改检查人:刘 飞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7月18日。

2、基础积水。

整改措施:塔吊基础集水井内设置专用潜水泵,随时抽出基础积水。

整改责任人:张士荣 整改检查人:刘 飞

整改完成时间:2015年7月15日。

湖北中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秭归吉盛织染有限公司成衣车间项目部

2015年7月15日

第二篇: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

富源县墨红富盛煤矿 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墨红镇富盛煤矿 2013年12月20日

富源县墨红富盛煤矿 隐患整改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

墨红煤炭分局:

富盛煤矿根据富煤字【2013】51号文件精神,于2013年12月20日,由富源县煤炭局及墨红煤炭分局等相关领导检查组对我矿进行2013年第四季度安全交叉大检查暨责任书验收专项检查,共查出我矿存在15条安全隐患,并作出“煤矿从即日16时起,停止井下所有采掘作业活动,只允许在副斜井、1720水平运输巷、机电硐室和避难硐室四个点进行维修工作”等五条处理决定。针对本次检查出的隐患,矿委领导高度重视,并于当日下午16时30分,立即组织召开了矿领导班子落实整改专题会议,成立了富盛煤矿隐患整改治理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及安全措施,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将各类隐患分类、分解、责任到人、期限逐一整改落实。

一、成立富盛煤矿隐患整改治理小组

组 长:于胜阳(公司副总经理)李楚顺(矿 长)

张玉东(总 工)

副组长:刘平生(技术副矿长)隋长海(生产副矿长)

朱来先(安全副矿长)朱小波(机电副矿长)

龚家宽(通防副矿长)

组 员:杨再贤、俞冲林、叶国平、黄小柱、龚家国、龚石周、李稳全、龚金团、田鑫、杨金华、及各类安全员、瓦检员。

二、整改期间强化职工安全培训学习

1、组织全矿干部及职工继续深入学习“双七”条规定、安全攻坚战实施方案、国办发【2013】99号文及近期省、市、县局下发的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煤矿干部及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2、针对本次检查的隐患,向全矿职工全面贯彻,做到人人心中有数,有针对性的全面落实整改,不留死角、层层落实。

三、存在隐患及整改方案

(一)开采

1、技改副斜井中部维修工作点背顶不严实,局部顶板脱层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整改方案: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按副斜井检修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检修,检修地点顶板必须背严、背实,并按要求架设临时支护,有顶板脱层现象必须采取措施及时进行处理,严禁空帮空顶作业。

责任人:杨再贤(新井管理人员)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1日

整改资金:¥0.2万元。

2、1800水平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后路有两架木支护顶梁断裂未及时更换。 整改方案:加强顶板管理,及时安排人员更换断梁折柱。

责任人:隋长海(生产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0日

整改资金:¥0.05万元。

3、1800水平回风巷掘进工作面、1720水平机电硐室掘进工作面未正常使用前探梁支护,且现场的前探梁质量低劣。

整改方案:掘进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要求使用前探梁装置,重新制作前探梁装置,正确安装,确保正常使用及作业安全。责任人:隋长海(生产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1日

整改资金:¥0.4万元。

4、1720水平运输巷全程顶板压力大支架变形严重未及时进行维修。 整改方案:加强顶板管理,及时安排班组人员对整个1720水平运输巷支架变形严重及巷道矮小地段进行检修,使其巷道断面达到规定要求,满足矿井运输、通风、行人等任务。责任人:隋长海(生产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3日

整改资金:¥4.0万元。

(二)通风

5、C21煤进风巷两道调节风门安设简易不牢固,风门边框漏风量大。 整改方案:加强通风设施管理,重新建筑该地点的调节风门,按规定要求构筑牢固,并保证漏风量不超过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责任人:隋长海(生产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2日

整改资金:¥0.3万元。

(三)瓦斯防治

6、技改副斜井临时水仓未按要求悬挂便携式报警仪或安设瓦斯传感器,瓦斯牌板无检测记录数据。

整改方案:新增便携式瓦斯报警仪10台,井下所有工作地点、硐室、密闭等地点按要求悬挂便携式报警仪或安设瓦斯传感器,设立瓦斯检查牌板,并按规定填写相关记录。责任人:杨再贤(新井管理人员)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2日

整改资金:¥1.0万元。

(四)提升运输

7、技改副斜井中部维修点临时停矿车放料及装渣未设置临时挡车栏。 整改方案:严格按相关要求,制作建筑挡车栏、一坡三挡等装置,正确安装,完善制度,确保正常使用及实现提升安全。责任人:杨再贤(新井管理人员)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3日

整改资金:¥0.3万元。

(五)机电管理

8、技改副斜井、1720水平运输巷动力电缆线、监控线吊挂不规范,动力电缆线与监控线未分开悬挂,且混乱。

整改方案:加强现场管理工作,使用电缆挂钩重新悬挂,动力电缆及监控电缆必须分开按电压等级进行悬挂,且保证有一定的间距及驰度。责任人:杨再贤(新井管理人员)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3日

整改资金:¥0.2万元。

9、1720水平运输巷机电硐室有一台监测监控分站喇叭口螺丝松动。 整改方案:加强机电设备管理,必须保证所有设备有螺丝弹簧垫圈、有密封圈挡板,做到螺丝无松动,杜绝失爆现象。责任人:朱小波(机电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3日

整改资金:¥1.5万元。

10、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

整改方案:加强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由机电副矿长明确指定班组电钳工对其按期进行维护保养,各设备要挂牌注明具体维护人员姓名,所有设备必须做到每天一次巡检,对检修维护的设备做到有维护保养专项记录。责任人:朱小波(机电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3日

整改资金:¥1.0万元。

(六)其它

11、人员定位系统图与采掘现状不相符,未及时对示意图进行更新。 整改方案:及时更新人员定位系统示意图,使其与矿井井下采掘现状相符合,做到系统的准确、可靠、科学、稳定性。责任人:刘平生(技术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3日

整改资金:无。

12、瓦斯抽放泵房值班人员兼职风机房值班,人员配备不足,值班不严。 整改方案:矿井现有主扇值班人员2名,另按规定再配备2名瓦斯抽放泵值班人员,分两班24小时轮流值班,确保地面主扇、抽放泵的运行稳定及可靠。

责任人:于胜阳(副总经理)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3日

整改资金:¥0.4万元。

13、技改副斜井水仓、1720水平机电硐室灭火器、灭火沙箱摆放在硐室内,摆放位置不合理。

整改方案:重新摆放井下所有位置不合理的灭火器及沙箱,做到灭火器及沙箱均摆放在进风风流中,并离设备、开关有一定距离,当设备、开关真正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的使用到灭火器材及沙箱。责任人:龚金团、龚石周(安全员)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1日

整改资金:无。

14、一采区轨道上山回风口未采用抬棚支护,导致回风巷口行人不畅。 整改方案:及时采用工字钢抬棚支护对该回风口进行整改,并清理该地点巷道内相应杂物,使其达到回风、行人的畅通。责任人:隋长海(生产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1日

整改资金:¥0.1万元。

15、煤矿对“双七条”规定贯彻学习部到位,井下部分职工对“双七条”规定内容不清楚。

整改方案:继续组织全矿干部及职工再学习贯彻“双七条“规定,复印“双七条”规定160份,发放到每位职工,人手一份,使之入脑入心,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耳熟能详,形成浓厚的氛围。责任人:朱来先(安全副矿长)

整改期限:2013年12月21日

整改资金:¥0.2万元。

四、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1、整改领导小组必须对整改方案和措施进行督促落实,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对拒不落实整改指令,消极整改的人员必须从严处理。

2、各隐患整改负责人为隐患整改项目的安全检查负责人,对整改项目、整改工程质量、整改按时完成、自查验收、全权负责。

3、整改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安全检查和工程质量情况及本班遗留待处理的问题必须交待清楚,接班的班长接班后必须马上安排人员及时处理,在确保安全检查的前提下安排工作,坚持不安全检查不准作业的工作原则。

4、整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每一个工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搞好自身的业务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工作,努力完成当班工作任务。

5、整改工程质量是安全检查工作的根本保证,工程质量由班长、当班带班领导负责对各项工程进行治理检查验收,若有不合格的地方必须立即返工整改。

6、隐患整改期间,井口检身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坚守岗位。

7、凡是入井人员参加整改的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入井制度,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酒后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矿灯。入井工人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矿灯房,并做好出井签字登记。矿灯房在2小时后未收到矿灯,应即时向调度室和矿值班人报告。

8、全矿井下整改工作要确保全矿正常供风、局扇正常运转。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发现瓦斯超限必须进行立即停电撤人,并采取措施处理。

9、隐患整改期间,井下所有停止掘进的作业地点,正常保持供风,设置好栅栏并上锁,并挂好瓦斯管理牌板,临时停工严禁人员入内的牌板。安全员、瓦检员每天对栅栏完好情况,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立即进行处理。

10、隐患整改期间必须执行三班24小时矿级领导值班,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工作管理。

11、加强整改期间的停电管理制度。隐患整改期间如需临时停电整改的 工作,必须提前书面报矿安全隐患整改领导小组审批,并经矿调度值班人员、当班值班矿长同意,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停电。停电期间,必须撤出停电区域及回风巷道中一切人员,临时停风区域必须设置栅栏,挂好警示牌板,严禁人员进入。恢复送电时必须由维修电工亲自送电,对因停风造成瓦斯聚积的区域,必须由矿瓦斯排放小组进行排放。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

12、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投入正常运行。井下各地点 的瓦斯传感器必须按要求悬挂,对不符合要求的瓦斯传感器必须及时进行更换,要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地面安全监控室必须执行三班值班制度,并做好当班的监测监控记录,及时汇报处理出现的问题。机电部门要做好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13、矿财务部、供应部必须确保整改资金投入、材料供应及时到位。

14、全矿各隐患整改项目完成后,各项目负责人必须随班长一同进行自 查验收,合格后报矿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整改领导小组,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合格后,写出上报资料上报墨红煤炭分局申请验收。

15、其余未尽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技术操作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整改资金落实情况

我矿整改资金具体由副总经理于胜阳负责落实,整改各项资金(不包含人工费)合计¥9.65万元,确保安全整改资金及时到位。

富源县墨红富盛煤矿 201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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