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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范文2篇)

2022-10-31 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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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议两公开

201029

中共德兴乡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0年德兴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

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2010年德兴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0年3月13日

主题词:基层组织建设“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县委组织部。德兴乡党政综合办公室2010年3月13日印发共印15份

德兴乡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农村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经德兴乡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出德兴乡村党组织、村委会推行“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村党总支会、村党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源于河南省邓州市近年来深化“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新实践。它在内容上明确了“四议”、“两公开”的议事决策程序,范围上涵盖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实践上体现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效果上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探索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路子。全乡农村基层党组织一定要站在加强基层党建、夯实执政基础,服务和推动农村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意义,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提升村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村“两委”班子合力的重要途径,作为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的重要载体,作为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性的重要方法,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村集体土地的承

包、租赁;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委会。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组织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组织的初步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党务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

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配套制度

为适应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需要,全乡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合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以下九个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民主监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任期目标考核制度》、《财务收支“联签”制度》、《“两述一评”制度》、《激励约束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四、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加强领导真正把推广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抓紧抓好;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要抓住机遇,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切实把“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学习好、推广好、运用好。要强化乡党委书记的直接责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政策指导、分类引导、督促检查,加强 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协调解决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强督查指导。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建立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联系点,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培育和树立一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先进村,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注重实际成效。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紧密结合乡村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要把党员议事会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拓展和丰富这项工作的内容。要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二篇:议两公开工作流程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凡涉及社区重大事务和与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一)决策事项主要内容:社区建设规划(3年或5年)、社区年度发展计划和居民公约的修订;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楼栋长、单位长奖励金费的确定;社区重大救灾、救济、求助事项和低保事项的实施,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决策程序

“四议两公开”分六步实施,可以一事一议,也可以多项内容一次商议。

第一步,社区党支委会提议。对社区内重大事项的提议,由社区党支委会在充分征求党员、居民代表及广大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上级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本社区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第二步,社区“两委”会商议。根据社区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组织召开社区“两委”联席会进行商议。在商议之前,社区党支部书记提前将支委会提议内容与居委会主任通报并充分沟通。同时,提前将议题口头或书面告知“两委”班子成员,然后召开会议,组织“两委”班子成员讨论、发表意见。对有分歧意见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将社区“两委”会商定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把社区“两委”会商定的意见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传达,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要达到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事项需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对事项实施意见进行修订完善,并组织党员入户做好宣传工作。

第四步,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对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意见,由居委会主持召集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讨论表决。居委会要采取适当方式,使居民代表或居民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预期目标效果。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达到居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召开居民会议决议,应当有本社区18周岁以上的居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社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住户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认真分析,如果决策确实错误要及时终止;如果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意见,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

第五步,决议公开。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在居务公开栏或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张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

第六步,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由居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党员、居民代表和居民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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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图

主要内容:社区建设规划(3年或5年)、社区年度发展计划和居民公约的修订;集体资源、资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以及楼栋长、单位长奖励金费的确定;社区重大救灾、救济、求助事项和低保事项的实施,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法律规定必须由居民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一、社区党支委会提议。

提议前: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2.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3.制定初步方案,报街道党组织批准、备案。

提议中:1.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2.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3.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二、社区两委会商议

1.商议前:1.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2.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

2.商议中:1.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2.“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街道主管领导参加;3.修改补充完善方案;4.“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

3.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三、党员大会审议

1.审议前:社区“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

2.审议中:1.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社区主任通报意见、方案;2.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3.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3.审议后:1.“两委”修改完善方案;2.党员深入居民宣传、动员、解释。

四、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

1.决议前:1.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2.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前景;3.征求居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2.决议中:1.居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2.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3.进行表决。3.决议后:1.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2.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中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五、决议公开

在居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征求意见箱,补存完善决议事项。若发现重大问题,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

组织实施决议、1.在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居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2.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居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帐目、预算。

3.实施中出现问题,居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4.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的,应及时向居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社区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六、实施结果公开

1.居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2.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并设意见箱;3.对收集到的意见,居委会三日内给予解答;4.对居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居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社区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居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社区级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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