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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工作自查报告(范文二篇)

2022-10-12 22: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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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节能自查报告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所在地域为山西省高平市,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冬季采暖。

2、屋面:屋面采用50厚挤塑聚苯板保温层进行设防传热系数:K=0.53W/O.K。

3、外窗及玻璃幕墙:建筑物各方向的窗墙比介于0.24~0.3之间,外窗及玻璃幕墙采用5+6+5LOW-E中空玻璃,其传热系数:K=0.53W/O.K。

4、主要维护结构保温构造做法及传热系数:(W/O.K)

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意见

根据我单位相关人员对节能工程施工过程中跟踪检查和现场验收,本工程达到设计目标。

三、竣工验收意见

同意验收

项目负责人:

晋城市建筑设计院

年月日

第二篇:环境保护工作自查报告

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手段。xx作为矿业大市,大规模矿产资源开采已有几十年的历史,生态环境破坏严重。近年来我市加大了矿山复垦工作力度,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由于缺乏复垦资金、地方法规及强制手段,复垦工作还远不能满足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土地占用、植被破坏及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情况

全市矿山占用、破坏土地植被总面积达170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三个区域:一是xx城郊从东北到西南,依次排列齐大山、胡家庙、眼前山、大孤山、东xx、西xx等六大铁矿开采区,形成四大采场、五大排岩场、六大尾矿库,占地面积约50平方公里,堆积岩石20亿吨以上,排放尾矿近10亿吨,影响范围达150平方公里;二是从海城牌楼至马风的菱镁滑石开采区;三是岫岩偏岭菱镁开采区。从理论和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其中可恢复面积约100平方公里。

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危害严重。矿山造成的春季风起尘扬,是污染xx市区空气环境的主要因素之一。矿山开采过程中排出的尾矿、排岩等大量废弃物,不仅需要大面积的堆置场地,而且严重破坏了原有生态系统,露天开采还带来了大面积的景观破坏。分布于海城市和岫岩县境内的菱镁矿,大多是中小型矿山企业,一些企业乱采滥挖、采富弃贫,导致采剥失调、采出率低,造成严重的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同时,矿山开采使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动态平衡系统遭到破坏,以致水源枯竭或河水断流,影响植被的生长,造成植被破坏。如果矿山得不到良好有效的复垦,再过几十年,xx周围将会变得满目疮痍,烟尘弥漫。

二、复垦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市采取规划先行、政府推进、典型引路的方式,使矿山复垦工作初见成效。20xx年组织编制了《xx市西xx矿区自然景观保护与矿山开采收尾植被恢复总体规划》,20xx-20xx年编制了《xx市矿山土地复垦与植被恢复总体规划》。20xx年以来,建立了齐大山、西xx、前峪尾矿库、岫岩偏岭等矿山植被恢复示范基地。示范基地的建设,为全市矿山植被恢复提供了土地重塑与土壤重构,植被物种选择,栽植、养护、管理等方面的经验,树立了样板,推动了全市矿山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开展。几年来,我市采取国家出资、企业配套“两家抬”的方式,综合筹措资金1.5亿元。其中齐大山植被恢复项目争取省财政资金3600万元;东鞍山尾矿库及大孤山、眼前山、齐大山排岩场等5个植被恢复项目争取国家财政资金2819万元。对民营矿山企业,采取政府提供树苗和下达任务书的方式,也取得了一定效果。

截止20xx年底,全市矿山植被恢复面积13.5平方公里,植树近1000万株,综合投入资金1.5亿元,全市矿山植被恢复率达到135。其中重点恢复区是xx城区周边的齐大山、眼前山、大孤山、东xx、西xx五大铁矿区,投入资金13亿元,恢复面积近10平方公里,植树800多万株。近年来,鞍钢在矿山复垦方面投入很大,取得了显著效果,为其他矿山企业做出了榜样。

目前,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主要面临两大难题:一是管理方式和手段滞后。尽管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高度重视,国家、省有关法规文件也都提出一些具体政策和要求,但实际操作层面的政策、法律、法规仍然没有建立,造成矿山环境管理工作力度不大,矿业开发没有必需的环境成本投入,形成矿山开采的暴利。受利益驱动,越界开采、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影响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稳定。二是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资金缺口大。我市矿产开发规模大,历史久,矿山生态环境问题严重,尚需恢复资金近10亿元以上,缺口十分巨大。

三、建议

1、建立畅通的资金来源机制。本着“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使矿山企业作为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的主体。应尽快出台《xx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植被恢复保证金缴纳。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争国家和省给予政策和资金的支持。

2、建议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充分发挥环保、水利、林业等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管好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

3、抓紧制定和出台地方法规。缺乏法律依据是影响矿山复垦工作最关键的因素。因此,应该尽快制定地方法规,把矿山复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可能通过法律的程序得到解决,用法律约束矿山企业行为,依法促进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工作的开展。法规中应包括矿山企业准入,监管及运行方式,植被恢复标准,违规处罚标准等。只有对矿山复垦工作采取强制手段,才能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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