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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上采购自查报告(推荐5篇)

2022-09-12 16: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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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卫生院药品阳光采购自查报告

XXX乡卫生院药品阳光采购自查报告

XXX卫生局:

根据东兴区卫生院关于开展药品阳光采购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医院立即组织相关科室对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 药品阳光采购执行情况

我院自2011年1月1日至今,药品总收入为:287600,基药为:238182,基本药物收入占药品收入比例为82.82%。网上药品采购总数为:139863元,采购上网药品占比例100%,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总金额的72.9%远高于《四川省卫生厅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层医疗机构不得高于55%;药品采购中原研药品、单独定价药品和专利药品占全部的比例远远低于25%,约1%左右;采购便宜药比率为15%左右,高于《实施细则》规定的8%的规定,主要原因在基层是便宜药品价格低廉故用量较大,在整个药品采购金额中所占比重相对较大,今后将结合药学服务等手段促进便宜普通药品的进一步使用;上网采购药品均严格执行挂网限价并在此基础上公开竞价,降低药价,并将降价的利润让利于民,从4月1日起我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利润销售,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及医患和谐作出贡献;在药品回款方面,做到月月回款,;药品挂网采购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采购和

使用药品,无任何违规违法事件。在网上药品阳光采购积分上报中,上报数据真实;实事求是,药招办网上发布的停购药品立即停止采购,调价药品立即执行调价,严格执行招标挂网政策做到令行禁止;在药品采购实际工作中实行阳光采购接受各方面监督,医院专门成立了院长亲自担任组长的药品招标管理领导小组对药品采购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采购;采购药品工作中,严格审查医药公司资质,并重点检查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采购方式执行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我院按批次将药品采购明细如实上报到省卫生厅招标挂网平台,接受政府监督,并生产阳光采购积分表。

三、药品采购制度制度情况

根据《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暂行办法考核积分实施细则》,我院制定了《大治乡卫生院药品招标管理人员分工》、《药品采购工作制度及流程》;并将药招办法的各种文件整理存档。

四、院内监督情况

医院由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本院临床用药实际需要即时在上网药品采购目录中选择药品进行甄选,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新药满足临床需要。药事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全院职工为成员,根据投票原则选择待采购的药品。

XXX卫生院2011年5月26日

第二篇:药店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星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我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合格、使用安全,我门店药品经营的相关环节进行自查,其自查状况如下:

一、人员管理状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店建立以企业法人XXX为主要职责人、以质量负责人XXX为主的质量领导小组,同时各门店设置有养护、质量管理专职人员,门店共有3名员工。

2、根据药品相关管理法律、法规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要求,门店质量管理负责人每年制定年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对门店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同时建立培训档案。

3、为了保证门店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安全,每年对直接接触药品的营业人员及质量负责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建立其健康档案。

二、设施设备状况:

1、按照经营药品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门店经营面积万扣平方米,店内严格实行色标管理,标志明显。

2、门店内干净整洁、干燥、通风良好,周边无污染源,店内配置有适宜药品储存的设施设备:空调1台、灭蚊灯1盏、老鼠夹4个、温湿度计1个。

三、质量管理状况:

门店建立有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和质量跟踪检查制度,如有不良事件的发生,质量负责人按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跟踪、记录并建立质量档案。

四、销售管理状况:

1、门店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无擅自变更经营场所、质量负责人等许可事项,未降低经营、储存条件。

2、严格按照药品经营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药品销售。

以上是我门店对药品的整个经营环节中的自查状况,已基本贴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三篇:药品自查报告

依据凉食药监办[20xx]xx3号《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加强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xx县食品安全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省局出台的各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情况

(一)认真履行xx省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拟订了“20xx年《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学习计划”,组织学习《xx省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开展大桶水专项整治,组织稽查大队、食品生产流通股执法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对大桶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监督检查。经查,其主要产品为“奇奇”牌大桶水,其主要销售地为我县及西昌周边地区;除此“奇奇”牌大桶水外,越西县观音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玉观音”牌大桶水在我县境内也有一定数量销售。经查实,此上述两种品牌的大桶水均未被列入二季度不合格大桶水名单。在前期的大桶水专项整中,按照规范要求,在平时的食品生产专项检查中,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要责任,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等制度。检查落实食品及相关原料溯源、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退市。

(二)认真履行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推进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追溯监管工作。

2、在开展农产品经营市场专项整治中,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保留进货票据和相关证明文件。4月29日,我局积极配合州药检所对不能出具检验等质量安全合格证明的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查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设置信息宣传公示栏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认真履行xx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按照管理办法,县、乡镇食安办成立相应的专项工作机构,加强管理和指导,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和防范措施。

2、截止目前,我局组织执法人员2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开展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加工现场食品安全现场技术指导,并要求自办方签署《重大活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坚决实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

3、对从事农村宴席操办的主业加工服务者要求在其所服务乡镇进行备案,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备案及备案率情况。

(四)认真履行《xx省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xx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做到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分期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从3月1日到3月20日历时20天,共出动执法人员17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9辆次,检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餐饮单位等共268个。其中,学校食堂58个、托幼食堂7个、学校周边餐饮单位203个。执法人员按要求重点检查了学校食堂的持证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情况;学校食堂加工场所流程布局及卫生状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持有情况;每日晨检制度和留样制度;应急措施、预案准备情况等。通过检查,我县绝大部分学校对食品安全工作都较为重视,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都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并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建立了食品原辅材料进货记录和索证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设施、环境有了很大改观。本次检查发出责令整改意见书46份,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65份。

(五)认真履行《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1、组织学习《xx省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下发相关贯彻文件或实施细则,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接待单位量化分级管理。

2、4月6日至7日,我局组织执法人员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车次,对我局辖区内竹核片区的5家温泉休闲庄进行专项检查。经检查核实,5家温泉休闲庄都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一)白酒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1、根据省、州局有关加强对白酒加工生产场所的检验检查的文件精神,我局对散装白酒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排查,认真做到对散装白酒进行监督抽检及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及时处理。

2、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xx年4月13日至4月17日,在辖区内开展了对白酒安全生产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5车次,执法人员20人次,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4家、小作坊14家。其中,已办理生产许可证有3家,从业人员60人,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有42人,未办理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18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白酒加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生产场所、设备和设施及自产食用酒精塑化剂指标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固液法白酒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及出厂检验等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活动采取查看记录和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执法人员针对企业存在的记录不健全、卫生条件差的情况下达了监督意见书18份,同时督促企业改善生产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确保全县白酒质量安全。

(二)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

5月18日至20日,开展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和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按照《火锅底料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规定,配合州药检所共抽检火锅底料2家。此次火锅底料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车辆6车次,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销售预包装火锅底料(调味品等)18家、火锅类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店、麻辣烫店、麻辣香锅店、冒菜店等)14家。

三、存在问题及不足

一是监督覆盖面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xx县食品生产流通单位800余家,分散在全县47个乡镇,监管面广、任务重与执法人员少、经费不足及执法装备薄弱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是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我县食品企业存在小、散、乱差等问题,基础设施较差,部分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基础设施不足,经营条件差,小餐饮店面积狭小,不能分间、分区操作,缺少粗加工间、固定的洗肉池、洗菜池和餐具洗涤消毒“三连”专用池。餐饮用具用后不消毒,缺乏保洁、纱门纱窗等“三防”设施。自产或散装裸露食品的卫生条件不达标问题。在农村的各村口、镇驻地的交通要道及农村的集贸市场中,有一部分经营自制食品的经营户,还有一些食品经营户不具备经营散装食品的条件而经营散装和裸装食品,存在着生产条件和储存条件不达标的食品安全隐患。下一步按照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与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抓好食品安全工作,重点要抓好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食品的专项整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方法,切实把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做得更好。

第四篇:医疗机构药品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xx县教育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我校近期对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现就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健全为了加强对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我校成立了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要求检查组成员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仪器室、实验室各种制度齐全,均上墙公示。具体有《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使用制度》、《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仪器室管理人员职责》、《化学品使用登记制度》、《化学实验应急处理办法》等。

三、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学校为了加强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实行问责制,谁主管谁负责,出现问题,一查到底。科学仪器室、科学实验室由办公室主管,检查组督促。

四、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做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品(建立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品要作经常性检查。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

4、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获批后,才能向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在使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使用危险化学药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5、化学危险、剧毒药品一旦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五、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试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学校教师定期安全处理或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六、检查情况

1、化学药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易燃品、易爆品有专门的柜子存放并加锁。

3、危险化学品有专柜,柜上加锁。

4、实验室、仪器室均有锁。

第五篇:食品药品安全年度自查报告

食品安全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城市还是乡镇,都不可以掉以轻心。桥龙乡在嘉陵区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局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平所的帮助和指导下,认真按照市、区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现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组织及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立了以乡长彭宏为组长,分管领导副乡长雷春燕为副组长,乡直各部门、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领导小组。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另设专职人员2名,负责食安办的具体工作。落实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与各村、社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聘请了10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做到了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场所落实。

二是制定制度,按章办事。根据市、区文件要求,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农村家宴申报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举报投诉受理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等制度。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在监管、首在宣传。为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识,我乡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制定了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载体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管理举报办法等,使食品药品安全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截止今年7月,我乡已制作宣传标语7幅、宣传栏2个,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播宣传15次;加大对协管员和从业人员的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先后召开了全乡卫生室医生业务培训会、全乡农村家宴厨师法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会、全乡餐饮单位负责人等专题会议。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调查摸底,建立监管档案

截止7月20日,食安办工作人员,村(社区)协管员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药械经营使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单位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建立了登记台账,开展日常巡查、做好巡查登记,全乡食品、餐饮、药品器械、地址、生产许可证号、许可期限、经营范围、负责人、化妆品等41家单位和个人全部登记在册。台帐细化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从业人数等具体项目,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

2、突出重点,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节假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为重点时段,加强对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农贸市场、小餐馆等重点巡查对象,协同食品药监、卫生、农业等部门,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是在重点领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第一,乡食安办和安平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桥龙卫生院等部门人员进行大排查。

第二,加强对校园食品药品安全进行专项整治。

第三,对农村家宴进行登记备案和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乡无一例农村家宴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虽然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

一是各村辖区内经营店普遍没有经营许可证,协管员对于日常巡查记录不明细。

二是部分协管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积累不多,培训没有完全跟上,部分协管员认识不到位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对于有些整治活动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是对场镇的临时茶馆跟踪不到位,主要是人员少。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协管员日常巡查管理机制,做好每季度两次巡查并要求巡查记录详实,让各经营场所正规有序的经营各种产品。

(二)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加强协管员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乡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水平和和村协管员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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