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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20xx年4月14日贵局对我酒店的检查,我酒店再次进行自我排查:
一、我酒店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不采购、不加工、不存放变质食物,所使用的食品及原料都在保质期内,未发现过期、霉变的食品及原料;
二、按照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所使用餐具及时进行清洗消毒;
四、经营场所整洁卫生。
通过以上自查,我酒店承诺,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规范食品加工操作、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保持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在今后日子中,希望贵局能给予我酒店提出更多宝贵
建议。
特此报告
X X X酒店
20xx年4月15日
我乡今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认真贯彻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领导,完善组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安全工作,为确保我乡食品药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年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指导下,通过全乡上下的共同努力,扎实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效保障了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领导,在全乡营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乡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及时调整了我乡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由乡人武部长施良奎为组长,司法所、党政办、经发办、派出所、安办、卫生院、畜牧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在司法所,由汪福康兼任办公室主任,并落实专人负责协调全乡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同时,从舆论宣传、政府引导、群众参与等多方面入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医药卫生安全”宣传活动,组织企业开展创建购物放心药店、放心肉店、放心餐饮店示范店活动;组织司法所、卫生院、经发办等部门联手在XX街上集贸市场开展“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药”等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组织检查卫生院、饭店、学校食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力地推动了食品药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严格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和对食品加工企业监督,实行食品生产巡查、安全监督等监管制度。二是加强食品药品流通,消费领域的综合治理。全面落实巡查制度,推行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强化畜禽屠宰行业管理。鼓励促进质量优、信誉好、品牌知名度高的食品在市场上流通。三是采取综合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各类食品销售点,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和村卫生室的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的检查监督。四是严格农村家宴聚餐申报制度。凡是要举办家宴聚餐都必须向乡政府申请,方可办理,在家宴聚餐前,都要对该农户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并对其卫生条件,厨师是否有健康证,并要求农户请有健康证的厨师办理。乡政府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专卷,将申请表和检查记录归档备查。
三、强化措施,集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
一是对食品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按照县上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乡党委、政府的部署,我们及时制订并实施了食品药品安全和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方案。全面开展粮、肉、食糖、食盐、肉食加工等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打击销售不合格、冒牌、来路不明和“三无”商品等不法流通销售行为,并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普查与重点查、明查与暗查、定期查与随机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乡乡村连锁超市及餐饮业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巡查。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办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规范了我乡的生猪屠宰点。
二是对药品市场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证药品经营行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活动,开展了与公安、工商部门的联合打假行动。规范药品流通经营秩序,健全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促进农村药品供应安全网络建设。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我乡食品药品安全制度和无公害茶园体系建设,保障生产、经营企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提高农产品卫生安全质量;完善多层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体系;加强定点屠宰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安全食品、药品上市率,切实保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0xx年12月10日
xxx医院根据x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进行了自查,现提交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药品管理法》、《山西省实施办法》的要求已制定我院各项药品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药品管理质量程序及有关管理制度、规定也装订成册。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情况上会反馈,整改措施定期检查,并在检查考核中落实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
二、人员学习培训,注重员工素质培养及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不定期选派人员参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从基础环节上普及业务知识,从历次检查中提高药品管理水平。
三、药品购进验收方面
能够坚持从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购进药品,做到购药有三证、两书、一票据。购进药品有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记录内容符合要求。制定了药品采购制度,建立进药管理程序,采购药品时有采购合同及质量保证协议。质量管理员负责对购进药品的合法性进行审核。质量验收员负责购进药品的验收工作,按规定的要求及质量标准对购进药品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记录完整、真实。
四、在药品储存、陈列、养护工作中能够做到管理有序、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中药饮片及易串味的药品分别存放。已配备与规模相适应的陈列药品的货架,陈列药品按照用途分类摆放,并有标示标牌,设有过期药品、不合格药品专区。防止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现每月对药品合理养护一次,重点药品重点养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药品质量档案,对药品的质量验收、信息源、养护中的问题进行记录,不合格药品进行强制性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上报,及时制定预防性措施,对不合格药品的确定、报告、报损、销毁都要有详实记录并且做到全程监管。
五、存在问题:
1、硬件条件需改善,目前药房工作面积拥挤,未达到标准。
2、未全面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对临床治疗指导不足。
3、抗生素使用率超标,未能开展临床抗生素监测,尚未加入国家抗菌药物应用监测网。
通过自查我们认识到存在的不足,医院应尽可能创造条件进行整改。不断加强学习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我院药品管理工作,促进我院药学工作进一步提高,做好卫生服务工作。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20xx年起在我国药品流通体制推出的一项重大改革,旨在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几年下来,各地都在不断公布集中招标的成效,最主要的就是药品中标价格持续降低。以云南省省级药品集中中标价格公布数字为例,20xx年下降了24.6%,20xx年下降了20%,20xx年下降了18%,20xx年下降了16%。
与药品中标价格持续走低不同的是,云南省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却在不断攀高。以云南省收入最高的几家医院为例,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xx年药品收入为1.66亿元20xx年1.83亿元,20xx年。
2.1亿元;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xx年8600万元,20xx年9703万元,20xx年1.2亿元;云南红十字会医院20xx年5948万元,20xx年7607万元,20xx年8480万元。与药品中标价格年平均下降20%相对应,几大医院药品收入年增长率也近20%。
云南省委政研室就“看病贵”问题进行的专题调查显示,同全国一样,云南省医疗费用正在以较快的速度增长。昆明市22家二级以上医院人均住院费用,20xx年为5438元,20xx年为8929元,20xx年为9500元,涨幅分别为64.19%和10.64%。与之相佐证的是,卫生部公布数字显示,医院的平均诊疗费和单病种费用在上升,20xx年急性心梗介入、甲状腺瘤手术、急性单纯性阑尾炎手术、急性脑出血等单病种费用均在增加。
医院药品收入有就诊者增加、患者用药水平提高的因素,但随机调查发现,一些药品的中标价格比零售价格还要高。据云南省宣威市的调查,上级药品集中联合招标采购药品的进购价和零售价普遍比该市医疗机构进购价高。有一个普遍的情况是,小药店、私人诊所、卫生院在带国家税票的情况下进购药品价格还要比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低30个百分点。而照理说,政府集中招标采购规模大,价格本应有优势。
改头换面的高价药
“药品集中招标价格下降是毋庸置疑的!”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主任袁小波说。据他介绍,药品集中招标制度由于推出时间较晚,又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制度设计非常严密,从招标书的制定以及评标、议标都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全国上万种药品同台竞争,评标专家要从专家库中抽取产生,结果还必须上网公示。中标价格下降的计算也是对中标价与药品批发价比较后严格计算出来的,“那没有半点含糊”。
袁小波还举例说明了该省进行药品集中招标后价格的变化情况。规格为0.25g×6片的阿奇霉素片,国家最高限价是每盒50.5元,但云南省20xx年招标价降为每盒12元,20xx年降为11元。规格为每支
0.75g粉针剂的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国家最高限价是每支48元,20xx年云南招标价每支25元,20xx年降至15元以下。袁小波说,正是根据招标价格的下降,这几年物价部门已多次调低了药品价格。
对药品招标主管部门的关于招标药品“降价”的说法,一位长期在药品流通领域摸爬滚打的人士认为,从品种平均价格看是客观的。但他同时承认这其中还蕴含着有的品种在“提价”。一种核心成分为青霉素的感冒药针剂,成本6毛钱,加入一点无关紧要的成分后,价格狂升至几百元一支。几元钱的氟哌酸成分不变,换个包装就变成了100多元一盒的新药。20xx年招标,山东瑞阳头孢曲松钠2g厂家供价4.2元一支,中标价竟到了18.90元。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的观点是:实行招标之后,药品价格有升有降。对于普通药品、生产厂家较多的品种来说,降价是大势所趋,在所难免。对于新药、临床用药和许多换了品名的药来说,药价不降反升,这已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平常所谓的招标价格下降是招标采购所有成交候选品种的成交价格水平,但由于医疗机构更偏重于使用高价药品,最终使医疗机构的药品收入增加,医院药品的收入和患者的负担远没有减少。
药品招标之困惑
国家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初衷是为了遏制药价虚高,遏制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减轻患者负担。但据记者调查,在实施过程中,这些目标被大打折扣,甚至走向反面,呈现出一系列怪现状。
――药品花样翻新,招标价格失真。某厂生产的辅酶A粉针剂,在规格为100单位时售价0.42元至2.20元,但做成200单位后,价格飙升至23元~35元;某品牌川芎嗪注射液原价0.44元,做成输液剂型后,价格升至35.80元;某药厂生产的2毫升胞二磷胆碱注射液,每支最高零售价2.4元,药厂对其“精制”后,零售价飙升至35.40元。这些所谓的“新剂型”不仅大大提高了药品的价格,而且制造出了独家投标的机会。有的药品招标后价格降低了,特别是部分品种用量大幅下降,企业就在规格、剂型和包装上大做文章,造成十分混乱的局面。如尿石通原为7克×10包,价格为49.4元,现改为4克×10包,价格却达59.5元。
――各方精诚“配合”,“力保”高价中标。业内人士透露,对于花样翻新冒充新药的各个品种的药品,除了药品监督管理有权控制外,招标方并非一定不能识别,关键是不愿意识别出来。为什么?患者才是药品的真正消费者,对于招标方的医院与竞标方的药厂来说,都没有降低价格的利益驱动,而恰恰高价格才是双方的“利益最大化”。经常出现的情况是,部分药品价格降低了,却有相当一部分品种临床医生不用了。如有一种抗生素,招标前零售价是17元/克,招标后降为4.2元/克,从此它也从很多
医生开的药方里消失了。另外,一些医药企业互为串通,哄抬标价,在前不久举行的某省招标采购中,1464个投标药品中竟然有近半的投标品种不足3家,按规定无法开展有效的竞标,只能进行议标,结果造成招标药品价格失真,有的甚至超过市场价格。
――招标竞争虽然激烈,但预留回扣毫不含糊。在招标药品中,中标价远远高于平价药店零售价的不在少数。如果中标价低了,就意味着药厂预留给医院的回扣比例受到挤压,没有了这部分预留回扣,就是进了集中招标的中标目录,也没钱再打点医院各个关卡。一般医院采取种种措施变相鼓励医生多开药,将医生奖金和其业务量挂钩。现在的大部分医院都给医生编号,通过电脑查询医生处方量十分方便,药品代理商一般下派医药代表,通过药房统计每个医生的开药量,将回扣回流到医院少数领导和医生口袋里。
――不正之风“规范化”,药品回扣“程序化”。过去由医院自行购买医药用品时,价格过高了医院有所忌讳,还不敢贸然采购。现在经过招标程序,由于上述原因,有的招标价成了天价,但医疗机构可以大胆按招标价格采买。在中标后,医药代表按程序“打点”医疗机构的方方面面,从形式上看还很规范。有人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将“小腐败”变成了“大腐败”,将“分散的腐败”变成了“集中的腐败”。一位医药经销商透露,有的高价药中标价可以是出厂价的数十倍,但经销商还是只能有不到10个百分点的利润,主要还得去“打点”医院。
――中介费用使药品价格“雪上加霜”。药品招标有一个特殊的运行机制,就是要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招标操作。虽然是政府和医疗单位招标,但中标单位却不是与招标方签合同,原因是“药品采购量大”,与医院签工作量大。合同没有采购数量、金额的任何表述,使合同本身没有任何约束力,在中标后经销商要真正取得订单还要有一系列的“公关”工作。但就是为了这个合同,招标代理机构除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费外,还可以向中标人按单个中标品种合同金额的一定比率收取代理服务费,各个省不同,有的省一个品种要收20xx元,有的省规定按最后成交量收取一定比例的代理费,这些费用最终还得转嫁到患者身上。
怪现状成因
一个在世界范围内通行的采购制度,一个在各个领域通行的采购制度,为何到了中国药品的采购上就产生了问题。业内人士分析,当前我国的药品招标采购面临着三大障碍。
一是药品的定价问题。
现在的药品价格上涨势头太快,目前列入政府定价的药品占全国流通药品品种数量的12%左右,由于地方政府受利益驱动,任由企业提出价格方案,价格水分很大。企业自主定价
药品更是“人有多大胆,药有多高价”,某省价格部门的监测数据显示,20xx年该省市场上销售的企业自主定价药品最小涨幅为49%,最高上涨了335%。定价水分大和国家最高限价空间大为高价招标提供了可能。
二是医德医风问题。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总体上说,选择什么药,用多少量的药是由医疗机构决定的,患者基本上处于被动地位。药品招标价格与患者的药品费用支出是不能直接挂钩的,关键是医疗机构的用药层次和用药习惯决定了药品的使用品种和使用数量。患者能否选择到物美价廉和适量的药品很大程度上由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决定。
三是“以药养医”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医疗机构普遍实行“以药养医”,药品利润一般占到医院收入的50%,在“以药养医”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医疗机构还必须通过药品的收入维持运转。在药厂、流通商、医院、患者四方利益的博弈中,处于强势的医院就不可能超脱,就免不了有剥夺其他三方利益,尤其是患者利益的冲动。
业内人士指出,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运行机制是招标目标偏移的源头,要使招标走上正确的轨道,在挤干药品水分、遏制医疗不正之风中体现出应有的意义,就必须改变以药养医的机制,建立利益博弈中患者的主体地位。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应标本兼治,从源头抓起,当务之急是要解决运行机制上的患者利益主体缺位问题。鉴于目前负责这项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与患者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可考虑引入医疗保险机构介入,代表患者聘请专家,对这一活动进行监督。□
资料:
宣威的创造性招标
宣威市是云南省的人口最多的一个县级市,人口达130多万人。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宣威市放弃了跟标――跟随并依照上级药品招标价格为参照采购药品的做法,创造性地开展了招标采购的尝试,把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常用药品捆绑在一起竞价,由市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直接与供药方谈判开展招投标。明确竞标价即为采购价,无需中标方再行“打点”医疗机构,使该市药品中标价格比省集中招标价格降了35%。
“宣威模式”的招标采购就此形成。从20xx年下半年实施后,宣威市所有“官办”医疗机构进药均通过卫生局药品配送中心向中标的云南科汇公司申购,药价大幅降低。一瓶云南大理生产的`鱼腥草注射液,公开竞价前采购价35元,零售价50元,现在采购价降为每瓶2.64元,零售价5元。2g的头孢
他啶粉针,竞价前采购价102元,现在13元。由于价格竞争优势明显,全市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病人明显增多,医疗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这说明药品水分大的同时,也说明只要规范措施,完善政策,我们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可能搞好的”,宣威市卫生局局长石友昌说。他认为,药品招标只是药品采购方式的一个重要环节,要成功实现完整的采购行为就必须完善相应环节,全面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行为。
宣威市副市长徐天荣认为,集中招标采购必须是阳光工程,如果仅仅是成交信息公开,那只不过是刺破药品交易黑幕的一缕阳光,还不能使药品交易过程阳光普照。宣威市的实践正是完善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实现了药品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公开,从而打开了药品交易的暗箱,使药品采购成为了真正的阳光工程,才取得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和遏制不正之风的效果
(一)请依据给定资料内容,扼要说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哪些目标偏移的怪现象。限定200字内。要求:准确,简明,有条理。(20分)
(二)请依据资料内容,简析医疗机构“以药养医”运行机制的弊端。限400字内。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30分)
(三)就给定资料所涉及的问题,以“解决患者利益主体缺位”为论题,自拟标题,撰写一篇议论文。要求:观点鲜明,论证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顺畅,书写工整。总字数1000字内。(50分)
一、药店概况
我店成立于20xx年xx月,位于xxxx,营业面积xx平方米。药店现有职工xx人,其中xx药师人,药士xx人,药学学历xx人。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等共xx个品种,年销售总额xx万元,拥有固定资产xx万元。药店制定了较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从无经营假劣药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自查情况
(一)管理职责:
在一年的经营工作中,我店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药事法规规范经营,做到了按照依法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从根本上杜绝了各种违法违规事件的发生。目前,本店质量岗位健全,职责明确,职能发挥良好。gsp质量管理制度是药店药品经营的行为准则,因此我店按照gsp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制定了质量方针目标、药品购进管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管理、药品养护管理、药品验收管理、药品陈列管理、药品销售管理、处方调配管理、不合格药品管理及人员培训、卫生和人员健康管理等xx项管理制度,并把学习和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综合考核,每季度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改进措施,并责令相关岗位限期整改,保证了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人员与培训
质量负责人为xxx职称,处方审核员为xxx职称,符合gsp规定,企业负责人为xxx,曾参加市xx次培训,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了健康档案,未发现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
为提高职工对实施gsp的认识、提高全员素质,我们开展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等多内容、多形式的学习培训,并建立了员工培新档案,对新上岗的的员工进行了岗前专业技能和法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通过一系列的教育培训,员工的质量意识、业务素质、法制、
法律观念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和提高,为我店实施gsp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设施与设备
经过改造建设,目前我店办公营业场所及辅助设施达到了与gsp相适应的要求,做到了宽敞、明亮、整洁,配备了符合规定的消防、防盗设备并建立了定期检查、保养、使用档案。确保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达到了gsp的要求。
(四)进货与验收
为防止假劣药品进入我店,购进中我店重点加强了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查、购入药品合法性审核和合同管理。首先是选择和审查供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格、“证照”齐全的正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货,其次是认真审核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的可靠性,对购进的药品及进口药品,均严格按照gsp要求和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核。对首营品种重点审核。按照要求严格签订进货合同,合同质量条款明确,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购进的药品均具有合法票据,按照规定建立了药品购进记录,做到了票、帐、货相符。
在药品质量的验收环节上,验收人员做到了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所购进的药品进行逐批验收,并按照《药品验收质量管理制度》规定的抽样原则,对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和药品的外观质量等进行逐一检查,进口药品认真核对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及中文说明书,验收首营品种,均有该批号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药品质量的验收均按照gsp规定建立了验收记录,记录完整、详实、规范。
(五)陈列与储存
店内陈列药品的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按药品用途进行了分类陈列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药品与非药品,按要求分开进行了陈列存放,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及标签,拆零记录详细,每月定期对陈列药品进行检查、养护,对质量检查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对用于药品养护所用的仪器设备建有定期的检查、维修纪录。
(六)销售与服务
药店在销售工作中,严格遵照依法经营的经营方式和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及职业人员证明材料按要求进行了悬挂,药品销售过程中严格按照说明书向顾客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服用方法及其它注意事项。药品拆零使用工具、包装袋清洁卫生,药师负责对非处方药用药服务咨询,工作时间着装统一,佩戴胸卡,营业室内设有服务公约、监督电话、顾客意见薄,对顾客反映的意见,按程序及时处理并
记录。为方便顾客,实行24小时服务制。对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按质量管理制度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考核并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及时整改,药店在销售服务工作中,从没有发生过药品质量事故。
我店依法经营,严把质量关,以优异的服务态度,赢得了顾客的信任。
三、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为更好的实施gsp,我店通过汇报、看现场、查资料、调查询问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自查。通过自查,我们认为已基本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但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如:一是药店人员对业务缺少自觉性,二是服务质量还不够规范)。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店做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制定了措施,要求各岗位人员加强业务学习自觉性,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熟悉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同时我们将以这次gsp认证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意识,加大质量管理的工作力度,对全店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不断加强和完善,努力使我店的质量管理工作逐步走向现代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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