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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稽核自查报告(大全)

2022-09-12 16: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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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保险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在上级医保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有关医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保政策。根据安人社{20XX}18号文件要求,经过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后,我中心立即成立了以付主任为组长,医保科及工作人员为组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费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我中心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

二、规范管理,实行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近年来,在市医保局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热心为参保人员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中心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职工就诊就医购药;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住院时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严格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实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文档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病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医疗核心制度。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奖励约束机制,实行中心、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移,深入到临床一线及时发现、解决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规范交接班、主任查房及病例讨论流程。对抗生素的使用,按照医师权限,分级审核使用。

三是员工熟记核心医疗制度,并在实际的临床工作中严格执行。积极学习先进的医学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为患者服好务,同时加强人文知识和礼仪知识的学习和培养,增强自身的沟通技巧。

四是把医疗文书当作控制医疗质量和防范医疗纠纷一个重要环节来抓,严格执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医疗文书管理规定,同时积极开展病历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病历质量和运行得到了有效监控,医疗质量有了显著提高,有效的杜绝了伪造医疗文书、虚构医疗服务、虚记费用,骗取社保基金的情况发生。

五是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我中心不断加强医疗安全教育,提高质量责任意识,规范医疗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医患沟通制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了解病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通过调整科室布局,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门诊大厅设立导医咨询台,配备饮水、电话、轮椅等服务设施。设立门诊总服务台为病人提供信息指导和就医服务,及时解决病人就诊时遇到的各种困难。实行导医服务、陪诊服务和首诊负责制,规范服务用语,加强护理礼仪的培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通过一系列的用心服务,病人满意度有了很大的提高。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经治医师均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经主治医师向参保人讲明理由,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医疗费用是参保病人另一关注的焦点。我中心严格执行药品及医用材料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严把制度关,无账证不符的情况发生。让参保人安安心心消费。

六、系统的维护及管理

中心重视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及时排除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障碍,保证系统正常运行,根据社保局的要求由计算机技术专门管理人员负责,要求医保专用计算机严格按规定专机专用,遇有问题及时与医疗保险处联系,不能因程序发生问题而导致医疗费用不能结算问题的发生,保证参保人及时、快速的结算。

我们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以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为出发点,努力做到建章立制规范化,服务理念人性化,医疗质量标准化,纠正行风自觉化,积极为参保人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医疗服务和温馨的就医环境,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赞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发现,我中心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相关基础工作、思想认识、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夯实等,主要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就医核查表未填写,医保科未盖章

2、化验单未及时粘贴

3、医生开具检验报告单填写不全

4、检查报告单病人信息填写不全、不清晰

5、入院宣教及评价记录个别无护士签名

八、下一步的措施

通过此次认真自查,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不少管理上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各项服务设施,使医保工作真正成为参保人员的可靠保障。

第二篇:保险自查报告

审计组:

根据迪庆州民政局转发的《云南省审计厅关于审计迪庆州社会保障资金的通知》(云审经通[20xx]11号)文件要求,我局对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情况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我县自20xx年开始,全面启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长期的努力和实践,城市居民低保工作有了较大发展,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形成了较完备的管理工作机制,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月保障标准从180元提高到了279元。保障对象由原来的主要保障城市“三无”对象,扩展到符合条件的的所有非农业户口居民,覆盖下岗、失业等所有低收入家庭。

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xx年起,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将原来的农村特困救助整体过渡到新的农村低保救助,按照低标准、广覆盖的原则,保障人数从20xx年的42805人增加到20xx年的50005人,基本建立起一张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网络。

(二)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城乡医疗救助是社会救助工作的一项重要的辅助政策,是有效降低城乡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措施。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我县逐步修订和完善了《维西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按照“扶贫帮困、分类施救”的指导思想,将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作为救助的重点,逐步实现了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对接,三种对象负担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全部由民政支付。

(三)农村五保供养。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相关规定,我县五保供养主要采取以集体供养为主,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的方式,使他们的生活基本上得到保障。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目前标准为287元/月;散居五保供养标准提升至现在的1440元/年,全部实行银行打卡社会化发放,所有五保对象都纳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额补助。

(四)自然灾害救助。

我县救灾救济工作,按照“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和临时生活救助;

把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与低保制度、五保制度衔接起来,把受灾困难群众的冬春生活安排与元旦、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结合起来。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采取自建为主,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区分受灾群众的具体情况,给予分类救助并逐步与防灾减灾工作相衔接。

1、广泛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我县地处高寒贫困山区,干旱、洪涝、冰雹、霜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连年不断,民房火灾时有发生。每逢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深入灾区第一线开展抢险救灾、查灾核报,并在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的大力配合下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及时下拨救灾款物,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募捐救助活动,多渠道、多形式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医困难,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区社会稳定。

2、完善住房救助制度,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开展。

(1)实施住房救助制度。减免农业税以来,我局累计对全县农户住房实行统保,每户保额为:一类区5000元;二类区4000元;三类区3000元。在保障险期限内,民房因灾造成毁损或局部毁损的,保险公司均按约定给予了赔偿。

(2)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十一五”期间,我县因雪灾、火灾、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倒房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繁重。其中较为严重的有叶枝镇瓦口村民小组山休滑坡、白济汛乡永安村洛佐洛民房火灾、叶枝新化特大民房火灾和攀天阁乡工农村泥石流等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我局在灾后及时下达了民房恢复重建资金,帮助灾民重建家园,社会反响良好。

二、社会保障资金收支情况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xx年收入116万元,支出125.6788万元; 20xx年收入151万元,支出160.1002万元; 20xx年收入2397920元,支出2665696元; 20xx年收入4177000元,支出3784406元; 20xx年收入6207850元,支出5215267元; 20xx年收入5914000元,支出5919926元; 20xx年收入7455800元,支出1256788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

20xx年收入21194700元,支出20438960元;20xx年收入40916642元,支出32505720元;20xx年收入39085550元,支出39849150元;20xx年收入58503000元,支出50069470元;

(三)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xx年收入2878000元,支出1656113元; 20xx年收入2073000元,支出1678252.91元; 20xx年收入1370000元,支出3290905.49元; 20xx年收入8290000元,支出5473309.67元; 20xx年收入4700000元,支出4888928.60元; 20xx年收入10181184.20元,支出8905387.89元; 20xx年收入420xx00元,支出5120xx0元。

(四)农村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xx年收入35万元,支出

8.33万元; 20xx年支出24100元; 20xx年收入100万元,支出372872.34元; 20xx年收入1540000元,支出489893.90元; 20xx年收入743万元,支出1554593.63元; 20xx年收入4794500元,支出9779446.22元; 20xx年收入6729900元,支出4624231.7元。

(五)城市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xx年收入8.5万元,支出11300元; 20xx年收入59.9万元,支出44300元; 20xx年收入54万元,支出88900元; 20xx年收入495600元,支出949110元; 20xx年收入650300元,支出47900元。

(六)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收支情况分别为:20xx年收入467280元; 20xx年支出470503.56元; 20xx年收入元,支出元; 20xx年收入元,支出元; 20xx年收入1952640元,支出1952640元; 20xx年收入2047830元,支出2047830元; 20xx年收入2359880元,支出1982720元。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第三篇:保险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近年来,银行卡在国内迅速发展,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购物消费、存取款、转账支付等金融活动的重要载体,但在银行卡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诸多风险,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是当前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粤农信联河源办发【20XX】14号文关于开展银行卡业务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我社对银行卡业务的相关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制度建设和岗位设置方面:

县联社关于银行卡业务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操作细则,我社根据县联社相关管理规定对我社银行卡业务涉及的各岗位进行了明确的岗位分工,组织员工学习了关于银行卡操作的具体流程、重点风险防范和控制等内容,对于银行卡的开卡、收回、销卡等都设置了授权复核、专项登记等,务求达到外部监督和内控管理的有效结合,相互制约和防范银行卡操作风险。

二、关于业务管理情况方面:

对于银行卡的开销户、挂失、冲销、补正等分险类交易我社在实际业务操作中都严格按照县联社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严格审查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杜绝违规操作,同时,我社也时常向客户派发关于银行卡安全用卡方面的宣传手册给前来办理业务的客户,向他们宣传有关防范银行业务风险的相关知识,确保我社银行卡业务健康安全地向前发展。

三、关于自助设备业务管理情况方面:

目前我社还暂未安装有银行卡自助设备,因此我社暂无此项业务的相关内容。

四、关于银联POS业务管理情况方面:

因为此项业务目前主要是由县联社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因此我社也暂无此项业务的相关内容。

五、关于资金清算及差错处理情况方面:

对于客户的差错投诉,我社都第一时间安排专员负责跟进了解,并及时与县联社清算部门进行沟通解决,务求将损失和风险控制在最低范围。

六、关于新业务开展情况方面:

我社目前并未开展珠江平安卡VIP卡、银行卡自助循环贷款、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等方面业务。

七、关于科技开发管理情况方面:

此项业务主要由县联社相关部门负责。

八、关于检查监督情况方面:

对于银行卡的各项业务操作,包括开销卡、挂失、冲正、卡保管等我社领导班子都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县联社稽核部门也会不定期派人前来进行检查指导工作,务求对银行卡业务的监督检查达到防范风险要求,使我们的广大客户能够安全用卡、放心用卡。

第四篇:保险自查报告

根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广 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桂人社发【】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桂人社发【】3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和规范我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维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真实、完整和安全,促进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发挥档案的服务作用,我股室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现将我股室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检查工作如下:

―、认识到位、责任到人。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局领导高度重视,设立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股,配备了档案库房和档案电脑管理软件,设立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和兼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员,负责各科室档案的搜集、整理、立卷和归档,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基础。

二、加强管理。我股室根据《档案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规定,结合社会保险基金业务的特点制定了一系列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在制度、约制上各股室之间业务档案牵制性,使我局的档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相互依存。我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将顺其自然的走向标准化和规范化,并对社会保险基金各项业务管理起到了基础性科学管理并被完整利用。

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归档整理情况。根据《自治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细则(办法)》的管理要求,本着“集中统一管理,按业务险种分类管理”原则,目前我股室已整理完成、年各类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立卷305册。

四、业务档案工作存在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1、问题:是社会保险业务工作一直以来重业务轻管理,历年的业务档案在各股室分散、杂乱尚未整理,现在一次性整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种类繁多、进度缓慢。2、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知识还需要进一步普及和深入,针对以上不足,我股室将在今后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切实加以改进。力争通过今年市认定达标验收。

人事档案管理股

第五篇:保险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根据威信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学生保险违纪违法案件及减负规定通报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立即召开全乡校长会议,成立以中心校长杨文任组长,吴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组,对学生保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承保,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837人,参保学生1558人,投保率54.9%,保险费每生30元。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799人,参保学生1658人,投保率59.2%,保险费每生50元。

二、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一执行”、“三没有”。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到位,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

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xx]30号)的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

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55%左右,所占比例为总人数一半左右,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交保险。

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还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

3、没有学校教职工参与保险费收取,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化解矛盾、转嫁学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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