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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信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学生保险违纪违法案件及减负规定通报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我校立即召开全乡校长会议,成立以中心校长杨文任组长,吴军任副组长,办公室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组,对学生保险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生参加保险基本情况。
我校学生的平安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承保,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837人,参保学生1558人,投保率54.9%,保险费每生30元。20xx年度我校学生总人数2799人,参保学生1658人,投保率59.2%,保险费每生50元。
二、学生保险工作我校做到了“一执行” 、“三没有”。
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我校认识十分到位,学生平安保险属商业保险范畴,始终本着一个平等自愿的原则,由学生及家长自主选择投保。不管是学校还是承担我校学生保险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了一些必要的宣传,正面引导,有效防止了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中的不正当行为,在整个工作中我们做到了一个“执行”。
一个“执行”:严格贯彻执行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xx]30号)的精神,在学生保险中不存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作为学校更是让学生、家长自愿参加,尊重家长及学生的意愿、选择。
三个“没有”:
1、没有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保险或要求学生在指定的保险机构投保。目前我校学生投保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威信分公司在保险工作中讲信誉,坚持原则,且对学生意外伤害后赔偿及时,让广大参保的学生及家长十分满意,自愿在该公司投保,我校学生投保率在55%左右,所占比例为总人数一半左右,学校没有强制学生交保险。
2、没有与保险机构利益分成行为。学校所有教职工也从没有接受保险机构吃请或收受回扣的情况,从保险公司看也没有向学校教职工请客送礼、返还回扣的现象,一切均按原则办理。
3、没有学校教职工参与保险费收取,由保险公司业务员自己收取。
总之,通过自查,我校学生平安保险工作一切正常,有效贯彻执行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有效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利益,同时化解矛盾、转嫁学校风险。
风险排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行关于开展风险排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行立即组织开展全辖业务经营风险点排查活动,制定方案、组织力量从1月20日开始,对公司业务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业务排查情况
(一)公司业务账户排查我行公司业务部共开立对公账户户,其中基本存款账户户,专用账户户,临时存款账户验资需要开立的户。
不存在同一营业机构为同一存款人开立多个基本账户和一般账户及同一证明文件为存款人开立多个专用存款账户;单位开立账户使用的名称符合规定;不存在开户资料未经有权人审查并签署意见而开户的问题。坚持记账与对账分离原则,会计主管按月检查往来对账、银企对账情况,对未达账进行跟踪核对。在公司业务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过程中不存在一般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业务问题。基本户等其他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符合规定。临时存款账户不存在超过有效使用期限仍办理资金收付业务的问题。注册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不存在办理对外支付业务问题,注册验资的资金汇缴人与出资人名称一致。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与撤销。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开户信息资料出具申请及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及时修改客户信息;存款人的印鉴做相应变更。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经会计主管或主管审批,检查销户前存款人贷款、应收利息、结算费用等应收款项结清。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缴回未用重要空白凭证、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柜员审核无误并将重要票据作作废处理。在办理单位银行账户撤销手续时,在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上注明销户日期并签章;于账户撤销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无频繁开、销户,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洗钱活动。对已转入“久悬未取专户”的款项,存款人要求支取原账户款项时,提供了合法拥有账户支配权的证明文件,并经过有关负责人审核后列支。银行结算账户重要资料的管理。建立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并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预留签章为该单位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单位结算账户印鉴卡片的管理安全、完整,不存在有账户无印鉴卡片、有印鉴卡片无账户问题。对印鉴卡丢失的账户,要求客户提供印鉴卡丢失证明,防范账户风险。(二)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情况排查大额资金支付管理。
设立了相应的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对于大额资金支付交易的报告范围符合文件规定,不存在随意扩大或缩小范围的现象;大额资金的支付交易的报告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漏报等现象;对开户单位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办理大额资金支付,有合法的支付凭证;对开户单位大额支付资金的特点、与其经营规模、经营范围等进行分析监测。大额现金支取管理。对开户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及临时存款账户,或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支付建立分级审批制度;建立了大额现金支付台账制度和月度统计分析制度;针对现金活期存款存入超过20万元及现金活期存款支取超过5万元的用户,以月报的形式在人民银行账户管理系统备案。由于反洗钱还是一项较为陌生的工作,基层从业人员对反洗钱缺乏系统的理论知识和足够的实践经验,有待进一步提高辨别可疑支付交易的判断能力。(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情况排查重要空白凭证入库管理。
重要空白凭证按种类分类管理;从上级行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入库填制记账凭证及时入账,重要空白凭证入库数与入库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一致;指定专人管理库房重要空白凭证;柜员领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因故未用交回的,凭证管库员作入库处理。重要空白凭证出库管理。重要空白凭证出库时,出库手续符合制度规定;出库的重要空白凭证实物与出库单数相符;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经有权人审批后,交凭证管库员办理出库手续;重要空白凭证出售管理。客户购买重要空白凭证时,填制“领用凭证”,并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预留印鉴核对一致;柜员及时选择相关交易,录入领用单位账号、凭证种类和凭证号码;出售给客户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领用单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戳记。二、公司业务排查活动的收效
(一)帐户管理方面。
账户的管理,对公存款账户的开立、使用、变更与撤销、资料的管理以及基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企业和银行的对账,重点是对账和开户制度执行情况。一是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资料要素是否齐全,是否有开户许可证;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是否通过该账户办理。二是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是否只办理现金缴存,不办理现金支取。
三是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各项专用资金的收付。
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是否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是否不办理现金收付业务。财政预算外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是否不能支取现金。四是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
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是否未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是否只收不付,注册验资资金的汇缴人应与出资人的名称是否一致。五是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是否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是否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是否核对无误后才可办理销户手续。
存款人不能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是否出具相关证明,是否按规定对开户资料进行审查,致使单位开立虚假银行结算账户的;是否按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数据档案或收集的存款人信息数据;是否做到账务核对换人复核,对发生额明细和余额是否进行逐项核对。(二)大额交易支付交易方面。
大额资金支付管理等各环节是否实行换人换岗复核制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短期内资金是否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是否明显不符;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明显不符,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是否明显不符;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是否明显不符;相同收付款人之间在短期内是否频繁发生资金收付,长期闲置的账户是否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短期内是否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是否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是否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地区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医院医保管理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根据《关于建立地直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度审核制度的通知》(毕署劳社局字[20xx]185号)文件精神及有关文件规定和一年来的不懈努力,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xx年度的基本医院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医保享受人员各种医疗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在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抽查中如有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立即改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地区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基本达到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所要求的药品备药率。
3、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都按规定执行。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三、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本年度(2月―11月)医保病人门诊刷卡292人次,金额58159.20元,月平均刷卡29.2人次,金额5815.92元,人均刷卡199.17元。
3、由于我院未取得地直医保住院项目资格,因此,未开展住院项目。
4、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
四、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昌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
5、严格按照医保病人的入、出院标准填写门诊就诊记录和相关资料。
6、经药品监督部门检查无药品质量问题。
五、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今年医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了较大的投入。
2、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4、本院信息系统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5、与医保中心联网的前置机定时实施查毒杀毒,确保医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本院定期积极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有关医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2、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如设置宣传栏、医生下乡宣传,发放宣传资料等。
由于医保管理是一项政策性较强、利国利民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的医保管理人员和全体医务人员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责任心,在地区社保局的支持和指导下,使把我院的医疗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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