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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相关行政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思路就是出路,创新就是发展”的理念,全面加强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法制工作队伍、推进政府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为促进我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乡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
我乡的行政执法工作主要涉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管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政法工作。成立了由乡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范正洪同志为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余国卿以及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乡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恩施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土地法》及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法制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有人负责,有章可循,依法办事,促进了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1、大力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努力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大力培训骨干,干部带头学法。按要求完成市里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任务和执法考试。
2、抓好入户宣传和集镇宣传咨询活动。一是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制成宣传资料发放到广大育龄人群手中;二是借助相关组织上街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三是以“三万”活动为契机开展文化、科技、法律、卫生、计生“三下乡”活动,利用“三查”之机,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学习政策法规,科技知识,乡计生办还购买毛巾、香皂、脸盆等生活用品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参学积极性;四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三、规范管理,提升质量
1、规范证件管理。严格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规范了《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土地使用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的管理和发放,做到了专人负责档案规范,无违法违纪情况。
2、坚持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社会扶养费征收是刘生行政执法的一项重点工作,《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扶养费征收不断行到规范,在社会扶养费征收过程中,坚持做到执法主体与执法程序合法;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做到行政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准确,程序合法,执法文书及档案管理规范完备。
3、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成立了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机构职责,严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确定了具体的分管领导,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相关配套制度。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制度》、《利川市违法生育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案件评议制度》、《档案保管制度》、《计生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树立了作风扎实,工作严谨,行为规范,态度和蔼,服务优良,廉洁高效的计生形象。
4、实行政务公开。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乡村设立了举报箱和计划生育公示栏,公开生育政策、服务项目、办证程序、收费标准和计划生育奖励等相关项目,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5、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一是对流出人员坚持“六个一”的管理制度。即:办理一个《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一份计生管理合同、落实一项可行的节育措施、落实一个担保人、流出人员每季度寄回一份“三查”证明、流出人员报告一个可靠的联系地址。二是对流入人员坚持定期清理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用工单位和房屋出租户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注入人口与本地居民同管理、同服务;三是不断规范和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台帐和信息上报制度。
6、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乡国土资源所依据《土地法》坚决执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耕地占一补一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大力开展土地整理和适度开发未利用审批制度,做到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无违法管地,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办法,检查建筑工地,并督促限期办理用地手续,并严格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工作。
7、规范安全工作行政执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违反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近年来,我乡重点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非法煤矿开采等行为进行了依法查处,对非煤矿山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整合。
总之,我乡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各职能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也离不开全体执法人员的努力奋斗。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正视不足,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继续把行政执法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岳池县人事局
2008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08年度,人事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事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成立了局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齐小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君、张雪萍,编办副主任李建生任成员,负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检查、督促及处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为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明显实效,达到依法行政的目的,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许可制、考核奖惩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队伍教育、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制度,加强了对各股室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同时,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建立了行政许可制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三、严格监督,依法行政。本局出台的文件严格遵守现行法 1
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文件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许可、审批、批准、审查等职权,无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的现象,无违法执法引起国家赔偿的行为。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对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案件进行了及时办理。同时,对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了严格监督,无一例执法违法案件的发生。按时报送了法制工作的相关统计报表。
一年来,县人事局在上级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检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中无任何违法执法的行为发生,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如行政执法的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还不够强等等,都有待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加强和完善。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xx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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