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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推荐5篇)

2022-07-10 08: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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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城管执法系统20xx年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城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卷6起,其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类1起,乱张贴悬挂宣传品类1起,运输散装货物未覆盖造成泄漏类1起,在城市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类3起。警告并处罚6人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额总计人民币1600元。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许可案卷4起,其中变更门招广告许可类4起。即办件733起,其中促销471起,门招242起;大型广告牌更换画面20起。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办理行政强制案件0起。

二、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的.32项“权力清单”执法,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追责,严格按照“流程图”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按清单办事,清单外无权力,有权必有责。做到了服务便民利民,执法严格公正。所有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无陈述、无申辩,无行政复议被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

(一)行政处罚

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行政许可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查、决定和送达等法定程序办理。我局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和“全域环境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二全局干部上阵,以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为基础,以立行立改为抓手,整改督办单问题500余个,日常整改问题8000余处,举一反三,攻坚克难。

(一)加强宣传,畅通群众参与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多形式、宽角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印制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张贴《非机动车温馨提示单》4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00余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

(二)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徽州区市容环境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提升。

1、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黄山路、永佳大道、迎宾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我局相继开展了3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0xx余起,市容市貌等到了较大的改观。在加大整治的同时,我局还本着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城区适当区域划定3个临时瓜果销售点,以缓解季节性水果流动销售给我区带来的各种市容管理问题。

2、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为打造整洁、有序、便民的市容交通环境,及时宣传引导,向广大市民共《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新划和出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线40余处,引导市民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有效的规范了城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

3、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把工地是否落实出入口硬化规定,是否设有专门保洁人员,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是否配备降尘、车辆清洗设备,作为核发许可证件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巡查。把工地车辆不带泥出入,运输车辆覆盖装运,不撒落、不乱倒作为硬件要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现场查处,并上报;三是重点查处。重点查处渣土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运输渣土,未净车出场,不按时间和线路运输”等违规行为。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重点打击超高超载抛洒泄漏等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8辆。

4、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及时摸排,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规行为10余起;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警示牌,按受监督和举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三)强化“门前三包”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根据店铺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基础台账》,每月由专人负责进行核对、检查和动态调整并及时进行评比。对达到优秀分值以上的,按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店铺总数的10%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门前三包月优秀单位”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5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人民币21350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店铺,第一次予以告诫约谈,第二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成绩显著

今年4月,我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指挥单位纳入“黄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试运行至8月底,已经接收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1678件。其中城管部门解决了1425件,占85%,其它部门问题198件,占15%。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有力、指挥顺畅、管理到位、执行快捷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

部分案卷的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签字时未署名日期,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二)行政许可案卷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未盖章或签字确认,降低了证据证明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临时工人数是在编人员数的2倍。同时招到的人员普遍学历不高,对城管工作往往一知半解,法律专业人才匮乏。虽然局里对加强队员的素质教育和政策学习十分重视,但很多队员都认为自己在“打工”,对城管工作没有认同感,对单位没有归属感。

五、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自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力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

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已办结的案件编制成典型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特别是对执法人员易忽略的事项,要经常提示,经常提醒执法人员要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

六、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的打算

近日,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区住建、规划、房管、环保、公安、水利六部门共91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将移交我局。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总结评查工作经验,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二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城管执法系统20xx年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城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卷6起,其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类1起,乱张贴悬挂宣传品类1起,运输散装货物未覆盖造成泄漏类1起,在城市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类3起。警告并处罚6人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额总计人民币1600元。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许可案卷4起,其中变更门招广告许可类4起。即办件733起,其中促销471起,门招242起;大型广告牌更换画面20起。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办理行政强制案件0起。

二、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的32项“权力清单”执法,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追责,严格按照“流程图”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按清单办事,清单外无权力,有权必有责。做到了服务便民利民,执法严格公正。所有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无陈述、无申辩,无行政复议被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

(一)行政处罚

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行政许可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查、决定和送达等法定程序办理。我局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和“全域环境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二全局干部上阵,以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为基础,以立行立改为抓手,整改督办单问题500余个,日常整改问题8000余处,举一反三,攻坚克难。

(一)加强宣传,畅通群众参与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多形式、宽角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印制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张贴《非机动车温馨提示单》4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00余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

(二)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徽州区市容环境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提升。

1、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黄山路、永佳大道、迎宾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我局相继开展了3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0xx余起,市容市貌等到了较大的改观。在加大整治的同时,我局还本着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城区适当区域划定3个临时瓜果销售点,以缓解季节性水果流动销售给我区带来的各种市容管理问题。

2、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为打造整洁、有序、便民的市容交通环境,及时宣传引导,向广大市民共《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新划和出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线40余处,引导市民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有效的规范了城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

3、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把工地是否落实出入口硬化规定,是否设有专门保洁人员,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是否配备降尘、车辆清洗设备,作为核发许可证件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巡查。把工地车辆不带泥出入,运输车辆覆盖装运,不撒落、不乱倒作为硬件要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现场查处,并上报;三是重点查处。重点查处渣土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运输渣土,未净车出场,不按时间和线路运输”等违规行为。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重点打击超高超载抛洒泄漏等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8辆。

4、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及时摸排,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规行为10余起;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警示牌,按受监督和举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三)强化“门前三包”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根据店铺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基础台账》,每月由专人负责进行核对、检查和动态调整并及时进行评比。对达到优秀分值以上的,按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店铺总数的10%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门前三包月优秀单位”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5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人民币21350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店铺,第一次予以告诫约谈,第二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成绩显著

今年4月,我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指挥单位纳入“黄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试运行至8月底,已经接收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1678件。其中城管部门解决了1425件,占85%,其它部门问题198件,占15%。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有力、指挥顺畅、管理到位、执行快捷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

部分案卷的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签字时未署名日期,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二)行政许可案卷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未盖章或签字确认,降低了证据证明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临时工人数是在编人员数的2倍。同时招到的人员普遍学历不高,对城管工作往往一知半解,法律专业人才匮乏。虽然局里对加强队员的'素质教育和政策学习十分重视,但很多队员都认为自己在“打工”,对城管工作没有认同感,对单位没有归属感。

五、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自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力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

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已办结的案件编制成典型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特别是对执法人员易忽略的事项,要经常提示,经常提醒执法人员要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

六、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的打算

近日,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区住建、规划、房管、环保、公安、水利六部门共91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将移交我局。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总结评查工作经验,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三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根据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印发黄山市城管执法系统20xx年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城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我局对20xx年7月1日至20xx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了全面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处罚案卷6起,其中,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类1起,乱张贴悬挂宣传品类1起,运输散装货物未覆盖造成泄漏类1起,在城市公共场地摆摊设点类3起。警告并处罚6人次,责令整改违法行为6起,处罚金额总计人民币1600元。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共办理一般行政许可案卷4起,其中变更门招广告许可类4起。即办件733起,其中促销471起,门招242起;大型广告牌更换画面20起。

20xx年7月1日至xxx日,我局办理行政强制案件0起。

二、案卷自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的32项“权力清单”执法,严格对照“责任清单”追责,严格按照“流程图”程序办理,严格执行按清单办事,清单外无权力,有权必有责。做到了服务便民利民,执法严格公正。所有案卷均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无陈述、无申辩,无行政复议被驳回、无行政诉讼败诉案。

(一)行政处罚

总体认为,我局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案卷处罚主体正确,行政处罚依据正确,程序规范,处罚种类和适用法律依据准确,处罚幅度适当,案卷制作归档比较规范。行政处罚的数额与实际上缴财政数额一致,没有出现截留、私分或变相私分罚没款的现象。所有办案的执法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行政许可

从案卷自查情况看,严格按照受理、告知、调查、决定和送达等法定程序办理。我局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一次性告知程序明显增强,依法许可的工作水平也有了较大的提高,行政许可的主体合法,适用法律法规依据准确,程序正当,行政服务高效、及时、周到,做到全方位服务。

三、主要做法

今年以来,我局以“创城”和“全域环境整治”为契机,充分利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周二全局干部上阵,以上级部门督查反馈问题为基础,以立行立改为抓手,整改督办单问题500余个,日常整改问题8000余处,举一反三,攻坚克难。

(一)加强宣传,畅通群众参与机制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多形式、宽角度宣传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全体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共印制发放《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余次,张贴《非机动车温馨提示单》400余份,制作公益广告500余平方米,有效提高了市民支持参与城市管理的自觉意识。

(二)完善措施,不断提升市容环境质量

针对当前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徽州区市容环境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开展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行动、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专项行动、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和建筑垃圾规范处置整治四个专项行动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大提升。

1、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整治专项整治。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严管的要求,着力规范户外经营行为。今年以来,针对黄山路、永佳大道、迎宾大道等12条主次干道,我局相继开展了30余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查处、劝导占道经营、流动摊点20xx余起,市容市貌等到了较大的改观。在加大整治的同时,我局还本着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城区适当区域划定3个临时瓜果销售点,以缓解季节性水果流动销售给我区带来的各种市容管理问题。

2、非机动车规范停放整治。为打造整洁、有序、便民的市容交通环境,及时宣传引导,向广大市民共《关于规范店面门前非机动车有序停放的倡议书》3000余份,新划和出新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线40余处,引导市民非机动车在线内有序停放,有效的规范了城区的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进一步提升了广大市民规范停车的意识。

3、车辆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车轮带土整治专项行动。一是严把审批关。把工地是否落实出入口硬化规定,是否设有专门保洁人员,是否设置工地围挡,是否配备降尘、车辆清洗设备,作为核发许可证件的必备条件;二是加强巡查。把工地车辆不带泥出入,运输车辆覆盖装运,不撒落、不乱倒作为硬件要求,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立即现场查处,并上报;三是重点查处。重点查处渣土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设置、运输渣土,未净车出场,不按时间和线路运输”等违规行为。同时会同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部门采取定期或者不定期集中整治的方式,重点打击超高超载抛洒泄漏等行为,全面提升工作效率。截止目前,共查处违规车辆8辆。

4、建筑垃圾规范处置。一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媒体方式进行宣传;二是积极动员相关部门及属地乡镇及时摸排,对存量建筑垃圾进行清理;三是开展夜间执法巡查活动,对电瓶三轮车乱倒建筑垃圾、装潢垃圾等不规范等问题加强教育纠正,查处违规行为10余起;四是设立举报电话和警示牌,按受监督和举报,杜绝建筑垃圾乱倒乱堆乱放现象。

(三)强化“门前三包”工作,助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今年以来,我局共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1700余份。根据店铺经营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基础台账》,每月由专人负责进行核对、检查和动态调整并及时进行评比。对达到优秀分值以上的,按分数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店铺总数的10%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门前三包月优秀单位”流动红旗,并奖励人民币50元。截止目前,共发放奖励人民币21350元。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店铺,第一次予以告诫约谈,第二次发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三次依法予以处罚。

(四)“数字城管信息系统”成绩显著

今年4月,我区数字城管指挥中心作为二级指挥单位纳入“黄山市数字城管信息系统”。自试运行至8月底,已经接收各类市容市貌、环境卫生问题1678件。其中城管部门解决了1425件,占85%,其它部门问题198件,占15%。全面提升我区城市管理的科技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监督有力、指挥顺畅、管理到位、执行快捷的目标。

四、存在问题

(一)行政处罚案卷

部分案卷的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当事人签字时未署名日期,降低了证据的有效性。

(二)行政许可案卷

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复印件,未盖章或签字确认,降低了证据证明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整体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学习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目前临时工人数是在编人员数的2倍。同时招到的人员普遍学历不高,对城管工作往往一知半解,法律专业人才匮乏。虽然局里对加强队员的素质教育和政策学习十分重视,但很多队员都认为自己在“打工”,对城管工作没有认同感,对单位没有归属感。

五、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自查发现的不足之处,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着力整改。

(一)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条文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等技能。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示范指导

对执法实践中疑难问题和重大复杂案件以及已办结的案件编制成典型案件,在执法培训中进行宣传引导,特别是对执法人员易忽略的事项,要经常提示,经常提醒执法人员要注重把握细节,规范执法。

六、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办案工作的打算

近日,我区《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出台,区住建、规划、房管、环保、公安、水利六部门共91项(含子项)行政权力事项将移交我局。

一是推行权责清单。及时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对外公布。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健全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形成完备的执法标准体系。三是加大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明确清晰的监管责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加强城市管理执法舆情监测、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我局将以此次评查为契机,认真总结评查工作经验,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对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第四篇: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皖府法〔〕2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自查工作方案,严格对照《安徽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对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至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162件(未含拆除违法建设案件),其中拆除违法建设案件40件,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9件,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22件。按照皖府法〔〕23号文件要求,我局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关于设立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批复》(皖编办〔〕51号)文件精神和《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规定的职权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查报告,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六安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制订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新旧文书混用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准备于九月份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九月份完成《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实行)》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有具体的执行标准。

第五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伊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州局、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贯彻《行政许可法》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监管理念,扎实稳步推进依法行政,紧紧抓住行政执法责任体系建设这一中心环节,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考核三个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了县局依法行政的能力,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县局各项工作得到了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充分肯定。04年至09年连续六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03年至09年连续七年荣获州直食药监系统执法办案先进集体称号;06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06年至09年连续四年荣获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优良单位称号;06年被州直食药监系统评为“四好班子”称号;08年被州局授予“优秀班子”称号;09年获得县直机关“六星”级和谐机关达标单位称号。同时,县局还有十项工作取得了成效,一是于2004年获得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二是于2006年获得文明示范窗口单位称号;三是于2009年荣获自治区级先进职工模范小家称号的单位;四是于2008年获得自治区档案管理一级标准的单位称号;五是于2008年创建自治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县;六是与公安联合打假取得了显著成效,建立了长效合作机制,联合行动,先后端掉了近30个制假、售假、私设库房的无证经营窝点;七是于2009年给单位干部职工修建集资住宅楼,解决了800平方米办公室和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八是外宣稿件在州直系统名列县局第一名;九是在全疆率先推行新农合政策符合条件的乡镇药店倾斜,纳入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这一做法降低了药价、方便了百姓,极大缓解了各组群众看病难、吃药贵的状况;十是在全州县局中首先推行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实时监控,覆盖面达95%以上,自治区电子监管现场会连续两年在我县召开,提高了科学监管水平。现将县局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权责,构筑药品监管执法责任体系。

县局制订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局长对辖区药监执法工作负总责,各科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一岗一责任,哪一岗出错追究哪一岗的行政执法责任,为全县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局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二、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今年以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局,县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自治区局及州局年度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工作要点,把握职能,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县局的“五五普法”活动方案和措施,落实任务,制订工作制度,创新工作内容,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还大力加强了干部职工每周二政治理论学习日和每周五的业务理论学习日,深入学习《药品流通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法》等100余篇政治、业务理论必读篇目,每名干部有关法制的学习笔记达2万字以上,并结合学习写出了10余篇较有深度的学习心得。同时复印发放了30余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资料,做到单位职工人手一册。

三、行政执法自查工作

(一)自查阶段:

自查人员认真对照和学习实施方案、检查评分表,对2008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和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全面、认真、彻底的自查。对行政处罚案件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执法人员资格、是否亮证执法,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是否合法、是否已经建立起了行政执法台账,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了整理归档。

(二)总结阶段: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改正,对不能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改进,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经自查发现的问题有:

1、有的案件无充分的理由而减轻了处罚;

2、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字迹潦草,有涂改,语句不通,词不达意;

3、由于县局执法人员不足,所以未对案件进行审核;

4、有的案件书写格式不规范。

四、整改意见

我局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新形势的执法监督工作,以建立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以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控、

违法有追究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为目标。通过准确适用合法、有效的执法依据,严格执行科学、透明的执法程序,确定公平、公开的执法职责,完善奖惩分明的考核机制,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制度化,使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行政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政风行风建设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为辖区医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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