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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娄办[20xx]62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基建办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在清理整改过程中,局领导带头整改,局长苏F在启动整改工作之前就率先调整了办公室;分管领导先后两次召开会议推进清理整改工作,并率队到二级单位一一督促落实。
二、全面清查,情况明了
依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我局明确了清理整改对象、范围、内容和清理整改依据,采取先清理登记后整改的程序进行,首先对局机关、局属二级机构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我局办公楼位于氐星路1072号(恒丰酒店南面),建筑面积1632.82O,现使用面积928.35O,现使用总间数48间,其中办公室41间,使用面积689.36O,会议室2间,使用面积136O,档案室1间23.75O,阅览室1间21.62O,接待室1间21.62O,仓库1间18O,杂物间1间18O。我局办公楼现有上班职工75人,其中局机关40人(副处以上16人,科级及科级以下24人),后勤服务中心14人,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2人,市无害化处理中心6人,改制办2人,从二级机构借用人员9人(均为科及科以下干部职工),聘用临时人员5人(因工作需要,按常委会议纪要经分管市领导批准)。有3名处级干部在二级机构任职办公(在局里没安排办公室)。从现有办公室使用情况看,存在办公室安排不合理,有一小部分使用超标现象(30%左右)。
三、严格标准,整改到位
根据我局办公用房现有使用情况,对照国家计委在1999年发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计投字[1999]2250号),我局机关办公用房有部分超标,但超标均未超过50%,根据市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将我局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整改后,我局办公室现有建筑面积1632.82O,人均建筑面积22.99O,使用面积928.35O,现使用总间数48间,其中办公室33间,使用面积540.99O,会议室2间,使用面积136O,人均使用面积9.17O(按59人计算,临聘、借用人员未计算面积)。腾空13间,拟作档案室1间23.75O,阅览室1间21.62O,接待室1间21.62O,信访接待室1间11.69O,保密室1间23.75O,纪检监察谈话室2间36O,党员活动室1间21.62O,工会活动室1间23.75O,行政复议室1间11.69O,仓库3间53.13O。
四、加强检查,全程监督
局办公用房清理整改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大督促落实力度,把清理整改办公用房工作作为当前机关后勤服务管理的中心工作,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拖延不报。坚决纠正和查处清理整改工作中各种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了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五、下一步办公用房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建设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清理整改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秩序。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人民政府现有编制人数39名,实有人数39人(其中副县级2任,科级以下干部29任,退休人员16人)。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自查整改工作,切实纠正存在的问题,我乡迅速成立以乡长任组长、纪委、财政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此次自查活动做了统一安排部署。加强办公用房清理和公务用车管理,我乡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通知有关规定,逐一排查在办公用房使用、公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三、核查内容
(一)、办公用房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现办公用房使用面积393平方米,符合应配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的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经过自查全乡无公务车辆,只有王牌垃圾车一辆(CD3040A13)。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接到《关于开展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新出明电〔xx〕2号)(以下简称《通知》)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抓紧部署,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通知》要求,迅速部署,狠抓落实
接到总署《通知》后,各分管副局长立即分别主持召开了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部分报刊出版、印刷、发行单位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局领导强调,总署开展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专项检查活动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规范市场行为,促进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把这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去抓。要坚决按照总署的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任的态度,积极行动,从自身做起,全面规范教辅出版、印刷、发行各个环节,切实解决老百姓十分关注、关心的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会后,局出版处组织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总署《通知》精神,下发了《关于落实总署20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新出出字〔xx〕52号),讲解了《天津市20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图书出版情况汇总表》、《天津市20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图书出版情况登记表》、《天津市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在制品情况登记表》的填报方法,要求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按照文件要求上报自查报告。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主管领导、出版和产业开发部的负责同志,全市12家图书出版单位的社长、总编、总编办主任参加了会议。目前,这些调查表都已收回,正在安排专人对这些调查表逐一审核、汇总,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总署《通知》精神奠定了基础。
二、精心组织部署,全面进行督查
在这次专项检查活动中,我局对全市教辅材料编、印、发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的部署、检查。
(一)全市图书、电子、音像出版单位检查情况。
自去年11月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总署《关于加强图书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管理的通知》(新出政发〔xx〕17号)规定,对根据他人享有著作权教材编写的中小学教辅的授权情况、作者专业背景、出版单位的出版范围、责编资质等进行严格把关。在总署未核准出版单位中小学教辅出版资质之前,现已停止本市中小学教辅新选题的审批工作。
今年3月中旬,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图书出版单位报来20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自查报告,其它出版单位分别通过电话、QQ群报告本单位未出版过20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
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等5家出版单位,20xx年共有春季中小学教辅253种,其中已出版新书9种,重印书162种,在制品82种。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对上述单位20xx年春季中小学教辅进行了认真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出版合同、三审意见、“三校一读”记录、印刷复制委托书、买卖书号、一号多用、高定价低折扣等。在已出版的9种新书中,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20xx年1月出版的《书法练习册》8种,是20xx年9月批准的选题;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20xx年12月出版的《优化设计课课练九年级数学下》,是20xx年批准的选题。在检查中,我们对检查要件提供不完整的,要求出版单位立即补充;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们尚未发现天津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新蕾出版社(天津)有限公司、天津人民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有限公司、天津古籍出版社有限公司等5家图书出版单位违法违规问题。
(二)全市印刷复制企业检查情况。
在对印刷复制企业检查中,我们以市局为主导,同时充分发挥区县新闻出版部门的积极性。市、区(县)新闻出版局领导靠前指挥,制定周密检查方案,市、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合力。3月初,我局向天津图书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天津新华发行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图书大厦和各区县新闻出版局转发了总署《通知》,并就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根据天津市的具体情况,我局将天津图书批发市场、各区县学校周边地区的书店和印刷复制单位作为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点,要求各区县新闻出版部门组成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认真动员,抓住重点,按时高效完成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各区县新闻出版局相继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了报告制度、通报制度、每周检查记录制度。出动执法人员,对各自辖区内的印刷企业和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部分区县还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
同时,我局组织力量会同天津图书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图书批发市场内经营教辅材料的28家出版物批发单位逐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教辅材料的进销手续,检查中未发现违规行为。
我局还派出人员会同区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对河西区、宝坻区、武清区和静海县中小学周边地区的书店以及部分出版物印刷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查处。
在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中,各发行单位仔细核对各类出版物的销售情况及进货渠道,特别是各类中小学教辅材料进货渠道。检查中,行政执法人员还向各企业职工宣传新闻出版法律法规,严防非法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专项行动期间,市、区(县)两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880人次,检查印刷发行经营场所1095家,其中,检查各类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725家,各类印刷单位370家。取缔无证无照书摊14个,查处超范围售卖教辅材料的门店3家,没收各类非法出版物1560册,其中,盗版教辅图书260册。检查学校54所,未发现订购使用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教材的情况。
(三)全市报刊出版单位检查情况。
这次专项检查共涉及《求知报》、《中学生语数外》、《作文通讯》、《小学生作文》、《天天爱学习》5种报刊,这些报刊出版单位按照要求,在年检自查的同时,重点对报刊自身的出版、综合质量、是否买卖刊号等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局报刊处结合年度核验工作,认真审核了5种中小学教辅类报刊的自查报告,并就出版内容等具体情况与相关报刊进行了沟通。
经自查和检查,上述5种报刊都能够严格按照办刊宗旨办刊,认真执行“三审制”,保证报刊出版质量;未发现出卖刊号、擅自出版增刊、擅自改变办刊宗旨、擅自改变或增加文种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中小学教辅类报刊自查,这些出版单位对规范和加强报刊出版管理、促进报刊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并表示要继续加强自身管理,规范出版行为,不断提高报刊质量,开拓进取,不断创新,努力将报刊越办越好。
在检查期间,天津市出版物质量检测中心积极主动配合,对本市市场销售及各出版单位20xx年春季出版中小学教辅教材进行了编校、印装质量检测,经抽查20多种教辅材料合格率为100%。同时,市出版局和出版集团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多次到相关单位进行督导和现场检查,使这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三、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是一件关系到服务民生的大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作为出版管理部门,我们必须从加强日常监管等方面着手,建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积极鼓励举报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日常选题的审批管理,对没有依法取得著作权人授权的选题坚决不予审批。三是利用书号网上实名申领系统强化对相关选题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四是在每年开展的年度出版物质检工作中加大对教辅材料出版物抽查比例,强化监管力度。五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市场的日常监管,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六是以中小学校每次新学期开学为契机,组织开展教辅材料经营场所的专项清查。七是从严格执行印刷管理五项制度入手,切实做好对教辅材料印刷复制企业的日常监管。
总之,通过开展春季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专项检查,各新闻出版单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许多出版单位表示,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强化出版社管理,认真执行出版行业的各项规定,坚决做到守土有责。今后,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类出版物的管理工作力度,严把选题审批和日常监管关口,强化对此类出版物的质量监管。在此基础上,积极配合中小学课程改革,出版发行更多更好适应课程改革和教学要求的优质教辅类出版物,不断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和教师的实际需要,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以上情况,专此报告。
根据工作部署,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起来,对办公用房开展清理整顿工作。现将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此次清理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努力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目前,共有工作人员X名,县级干部,科级干部X名,科员X名,编外人员X名。原有办公用房间,办公面积,现有办公室间,办公面积;共清退办公用房间,办公面积。到目前为止,我单位在办公室、办公面积等方面全面落实工作部署,请上级部门予以视察。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严格依据办公用房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根据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06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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