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措施(优秀范文六篇)

2022-06-14 01:02:0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措施(优秀范文六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选人用人问题整改措施(优秀范文六篇)》。

第一篇:问题整改措施全文

问题整改措施

质检部门存在问题小结:

1、产品不合格原因分析缺失,每一个质量问题质检员发现后不能给出合格的相应标准、提升办法,车间主任不能很好地协助员工提高产品质量,车间主任自身对产品质量问题漠视。

2、质量跟踪巡检表的落实、细化。我们的质量巡检有形式化的倾向。

3、质检员的责任心需要提高,工作的精细度不够,每一个细节都需

查到。

4、质检员的业务熟练度不够、经验少。对各种标准的掌握水平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跟踪质量细节,责任落实到人。

产品质量问题落实到每个工作环节,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产品质量检验员、管理员应认真分析、严格管理。此外,对于在生产质量方面有好的建议和方法的员工给予奖励,对于破坏产品质量的员工进行处罚,并以《质量通报》形式在公示栏中通报。

二、质量分析制度化。

完善公司产品质量分析会,对近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回顾,讨论、分析,找出出现问题的原因,并形成《纠正预防措施记录表》,以表格形式跟踪落实结果及预防措施,同时形成看板教材,避免以后再次出现同样的质量事故。

三、提高全员的产品质量意识。

对我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与生产相关的职工,进行质量意识培

训。培训内容包括质量管理,质量管理工具,ISO90001质量管理认证体系等。让公司职工了解质量的重要性,让大家严格按照质量要求进行生产。

四、强化沟通、协调。

部门和部门之间的配合、班组与班组之间的衔接、岗位与岗位之间的协调都非常重要。生产与质量是分不开的,设备与工艺是相辅相成的。此外,前道工序有责任和义务为后道工序提供合格的产品,后道工序有责任和义务帮助前道工序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杜绝不合格产品产生。

五、细分工作流程,推进标准化管理。

对每项工作,不论大小繁杂,都应制定相应的标准工作流程,并形成我公司的企业管理标准化体系。在工作过程中,每个人都必须按照流程去做,按照每个流程顺序去做,环环相扣,这样就可以减少出错,避免犯错。

第二篇:选人用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

二、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连南县选人用人的视野更加宽阔,渠道更加宽畅,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从现实情况看,当前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

1、选人用人的对象不满意。一是对被选人的素质和能力不满意。由于缺乏一套客观公正的实绩评价考核机制,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的素质和能力不高,难以胜任新的领导岗位;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的素质能力还不如自己,心存不满。二是对被选人的作风不满意。由于对干部的监督有限,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生活作风不正。三是对被选人的性格不满意。由于干部平时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不足,加上有的干部性格偏内向,不善言辞,注重实干缺少交流,导致群众认为他们缺乏热情,难于接近。

2、选人用人的制度不完善。由于《条例》对有些问题未作具体规定,组织实施起来不能准确把握。如:初始提名由谁提名、在什么范围提名、如何落实提名责任等要求不明确;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制、票决制的范围和方式亟待改进;选举制度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存在尊重选举人意志不够的问题;由于缺乏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目标,对不同类型干部实绩的考核没有明确标准,是否称职、胜任,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价,导致干部正常退出缺乏评定标准,一些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较差的干部因缺乏手段难以调整下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缺乏科学界定,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缺乏制度保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虽有要求,但各地执行宽严不一等。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设计的不完善、不配套,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选人用人的程序不规范。一是程序“缺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一些必要程序执行不到位,有的甚至干脆不执行。如民主推荐的不规范,有意的放大或缩小,推荐职位和对象的模糊性、“缺位”;考察预告的不规范等。二是程序“错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的为了减少工作中的阻力,故意将程序颠倒,先把容易执行的程序执行到位,把一些难的程序放在最后再执行。三是程序“越位”。有的搞个人内定,协调在前,过程在后。

4、选人用人的信息不透明。一是发布信息内容不全面。如任前公示,只公示干部的基本情况,不公示干部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群众在民主测评推荐时往往凭主观印象“划圈圈”。二是意见反馈不及时。对群众举报的意见没有进行组织调查,有的甚至无反馈,群众觉得提意见无作用。三是发布范围不“对口”。对干部信息没有在其出生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以及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进行公示,群众得到的信息不系统,或仅在电视台公示或仅在本单位内部公示,缺乏公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选人用人的观念不对接。少数干部功利思想严重,不能正确对待升降去留,认为自己才高六斗,埋怨组织部门“有眼无珠”;少数群众对干部调整任用带着“有色眼镜”,认为凡提拔“必有关系”,凡交流“必有问题”,种种猜疑和议论造成上下评价不一致;一些群众把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等个别行为放大到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概否定,进行表现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和当面不谈,背后乱举报现象。

(二)原因分析

1、制度因素。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干部工作扩大民主要求的落实。二是制度链中断。一些环节扩大民主的制度有民主过程的要求、缺乏对运用民主结果的规定,留下了按需取舍、灵活掌握的空间,表现出制度执行的不规范。三是制度链接配套不够。扩大民主的制度不健全,缺乏配套的相关制度。

2、组织者因素。一是从宣传角度来看,一些地方没有深入全面地宣传《条例》,导致广大群众对《条例》不了解、不熟悉,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方法以及步骤等知之甚少。二是从组织者素质来看,考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阅历,有的不善于讲究谈话艺术,有的缺乏洞察辨析能力,形成的考察评价意见未能准确评价干部的特点和个性,难以为决策提供信服的依据。三是从组织纪律来看,有的组织干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严,甚至有“跑风漏气”现象,群众担心说实情、敢反映问题者遭到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

3、参与者因素。一是“老好人”思想。谈话对象一般只谈被考察对象的优点,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如果心存不正的考察对象私下提前做工作,谈话对象更是违心说好话。二是“潜规则”思想。有些群众认为考察或提拔干部存在“潜规则”,考察提拔的对象已内定,自己说了也自说,因此不配合、不支持考察推荐工作开展。三是无关思想。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组织的事,是领导的事,自己只要搞好本职工作就行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三、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的思路和对策

(一)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建立实绩为先的导向机制,着力解决“用什么人”的问题

1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首先必须把握正确的用人标准。要坚持用三个标准衡量干部。

1、坚持基本标准。基本标准,是针对执政党的性质而言。作为党的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德、能、勤、绩、廉的基本要求。即要以德为先,把道德品质作为选人用的“第一位”要素;以能为基,把能力素质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条件;以勤为本,把勤政为民、勤奋敬业作为选人用人的本质需求;以绩为要,把工作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以廉为则,把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作为基本准则。

2、坚持时代标准。是针对社会发展阶段性要求而言。2007年4 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宁夏考察工作时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哪些不图虚名、踏实做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2008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选人用人的“六个导向”,即树立注重品行的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树立科学发展的导向,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树立鼓励创新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把这些要求作为新时期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真正把那些科学发展能力强、构建和谐社会本领大、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驾驭市场经济、总揽全局且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

3、坚持具体标准。是针对选拔的具体岗位而言。选拔不同岗位的干部,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可将现有干部大致划分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即党的机关工作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人员还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分为教育、科研、文艺、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不同类别。要依据干部类型,建立健全岗位职务职责说明书,把岗位职务所需具备的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领导才能、个性品质、任职资历和履行岗位职务对应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让公众清楚什么样的岗位需要什么样的干部,什么样的干部适合什么样的岗位。

(二)明确选人用人主体,建立权责明确的动因机制,着力解决“由谁选人”的问题

选人用人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对干部进行选拔动议是选人用人迈出的第一步,必须进一步科学界定和明确选人用人主体的权责。

1、规范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的动议权。“党管干部”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重要原则。按照“党管干部”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在选人用人上具有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主持决策权、方案审议权和监督管理权。为防范“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要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县级来说主要是县委书记选人用人“五准”、“五不准”要求。“五准”,即县委书记在五种情形下方可启动干部调整动议,包括: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领导班子整体结构需要改善;领导班子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调整;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有明确要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调整补充干部。“五不准”,即县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上不得违反的五种情形,包括:不准在机构变动或本人已经明知即将调动时动议调整、提拔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干部的,应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不准指令或授意组织部门针对特定人选制定干部调整动议方案;不准干预组织部门正常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在集体酝酿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不准对拟任免人选首先发表倾向性意见;不准压制干部群众对本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批评意见,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2、规范组织部门的具体操作权。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选人用人中具有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组织部门要全程当好参与者和组织者,严格把握每一个环节,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一是深入了解干部。要抓好干部信息库建设,对纳入组织视野的干部,定期开展评议,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采取跟踪了解、专项活动督查、重大事项考核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专长、特点和能力素质;建立干部综合情况信息库,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干部日常表现的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条例》。《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要坚持《条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三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工干部首先要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纪律观念,必须严把进口关,防止虽有一技之长,但素质低下的人进入组工干部队伍。其次要熟悉干部工作的条例、制度,具有明辩是非、分析问题、宏观管理的能力。要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测评,颁发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不具备资格者不能从事干部工作。

3、规范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及有关个人的推荐权。一是严肃干部推荐纪律。党员、干部、群众都有向党组织推荐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本着“谁推

2 荐谁负责”的原则公正无私地署名推荐。二是制作《干部推荐表》。推荐者要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说明推荐理由、提出推荐职位,并署真实姓名。三是必须向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推荐,不得向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或私自打招呼,更不能利用推荐干部的权利干扰或影响党组织公正用人。

(三)明确选人用人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怎样选人”的问题

1、规范初始提名。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必须首先从规范初始提名权入手。一是用“两推一询”提名法,解决重点岗位的提名问题。“两推”即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大会推荐和县委全委会推荐。“一询”,就是征询分管领导的意见,再根据这三方面的意见综合提名,多数干部不赞成且完全未进入分管领导视野的不作为提名人选。 二是用“四推一交叉”提名法,解决平时空缺岗位的提名问题。“四推”即后备干部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个人自荐。“一交叉”就是把四项推荐情况进行交叉,从交叉点最多的人选中,再比选提名。三是用“一划一推一面试”提名法,解决特殊岗位的提名问题。“一划”就是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先划定一个提名的大范围。“一推”就是将在这个范围内的干部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提请县委常委会等相关会议进行推荐。“一面试”即对民意集中的干部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确定提名人选。

2、规范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一是批量提拔调整干部,采用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方式。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是民主推荐干部的两种主要形式。在民主推荐时,两种推荐方法结合使用,可以优势互补,便于综合分析,保证客观准确地了解被推荐对象的群众公认度。二是平级调整干部,采用同级推荐。在目前的干部调整中,由于职数的限制,更多的调整是平级调整。要根据空缺职位的要求,在同级干部中推荐人选。三是选用特殊职位干部,采用专项民主推荐。对配备妇女、少数民族、非中共、35岁以下的干部,向参加推荐的干部群众讲明推荐的特殊要求,并提供具备特殊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册,让推荐人员在这类人员中综合平衡比较,优中选优。四是公开选拔干部,采用“双向”民主推荐。对公选干部采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到其上一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更加全面准确地考察其情况。

3、规范干部考察。一是扩大预告范围。要尽可能地在服务对象中发布考察预告,让更多基层群众了解考察程序、职位要求。二是保证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数量。在进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要保证一半以上的基层群众或服务对象参加。三是扩大考察范围。要打破单纯地坐在办公室考察的惯例,应采取随机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向考察对象所在社区的居委会、邻居、朋友等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确保了干部考察信息的全面准确。四是要讲究考察方法。考察人员要以谦和的态度和商榷的口气找群众了解情况;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畅所欲言,讲真话,去套话。

4、规范酝酿讨论。一是坚持“两个不用”,即: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干部不用、民主推荐不是多数群众认可的干部不用。二是重视群众反映意见。在讨论拟提拔对象的任用时,对群众有反映、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表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三是试行实名票决。准确界定集体决策中的个人责任,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防止人情等因素的干扰,提高决策质量。四是建立回复制度。建立回复制度是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最直接的表现手段。一方面要尽快查实问题,另一方面要将查处情况回复给相关群众,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提高群众参与干部任用工作的积极性。

(四)明确选人用人渠道,建立公道择优的“进口”机制,着力解决“人怎样上”的问题

1、规范干部任用的基本形式。根据《公务法》,机关公务员来源主要有三条渠道:一是选任制,通过选举对领导岗位上的公务员进行任免;二是委任制,通过公开招考,选录主任科员以下岗位的公务员;三是聘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招考或直接选聘方式录用特殊岗位的公务员,也就是将有特殊才能的非公务员人员录用为公务员。目前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三种干部职位中,聘任制干部比例最低。当前随着人才流动速度加快,应逐步增加聘任制岗位,提高干部职位管理制度的弹性系数,消除人才流动壁垒。

2、丰富干部任用的选拔形式。目前干部选拔任用的主要方式包括: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三种选拔形式。其中,对科级干部选任,可以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相组合的方式,突出素质、能力和潜力,脱颖而出;对处级干部选任,可以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组织推荐、民主推荐三种方式,突出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择优选任;对党政机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选任,可以采取民主推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突出驾驭能力、专业能力和工作绩效,选准用好。

3、创新干部选拔任用的其他形式。一是试行干部自我推荐制度。在民主推荐前,让符合任职条件的干部自我推介,为大家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引导干部群众通过正当的竞争来争取群众支持。二是深化公推公选制度。要不断完善公选程序设计和选拔方法,在笔试环节上,注重基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面试环节上,对面试组成人员应提前进行技能培训,形成一

3 支相对固定和符合资质的面试队伍;在考察环节上,把考察干部的现行表现和业绩相结合,建立量化的考察指标体系。三是逐步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上会制度。在干部选拔的每个环节都按照多于拟任人选的人数实行差额竞争,加强比较和鉴别,真正做到好中选优,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准确性。四是试行公推直选制度。公推直选中关键性的创新主要有两项:一是通过公推产生候选人;二是召开全体干部群众大会进行差额、直接选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更多干部群众认可选举结果。

(五)明确选人用人退出,建立畅通无阻的“出口”机制,着力解决“人怎么下”的问题

《条例》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免职、辞职、降职的主要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从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开展检查考核、进行组织处理等方面入手,疏通干部“出口”,让该下者下。

1、“改”,即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坚持每年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考察考核,对考察考核情况差的领导干部由县领导进行谈话,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并督促其整改,如在第二年的考察考核情况仍未改观,政绩平平、群众基础差、威信低或身体状况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改任非领导职务。

2、“退”,即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制度。明确指出凡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都必须按时办理退休手续;因工作需要延期退休的专业技术干部,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本人坚持不退的,从接到组织部门的通知起,不再计算工龄,工资改发退休工资,进一步严肃干部退休制度。

3、“诫”,即对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对届中、届未考察考核中,民主测评满意率低、工作成绩平平、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干部群众意见大的科级干部,由县委或县纪委主要领导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组织处理。

4、“免”,即依法对干部进行免职。对问题比较突出,在干部群众中影响较坏,或因违反财经纪律、受贿、赌博、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及时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5、“降”,即对干部降职使用。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干部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县纪委、组织部门提出降职使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时,根据干部所受纪律处分,对受处分应降职的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予以降职使用。

(六)明确选人用人政绩,建立民主开放的干部考核机制,着力解决“怎样评价用人”的问题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考核评价干部,要找准量化分析、绩效考评、考核评定间的结合点,建立健全干部绩效考评综合评价体系。

1、制定干部考核评价量化标准。年初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部门职责,确定部门年度目标,然后根据班子分工和个人岗位职责,分解到人,确定每名干部的工作任务,作为全年考核的目标,对直接从事经济管理的部门,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对行政管理部门,以部门效能发挥情况为主。工农业产值、财政收入、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实绩,以及上级的认可度、群众的满意度,以量的形式表现出来;对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以质的内容进行定性描述。

2、制定干部考核评价标准。考评采取“听、查、核、评”的方式,注重用原始资料说话,用权威部门的数据说话,用群众的意见说话,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评结果实行百分制管理,把考学、考绩、考廉、民主测评全部量化成分值,最后进行综合排名,给每位干部一个准确的定位。

3、规范考核结果运用。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能上能下”依据,实施奖优罚劣。对成绩比较突出的干部作为后备干部人选培养,各类评先推优从中遴选。对成绩较差的分三种情况实施末位淘汰:对有违法违纪行为被定为末位的,按照有关纪律和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不胜任现职被定为末位的,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辞职、降职、免职等方式,进行末位淘汰;对胜任现职、但排名滞后被定为末位的,采取组织谈话、领导约谈的方式进行告勉。

(七)明确选人用人监督,建立立体刚性的干部监督机制,着力解决“怎样监督用人”的问题

强化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也是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堵塞漏洞的关键措施。要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切实把严格监督贯穿选人用人的始终、把严肃纪律贯穿选人用人的始终、把严明奖惩贯穿选人用人的始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1、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监督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请销假备案、驾驶公车审批等制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信访监督和预警机制。

2、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坚持科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内部复核制度,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档案全程记实;坚持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坚持每次干部考察发布考察预告;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群众举报受理制度;实行公示实名举报反馈制度;坚持干部人事任免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前移干部监督“关口”。

3、坚持群众监督制度。拓展公示渠道,广泛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重大问题,由纪检、组织人事联合开展专项调查,认真核实,群众意见大或重大问题未核实清楚的不予任用或暂缓任用。建立公示结果反馈制度,公示结束后,及时将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及调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向常委会如实反馈,进一步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和改进纪监、组织系统信访举报工作。

4、强化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一把手”是班子的班长,决策群体的核心,对决策事项负有最大的责任。要严格按程序集体决策,防止党政“一把手”“一言堂”,不得以办公会、碰头会等代行党委会职能。对权力进行适当分解,防止党政“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下功夫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防止党政“一把手”接受组织监督走过场。建立健全加强上级组织监督、班子内部监督、群众监督的制度规范,提高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性。

(八)明确选人用人责任,建立公正严明的责任机制,着力解决“怎样追究选人用人失误”的问题

建立选人用人失误失察责任追究制度,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要减少和避免选人用人上的失察失误,必须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责任机制,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一般领导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形成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责任追究的科学选人用人体系。

1、建立健全干部推荐责任机制。在推荐干部时,不论是单位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推荐,还是领导干部推荐都必须坚持谁推荐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以便于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责任追究。被推荐人任命后,如在试用期内发现严重问题或有违法行为的,要追究推荐人或组织者的推荐责任;对推荐材料不实,有夸大被推荐人的德才表现的,或在推荐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有意欺骗组织的,应给予推荐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2、建立健全干部考察责任机制。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责、权和考察的内容、方法、程序、纪律、监督等要求办事。要填写《干部考察登记表》,对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时间及考察组结论性意见等情况进行登记,考察组组成人员应在考察登记表上签名,对考察对象承担考察责任。对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细致、不深入,没能发现被考察者任前之“病”,一年内发生严重问题或有违法行为的,应给予考察人员通报批评、诫勉或党纪政纪处分。

3、建立健全干部任免(审批)责任机制。讨论研究干部的任免(审批)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对不经集体研究而提交党委讨论决定的,给主要责任者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凡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或以书记办公会、少数人研究或者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或应到会成员过半数不同意的,所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同时,进一步明确由谁来追究责任。各级党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由上级党委或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进行追究;各级组织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由同级党委或上级组织部门进行追究;具体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执行。

为了进一步解决查处难、问责难的问题,《意见》重点提出了3项措施:一是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实行查核结果抽查复核和分析研判,对处理不到位的责成重新查办,防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是建立违规用人问题倒查机制,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追究责任人,一查到底、问责到人。抓住重点对象和关键人,要突出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用人上的失职渎职责任。三是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运用信息网络技术推广实时监督系统,使开展倒查、追究问责有迹可寻、有据可依。 立规是好的开始,关键还要看落实。在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上,我们考虑,将重点采取4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部内各有关工作机构都要齐抓共管,干部考察组要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是开展学习培训。结合《干部任用条例》系列培训,同步开展《意见》的学习培训,并推动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主体班次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的常规教材,引导广大干部学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三是细化具体措施。督促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操作规程和配套措施,将《意见》各项任务要求抓细、抓实、抓出成效。四是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的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对执行不力的及时予以督促纠正。

第三篇:党政领导干部论文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问题研究

党政领导干部论文: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问题研究

【中文摘要】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的良性发展,取决于能够承担起社会主义建设大任的领导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承担着建设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重任,因此十分重要。我国党政机关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原则,培养和选拔出了很多德才兼备的党政机关干部人才,也正是他们的努力保证了我国经济文化等方面迅速发展。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一方面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发展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还有待完善;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交易原则和追逐利益的风气也逐步渗透到选人用人工作中,滋生了一些用人腐败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问题,降低了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度,极大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发展历程回顾和总结,从实际情况出发,指出我国现阶段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对问题的成因进行深层次的剖析,围绕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这个主题,展开研究,对其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本文分为五个部分。首先是绪论部分,首先就论文选题的提出和其现实意义进行了说明,然后对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文献进行综述。最后对本论文的研究方法、内容和章节

安排进行了简单的介绍。第二章是关于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理论框架的建构,首先是介绍和论文有关的概念主要是选人、用人,其次介绍与选人用人相关的理论。选人用人的相关理论可以分为东西方两类不同的理论。与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相关的指导理论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制度相关理论、党建理论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与西方国家有关的选人用人理论包括人性理论、国家理论、政党理论和领导理论。第三章是介绍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发展和现存的问题。主要包括了两个内容,一个是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制度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另一个是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制度的形成发展从时间上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建国前期探索阶段、建国初期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的恢复规范阶段。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着“少数人选人”的现象、优秀干部难以脱颖而出的现象、用人腐败的现象、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现象以及选人用人的公信度问题。第四章是针对我国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问题是有许多因素造成的,如选人用人的制度缺陷,选人用人的观念的局限等。本文将从制度、组织和人的视角逐一分析各种阻碍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工作的具体因素。第五章是针对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问题提出确实可行的对策。首先是积极宣传科学选人用人观,改变原有落后的观念,其次是在组织工作上保障科学的选人用人,最后是加强制度创新,弥补原有选人用人体制机制的缺陷。

【英文摘要】Our country is in the new era when overall

construction of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and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socialism, all of those depend on a great extent to the work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in our party, depend on the quantity and quality of leaders who can take on responsibility of the socialist construction.Party and political leaders are very important because they carry on the task of China’s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Our party and government organizations insist 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such as principle of party administrating cadre, ability and morality and multitude recognition, has selected a large numbers of outstanding leaders, their effort to ensure the development of our economic and culture.But we should also see the problems in this area.On the one hand, the work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lag behind the economic restructure, the establishment and execution of this system also waits for consummating, On the other hand, as a result of market economy’s development, the market transaction principle and the chase benefit’s atmosphere also penetrate to work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multiplied some personnel corrupt and unhealthy tendency, reduced the trust of work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in our party and government,

enormous harm party and government’s image.This article review the proce of development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pointed out this problems, and analysis those reasons, proposes my own suggestion to further reform and consummation.This article is divided five parts.First part is the introduction part, it makes explanation on why selected this topic and its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hen carries on the summary to the Chinese and foreign related research literature.Finally, present this article’s research methods, the content and the chapter arrangement, the simple introduction.The second chapter is the theory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first part is mainly introducing the concept related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the next part is introducing theories of it.A theory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in west countries is different from in east countries.A theory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about our country contains the Marxism theory, the political system correlation theories, the party building theory and the modern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theory.A theory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about West Country includes the human nature theory, the national theory, the political party theory and the leader theory.The third chapter is introduced the development and problems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in our country.This chapter includes two contents, one is the developing proce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another is the current problems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The developing proce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is poible to divide into three stages from the time, since before founding of country explored the stage, the early years of the new nation development stage, the reform and open policy restoration standard stage.Problems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in several aspects, the phenomenon of minority candidate person, lacking of great person, personnel corrupt phenomenon, supervisor failing to duty and lacking trust on work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The fourth chapter is about analysis on problems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We found many reasons, such as the flaw of this system, the idea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and so on.This chapter analyze from the system, the organization and person’s view, will find each hindrance factor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one by one.The fifth chapter aims at to propose the truly feasible countermeasure to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Firstly, propagandizes the science view to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change original backwardne idea, then achieves in the

organizational work can safeguard the science to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thirdly strengthens the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s, atone the system mechanism flaw.【关键词】党政领导干部 选人用人 选拔任用制度

【英文关键词】Party and political leaders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The system of selecting and appointing person 【目录】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问题研究3-5背景89-12Abstract5-6

摘要

1.1 选题

第1章 绪论8-151.2 研究目的与意义8-9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5 研究1.4 本文的研究的方法及创新点12-14

第2章 选人用人的相关理论的总体思路14-1515-202.1 选人用人相关的概念界定15-162.2 选人用人相关的理论16-20和存在的问题20-3020-23

第3章 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发展历程3.1 党政机关选人用人的发展历程

3.3 3.2 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23-28

28-30党政机关选人用人出现问题的危害性选人用人问题的原因分析30-3830-31陷32-3838-504.2 组织因素31-32

第4章 党政机关

4.1 人的因素

4.3 选人用人制度存在缺第5章 党政机关选人用人问题的对策5.1 以人为本,更新选人用人的观念38-39

39-41

5.2 组织推进,加快选人用人的合理化进程5.3 进一步改革

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51-53目录54 致谢

41-5053-54

结束语50-51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第四篇:佑君中学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佑君中学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5+2”专项整治工作

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按照五通桥区教育系统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5+2”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我校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逐项开展自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设立领导小组:组长:张茵;副组长:易舟、张俊如。

一、少数干部存在精神不振、为官不为的问题。对学校干部队伍中的“庸懒散浮拖”现象从严查处不力,少数干部工作多年面貌不改,缺乏改革意愿和工作热情,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工作瞻前顾后,怕出纰漏,怕添麻烦,出现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

整改措施:树立良好用人导向,营造崇尚实干、大抓落实的深厚氛围,建立干部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结合实施干部谈心制度,对“为官不为”现象及时预警,整合目标管理、党风廉政、领导评价、群众评议等情况,进一步突出实绩导向和公平效率。及时表扬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勇于进取、善做善成的良好风气。

完成时限:长期。

二、对于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优秀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充实学校后备干部库,坚持好干部标准和“重品行、重实绩、重公认”用人导向。

完成时限:长期。

经全面梳理和自查,我校没有“拉票贿选问题”,没有“违规作用干部问题”,没有“跑官要官”问题,没有“说情打招呼”问题,也不存在“三超两乱”问题,学校领导班子配备合理,人岗合适。

校长签字:

乐山市佑君初级中学

二O一四年十二月九日

第五篇:选人用人工作报告

市委组织部:

根据《中共x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x组通﹝2020﹞x号)文件精神,我局党委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全面回顾和自查工作,现将具体情景汇报如下:

一、干部队伍基本情景

(一)机构人员情景

2014年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惠市编﹝2014﹞69号),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转为归口市水务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正处级。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工程技术管理科、土坝管理所、风景区管理办公室。直属机构2个,分别是电厂(公益二类,正科级),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公益二类,副科级),为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派出机构。核定惠州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及直属电厂、惠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事业编制共103名,经费由市财政按财政补助二类拔付;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正科级领导职数8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8名。2016年(惠市编﹝2016﹞55号)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规划建设科、工程管理科、水库调度科、水资源管理科。直属机构电厂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发电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白盆珠大队更名为市白盆珠水库巡查队。

现有在册人员177人,编外人员24人。

(二)正科职领导情景

正科职领导职数8名(含直属单位1名),实有8名。其中:研究生1名,本科4名,大专2名,中专1名。平均年龄为50.4岁,其中:40-45周岁的1人,46-50周岁的1人,51-55周岁的6人,均为男性。

(三)副科职领导情景

副科职领导职数18名(含直属单位4名),实有18名。其中:本科7人,大专8人,中专1人,高中2人。平均年龄为47.6岁,其中:40周岁以下1人,40-45周岁3人,46-50周岁9人,51-55周岁5人。男性13名,女性5名。

(四)非领导职数情景

非领导职数0名,现有5名,均为正科级。产生原因主要是2008年以来历次机构改革撤并了部分内设机构。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景

(一)深入学习,营造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一年来,我局以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抓手,坚持把学习《条例》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把贯彻《条例》同促进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觉性、紧迫感和职责感。一是局党委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让班子成员掌握干部任用的程序及条件;二是经过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议的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的要求,使班子成员把握好最新的中央文件要求,及时更新观念,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二)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拔任用干部

因我局科级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为补充力量,2016年上半年,在有空编情景下,申请使用3名副科级职数,我局严格按组织程序,向主管市水务局提交申请,选拔任用了3名优秀干部充实到科级岗位,经过一年的锻炼,3名干部都能进取工作,廉洁勤政,表现良好,今年如期转正。在对这3名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认真把握用人标准,坚持原则,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总体要求和选任干部的根本标准,不搞任人唯亲、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严格把好民主推荐关、考核考察关、任前公示关、讨论决定关、任命关五个“关口”,程序一步不少、履行程序一步不错、执行程序一步不让,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进一步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与民主营造风正劲足、心齐气顺的工作环境和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推动科级干部、科室人员交流轮岗

根据市编办﹝2016﹞55号文件精神,2016年上半年,我局全面布局、认真组织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同时,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通知》(惠市组通〔2017〕40号),我局以机构调整为契机,顺利完成21名科级干部轮岗交流以及部分科室人员的换岗交流,有效提高了办事效率,使机关面貌焕然一新,为全面推动我局建管工作向现代水管单位向前迈进奠定了组织基础。

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情景

按照惠市组通﹝2017﹞55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18年1月结合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对2017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总结,中层正职以上干部进行述职述廉,并对选人用人工作和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从自查的情景看,我局在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中,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措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状况较好。尤其是在推动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必须的成效。与中央、省、市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资料上是一脉相承的,可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局限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方式比较单一,未对内设机构领导职位进行竞岗。二是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推动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迈上新台阶,结合存在的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二是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三是要加大对干部的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选拔任用对象的思想根源上杜绝要官等不正之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的发生;四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好“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不断加强组织人事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第六篇:组织部检查组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组织部检查组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做好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根据市委第三巡视组、市委组织部《关于市红十字会选人用人工作巡视监督检查的反馈意见》要求,坚决把选人用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结合市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首先要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的重要指示,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市委巡视组、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为着力点,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着力解决市会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敢于担当负责的干部选拔出来,形成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巡视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二、领导机构

成立选人用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润海

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常务副组长:谢辉

党组成员、副会长

长:张立军、王万里副巡视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谢辉(兼)

副 主 任:梁立

机关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人事部部长

员:人事部全体人员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

(二)坚持巡视问题导向,即知即改、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三)坚持实事求是,依章依法依规选人用人;

(四)坚持挺纪在前,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

四、整改内容

(一)履行任前公示程序不够严谨规范

整改重点: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示环节公示期不满5个工作日。

2.党组印发任职通知日期早于公示期结束日期。

整改措施:

1.开展全面自查。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北京市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的若干规定》,认真梳理干部工作中公示环节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立 薛晓博

时间要求:2017年5月10日

2.严格公示时限。任前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次日起计算,遇节假日顺延,确保任前公示取得实效。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立 薛晓博

时间要求:长期

3.规范党组发文。干部任职通知格式,在落款日期外,增加一栏公文印发时间,并严格按要求在公示期满后行文印发。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立 薛晓博

时间要求:长期

(二)执行挂职制度不严格

整改重点:

1.违反《北京市红十字会关于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细则》的规定,机关干部在本机关内挂职。

2.执行挂职制度不严格,存在规定挂职期2年但只挂职1年的情况。

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挂职制度。机关党委(人事部)主任科员张小云不再挂职任办公室副主任,内部轮岗到办公室工作。严格执行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细则,选派方向与挂职时间与规定相一致。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完成时限:2017年5月25日

2.探索多种方式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在工作实践中为年轻干部搭建成长成才的平台,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

牵头领导:分管会领导及各部室、事业单位领导干部

责 任 人:梁

薛晓博

完成时限:长期

(三)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不严格

整改重点:

党组任命退休处级干部担任下属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未签订聘任合同,并领取在职人员薪酬,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有关规定不符。

整改措施:

1.做出免职决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进存不再担任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推进完成中心法人变更;原赈济部部长张静不再担任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副主任。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薛晓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25日

2.依据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对退休干部兼职取酬进行清理。

牵头领导:张立军

责 任 人:梁

完成时限:2017年6月5日

3.选派机关科级干部担任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负责人,主持该中心全面工作。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薛晓博

完成时限:2017年6月20日

4.加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逐步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领导人员聘任工作,通过公开招考,比选择优,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存在的未签订聘任合同、聘任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牵头领导:张立军

责 任 人:梁

立 薛晓博

刘秀华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0日

(四)个别退休干部涉嫌违规在企业兼职并取酬

整改重点:个别退休干部违反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经营型事业单位兼职并领取薪酬。

整改措施:

1.依据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对原财务审计部部长郑援朝在冠名单位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抢救中心兼职取酬问题进行清退。

牵头领导:张立军

责 任 人:梁

完成时限:2017年6月5日

2.严肃清理违规兼职。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集中开展党员干部在企业、社团违规兼职(任职)情况摸排,发现问题严格按规定进行清退,对拒不清退的作出组织处理,涉嫌违纪的要移送纪检机关。

牵头领导:谢

责 任 人:梁

立 薛晓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25日

(五)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管理工作不规范

整改重点:个别退休领导干部违反《市委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在社团兼任职务。

整改措施:

1.要求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熙增对在北京保护健康协会兼任会长(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进行清退,向党组提交协会法人变更有关材料,并作出承诺。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薛晓博

完成时限:2017年5月25日

2.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从严把关离退休干部兼职行为,对离退休干部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清退。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薛晓博

付平仙

完成时限:2017年5月25日

(六)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重点:

1.对干部的使用缺乏统筹规划。市会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职数37个,目前空缺13个,空缺比例达到35%。机关正处级领导岗位9个,目前空缺4个,空缺比例达到44.4%。赈济部部长、人事部副部长等处级领导岗位长期空缺。

2.长期借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机关工作。

整改措施: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谋划。认真落实《2014-2018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精神,加强干部梯队建设,统筹调剂机关干部资源,培养并大胆使用40岁以下德才兼备年轻干部,形成年龄、知识、专业等相对合理的干部梯队。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立、薛晓博及人事部全体人员

完成时限:长期

2.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结合市会处级岗位空缺情况及干部队伍实际,开展对干部是否符合提任处级领导职务基本资格条件进行集中梳理,对干部选任动议环节严格把关,做到“四凡四必”。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选人用人工作流程,规范公示、公文和文书档案工作,有计划、分步骤选优配强赈济部部长、人事部副部长等领导岗位人员。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薛晓博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5日

3.退还机关借调所属事业单位干部。

应急救护工作指导中心督导科科长周娜、办公室主任科员张永杰和备灾救灾服务中心办公室马宁3名同志,梳理并形成工作交接单,并交接签收后回到原单位工作。

牵头领导:马润海、谢辉、张立军

责 任 人:梁立、朱倩及应急救护工作指导中心主任金辉、备灾救灾服务中心主任王正华

完成时限:2017年5月25日

4.通过公招、遴选和军转干部接收安置等方式逐步补齐人事部、财审部等机关内设机构编制空缺。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朱倩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25日

(七)对干部选任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需进一步加强

整改重点: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精神的学习不够,对选任程序、方式了解不深,认识上比较片面,个别干部甚至出现“伸手要官、威胁组织”等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为龙头,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率先掌握有关党的干部政策法规,主动教育宣传引导分管干部,针对个别干部理解不深、掌握不准问题重点帮助;印发有关干部工作制度及相关学习辅导材料,组织干部工作知识问答活动加强干部政策宣传。

牵头领导:马润海

责 任 人:梁

薛晓博

完成时限:2017年6月20日

推荐专题: 党员自查报告 自检自查报告 2014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