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总结 > 自查报告 > 详情页

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2022-06-14 00:59:25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第一篇: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报告

为保障我中心办公环境的防火防盗安全,3月22日―23日,根据中心领导的安排部署,中心负责人带领办公室和后勤有关人员组成安全检查组,对中心办公楼和实验楼消防安全和防盗工作进行了严格的检查,现将检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检查总体状况

检查组首先对办公楼三楼和四楼的门窗、机房和办公设备、用电电路及开关、楼道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一楼食堂用电用水、环境卫生等状况进行了检查。然后对实验楼的一楼冷库机房,二楼至四楼的办公室和实验室的门窗、仪器设备、办公设备以及用电线路、楼道消防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等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透过全面、彻底的排查,不留死角,检查结果总体状况很好,无重大安全隐患。

二、存在的问题

1、每个楼层已配备的8公斤、4公斤两种规格干粉灭火器直接放置在地面,不利于消防器材的保管和保养。

2、部分办公室和实验室的电源插座、插板存在破损,存在安全隐患。

3、机房内堆有杂物,堆放杂乱,存在防火安全隐患。

4、实验楼试验区域无安全门,外来无关人员能够随意

进出,存在防盗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及推荐

1、购置消防器材专用箱盛装所有的灭火器,有效保护消防器材,并整齐堆放。

2、要求后勤及时更换缺损的电源插座,办公插板由使用人自行更换,确保使用的电器(仪器)安全。

3、机房内严禁堆放杂物,立即清理,排除火灾安全隐患,保证机器正常运转。

4、实验楼二楼楼道口安装防盗安全门,保障实验楼办公室和仪器设备的财产和消防安全。

5、坚持消防安全常态化、长期抓,推荐成立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坚持每月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以及消防安全自查工作,中心负责人指出消防安全隐患事关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大家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职责重大,不能存有丝毫的松懈和侥幸心理,确保“消防安全不留死角”,排除安全隐患,共同创造一个安定、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篇: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根据XX消防处《XX》的精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尤其是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营造“两*”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我单位加强了消防安全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针对XXX的要求,我XX领导班子非常重视专门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属,落实制度、责任到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各科室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在周会上通报了近期XX起火灾情况,要求各个XXX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警惕,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2、认真自查、消除隐患。

从检查的结果来看,我XXX消防安全总体情况良好,各个消防通道畅通无堵塞现象。各项防火标志及疏散标志明显,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录像监控设备运行良好。

3、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到提高全员警惕性。

⑴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全XXX职工的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海报、信息电子屏等形式的宣传活动,使消防安全知识人人皆知,切实营造一个全院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围。

⑵加大消防培训工作的力度,促使全XXX职工掌握火灾通报流程及灭火设备的操作。一是会扑救初期火灾,能够及时准确报告火灾发生的地点、场所以及联系方式,懂得使用灭火器,懂得处置初起火灾;二是会自救逃生,能够随时掌握所处环境的疏散路线和安全出口,懂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的危险性,维护自己的消防安全权益,在火灾发生时懂得如何自救和协助XXXXX疏散。

⑶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确保“一畅”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即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灯具齐备有效。

通过宣传、培训、检查使全体员工提高了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一旦出现火情的处置能力,确保“两*”期间万无一失,夯实消防基础。

  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三篇: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高度重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转发省住建厅的通知》文件精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公司要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安全工程师要每周带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安全员要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消除,确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标准 强化消防安全

(一)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消防管理的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管理,将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个层面、每个人员。严格把好产品采购关,必须使用符合阻燃要求目式达到XX目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实行严格的动火审批制度,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设动火监护人,实行现场监护。实行明火作业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和装置,操作完毕后腰认真清理现场,防止产生暗火。严禁在明火作业范围内同时从事油漆等易产生挥发性气体的作业;使用易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应集中存放并远离热源。严禁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严禁在运行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切割和焊接。对各种用途的临时用房、仓库、贮罐、堆料等要合理布局,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通道、防护间距。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标志醒目。

(二)加强活动用房搭设管理。活动用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的要求执行,且符合《成都市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轻型钢结构装配式活动用房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活动用房的安装应符合以下防火要求:

1、活动用房场地周边应设置消防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配置消防水源。

2、活动用房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危险源的距离不小于16米,食堂用房与宿舍用房应分开设置。

3、对于两层的活动用房,当每层的建筑面积大于200平方米时,应至少设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当每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第一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活动用房栋与栋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5米。

4、活动用房搭设不宜超过两层,其耐火等级达到四级要求,超过两层时,应按现行国家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执行。

5、活动用房墙板和门等装饰材料应满足防火要求。

6、活动用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两具灭火级别不低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

7、活动用房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一是所有用电线路应穿阻燃管明敷;二是灯具要与板墙保持安全距离,电线穿过彩钢夹芯板墙板,必须套瓷管或其它不燃的塑管;三是配电线路宜安装智能限电器,应将照明回路与插座回路分开,插座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三层或单栋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活动用房必须安装智能限电器。

(三)加强活动用房使用管理。

活动用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用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用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人员教育,落实下列防火措施:

1、活动用房内禁止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

2、活动用房内严禁电线乱拉乱接。

3、严禁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活动板房不能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

三、加强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施工单位要将消防安全教育作为施工现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用火、用电、用气常识,使从业人员了解消防要求,增强消防意识,掌握消防知识,遵守消防规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营造“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社会氛围, 防范火灾事故发生。

四、强化监管,排查火灾隐患

决定在我市建筑工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XX年xx月至xx月,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在建工地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重点对消防设备设施的设置、施工现场易燃物的管理、活动用房防火管理、临时施工用电安全、作业人员作业是否符合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和漏洞。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应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一是要结合本地区的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是要把好开工条件审查关,在开工条件审查时要对活动用房的相关设计、安装、验收、移交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要督促施工现场全面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当场督促改正,对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按照《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对因材料阻燃达不到要求而发生火灾的活动用房厂家进行公示。

请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xx月xx日前将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总结报质安处。

第四篇:幼儿园消防安全自查报告精选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要求以及教育局的部署,我园在10月8日召开教师会议,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安全教育消防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杜绝火灾隐患。为了做到防患于未然,我园定期进行了线路安全大检查,杜绝火灾隐患。

按照上级的要求,消防自查情况如下:

一、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以及安全关键部位的巡查。

二、加强消防演练。幼儿园制定消防演练预案。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幼儿园高度重视消防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常识,教育学生严禁野外用火、玩火。

总而言之,我园将为增争创安全文明学校,将尽力做到管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篇:社区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省综治委《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以及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迎接省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督查活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局结合全区养老机构实际,组织力量,对辖区内18所养老机构(其中,公办养老院9家,民办养老院9家)的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了全面的检查,现将本次安全防范工作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近年来,区民政局始终把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及全体入院老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开展好本次安全检查,局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社救福利科科长为副组长、各街道(镇)民政助理、各养老机构负责人为组员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养老机构的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利用一切行之有效的手段,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努力为老年人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服务环境。同时,召集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就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省民政厅、市民政局通知精神,特别是针对近期发生在学校、幼儿园的恶性案件,结合养老机构实际,对养老机构易发事故的原因、事故的防范和处置进行了深入分析、交流和工作部署,明确全区养老机构要坚决杜绝责任事故发生。

二是突出重点,建立长效机制。

检查中,我们重点对养老机构的夜间值班、出入制度、外出请假、院务公开、食堂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院长责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等一系列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养老机构安全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大家对于各项制度的落实、责任的明确以及食品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都抓得比较紧、比较细。如河埒福寿园虽面临拆迁,但把各项安全制度的落实始终放在首位;胡埭敬老院、东绛敬老院、朗高护理院建立健全门卫安全制度,配备专职保安,确保老人在院安全。各街道(镇)民政办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养老机构管理人员调配工作,从而确保入住老人时时有人照料,杜绝了因疏忽而导致的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在日常管理中,我们始终把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实,各养老机构做到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上报一次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民政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每个月召开一次安全管理讲评分析会,针对问题及时整治,切实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全面排查,确保整改到位。

在此次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对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灭火疏散预案建立情况、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消防安全培训情况、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消火栓箱、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等设施配置运行情况,以及老年人寝室、活动室电气线路铺设、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个别老人有卧床吸烟的习惯,立即进行耐心教育,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个别工作人员表现出来的麻痹大意思想,积极引导,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对个别单位存在用电线路裸露,消防设备老化、新建平房不够通风、台帐不够齐全等现象,当场责令限期整改。检查中,我们还就养老机构落实24小时值班巡查制、领导带班制及门卫保安配备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真正做到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

四是举一反三,确保稳定有序。

根据民政部、省市民政部门相关通知精神,为汲取案件教训,规避养老服务风险,预防意外伤亡事件发生,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通过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各养老机构的管理,注重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如检查中,我们还向各养老机构发放了消防宣传资料,力求提高养老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和老年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防、自查、自救能力。同时,对他们进行防盗、食品卫生等知识的集中宣传,增强了他们的安全、卫生意识。各养老机构在加强“五保”对象的看护,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情绪不稳定人员能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解除他们的心结,确保了他们情绪稳定、心理健康。“五保”对象之间、“五保”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关系融洽、生活氛围愉悦。

推荐专题: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幼儿园安全自查报告 消防安全自查报告

相关推荐
本站文档由会员上传,版权归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89702570@qq.com联系本站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千文网移动版
冀ICP备2020027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