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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自查报告(大全)

2022-06-14 00: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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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我所在县交通运输局的行政领导和××市运管局的业务指导下,严格履行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监督职责,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学习贯彻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地道路运输市场,打击了扰乱道路运输市场违法行为,防止了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依照《四川省20xx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和《运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我所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强化运政执法行为,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运政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领导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有力的推进了行政执法的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为了宣传道路运输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重点宣传了《行政强制法》有效维护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合法经营者,教育和纠正轻微的违法行为者,严厉打击严重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的违法行为者,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规范良好的执法行为,我所在内部坚持铁定的一月一次工作会,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对外利用电视、LED显示屏、标语和上街摆台发宣传单等形式,将道路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全县千家万户和广大的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者。同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也向所有经营者广泛宣传,耐心教育,宣传面达90%,以上收到的效果也非常显著,多次受到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充分肯定,广大群众口碑好。

三、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

结合我所实际,为确保执法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指定岗位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开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和服务,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十不准”》、《四川省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八禁止、八不准”》以及《四川省交通厅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等相关规定。

坚持每月最后一个周五的中层干部例会制,互通信息、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了廉政建设,从源头上、制度上防止和消除了行政执法腐败。

四、文明执法、成效显著

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实行“查处分离”,“罚缴分离”制度,这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们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管理水平,认真学习《行政强制法》,对每一起行政强制措施案件按法律程序进行树立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新形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重大案件的处罚成立了××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重大案件案审小组,由岑平所长担任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和案件相关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对重大案件处罚进行集体讨论制度,并记载讨论事项和处理结果。20xx年特别是春节前全县组织的重拳联合执法打击“黑车”行动,在全县各乡镇展开了一次地毯似的打非治违行动;对租赁公司“组合的”非法营运行为进行高压态势检查,确保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护了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三线”治理过程中,对货车路面扬撒、货车擅自改型、机动车维修占道经营进行重点查处;对客车超载,出租车不符合服务质量要求、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漫游揽客等违章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取得了整顿一批,规范一片的良好效果。截止现在共出动执法人员1920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30台次,共查处案件221件,其中暂扣处理“黑车”73台,其它案件148件,共处理结案213件,结案率为96%,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对执法文书进行填写,对结案案件每月进行装订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我们通过自查,成绩是主要的,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加强解决,以适应运管“四统一”的要求,把运管执法队伍建设好,把运管形象铸造的更加美好。

第二篇: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的通知》(铁依组发[2015]3号)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涉企水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水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化工作进程,我局在全局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照重点检查的内容和标准,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水行政执法工作,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指定水政水资源办具体负责全市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制定工作方案。为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制定了《铁岭市水利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细则》,明确了检查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活动要求。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经常组织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到各执法单位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把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对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真正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从而为促进水政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规范具体行政执法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检查工作重点内容,我局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方面做到了以下几点:

行政处罚:执法单位具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规定》,处罚主体认定准确、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引用法律法规准确。坚决落实“查”、“处”分离制度,违法处理和上缴罚款分离,行政处罚款项一律由业户直接去银行上缴。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规范行政处罚标准,杜绝执法随意性。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综合考虑各类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等的具体情况,明确选择适用的处罚种类和法律依据,确定相应的处罚标准,从制度与机制层面预防了权力滥用,使水行政执法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透明。同时,通过几次的培训学习,各执法单位在文书制作上切实做到了引用法律法规准确、行政处罚适度得当、案卷装订规范有序。

行政许可: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将许可事项、许可人员、许可权限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将许可事项、依据、条件、以及受理要求等相关内容在单位办公场所采取挂牌、电子触摸屏等相对固定的形式予以公开,无擅自增加内容,无办理审批事项强行推销产品、和服务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承诺要求办理,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广大群众和业主办理事项时更省心、更称心、更放心。 行政强制:认真组织全局人员集中学习《行政强制法》,严格执行《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主体及职权合法,实施行政强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勿滥用行政强制问题,无擅自扣押财物和乱收保管费用等问题,依法保障当事合法权益,无侵犯当事人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权益问题。

预防和化解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情况: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交通运输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成立了铁岭市水利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制订了关于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了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制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到目前为止,未受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行政执法纪律和作风:工作中严格要求工作人员遵照规定注重执法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等,做到着装上岗、挂牌服务、举止端庄,文明用语、规范有序,提高办事效率,帮助业户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把工作职责、服务承诺、投诉电话、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全部实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和意见薄,并聘请了社会监督员,定期征求他们的意见,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工作性质、不同任务对象,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无“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

三、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此次自查,在充分肯定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发现各行政执法单位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具体表现为:

(一)由于受人事编制的限制,新进人员较为困难,以致当前执法队伍老化、精通交通运输行政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影响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与社会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的反差日益明显,影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更加高效开展。

(二)社会认同感欠缺,执法难度加大,由于国民素质高低不同,对法律法规认识不到位,导致水行政执法缺乏社会认同感,执法难度加大,明知故犯现象严重。

(三)部分执法单位部分案件证据种类相对单一,表述欠严谨。

四、加强和完善水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以上查找的不足,结合我局执法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的内部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打造过硬内部环境的根本保证。一要加强思想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体学习教育活动。二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引进一批高水平、高素质人才充实执法队伍,聘请法律顾问进行现场授课,解决执法人员存在的法律知识问题。三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实施执法能力培训,通过集训、轮训、以岗代训等形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营造公正的舆论环境。坚持不懈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法律法规常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的法制意识,培养遵纪守法和积极配合执法的自觉性。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电视、报纸专栏,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水法律法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水行政执法营造公正、客观、积极的舆论环境。

(三)关于部分执法单位案件证据单一等的问题,一要通过提高全体行政执法队伍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着手,二要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案卷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业务水平,以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通过自查,我局在交通行政执法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对查找存在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真正将各项问题的解决落到实处。我们相信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一定能够跃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三篇:关于规范行政执法的自查报告

报告

奉公交警字[2012] 号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规范行政执法的

自查报告

奉新县政府办公室:

根据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奉新县2012年规范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奉府办字[2012]43号)精神,我单位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具备依法行使对全县道路交通管理的职能,负责机动车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查处各类机动车和驾驶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全县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法定资格。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大队所有正式工作人员全部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执法中严格落实亮证执法,协警员只负责协助民警维护交通秩序,没有发生协警员执法现象。

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情况。

我大队领导非常重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要求全体民警在执行行政处罚时,始终做到坚持“执政为民、和谐发展”理念,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进行适当处罚,并及时把相关法律法规在奉新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情况。

我大队始终把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摆在日常工作首位,严格落实民警执法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制度,每年定期组织民警进行执法学习培训,确保每起行政处罚案件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有准确完整的引用条、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种类。行政处罚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行政处罚程序上做到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我大队实施行政处罚始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开制度,把行政处罚标准以张贴上墙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全面公开,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严格按程序办事,车管股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办公室的干警在办理业务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按法定程序办事,耐心接受前来办证或交通违法处理群众的询问,力求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办理业务的手续。三是在填写处罚告知笔录时,都注明了可以依法听证。四是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都裁明了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五是行政处罚决定都经过局领导批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都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六是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有送达回执。

四、规范行政强制行为情况。

我大队实施行政强制行为,严格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按相关规定严谨制作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一是法律依据明确,强制措施凭证等法律文书上明显标注出法律依据、执行种类、执行期限、执行单位、执行民警。二是权利义务告知明确,详细告知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向何处申诉,并严格落实当事人在执行文书上签名制度。在我大队严谨细致的规范执法要求下,没有出现过因行政强制执行,被群众投诉、举报情况,更没有发生过因行政强制执行引发群体性事件问题。

五、规范文明执法情况。

我大队严格贯彻落实《宜春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做到以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为准则,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热情为民服务。

六、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情况。

自省政府法制办下发《关于印发〈行政许可文书、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及《关于印发〈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以来,我大队对照通知要求,对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及行政处罚案卷整理进行了全面规范,即确保了法律文书严谨规范,也促进了全体民警依法行政意识的提高。

七、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我大队行政执法行为从未出现过经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被认定违法现象,未出现过冤假错案和不合格案卷,行政案卷合格率达100%。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2年6月20日

主题词:行政执法 监督检查 自查报告

报: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法办,县公安局

奉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人秘股 2012年6月20日印发

共印6份

第四篇: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完善财政监督检查、处罚的查、审分离和集体研究制度,实行了严格的分工负责制,财政监督股统一制定检查计划,负责下达检查通知,严防重复检查,在执法过程中,实行严格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实增强财政工作的透明度,在全局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在行政执法处理处罚前,实行告知制度,先行下达告知书,在处理处罚决定书中明确告之复议申请时限和复议机关。

二、依法行政,提高财政执法水平

我局切实加强了财政执法的基础工作,在执法中严格遵守《会计法》、《河北省财政处罚处分条例》、《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河北省财政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追究制度》。按时完成了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有经县政府法制办年检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

三、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监督

我局在加强财政执法、维护财经秩序的同时,坚持强化监督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中,我们虚心听取财政检查对象单位的意见,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认真执行上级机关的有关决定、决议,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及建议均在限期内圆满完成。并切实强化内部监督,每年由局纪检组、财政监督股对局机关内部财务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对查出的问题不护短,属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完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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