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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第1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巩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成果,落实各级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认真查纠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安全性,根据省、市、区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xx年专项资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并由镇财政所组织业务人员对xx至xx年的专项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我镇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区民政局、财政局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切实做到专户储存、专人负责、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确保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安全,做到"俩个坚持":
(一)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手法挤占和挪用。一是救灾救济资金分配。以保障灾民基本生活为依据,根据灾害大小、损失程度、自救能力,突出重点,不搞特殊化,不搞平均主义,无挪用、坐支、截留等违纪行为。在发放过程中坚持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公开发放的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中的有关规定,坚持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审核,手续完备,程序合规,无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挤占、挪用、虚报等情况,坚持客观、公平、合理,实行动态管理。坚持按季度发放制度,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无擅自扣留低保金现象,确保贫困家庭保障金的足额发放,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农村医疗救助金按照农村医疗救助政策严格审批程序,做到对象明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救助科学,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情况反馈、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专项资金真正落实到人民群众身上。一是坚持层层公开制度。结合村务公开工作,将各项民政事业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纳入公开内容,从村、小组层层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二是坚持逐级反馈制度。资金的分配情况,逐级反馈上报,切实加强监督。三是定期进行检查。每年镇财政所都要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村入户核对检查看是否落实到户到人,是否使用得当,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和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及时纠正,认真处理,强化管理,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在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纪现象的发生,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
二、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一)家电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12月,区财政下拨家电下乡津贴58900元,实付65900.90元。xx年区财政下拨14597.75元,实付6596.85元。xx年至xx年区财政共计下拨72497.75元,我镇实付72497.75元。我镇家电下乡资金全数实时地按要求经由"一卡通"形式,对全镇村民进行了补贴。
(二)粮食补。xx年共下拨粮食补638494.80元。
(三)退耕还林补。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xx年共下拨343760元。3年共计1331280元。
(四)汽车下乡补。xx年6月至xx年5月区财政下拨汽车下乡补助426402.25元,我镇共下发418440.40元,余额7961.85元。
(五)水库移民补。xx年至xx年3月,我镇共计对水库移民补助5130元。 (六)教育补贴助学资金。xx年区财政拨款727200元,实际发放727200元。xx年区财政拨款666350元,实际发放666350元。两年共计发放1493550元。
(七)新农合医疗资金。
xx年门诊补偿涉及2371人,上级拨款70147.45元,我镇实际发放70147.45元;住院补偿涉及526人,上级拨款719884.72元,我镇实际发放719884.72元;二次补偿涉及400人,上级拨款201512.86元,我镇实际发放201512.86元。xx年门诊补偿涉及8853人,上级拨款141847.55元,我镇实际发放141847.55元;住院补偿涉及617人,上级拨款1442591.12元,我镇实际发放1442591.12元;二次补偿涉及581人,上级拨款212641.14元,我镇实际发放212641.14元。两年来上级共计拨款2477614.84元,我镇共计发放2477614.84元。
(八)农村最低生活保证金。xx年上级拨款155400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850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554000元。xx年上级拨款1464160元,我镇按照规定以70元/月/人发放,共计补助162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1464160元。
(九)五保供养资金。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xx年上级拨款213900元,我镇按规定以1850元/年/人的形式进行发放,共计补助144人次,实际发放金额213900元。
三、自查情况
三年来,我镇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的发放,无截留、挪用、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的行为,各专项资金按规定报帐制,严格管理,会计核算真实规范。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原则,监督、管理好专项资金。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化管理水平,保证专项资金安全有效的使用,促进我镇事业全面发展。
第2篇: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商务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省商务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估的通知》(湘商财201510号)和《郴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成立了由jú长郭远方任组长,副jú长郭益林任副组长,以及有关股室负责人参加的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领导小组。自3月25日至4月5日对我县商务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和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我县2015年度商务专项资金自查自纠情况和绩效评估工作汇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1、专项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度,我县申报专项资金情况:
1、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标准厂房建设资金)14.45万元;
2、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3、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加工贸易企业引导资金(示范区建设资金)17.5万元;
4、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示范清算资金)30万元;
5、2015年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资金25万元;
6、2015年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资金100万元。以上共到位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2015年度,我县商务专项资金县财政拨付情况:
1、拨xx县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资金)6.0万元;
2、拨县商务局(引进制造业大项目资金)10.0万元;
3、xx县市场服务中心(湘桂大市场建设资金)30.0万元;
4、大塘镇人民政府(大塘农贸市场建设资金)25万元;
5、xx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示范区建设资金)100.0万元。以上共拨付商务专项资金171.00万元。
3、专项资金未拨情况
2015年度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县商务专项资金192.95万元,以拨付相关企业和单位171.00万元,暂未拨付21.95万元。主要是项目是承接产业转移(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暂未到项目单位。
二、审核及拨付的基本程序
专项资金到位后,县商务局、财政局及时通知项目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到县财政局企业股办理转账手续,及时足额的将扶持资金拨付项目单位,没有发生截留、挪用、侵占、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三、绩效评估情况
1、对外贸易工作初见成效。我县现有经营外贸出口的企业有12家。其中化工企业2家,冶炼企业6家,纺织厂1家,服装厂2家,外贸公司1家。通过企业的自身努力和商务专项资金的支持,激励了企业勇于开拓国际市场的勇气和信心。曹氏服装厂年出口服装系列产品达到400万件套,销售收入达1.5亿元,实现利润1200万元。节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高氯酸钾和氯酸钾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国。提升了我县中小企业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国际竞争力,对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标准化厂房建设稳步推进。以增口创业园和xx工业园为重点,帮助园区企业解决标准厂房建设中存在的资金、施工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标准厂房建设实行特事特办,开辟绿色通道,2015年建设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为市下达任务的100%。
3、农贸市场标准建设稳步发展。湘桂大市场提质改造项目的实施,形成了规范有序、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县城区综合市场,为市民创造了一个安全、有序、优美的购物环境。大塘镇农贸市场的整体搬迁项目的实施,市场面积达2700平方米,新增摊位数126个,容纳就业人数380人,年交易额1500万元。同时,彻底改变了该镇以路为市场的现状,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
四、自查发现的问题
1、应拨未拨2015年专项资金21.95万元。自查发现县财政应拨未拨xx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资金)21.95万元。
2、后续管理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我县实施民生工程项目比较多,绝大部分项目效果明显,运转正常,但也发现有个别项目后续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后续资金注入,没有人维护,效益不好的情况。
3、由于xx是"边、老、山"的国家级贫困县,按要求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的配套资金暂时没有落实到位。
五、自查评价
通过对我县曹氏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东谷硅业有限公司、湘桂大市场、大塘农贸市场等重点企业申请项目申报材料、资金用途情况的检查,未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资金到位后,各个项目单位资金做到资金专款专用,无调整和变更国家和省投资计划,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的问题;无挤占、挪用、套用专项资金行为。财务管理比较规范,基本符合《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新产品的开发、标准市场建设等方面,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向国际市场开拓的自觉性;抓好了城乡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为营造安全卫生、便捷放心的消费环境,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我局在办理商务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坚持原则,严格审核,讲究方法,管理规范,廉洁自律,积极协调县财政局及时足额将资金拨付相关单位,确保了专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发挥了资金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六、自纠情况和建议
1、认真落实《湖南省承接产业转移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程序向财政部门办理应拨未拨专项资金申报手续。
2、进一步落实"政府引导、上下联动、多方投入"的原则。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要积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后续管理到位,后续资金到位,发挥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建议上级部门对国家级贫困县在资金上、政策上予以倾斜,在县级配套资金的比例上予以考虑,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
第3篇:农业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农水重点县等农业专项资金省级审计检查迎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县高度重视,与农口部门和有关乡镇密切配合,对县直涉农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在2015年以来涉及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三项农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及使用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15年以来,我县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3个,即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和2015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批复总投5900万元,其县以上财政资金3515万元,县级配套及自筹资金2385万元。
1、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省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47号文批复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913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市县配套613万元。
2015年6月,县财政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300万元,2015年14月,建设单位完成了招标工作。目前,因资金缺口较大,占迁费用高,工程正在逐步实施中。
2、陡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5年度工程。2015年1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水农字201556号文批复陡山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2015年度实施方案,核定工程总投资299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其余投资按照省发改委、水利厅有关投资计划的文件执行。2015年4月,省发改委、水利厅以鲁发改投资2015381号文下达工程投资计划25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万元,市县投资1500万元。省投资计划500万元尚未下达。2015年2月,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资金已到位1300万元,目前,按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程序要求,正在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3、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批复总投资1991万元,其中中央省1600万元,市145万元,县251万元,自筹资金25万元。2015年2月(www.),我县已完成工程和监理的招标工作,财政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工程正在实施过程中,争取4月20日前完成任务。
对上述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或县级报账制。目前3项工程已经全部招标完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度建设工程项目已经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到位财政资金3266万元,我县已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
二、自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业务科室与有关单位自查,以上资金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违规支出等现象,会计帐务处理较为规范,报账资料齐全,符合各类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在的问题:
1、个别项目工程进展较慢,致使未能报账提款,造成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到位。灌区节水改造项目要求地方财政配套比例大,但由于我县财政困难,项目配套资金到位比例较低。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存在的问题已通知各有关项目单位及责任人,限期整改完善,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使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积极深化财源项目建设,增加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安排项目配套资金,彻底解决配套资金到位不足的问题,同时对需要配套资金较多的项目,量力而行争取实施。
第4篇:学校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认真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财务管理政策,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职责、把学校资金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实现政策制度更加完善,资金使用管理更加阳光规范,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有序发展,现将学校教育专项资金自查报告如下:
1、学校领导非常重视,成立了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全体校务成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分工明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自查时间为2015年元月至2015年8月的资金落实情况。
3、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学校在年初做好预算,上级按时拨付资金,用于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不存在挪用及发放补贴等违规使用现象。
4、寄宿生贫困生补助专项资金。学校寄宿生贫困生建档成册,材料规范齐全,及时公示补助标准,及时发放资金,接受群众监督。
经过自查,学校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能够及时公布、公开,做到了透明、阳光。我校将一如既往贯彻履行上级精神,照章办事。
第5篇: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15年至2015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15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3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15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142万元,其中2015年17.8913万元,2015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15年度20.496万元,2015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6篇:技改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本
XX局:
为加强技改专项资金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贵州省经信委《黔经信法规20156号》通知的要求,我公司于2015年3月对2015年州财政局拨付技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
公司于2015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15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15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二、项目管理情况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三、项目的实施情况
本项目自2015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四、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瓮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五、项目实施效果
项目总投资2928.7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828.7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96.58%。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估算为10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42%。项目实施投产后,正常年销售收入为2000.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瓮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20xx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情况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一)、做好项目前期考察、评估论证工作。
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二)、确定年度上报项目。
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xx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三、项目执行情况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xx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项目成果和效益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
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
主要表现为:
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
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
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四、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二)制度执行情况。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支付基建工程款;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用于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没有擅自调整预算、计提管理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
(四)资金拨付情况。资金能够做到拨付到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单位。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六)资金使用效益情况。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xx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安宁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我镇已经按时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并经昆明贝伦斯会计师事务所的资产清查专项审计,现将有关资产清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工作基准日
本镇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__年12月31日
(二)工作起止日期
本镇于20__年4月6日至20__年5月10日期间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资产清查工作
(三)本镇资产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
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清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财政所长魏仕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财政所、会计站全体人员组成。由会计站章海燕同志具体负责全镇范围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2、资产清查工作程序
首先进行账务核实,列出账上各项资产;再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实地盘点,对照账面数填报账面达到清查标准的资产明细表及盘盈、盘亏明细表;在填报以上前两表的时候严格按照市有关计价的文件规定,进行固定资产重估、折价等;而后根据明细表进行卡片录入和报表的填报;在填写报表时同步进行财务方面的清查;最后完成上报、撰写清查报告及相关的报表打印和数据备份工作。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20__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溢情况的清查,其结果为:资产清查数为58,331,471.72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2,436,590.67元),负债清查数3,829,585.23元,净资产清查数为54,501,886.49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为
42,411,860.73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504,549.41元),负债清查数3,360,568.98元,净资产清查数为39,051,291.75元。具体是:镇人民政府资产清查数为41,594,021.19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452,908.00元),负债清查数2,905,528.3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38,688,492.89元;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资产清查数为676,255.55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51,641.41元),负债清查数455,040.68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21,214.87元;镇科学技术协会资产清查数为141,583.99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41,583.99元。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数为15,919,610.99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1,932,041.26元),负债清查数469,016.25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5,450,594.74元。具体是: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9,256,448.50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304,293.76元),负债清查数294,404.11元,净资产清查数为8,962,044.39元;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经营)资产清查数为2,005,471.41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1,169,801.00元),负债清查数
81,161.06元,净资产清查数为1,924,310.35元;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59,176.33
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362,119.00元),负债清查数800.0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58,376.33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2,156,896.06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65,284.50元),负债清查数87,794.96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069,101.10元;镇便民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
27,979.44元,负债清查数2,637.30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5,342.14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资产清查数为2,413,639.25元(资产清查待处理数754,781.00元),负债清查数2,218.82元,净资产清查数为2,411,420.43元。
(二)清查出的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止20__年12月31日,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账面资产总额为58,331,471.72元,此次资产清查过程中,清查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的会计差错盘盈资产共计362,119.00元。
(三)清查出的资产损溢及资金挂账情况
截止20__年12月31日,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的基准数为58,331,471.72元,此次资产清查中共计清理出资产盘盈总额421,569元;清查出资产损失合计2,858,159.67元,清查出的资产损失占资产总额的基准数5%,资产损失均为固定资产损失。
(四)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
截止20__年12月31日,我镇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共申报资产盘盈421,569.00元。其中:行政单位(镇人民政府)资产盘盈55,800.00元;事业单位资产盘盈365,769.00元。具体是: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资产盘盈362,119.00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盘盈3,650.00元、申报处理资产损失(收益)2,858,159.67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损失560,349.41元。具体是:镇人民政府资产损失508,708,00元,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资产损失51,641.41元;事业单位资产损失2,297,810.26元。具体是: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资产损失304,293.76元,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农科经营)资产损失1,169,801.00元,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资产损失68,934.50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资产损失754,781.00,申报处理的资产损失(收益)占资产总额的基准数5%元。
(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资产损失
经审计,由昆明贝伦斯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我镇申报的清查出的资产盘盈共计421,569元、资产损失(收益)共计2,858,159.67元,与我镇资产清查数吻合。
三、资产清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这项工作的完成,我镇摸清了“家底”,建立起了完整的清查系统,包括卡片及报表系统,为以后对资产进行科学、有效、动态的管理奠定了基础。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资产和财务管理中存在问题及有关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资产取得时不能及时入帐,购入时属于私人垫款或部门借款,经办人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依据,故不能及时入帐。另一方面,接受捐赠或上级划拨转让等取得的资产没有相关的依据入帐。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资产在转让、毁损、不能使用等情况下,保管、使用人、部门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依据。有些资产在赠与下属部门或其他单位、部门时只是凭部门负责人一句话,过后无具体人员办理相关的过户或毁损的手续,故不能及时作资产减少的财务处理工作,难以形成资产科学的管理系统。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以这套清查系统为载体,做到入账后及时更新,严格按标准入账。
根据柞监发(20XX)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民生八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全面自查。经过各部门6天的自查和检查,镇政府成立了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张治富担任组长,纪委书记谭道云担任副组长,财政所、经发办、民政办、计生办、计生站、劳保所、文化站、经发办、扶贫社、农技站、教育、卫生院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0引言
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来说,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给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其使用效果明显,影响范围也较广。其中包括挖潜改造资金、科研课题经费、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等等。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大多直接来自财政拨付,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事业单位在收到财政的专项拨款时,不能完全自由支配该款项的使用,而是必须按照财政的要求来支配使用资金,如果合理运用资金,将会促进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事实上通过近年来国家对专项资金的审查来看,虽然通过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也建立起一部分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我国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率,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其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就成了我们讨论的重点。
1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1.1专项资金分配不科学、缺乏整体规划专项资金分配不科学、缺乏整体规划,导致一些事业单位、一些非重点项目的专项资金大量结余,形成资金沉淀,而另一些事业单位、一些重点项目的专项资金又供给不足;同时由于分配的随意性容易导致项目的重复建设、资金投向分散等问题。这主要是由于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上,没有一个科学的、合理的标准。虽然预算编制中一再要求专项资金安排实行完全的“零基预算”制度,不再考虑历年基数,但基数加增长的预算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只是将资金进行切块分配,使得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时主观性强、随意性大,虽然有一定的分配基础,但与实际需要存在一定的差距,造成单位之间严重的分配不均。
1.2预算资金支出进度与事业开展进度、项目进度难以保持一致几乎是所有事业单位普遍存在预算资金支出进度与事业开展进度、项目进度难以保持一致的问题,主要由于①领导对财务人员重视不够,财务管理手段弱化。财务人员无法根据专项业务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付,只是简单的事后报销,并不清楚资金使用中的用途、标准,造成了资金管理缺乏应有的力度,监督往往流于形式。②资金的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分离。现在有许多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并不是资金的使用部门,其专项资金往往由上级单位申请之后,便根据业务需要拨付到下级单位,上级单位无论是账务核算上还是资金管理上都不能真正地反映资金使用状况,而下级单位又不能及时将这些反馈给上级单位,由于信息交流不畅,致使项目实施过程中哪些地方急需资金,需要多少资金,很多单位都不能及时跟踪掌握,很容易导致资金的拨付与项目进度不一致,认为造成上级单位专项资金长期滞留,而下级单位则等米下锅的局面,导致项目资金跟不上项目进展,影响了项目的顺利进行。
1.3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屡见不鲜事业单位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中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形式有:事业经费超支期末红字挂账,挤占了专项资金;以发展事业为由,获取上级专项拨款,用于弥补正常经费不足。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①专项资金的支出没有有效的控制和监督手段。②缺少绩效评价体系和跟踪机制。
1.4部分事业单位专项资金闲置现象突出,资金实际运用率低结余资金几乎成为一些单位的通病,这些单位编制预算不够细化,甚至代编预算、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从而导致预算执行缓慢,结余资金规模偏大,再加上缺乏对结余专项资金的监督,使得结余的专项资金就成了各部门的正常经费,致使国库集中支付体系没有起到盘活资金的作用,影响了财政资金的运作。
2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2.1完善整套的项目管理体制各级财政部门应严格立项、筛选、论证制度,组织专家组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出具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评审报告,并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和尺度,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各事业单位交来的申请,合理分配财政资金。
2.2强化财务控制意识,强化财务管理职能作用事业单位要提高对财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将财务职能定位于全面参与资金使用的决策与控制,使财务人员参与到资金管理的全过程,对整个过程进行统筹规划,根据“资金流到哪,管理管到哪”的思想,做出有效的项目资金安排,当然这需要业务经办人和财务人员的沟通和配合。此外事业单位也应该重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资金使用者的责任意识。
2.3建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建立一个由中立地位的专家组成的评审机构,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订立不同的切实可操作的评价指标,对各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地运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评价。事前评价,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必要性也就是这些资金产生的财务、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等方面效益进行的全面和系统的分析,促进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事中评价主要是分析研究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预防事业单位滥用、挪用专项资金,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事后评价通过审查和评价项目支出成果是否符合目标要求,作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审批的依据。对专项工作完成好的单位,建议将项目的结余资金留归该单位使用,对有贡献的个人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项目完成不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以后不安排项目,对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
2.4加强监督没有监督就没有约束,一方面财政监督要走出事后集中性检查、审计的工作方式,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现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的监督;另一方面还要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及时跟踪掌握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除涉及国家、事业单位秘密的项目外,各事业单位都要将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公示,并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