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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和乡财政所认真对照20xx年度民政专项惠农资金如:救灾资金、城乡低保资金、优抚事业经费、五保供养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及20xx年以来县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到2021年1月共收到民政局下拨我办民政专项资金壹佰陆拾壹万柒仟玖佰捌拾捌(¥1617988)元整。其中优抚事业费211900元,五保供养金824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医疗救助10000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资金使用情况:其中优抚事业费296591元(上年结转102028元),五保供养金70200元,农村其他社会救济1080元,城市低保金73384元,农村低保金1041264元,孤儿生活补助(20xx年)12960元,自然灾害款95000元。
二、主要做法
1、乡社会事务办和财政所在认真如实填写表册的基础上,还逐项对照政策规定进行了一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其他不良情况和行为。
2、在资金发放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管理的有关要求,由我办对照上级审批的人数、金额拟定花名册,交由乡财政所报用款计划,返回我办后上报乡财政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再由财政所开具转移支付交小水信用社通过一卡通兑现到农户手中,确保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3、在拟定受益名单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由我办审核无异后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再进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对象,确保了受助对象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三、存在问题
1、由于人员不够,有时资金发放不及时,导致以上人员领款推迟。
2、由于所有资金都是通过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导致农户账户上的民政资金款项上与我办表册的款项不一致,如抚恤金农户账户上为农村低保的现象极为突出,导致给对象造成误会。
3。因我乡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一折通,按信用社规定必须用身份证才能办卡,导致工作被动,不能及时发放。
4。从我乡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看,是按照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由信用社发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时公平、公正、公开的。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镇涉农资金管理工作,加强涉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根据中共贵州省纪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财政涉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黔纪发〔2012〕号)文件精神,我镇及时对全镇范围内涉农资金来源、用途、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镇情简介
巴铃镇位于兴仁县城东北部,距县城18公里,距州府驻地兴义86公里,距省城贵阳260公里,东与贞丰县毗邻,南与安龙县接壤,西与本县民建乡、李关乡和东湖办事处相连,北靠大山乡。全镇国土面积205.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8万亩,辖15个行政村,3个社区,248个村民小组,54000多人口,主要居住着汉、布依、苗、彝、回、仡佬等9个民族。1998年巴铃被列为贵州省“双百”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是兴仁县的第一人口大镇,也是黔西南州的商贸重镇之一。
二、自查情况
(一)农村低保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和标准,认真做好城乡低保各环节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核”的程序,把低保资金发放到最困难群众的手里。2009年度发放城低保695855元,农低保1990920元。2010年度发放城低保624660元,农低保5322809.3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情况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4646人,收缴参合金892520元,参合率95%,审核报销1300772.75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747626.5元,巴铃医院553146.25元;
2009年全镇参加合作医疗人数达43690人,收缴参合金873800元,参合率95.17%,审核报销2427698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除外),其中县外住院1405807元,巴铃医院1021891元。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927000元,其中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520人,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8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学生54人,每人500元。
2010年共发放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360500元,其中7月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7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7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500元;12月提标发放,兴仁八中初中贫困生630人,每人250元,兴仁九中初中贫困生690人,每人250元,小学贫困生54人,每人250元。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
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2009年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万元,解决农村危房户 户,2010年改造危房 户,涉及补助资金 万元。
(五)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
2009年退耕还林共发放补助资金891673.5元,2010年发放补助资金611175.45元。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09年、2010年各类涉农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制定出台管理措施,一是建立登记备案制度,要求各涉农部门把涉农专项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项目安排去向、实施单位等情况,在项目安排后的 15日内报镇纪委备案。二是建立公开制度,各涉农部门要在项目资金安排后 15日内,将资金的名称、来源、数量、和项目安排,作为政务村务公开内容,在项目区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实行资金专户管理,设立专门账户,实行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四是实行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实施程序依法执行,项目质量达到规定要求,项目实施完毕进行检查验收,建立健全项目档案,杜绝专项资金的“跑、冒、漏、滴”现象的发生,使涉农资金发挥更好的使用效益。
三、资金管理使用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采取联席会议、现场办公等形式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管理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二)坚持政务公开,便于群众监督。按照各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由各部门公开资金分配的详细情况(包括现金发放和实物分配情况)及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每季度镇纪委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进行抽查。
(四)严肃政策纪律,查处违纪行为。镇纪委、财政所等部门加强对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的经常性检查督办,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内部通报和公开曝光相结合、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惩罚相结合,坚决查处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
2、20xx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xx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xx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xx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我县拥有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公共文化馆,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xxxx年,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20万、文化馆免费开放经费20万、14个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各5万均足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无被截留、挤占等现象。
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我局按照《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527号要求,结合我地实际制定了《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细则》,并按照细则要求严格执行,做到科学化管理。
二、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按照财教【xxxx】1527号文件精神,配套资金足额落实到位。我县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各20万,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各5万,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0%,其余部分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各承担50%,足额及时拨付了资金。资金到位后,全部用于免费开放项目支出,专款专用,无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三、免费开放情况
我局按照《关于做好全省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免费开放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免费开放工作领导机制,结合本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情况,认真制订免费开放工作实施方案。把免费开放举措落到实处,达到免费开放工作要求。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图书馆、文化馆紧紧围绕着基本文化服务功能,精心设置服务项目,提高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依托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强化远程服务能力,拓展数字文化服务空间,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精神文化需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手段,开展流动服务、联网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公共文化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在实现均等普惠的基础上,逐步增设个性化服务,重点增加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人群的对象化服务。
图书馆所有设施如借书室、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与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文化馆所有设施和资源全部免费如多功能厅、辅导培训教室、舞蹈(综合)排练室、娱乐活动室,普及性的文化艺术辅导培训、时政法制科普教育、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公益性展览展示、培训基层队伍和业余文化骨干、指导群众文艺作品创作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2)乡镇综合文化站
我县14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所有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如:多功能厅、展览厅(陈列厅)、辅导培训教室、计算机及网络教室等,书报刊借阅、时政法制科普教育、群众文艺演出活动、数字文化信息服务、公共文化资源配送和流动服务、体育健身、青少年校外活动等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存包等全部免费。
xxxx年已过去,我们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形式、手段,用好免费开放资金,向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精神大餐。
一、落实责任,摸排自查
我局财政资金支付的主要环节在预算科、国库科与国库支付中心,对照此次检查内容梳理如下:
(一)制度建设及基础管理工作
1、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相关规定,制定出台了《财政资金支付暂行办法》、《财政资金银行清算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2、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严格财政资金收付、调度管理,加强会计监督。
3、制定出台《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不断加强和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岗位人员管理和内控机制
1、国库支付中心岗位设置
按照国库支付中心工作职责和业务流程,支付中心设主任、审核、资金、核算4个工作岗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预算科设置总预算会计1名,设定总预算会计信息系统使用和管理人员的操作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和复核岗,由预算科科长兼任复核岗。
3、国库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岗位设置
根据国库财政专户岗位要求,遵循财政专户资金拨付快捷高效及安全性的原则,设置财政专户统管资金会计1名,复核岗1名。
(三)业务流程控制与帐务管理
1、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管理系统业务流程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我局实际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2011年5月我局平台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设定了预算科、国库科、国库支付中心及各业务科室业务使用权限,科学设置了录入、代编计划、审核及受理岗,进入一体化系统的预算资金由预算科录入指标,业务科室审核、支付中心受理。
2、国库支付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
根据业务股室、支付中心批复的预算单位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专户资金、往来资金用款计划,审核预算单位的直接支付申请,及时办理单位财政直接支付业务。
发送预算内资金用款额度。每日根据代理银行确认支付金额,及时导出用款额度发送区级金库,便于支付资金清算,定期与其核对用款额度余额。
负责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往来清算账户的账务核算。对发生的资金收付业务进行核算,填制并分解单位往来资金收款记账凭证,每月终了与代理银行、预算单位核对单位往来清算账户存款余额,做到账款相符。
每日按时打印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通知单,送区级金库和代理银行实现清算。
3、国库统管财政专户业务拨付流程
我局国库统管财政专户资金大部分为直拨模式,由预算科下达专项指标,通过人行、代理银行系统清算到各财政专户,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实际进度需要,填制专项资金拨款凭证,经业务科长审核,分管局长、局长审批后交国库科统管资金会计,经审核后严格按照《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拨付各专项资金。
(四)对帐及印鉴、票据管理
严格按照《财政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工作规定》、《屯溪区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国库制度改革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每月与相关业务科室、预算单位、人民银行、代理银行核对资金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严格执行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分人分印管理,同一经办人员不得管理全部印鉴。相关票据、凭证专人保管,重要单据建立严格领用和核销制度。
二、查找问题、积极整改
1、岗位职能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优化
我局高度重视国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工作,以今年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了国库财政专户人员配备,国库管理工作更加趋于规范管理。但国库支付中心人少事多,存在一人多岗现象。
2、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随着现代国库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现行的国库管理相关制度已不适应改革的需要,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及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
3、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应进一步推进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的纵深推进,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区级单位已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镇级资金调度、往来资金及专项资金仍为直拨及帐户管理模式,应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积极探索镇级资金管理模式,以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4、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与完善
随着近两年来的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及整改,我局已将财政专项资金帐户纳入国库统管,进行了有效精简撤并,并建立了专户管理制度。但财政专户涉及资金量大,应不断加强财政专户管理,并严格控制新增帐户,完善专户管理制度,形成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财政资金支付安全自查工作为契机,积极落实整改:
1、加强支付环节人员配备,定期组织轮岗,建立“职责明晰、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和制衡纠错机制;
2、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资金支付业务流程管理;健全规范支付中心内部受理业务审核、开具支付凭证、会计核算与对帐管理流程;
3、加强与完善国库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大公务卡制度改革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推开。
根据xx州财政局财监发[20xx]377号文件精神,xx县财政局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组织自查自纠工作专班,于20xx年9月15日至20日,对文件要求的6项新农村建设涉农资金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予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6项涉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年限为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我局接到文件后,迅速组织学习并予以落实,县财政局组建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唐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黄长德、覃遵成、尹进华、刘伟为副组长,农财股、企业股、预算股、农综办、财监办、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工作专班,由财监办牵头衔接。截止9月23日,各涉农资金管理股室已将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自查表交财监办,财监办进行了整理汇总后,形成专题自查自纠资料予以汇报。
上级要求的6项涉农财政专项资金名称为: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农资综合直补、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项目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
二、自查情况
(一)资金计划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计划总数为2594万元(20xx年816万元、20xx年1777万元);其中:国家安排1219万元(20xx年447万元、20xx年772万元)、省级安排820万元(20xx年337万元、20xx年483万元)、县市配套554万元(20xx年32万元、20xx年522万元)。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8万元有165万元为国家安排、66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25万元有150万元为国家安排、60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5万元。20xx年度,我县无综合直补资金和“以钱养事”两项财政专项资金。
20xx年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为省级安排,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为国家安排,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为国家安排,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42万元有161万元为国家安排、64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7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80万元有120万元为国家安排、48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12万元,以钱养事资金650万元有157万元为省级安排、县市配套493万元。
(二)资金拨付到位情况
20xx、20xx两个年度州拨我县6项财政专项资金总额2039万元(20xx年784万元、20xx年1255万元),县财政局拨各乡镇1698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355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各乡镇拨项目单位1484万元(20xx年343万元、20xx年1141万元,不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291.6万元(20xx年774万元、20xx年1517.6万元,含农业综合开发2项资金)。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1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13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31万元已拨付使用到项目中去,余10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10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到项目。
20xx年xx州财政局拨我县良种补贴资金214万元,我县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粮食直补资金222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综合直补资金26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施到位(一折通);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225万元,由于资金拨付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当年只拨付到项目使用42.6万元,余182.4万元待拨;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168万元,也是按项目进度分期拨付资金,当年实际拨付项目使用120万元,余48万元待拨;以钱养事资金157万元(属20xx年指标,结转到20xx年使用),加上我县配套493万元,共计65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各乡镇并实际使用到位(具体数据见附表)。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20xx年、20xx年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资金2项资金有剩余资金待拨外,其余4项资金均已拨付使用到位。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项目实施规模与申报规模能够相符,不存在因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工程建设问题。
三、存在问题和建议
通过本次对新农村建设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我们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
一)部分惠农资金发放不够及时,有的上级资金当年已经下拨,由于主客观等方面的因素,到农民朋友手中已经是第二年了,时间跨度较大,不排除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因素存在(资金的迟拨上级、本级、下级均存在)。
(二)由于惠农资金的发安放采取“一折通”的形式发放,基层财经所和基层信用社也存在衔接协调不到位的情况,有的是财经所已经将资金拨付到信用社了,但信用社有很多理由没有及时将惠农资金进行上折发放(如网络升级、名称有误等),还存在信用社将部分农民的“老贷款”、“自愿”购买的种木钟苗未付款抵交应得国家发放的惠农资金。由于我县山大人稀、交通不便,很多农民为取应得的惠农资金,所花的费用甚至高于所得资金,建议以后发放的方式怎样多一些,主要是考虑到农民朋友的利益。
(三)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资金的管理使用,要严格招投标制,程序到位,节约资金、严把质量关,充分发挥国家项目资金对我县“三农”建设的效益。
(四)“以钱养事”资金要严格按照合同、工作量和工作成效来严格考核发放,对那些工作不细致负责,农民不满意、还有“衙门作风”服务组织的工作人员,严格奖惩挂钩。
(五)建立长效机制,湖北省委、省政府于20xx年开展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就是一个很好的措施。我县自20xx年以来,已将上述6项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发放和管理政策的具体情况在互联网上全部予以公开,并采取了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发动,在各乡镇设立了免费查询点,热情为前来查询的农民朋友服务,让农民朋友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另外,财政局分配管理涉农资金的股室,不仅要从财政财务政策上管理使用好涉农资金,更要随时实地进行监管,不断进行跟踪问效,掌握解决资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而不是一拨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