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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事项自查报告(推荐3篇)

2022-04-24 12:45:07

千文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多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自查报告(推荐3篇)》,但愿对你工作学习有帮助,当然你在千文网还可以找到更多《公共服务事项自查报告(推荐3篇)》。

第一篇: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助保金”贷款服务(贷款征信)

一、办理依据

1、关于印发《安徽黄山工业园区重点中小微企业助保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黄山区园区管委会成立黄山财政局黄山工业园区分局助保金管理中心为助保金管理机构,负责“助保贷”业务运转、助保金池内资金使用和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并设专业团队负责客户推荐、准入和审核。

2、黄助[2011]1号文件,关于印发《黄山工业园区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黄山工业园区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文。

二、承办机构 园区财政分局、区建行

三、服务对象

工业园区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中小企业客户,具体划分标准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小企业客户认定办法》执行

四、申请条件

1、借款人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且须有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2、应满足在建行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基本要求,符合建设银行行业信贷政策;

3、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显示企业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及欠息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其他第三方征信渠道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4、能够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担保,且担保达到贷款额度的要求比例,提供抵(质)押物担保的,抵(质)押物应为借款人自有;

5、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6、园区助保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五、申报材料

1、有效且已年检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贷款卡(验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2、税务登记证(国、地)(验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3、账户开户许可证(验看原件、复印件留存)

4、信用代码证(在企业基本账户所在行领取、新成立企业在人行领取)

5、企业章程、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领导人任职文件。若发生股权变更转让等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法人代表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受委托人身份证和个人简历、股东和高管人员身份证和个人简历及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法人授权书原件

8、前三年(不足三年为最近年度)及本年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存货、借款、应付账款明细等

9、行业认证、许可类证书(视不同行业而定)

六、服务流程

1、受理准入。企业向建行提出助保金贷款申请,客户申请材料包含借款人基本情况、信贷业务申请书等。建行根据助保金贷款客户准入条件及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准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通知企业按建行的规定同时向区建行和助保金中心提交贷款所需材料。

2、客户调查。区建行、助保金管理中心依据建行有关信贷业务的要求,分别或共同进行双人实地贷前调查。重点对申请人借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盈利能力和成长性以及第二还款来源等进行调查核实。

3、贷款审批及办理。建行、助保金管理中心按照各自规定进行审批。如建行审批通过,由建行向助保金管理中心提交《助保金贷款业务推荐函》及相关资料。助保金管理中心审查同意后,出具《助保金贷款风险补偿备案通知书》。在企业缴足助保金后,建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发放贷款,并告知助保金管理中心。

七、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一般为一个月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 电话:0559-8516526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2、协助企业办理税收“两免三减半”奖励

一、办理依据

黄政办明电[2015]26号文件,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推进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第四条。

二、承办机构

区经信委、区财政局、园区财政分局

三、服务对象 园区企业

四、申请条件

新办工业企业厂房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区产业结构导向的园区企业

五、申报材料

年度纳税凭证、企业投产日期证明、税收奖励申报表

六、服务流程

1、申报:相关企业根据本规定,于次年4月初向区经信委提出申请,并提供经地税局、国税局、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审核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区经信委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税局、地税局等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报区政府研究审批后进行公示。财政部门在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各相关企业。

七、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电话:0559-8516526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3、协助企业办理土地使用税奖励

一、办理依据

黄政办[2015]15号文件,黄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区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扶持意见(修订)的通知全文

二、承办机构: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园区财政分局

三、服务对象:园区企业

四、申请条件

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一亩以上的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工业企业,且当年未发生一下行为的企业:

1、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发生重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3、有偷、逃、抗、骗、欠税行为;

4、其他不得作为奖励对象的行为。

五、申报材料

年度纳税凭证、土地证、纳税申报表

六、服务流程

1、申报:相关企业根据本规定,于次年4月中旬前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经地税局、国税局、国土局、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部门审核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审核:区财政局收到企业申请后,会同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国税局、地税局等按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审核结果上报区政府研究审批后进行公示。财政部门在1个月内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各相关企业。

七、服务时限

服务时限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黄山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电话:0559-8516526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4、企业工商注册代办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根据园区工作职责,常态化工作。

2、根据园区招商引资办法及协议约定。

二、承办机构

园区经贸局

三、服务对象

所有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1、符合工商注册申请资格;

2、提供资料真实完整。

五、申报材料

(一)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所需的材料: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证明)。

(二)设立有限公司所需的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股东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复印件);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公司场地住所证明;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向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申请办理工商注册。

2、受理和审查: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材料后审查。

3、发放:通过审查后,发放营业执照正副本。

七、服务时限

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经贸局

电话:0559-8516330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5、企业项目备案代办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根据园区工作职责,常态化工作。

2、根据项目建设需要。

二、承办机构 园区经贸局

三、服务对象 所有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1、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

2、已取得项目环保预审意见;

3、已办理营业执照及公章。

五、申报材料

1、登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项目备案申请资料;

3、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保部门预审意见;

5、节能部门节能评估意见;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人身份复印件;

8、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服务流程

1、平台申报:申请人通过登陆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窗口申报:携带纸质申报材料向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申请办理项目备案。

3、发放:发改委窗口审查材料无误后,发放项目备案表。

七、服务时限

办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经贸局

电话:0559-8516330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6、企业环保预审代办服务

一、办理依据

1、根据园区工作职责,常态化工作。

2、企业需通过环保预审方能入园。

二、承办机构 经贸发展局

三、服务对象 所有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已完成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需列明项目内容及规模、原材料、设备清单、工艺流程等内容。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环保预审的申请;

2、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服务流程

1、申请:携带申请资料向区环保局申请办理环保预审。

2、发放:通过预审后,发放预审意见。

七、服务时限

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经贸局

电话:0559-8516330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7、协助企业办理规划许可证、不动产证

一、办理依据

依据园区服务职责、服务制度及区直对口部门的管理要求,协助企业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不动产证。

二、承办机构

工业园区土地规划建设局

三、服务对象 工业园区各入园企业

四、申请条件 园区控规区内入园企业

五、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行政许可申请书; ②、黄山区城乡规划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

③、本申请人(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书或承诺书;

④、上级有关部门项目批文(项目建议书);

⑤、地形图(1:500或1:1000),地形图电子文件(DWG格式);

⑥、涉及相关部门意见(环保、地质、测绘、气象、水利、交通、通信、文物、人防等)。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①、建设用地规划行政许可申请书; ②、黄山区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 ③、申请单位(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印章)

④、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书或承诺书(清单); ⑤、上级及有关部门(发改委)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⑥、国土部门用地预审意见(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勘测界址图、规划条件(出让);注: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⑦、地形图1:500或1:1000,纸质3份,电子版为80坐标系。

3、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

①、黄山区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申请书; ②、黄山区城乡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申请表;

③、申请单位(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机构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印章)

④、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保证书或承诺书(清单); ⑤、上级及有关部门(发改委)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⑥、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⑦、国有土地使用权及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核对原件);

⑧、经规划审定的详细规划图纸(建筑方案);

⑨、已审定的建筑施工图纸(注:图纸报送按标准A4幅面折叠);

⑩、建设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房屋建筑面积预测。

4、不动产证

①、不动产等级申请表(原件); ②、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③、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供);

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 ⑤、交地单(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⑥、土地出让金和契税等缴纳凭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⑦、由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权籍调查表、宗地图(原件两份)以及宗地界址坐标(原件);

⑧、询问笔录(原件); ⑨、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六、服务流程

1、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的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向园区土地规划建设局进行前置审核后,交由黄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办理;办理不动产证的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向黄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窗口办理。

2、受理和审查:黄山区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和不动产窗口受理后对资料进行审查。

3、发放:通过审查后,窗口进行制证并将证件交给申请人。

七、服务时限

不动产法定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行政许可依据规划局时间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土地规划建设局 电话:0559—8515220;0559—8516527

工业园区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8、协助企业招聘员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筹)管理委员会为黄山区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代表区政府对安徽黄山工业园区(筹)的经济和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

2、《黄山工业园区(筹)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黄编〔2011〕7号)中规定: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负责园区企业劳动就业与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及退休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帮助园区企业与职工建立平等和谐的劳动关系,代办或领办双方劳动合同鉴定,协调解决劳资纠纷。

二、承办机构

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

三、服务对象 入驻园区内的企业

四、申请条件

只要是园区内企业均可

五、申请材料

1、《岗位需求表》电子版、纸质各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六、服务流程

1、受理和审查: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对资料进行审查,并核对相关信息。

2、办理:通过审核后,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在平台发布招聘信息。

七、服务时限

每月底更新招聘信息,常年协助企业招聘员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办理

九、咨询方式

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局 电话:0559-8516369 8515056

第二篇:石台供销社公共服务事项服务

石台县供销社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1、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2015年3月23日)第五条:‚继续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健全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回收等网络,加快形成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服务新格局。第十七条:‚中央财政要继续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1893号)第一条 为提高省级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的加快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3、《池州市供销社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池州市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池供业〔2016〕16号)

二、承办机构 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全县供销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

四、服务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领域项目

2、业务模式明确,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3、带动力强、辐射面广、为农服务特色显著

五、服务流程

1.申报:由县(区)供销社、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对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市供销社审核

2.评审:市供销社会同市财政局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拟支持对象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电话:0566-6029748

2、县级‚新网工程‛项目申报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石政[2011]4号):‚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加快建设覆盖全县的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网络,力争五年内‘新网工程’覆盖

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逐步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骨干、以村级为网络终端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设立县级‘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建设和改造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商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兴办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和加工企业。‛

2、《石台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实施细则》石供联[2016]2号:‚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1893号)、《池州市供销社 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池供业﹝2016﹞16号)精神,规范我县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以下简称‚新网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新网工程‛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二、承办机构 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三、服务对象

全县供销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

四、服务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农村现代流通服务领域项目

2、业务模式明确,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记录良好

3、带动力强、辐射面广、为农服务特色显著

五、服务流程

1.申报:由县(区)供销社、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

2.评审:县供销社会同县财政局采取评审的方式,择优选择拟支持对象

六、服务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电话:0566-6029748

3.培育发展电子商务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二、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五)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顺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形成网上交易、仓储物流、终端配送一体化经营,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2.《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供销经字〔2015〕1号):

三、主要任务

(三)大力开展B2B电子商务。

(四)着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

(五)努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

(六)加快建设区域型、专业型电子商务平台。

(七)抓紧搭建全国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平台。

(八)积极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方式。

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

二、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强化为农服务职责。7.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具

备条件的农资、茶叶、棉麻、再生资源等行业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化。

4.《关于印发〈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供发业〔2015〕132号):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发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

二、承办机构

县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股

三、服务对象 社属企业

四、服务条件 免费

五、服务流程

1.加强调研和业务指导,总结经验,推广成效。

六、服务时限 即时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供销社综合业务股 电话:0566-6029748

4.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社属企业职工培训

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四、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十二)构建联合社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要充分发挥领导全国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事务。省级和市地级联合社要加强本区域内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好上级社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县级联合社要组织实施好基层社改造,强化市场运营,搞好直接面向农民的生产生活服务网点建设。

2.《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

五、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健全经营服务体系。20、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类经营管理与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

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经营服务体系。1.着力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大力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积极为农民和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推进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和社有企业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土地托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益。创新农资服务方式,优化销售服务网络,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科技服务含量,加快农资物联网应用与示范项目建设。利用庄稼医院、职业院校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农民技能培训。

二、承办机构

县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股

三、服务对象

全县供销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社属企业职工

四、服务条件 免费

五、服务流程 1.培训需求调研; 2.制定培训规划; 3.下发培训通知; 4.组织实施培训; 5.搞好培训总结。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股 电话:0566-6022054

5.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指南

(主动服务类)

一、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十)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前提下,引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作用,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开展系列化服务。加强基层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合作,形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合力。

2.《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5〕25号):

三、深化基层社改造,努力助农增收10.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一批示范社。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做大做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有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功能。推进各类行业协会建设,加快建立自下而上的农产品经纪人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引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二、主要

内容

(二)创新基层组织体系。3.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采取自办、领办、合作、服务等模式,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创办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农机作业以及资金互助、农家乐等产业型、服务型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切实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和层次。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发展一批有实力、有品牌、有影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三)创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

6、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继续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基层社、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种养大户和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入社入股,创办、改造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提升一批示范社;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做大做强一批跨区域、跨行业、有竞争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实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平台功能。

二、承办机构

县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股

三、服务对象 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服务条件 免费

五、服务流程

1.确定符合服务条件对象; 2.积极自办领办专业合作社;

3.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申报各类项目,扶持合作社做大做强;

4.实地调研,为合作社解决发展中存在问题

六、办理时限 即办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八、咨询方式 县供销社合作经济指导股 电话:0566-6022054

第三篇:公共卫生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均等化,根据xx市卫生局、xx市发展和改革局、xx市财政局文件廉《关于开展全市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精神,我院于20xx年9月28日―10月10日对本院自20xx年9月开展服务项目至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管理,制定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叶其兴(院长);副组长:温涛(副院长)、xx(副院长);成员:黎法晓、余日珍、王荣、张荣美、莫承湛、关锡浩、陈水秀、肖明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本院计免门诊二楼,温涛副院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责任到人:温涛: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黎法晓:负责健康档案、预防接种、重症精神病管理;王荣:负责健康教育;张荣美:负责65岁以上老年人管理;莫承湛:负责慢性病、传染病管理;陈水秀:负责妇幼保健;肖明娣:负责儿童保健。

(二)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自20xx年9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我院就将此项工作做为重点工作来抓,安排2人专职管理,成立下乡体检队,加强体检队成员及项目联络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识培训,制定工作人员奖惩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劳务经费补助。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确保我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医院抽调防疫人员4人,内外科各2人,妇幼保健4人,乡医22人,分成四个小组,入村到户以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悬挂横额,发放宣传资料等,做到了人人皆知。特别对思想意识落后,卫生知识较差的偏远村庄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活动,全面提高了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人群健康行为,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四)全面自查,严格考核

今年9月28日我院按照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组织人员对20xx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此次自查有叶其兴院长亲自组织,温涛副院长xx华副院长负责落实,通过听取项目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人员汇报,查看档案形式进行。自查的内容主要为:

1、组织管理;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群众满意度。

1、组织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确保实现项目预期工作目标,我院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把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人员及乡村医生。各村委会设置体检点,医院在计免门诊二楼设置独立居民健康体检室,制定工作人员奖惩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劳务经费补助,对项目下乡体检队进行餐食补助及专车接送。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我院通过集中建档、门诊建档、入户建档等方式来提高建档率,进一步提高了重点人群健康档案的建档率。截止20xx年9月底,全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7832份,由于电子档案系统未安排安装,目前暂未建立电子档案。

健康教育:根据20xx年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20xx年共开展健康教育6次,通过入村到户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街头宣传咨询等形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宣传教育。健康宣传资料入户率、居民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度提高。

预防接种:不断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今年3月开始实行网络上报预防接种以来,大大提高了群众对预防接种的信心,更加大了我院预防接种的速度。提升内涵管理水平,各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均稳定保持在95%以上。

传染病防治: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加强疫情报告管理,强化疫情的调查与处理。

儿童保健与孕产妇管理:在各村妇幼保健员及乡村医生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每月村级上报制度,加强了我院妇幼保健管理率。围产保健、孕产妇管理共累计2455人。

重点人群管理:积极开展重点人群筛查工作,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人实施规范管理和随访;掌握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相关信息并建立管理档案。经自查核实,高血压规范管理1528人;糖尿病规范管理148人;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308人,死亡4人;老年人健康管理6750人。

群众满意度: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及电话询问了解,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较为满意。

二、存在问题

1、公共卫生服务队伍人手不足,兼职人员多,业务知识不强,难以满足公共卫生工作需要。

2、项目执行水平有待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覆盖面存在不足,居民健康档案少部份建档资料不全,存在缺项、漏项,随意涂改,等不规范现象,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未安装使用。

3、慢性病人系统管理欠规范,辅助检查个别未做,随访不及时;妇幼保健工作水平参差不齐,围产期保健、体弱儿筛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资料不够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作为我院工作的重点,促进城乡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一项民心工程来抓,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2、进一步明确负责人职责,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人员,村卫生站,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各卫生站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我院医务科、预防保健科对村级工作的指导、培训职能,扩大培训范围,规范居民建档技术服务,加强技能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有效的绩效考核机制。

3、加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的落实更新,对工作突出的人给予资金奖励政策。

4、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流程,认真学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规范,加强人员培训,要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等基本知识,提高健康档案的质量,杜绝弄虚作假,闭门造车,确保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的完成。

通过我院自查自评工作组的认真考评,20xx年的自评得分为90.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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