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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关于涉农惠民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林业局关于涉农惠民项目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县财政局安排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资金使用办法规定,对20**年至20**年3月所有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涉农惠民项目基本情况
20**年至20**年3月,我局共涉及涉农惠民林业项目20个,中央、省、市共安排资金3640.9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资金480万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林、速生林补贴资金142万元、用于森林资源保护补贴资金688.62万元、用于森林防火补贴资金124万元、林改补贴资金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用于退耕还林补贴资金1755.86万元。
二、涉农惠民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截止20**年3月我局共支出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534.36万元,其中重点林业生态工程补贴430万元、林业产业发展补贴142万元、森林资源保护补贴632.02万元、森林防火补贴124万元、林改补贴390.48万元、支持国有林场方面的补贴6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1755.86万元。
三、涉农惠民项目资金效益情况
20**年至20**年3月,中央、省、市安排我局涉农惠民林业项目资金3640.96万元,我局按照资金用途及时下拨到项目单位及农户,保证了各项林业生产又好又快发展,主要表现在:20**年至20**年太行山绿化示范工程完成人工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25000亩;20**年至20**年完成核桃干果经济林12500亩;20**年至20**年完成了31.77万亩国家生态公益林的管护;20**年至20**年完成了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支持国有林场完成危房改造620平方米,维修林道20公里;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面积34000亩。
四、存在问题
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造林项目需要三年才能验收,导致少部分资金留在账面,形成当年结余。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8月21日召开的全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清理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工作。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人将对相关清理检查工作作具体安排,任市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并狠抓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市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总体情况是好的,许多地方和部门已形成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与做法。但不容回避的是,我市个别地方和部门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财政资金损失浪费问题仍较突出。最近,市审计局对全市支农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就发现存在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支农资金投入过于分散,难以形成规模效益;二是支农资金被挪用或用于非计划项目支出;三是专项工程虚报支出现象较为突出;四是资金拨付不及时;五是支农资金专项工程普遍未实行招投标和监理制度,工程验收流于形式;六是部分支农资金实行财政县级报帐制监控不力;七是现金管理失控,审批手续不严。市审计局局长李仁同志在全市支农专项审计情况介绍中将对下一步整改提出具体要求,我在这里就不再细讲。类似这样的问题我看在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中也还或多或少地存在。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势必造成严重后果。
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正视问题,认真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四项清理”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千方百计确保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顺利推进。
(一)坚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财政专项资金占据了财政支出的很大部分,管好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是各级各部门的法定职责,谁分配、谁监管、谁使用、谁负责。用得不好、管得不严就是失职。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宜宾南溪县“白鹅事件”的教训,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通过检查、督促、纠正、制裁等手段,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得其所、用得适度、用出效益。
(二)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当前,少数地方和部门无视财经纪律的要求,以损害群众利益为代价,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影响了社会稳定。“白鹅事件”就是一起违反扶贫项目管理规定、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典型案例。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就是为了查处和纠正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规问题,将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给人民群众。
(三)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腐败漏洞。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就是堵塞腐败漏洞的重要手段。要通过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起到警示和惩戒效果;要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加强整改、强化管理,构建不易、不能、不敢腐败的制度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深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
各级各部门在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中,要坚持全面清理、重点治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指导思想,突出重点、明确步骤,认真纠正和惩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违规问题。
(一)清理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这次检查的范围是:2005年以来各级财政安排的所有财政专项资金。要重点选择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支农、扶贫、救灾、社会保障等资金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中如发现资金有问题,应追溯到以往年度。检查的内容为: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违纪违规问题:(1)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2)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3)资金拨付不足额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5)擅自扩大或缩小资金使用范围、改变补助标准;(6)项目实施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公示制、报账制;(7)管理松懈,损失浪费严重;(8)会计核算不真实、不规范、信息失真;(9)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二)清理检查的方式和步骤。财政专项资金的检查,采取自查自纠、交叉检查、市级抽查和省、市部门直接检查的方式和步骤。一是自查自纠阶段。全市所有管理使用财政专项资金的单位都要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布置,认真指导项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务必要搞好自身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要落实到每笔资金、每个项目,涵盖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做到边检查,边处理,边整改。9月30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二是交叉检查阶段。全市将组织8个检查组,于10月1日至11月30日对各区县、园区进行交叉检查。三是抽查阶段。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将于11月1日至11月30日,通过查验帐务、实地察看、内部控制制度制定情况,对各区县和园区前两阶段的工作进行抽查。四是有重点检查。12月31日前,由市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将选择部分县区和单位的重点项目进行直接检查。
(三)整个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总结报告制度。市级各主管部门必须在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于10天内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和监察局报送本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各区县和园区也要在各个检查阶段结束后,于10日内向市政府报送工作总结,同时抄送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委和监察局。
(四)严格执法,依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暴露的违法违规问题,要遵循“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各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置。一是要实施经济处罚,又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二是要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政策法规依据充分,处理处罚有力度,决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三是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予以曝光。
三、加强领导,狠抓清理检查工作质量
开展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质量。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来担任,李永东同志、成斌同志为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农办、市民政局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杨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农办、市民政局要各派一名相关负责人到办公室开展工作。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指派专门机构,落实专人,制定出清理和检查工作计划,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规定,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工作。财政专项资金涉及点多、面广,此次检查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自查自纠工作能否搞好,对我市这次整个检查来说关系重大,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为此,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法制观、纪律观,克服等待观望和侥幸过关心理,采取有力措施,严格对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搞好自查自纠。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查找薄弱环节,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
对自查自纠走过场,重点检查查出有违纪问题的,要追究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三)严肃纪律,依法行政。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执行主体职责,建立经常性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制约体系,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一是自查和交叉检查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准擅自缩小检查范围。二是检查工作要认真仔细,深入透彻,严禁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三是对检查处理情况要全面如实报告。一旦发现有擅自缩小检查范围、检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瞒报漏报等问题,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四是所有参加检查工作的人员要遵守纪律,保守秘密。对泄漏工作机密的,要按规定严肃处理。五是各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阻止或干扰检查,对恶意影响检查工作正常进行的,将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四)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省联合检查组的检查。省上将于12月31日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清理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选择若干项目进行直接检查。希望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采取有力措施,投入足够的力量,按时按质完成每个阶段的清理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省联合检查组的检查。
同志们,开展全市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检查工作,目标已明确,任务已下达,责任十分重大。希望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勤政务实,扎实工作,确保清理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忙碌而又充实的工作在时间的催促下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为此一定要做好总结,写好自查报告喔。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资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xx扶贫办:
根据xx扶贫办纪检组《关于印发开展查处套取挪用侵占涉农资金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扶贫办纪检发[20xx]4号)及相关文件精神要求,xx市扶贫办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所负责实施的项目资金进行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有关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20xx年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44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36万元(x财(农)指标【20xx】288号),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8万元(x财(农)指标【20xx】904号)。实际到位资金144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44万元。
2、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3万元。其中20xx年农村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资金108.5万元(x财(农)指标【20xx】670号),“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以奖代补项目资金6万元(x财(农)指标【20xx】467号),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5.8万元(x财(农)指标【20xx】853号)。实际到位资金120.3万元,实际支出资金117.8万元,结余资金2.5万元。
3、20xx年资金使用情况。20xx年xx共下达xx市扶贫办财政扶贫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资金等共计120万元。其中,20xx年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开发培训和贫困村规划及监测资金120万元(x财(农)指标【20xx】875号)。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
在项目资金使用方面,所有批复的项目资金全部用于xx下达的项目计划。其中20xx年结余资金2.5万元为中长期技能培训项目检测管理费;20xx年xx财政厅以(x财(农)指标【20xx】875号)下达我市移民地区技能培训经费120万元,因此笔经费指标20xx年12月8日发文,我市随即与11所培训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并按上述文件要求预拨相关培训学校30%培训费36.03万元,结余资金83.97万元我市将严格按照培训协议的要求,在保*培训进度、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的情况下认真核查培训档案后予以拨付。
二、项目资金管理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在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xx市扶贫办制定了《xx市扶贫开发项目和专项资金督查办法》按照统筹安排、*决策、突出重点的原则,市扶贫办要求培训学校结合自身培训特点和形势任务的需要,避免同质化竞争,坚持差异化发展,实现特*办学,重点以劳务移民、“两后生”为主要对象的劳动力转移中长期技能培训,负责制定和落实好培训计划,并严格按培训项目管理*作规程组织开展招生和培训。同时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按规定的程序审批使用。资金拨款严格按培训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建立健全了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培训资金安全*和流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xx市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体制机制比较健全,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是培训项目资金下达较晚,近三年指标几乎都在年末下达,许多培训学校要么提前培训,要么持观望态度,等候培训指标,无所适从;
二是部分培训学校不仅承担扶贫部门的培训任务,还承担人社部门、妇联残联等部门的培训任务,有时往来于有关县市之间,造成招生宣传、技能鉴定等方面较为滞后,致使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发挥效益不及时。
四、下一步工作
xx市扶贫办非常重视区属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验收,我们将认真总结每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按照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结合xx实际积极进行整改。一是督促相关培训学校完善手续,加快进度,对正在实施的项目要求抓紧时间尽早实施,使培训项目尽快完成并发挥应有效益;二是对还没有实施的项目要求倒排时间、抢抓进度在能实施的时间及早实施;三是创新完善培训项目招标制,健全各类档案培训资料,保*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使用并发挥应有的效益。
按照《关于对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淮农环办【2018】3号)的要求,xx镇党委*高度重视,责成相关人员成立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对2017年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自查问题如下:
及时拨付使用方面:
经核查,农村环境整治少量专项资金由于拨付手续繁琐,施工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拨付手续,存在拨付不及时现象。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方面:
由于镇工作人员有限兼职现象普遍,对环卫公司保洁质保方面存在不到位贺死角死面现象。
村级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镇级使用的专项资金都能完全按照资金的*质、程序、规定实施到位,但村级在使用专项资金时还存在不能完全合规,如:聘用、辞退环卫人员比较随意,*支出没有合同等、购买垃圾桶等设施和工具没有履行相关程序。
垃圾收集设施不合理:
村级垃圾桶、垃圾池等设施一是量不够,二是摆放不合理,没有优化分类处理垃圾设施。
针对上诉存在问题,下步整改方向:
环境整治专项资金按照合同约定贺工程进度及时拨款不截留,确保各项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镇将抽调专人负责全镇保洁质量监管,做到全方位监管,不留死角死面,确保长效机制落到实处。
全面清理整改村级专项资金的相关支出手续和程序,做到收支合理,规范。
对偏远村庄合理安排增加垃圾桶、垃圾池等优化分类收集设施,确保环境全面整洁。
为了加强巴青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规范和加强财会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财[2008]21号)文件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藏教厅[2009]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我县13所学校财务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于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自查工作力度,确保相关人员及时到位,我县成立了巴青县中小学财务管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如下:
组 长:魏长征 巴青县教体局局长
副组长:次仁德措 巴青县教体局副局长
蒋云科 巴青县财政局局长
魏木次仁 监察局局长
成 员:王玉芳 巴青县教体局会计
汪小梅 巴青县教体局会计
中学、各小学会计出纳
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1、各校均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工作职责上墙。由专人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建立了学校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和固定财产登记制度,县教体局、财政局经常下各校检查指导财务工作,确保各校制度落到实处。
三、财务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各校均配备兼职财会人员,设有会计和出纳。我局并定期组织各校财会人员,参加财务培训。
四、财务管理规范情况
(一)、我县教育系统收费情况
1、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全县13所中小学免除学杂费政策都已得到全面落实,所有学校均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
2、全面实施农牧区学生义务教学阶段“两免”“三包”政策,并得到彻底落实。
3、在义务教学阶段,全县13所学校均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及任何违反国家规定的费用。
4、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利用学校教育、教学场地、资源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补课行为。各中小学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
总之,在我县教育系统收费中,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二)、“三包”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1、各学校严格按照“三包”经费的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彻执行。
2、严格专款专用原则,不能挪作他用。
3、“三包”经费的落实情况必须有本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每月进行校务公开,每学期必须进行政务公开。
4、要求和中、小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5、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把“三包”经费用在实处让学生吃好、穿好。
6、各学校使用“三包”经费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同时参与,防止经费流失。
全县中小学,做到了合理地使用“三包”经费,是国家的惠民政策,严格落到了实处。
(三)、其他财务管理情况
1、各校均无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违规现象。各项均在银行开设有学校公用资金帐户,并做到收支有据,账目清晰。
2、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3、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4、各校对于学校的资产增减,都做了较好的登记,做到出入有据。
五、建议
1、目前我县各校财务人员均为兼职,希望上级单位,能给我县各校配备专职财会人员。
2、进一步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