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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资金自查报告(大全)

2022-04-24 12:4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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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资金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

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万元,土建工程支出 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 (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二: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一、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004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64.50万元,其中:2004年2月50号凭证28.50万元,2004年12月49号凭证30.00万元,2004年12月216号凭证6.00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2003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

2003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04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05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03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03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05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1、2003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3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1.98万元,于2004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04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4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11.04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0.22万元,而收缴的10.82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2004年4月份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7.55万元,县财政局于同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随同2003年上缴的专卖罚

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9.53万元(2004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3.49万元于2006年1月份随同2005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05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5年收缴专卖罚没款0.046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3.53万元(包括2004年未上缴罚没款3.49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06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06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6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 2006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03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03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2004年查获假冒卷烟555.8条(11.12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0.01万元。

2005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0.85万元;2005年查获假冒卷烟524.7条(10.49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0.012万元。

四、制度建设的完整性

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 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04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03年的环烟专[2003]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

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786.50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168.00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1)2003年12月102号凭证,支付打假经费/举报费11,382.5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无相关的专卖案卷。据当时举报费领取人李仲荃同志回忆: 2001年我县局在秦团庄乡设立卷烟直销点,聘用张世明代理经营,在其工作期间将销售的卷烟货款携走,经核查对账发现短缺卷烟货款11,382.50元,由于当时业务经理是李仲荃同志,公司就从李仲荃同志工资中扣回短缺卷烟货款。事后,李仲荃同志多次找领导沟通,虽然其当时是业务经理,但具体负责的是专卖工作,应与此事无关,最后有关领导决定以打假经费/举报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所扣工资11,382.50元。

(2)2004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000.0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01年至2004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04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篇三: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项目经费自查报告

项目名称:**************************介质

立项代码:********************* 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起止日期:2013-1——2014-12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3]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13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至2014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篇四: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自查报告

接到总部转发的山东能源集团《关于加强资金管控确保资金安全的通知》(山东能源财字[2013]4号)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经单位领导研究决定,成立了自纠自查领导小组,对单位资金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1、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其内容符合现

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制度。

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财经管理规定、办法。

二、资金管理执行方面

1、收入方面:收入方面全部缴入结算资金账户

单位的各项收入做到应收尽收,所有收入均纳入财务账簿,无私设帐外及“小金库”现象。

2、所有资金支出均履行了严格的审批手续,所有支出都填

写费用报销单,有相关的经办人员签字,并经财务部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后付款,不存在挤占、挪用行为。 基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及规定,无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单位津补贴、奖金和福利均按照国家或地方及集团公司公司规定发放,无滥发奖金、补贴或福利现象。

项目支出均按照批准的项目及用途以及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无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支出范围现象,所有

项目支出均合法合规。

三、资金安全管理方面:

1、现金的管理:现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

条例》,职工工资、奖金的发放采取银行代发,月末出纳的银行日记账与会计的账务相核对,确认无误后结账。

2、财务岗位职责分工明确,明确了出纳、记账、审核等会

计的职责权限,使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以明确责任,防止舞弊,各项业务事项得以有序进行。

3、银行账户管理方面:现有账户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对账

制度每月末认真落实。

4、票据有专人管理,负责票据的收、发台账登记工作。

5、财务印章管理: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分别由二位副经理

负责保管,非经单位负责人同意,不得携章外出,禁止非财务事项加盖财务印章,严禁财务章外借。

6、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的管理:银行印签和空白凭证没有

同一人保管。

7、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财务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

苟,严守职业道德。因粗心、过失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无法追回造成的全部资金损失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总之此次自查,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通过自查,自纠,

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篇: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5篇

【导语】自查报告撰写过程中,要把握客观性、陈述性叙述。以下是东星资源网整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的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二、主要工作特点及效果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的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的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篇二】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xx]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xx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至20xx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xx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20万元,其中:20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3.9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篇三】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劳动就业办公室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在接到上级部门《xxxxxxx的通知》后,县劳动就业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自查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对20xx-20xx年的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认真细致地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金筹集情况。就业专项资金20xx年收入xx万元,均为市财政安排资金,20xx年收入xx万元,20xx年收入x万元,均为市财政安排资金。

(二)资金支出情况。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20xx年就业资金支出x万元,所有支出均为六项补贴支出。

(三)资金结余情况。20xx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20xx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20xx年年年末资金结余x万元。

(四)失业保险扩大支出情况。20xx年支出x万元,20xx年支出x万元,20xx年支出x万元,用于社保补贴、岗位补贴。

二、严格管理

(一)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年初将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保财政专户”管理,按照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进行分账核算,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就业资金在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技能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加大基金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金拨付管理,资金使用监督,资金拨付公示,资金支出结果报告,资金监督管理质询、问责和跟踪反馈五项制度。本着管理科学、简便易行、相互制约的原则,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业务操作程序,确保管理严格,运行有序,为广大城乡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资金投入压力大。受地方财力限制,财政支出压力大,就业资金投入与就业工作实际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县级配套资金存在问题,对省级下达的就业资金依赖性较强。

致使许多补贴政策落实标准低,政策享受人员范围小。

四、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排查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规行为,确保就业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专款专用。

切实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日常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就业政策与就业资金管理系统应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为确保今后就业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成立相应的就业专项资金监督工作机构,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分管局领导xx同志负责组织协调,就业办主任xx同志具体负责。

(三)进一步认真总结,提高监管水平。通过此次检查,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面提升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并重点做好发现问题的整改,在整改落实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日常督查机制,全面提升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篇四】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局(公司):

根据市局(公司)的工作部署,财务管理中心严格按照的要求,认真做好“三重一大”工作,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报告如下:

我局(公司)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能够始终将严格规范放在首位,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国家局、省局“三重一大”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资金的规范使用、阳光操作和有效监管。

一、坚持民主集中原则,确保大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的正确性。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听取不同意见和建议,经过与会人员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对费用的开支建立了部门提出用款申请、分管领导审核、局领导或者局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逐级审批、分层把关的财经开支制度。

二、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抓好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管理。通过建立健全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结合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等方面工作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企业内部建立重大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透明规范的运作机制,加强对资金管理薄弱环节的整治,切实从源头抓好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监管漏洞。

三、严格预算管理,强化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我局(公司)切实树立“有支出必先有预算,超预算必须先经过调整”、“没有预算,不得开支”的观念,严格执行国家局、省局规定,加强对资本性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对外捐赠等费用项目和基本建设、购置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支出的预算管理力度,预算变动先按照行业规定的投资管理权限履行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纳入开支。

【篇五】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年至20**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年17.8913万元,20**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20.496万元,20**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理发放,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第三篇:国债工作自查报告

淮安分行国债工作自查报告

近期我行参加了南京分行国债工作会议精神及淮安市国债管理工作情况通报的会议。会议一是传达南京分行国债工作会议精神,通报淮安市国债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二是通报上半年国债工作考核评价情况,传达人总行国债业务专题会议精神;三是交流国债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四是讨论、交流国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探讨进一步做好全省国债工作的措施;五是讨论、研究《江苏省储蓄类国债业务检查方案(试行)》,部署全省2011年第

三、第四季度国债检查工作。

我行作为全市承销机构中的一家重点机构在上半年的国债承销工作得到了人民银行的认可。对于人民银行今年开展的“国债服务年”活动,我行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在管理、宣传、数据报送等方面均落实到位。主要表现在借助展览板,户外显示屏等进行促销宣传;创新性的开展国债发行、兑付宣传并取得实效;采取积极措施,避免被动持有国债,并取得实效;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国债调研,信息反馈等方面。但是我行的销售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销售现场无专职咨询人员;在销售现场无专人专职维持现场次序;宣传的受众面比较狭窄,没有拓展新的销售渠道等。

人民银行开展持续的国债承销宣传检查工作,各家银行网点检查率为网点总数的10%,具体的检查方案详见附件,在此提出

一下几点工作要求,督促自查自纠,严格参照人民银行下发的检查方案并结合省分行提出的工作要求做好后期的国债承销宣传工作。

1、请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国债发行工作。认真准备、严密组织,确保国债发行、兑付等工作的圆满完成。要严格按照发行文件要求开展发行工作,及时并保质保量的向人民银行上报国债业务相关的报表、信息等资料。

2、继续加强国债宣传工作。“国债服务年”活动的实践证明,尽管凭证式国债的投资主体是中老年朋友,但随着国债知识宣传工作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不同年龄段的投资者开始尝试在自己的投资组合中增加国债的配比,国债宣传活动的效果日渐显现。因此各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国债的销售宣传工作,通过专职咨询人员、印制宣传材料、提供细致服务等方式,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投资国债,确保国债发行工作顺利完成。

3、必须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的交流与沟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做好发售、宣传等工作,做到定期向当地人民银行报备,听取意见,积极配合当地人民银行开展国债业务管理和考核评比工作。

4、由于人民银行国债现场检查工作中涉及到款项的汇划、科目的使用等条款,因此也烦请会计结算部能够协助管理,不甚为感!

交通银行淮安分行会继续高度重视国债的发行和管理工作,

不断提高国债管理水平,确保做好国债发行、兑付、宣传等工作。

交通银行淮安分行

2011年9月24日

第四篇: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篇一: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项目经费自查报告

项目名称:**************************介质

立项代码:********************* 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起止日期:2013-1——2014-12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3]125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对2013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3年至2014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20 万元,其中: 20 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 3.9 万元,用于项目研发购原料16.1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如下

1、对专项资金我公司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科技资金管理制度,针对我公司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公司的“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研发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研发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用于专项研发的资金我公司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了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我们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科技专项资金的情况。

4、购入的用于研发项目的设备单独核算单独登记,如出现生产研发其他科技项目共享的情况单独核算摊销设备折旧。

5、我公司由会计人员和项目研发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季度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研发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公司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篇二: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 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 万元,

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 万元,其中: 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4、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单位(公章)

二0一一年五月八日篇三: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专项资金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庆阳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根据省局甘烟财[2007]57号《甘肃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开展全省行业2003-2006年度全部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通知》及市局《关于开展专项资金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我局(营销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办公会议,认真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长(主任)尚永宁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李仲荃、副主任刘军锋同志为副组长,杨智强、高立华、安博为成员的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03-2006年度全部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现就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到的专项资金情况

1、网点补助资金

2004年市局拨付网点补助资金64.50万元,其中:2004年2月50号凭证28.50万元,2004年12月49号凭证30.00万元,2004年12月216号凭证6.00万元,全部做实收资本。

2、政府奖励补贴资金 2003年7月101号凭证,县财政局拨付政府奖励资金10.00万元,做补贴收入。

3、专卖罚没款返还资金2003年收到财政返还款3.28万元,2004年收到财政返还款9.53万元,2005年收到县财政返还款3.53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4、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

2003年省局下拨专卖打假经费20.00万元。

2003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30.00万元,2005年分局下拨打假经费0.85万元,全部做补贴收入。

二、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1、2003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3年财政返还专卖罚没资金3.28万元(此返还款为2002年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4.1万元,县财政按照80%的比率进行返还)。

2003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40起,收缴罚没款1.98万元,于2004年2月份上缴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当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返还。

2、2004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4年涉及到专卖打假案件19起,收缴专卖罚没款11.04万元,经与专卖案卷核实,与其相互印证的专卖打假案件17起,收缴专卖罚没款0.22万元,而收缴的10.82万元专卖罚没款无相应的专卖案卷。

2004年4月份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7.55万元,县财政局于同年5月份按照100%比率随同2003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返还金额为9.53万元(2004年县财政未返还完当年上缴的全部专卖罚没款额,下剩3.49万元于2006年1月份随同2005年上缴的专卖罚没款一并返还)。

3、2005年度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5年收缴专卖罚没款0.046万元,涉及专卖案件15起,实际上缴财政专卖罚没收入3.53万元(包括2004年未上缴罚没款3.49万元),县财政局于年2006年1月份按照100%比率进行全部返还。

4、2006年并账前专卖罚没收缴情况

2006年并账前收缴专卖罚没款0.808万元,涉及专卖打假案件2起, 2006年5月份全部上缴财政,县财政当年年底全额返还。

三、专卖打假经费收支情况

2003年省局、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50万元;2003年共查获假冒卷烟1837条(36.74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1.14万元。

2004年查获假冒卷烟555.8条(11.12万支),支付县法院协同办案费1万元,专卖打假人员差旅费0.01万元。

2005年分局拨付专卖打假经费共计0.85万元;2005年查获假冒卷烟524.7条(10.49万支),支付专卖打假经费/举报费0.012万元。

四、制度建设的完整性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严厉打击烟草违法行为,我局严格依照有关烟草专卖管理实施条例及《烟草打假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各项专卖管理制度,对上级部门拨付的各项专项资金严格依据相关制度进行收支,打假经费的开支按照分局下发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但对于打假成果的补贴标准或打假经费的分配使用标准,还未制定相关行之有效的使用标准,相应的管理制度、审批程序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五、账务处理的合规性

1、专卖罚没收入账务处理的不合规性

多年来,在专卖收购卷烟与罚没收入账务处理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 “收支两条线” 要求进行账务处理,我们在实际账务处理中将应付收购烟款直接抵顶罚没款,使罚没收入不能存入收入账户,具体账务处理方式:借方:应付账款/专卖收购烟,贷方: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贷方:现金(银行存款)。

2、罚没收入收缴的不合规性

2004年10月238号、239号会计凭证,其他应付款/罚没收入41,140.00元和67,028.00元,凭证附件不全,无罚没收款收据及相关处罚决定书,且业务入账无相关没收商品验收清单,财务入账无销售清单,经核查相关专卖案卷,发现2003年的环烟专[2003]年度处字第8号案件,没收卷烟翻盖白沙1249条和芙蓉王300条,案值为107,786.50元,与此两笔款项合计金额108,168.00元相近,但专卖部门无没收票据,且该案卷很不规范,据当时相关人员回忆,估计此两笔收入为上述没收卷烟的变卖款。

3、账务处理发票不合规

(2)2004年10月90号凭证,支付县法院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10,000.00元,凭证附件不全,且专卖案卷中无相关印证资料。由于当时环县卷烟专卖市场比较混乱,2001年至2004年期间,环县人民法院一直协助环县烟草专卖局进行开展专卖管理工作,2004年10月,环县人民法院要求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便以打假经费/协同办案费进行账务处理,支付其协助办案经费10,000.00元。

第五篇:金融机构同业业务自查报告

一、组织开展情况

为有效落实《XX银行XX分行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我支行对20**年至2014年本机构同业业务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整改问责情况进行重点自查,涉及的同业账户种类包括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

二、检查内容

我支行20**年至20XX年涉及的同业账户共有13个,现将检查内容汇报如下:

(一)XX银行XX路支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设置为久悬账户。

(二)XX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立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X月XX日销户。

(三)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活期结息、扣除网银年费、销户,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日销户,手续合规、齐全。

(四)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XX,20**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活期结息、扣除网银年费、购买支票、开立定期、定期结清、补计利息、销户等。定期开立科目

为XXX,科目开立无误,开立定期利率审批表、同业定期存款合同齐全,补计利息利率审批表齐全,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X日销户,手续合规完整。

(五)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路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X日销户。

(六)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20**年至20XX年发生的业务有购买支票、开立定期、定期结清、补计利息等。定期开立科目为XXX,科目开立无误,开立定期利率审批表、同业定期存款合同齐全,补计利息利率审批表齐全。已通知客户于近日办理销户手续。

(七)XXXX信托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账号为XXXXXX,科目开立无误,20**年至20XX年未发生业务。该账户已于20XX年X月X日销户。

(八)XX信托有限公司,共开立4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XXXX、XXXX、XXXX、XXXX,科目开立无误,该4个账户专用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募集信托款,募集期结束后将募集款项全部转入该单位的信托专户,然后均于20XX年销户,手续合规完整。

(九)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共开立2个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账号分别为XXXX、XXXX,收入专用户用于保费归集业务,核算银保保费收入资金,支出专用户用于保费支出业务,核算银保退保、保单借款、满期给付等业务支付。科目开立无误,手续合规完整。

我支行通过对在我支行开户的以上13个同业账户的账户资料和交易凭证及明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同业账户、同业定单开立、使用的合规性,存款科目的准确性,合同等的完整性等,检查中未发现问题,不存在需整改的情况。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支行在办理涉及同业账户的业务时,会更加严格审慎地审查各项所需资料,坚持合规办理业务,为有效地加强内部管控遏制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做出贡献。

第六篇:储蓄国债与凭证式国债的区别

储蓄(电子式)国债重点介绍

为进一步加深对储蓄式(电子式)的了解,现就储蓄式(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的特点作一个简单的比较:

一是投资者债权记录方式不同。储蓄式(电子式)的投资者债权实现了全国范围的统一登记托管,首先由金融机构对本系统的投资者债权及其变化在本系统的储蓄式(电子式)业务系统上进行原始记录,并在营业结束后报送中央国债公司,在由中央国债公司在国债柜台业务中心系统进行处理后在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上对全国投资者债权进行统一登记托管,避免“超发”国债等风险。凭证式国债投资者债权基本上由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统一登记。一方面,投资者的债权记录在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另一方面,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开具有中国人民银行监制、中国印钞造币公司所属有关证券印制厂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作为投资者债权记录凭证。

二是发行方式不同。储蓄式(电子式)目前实行部分试点银行完全代销方式发行。每期发行剩余部分和投资者提前兑取部分可以定期还给财政部,避免金融机构长期垫付资金问题。目前,凭证式国债实行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承购包销方式发行。每期发行开始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根据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确定的承销比例,确定各自的报销金额,然后,在自己的报销金额内面向社会发售。

三是信息管理与处理方式不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对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信息管理目前通过与中央国债公司实时联网进行,能够及时、准确获取投资者债权及其变化信息,能够有效地为国债管理和货币政策制定提供服务。财政部、人民银行对凭证式国债的信息管理目前主要通过承销团成员及其分支机构分别向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报送凭证式国债发行报表,作为其面向社会实际发行国债的数量依据。

四是具体的发售方式不同。对于储蓄国债(电子式)而言,在每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前,财政部和人民银行首先将发行总额度区分为基本额度(一般为70%左右)和机动额度(一般为30%左右),并根据各代销机构储蓄存款数量,营业机构网点和以前的国债付息情况等因素,确定各代销机构的基本代销额度,而把机动额度放置在中央国债公司的国债柜台业务中心系统上,由各代销机构完成自身基本额度销售后随机抓取,这种基本额度和机动额度相结合的制度设计,能够达到有效鼓励各代销银行积极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的目的。对于凭证式国债而言,在目前的凭证式国债发行中,财政部和人民银行根据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资产负债状况、存款业务量、营业网点数量等因素,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与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商定承销比例,该比例原则每年确定一次,作为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包销数额的依据,包销方式能够积极促进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努力发售国债。

五是具体的风险监控体系不同,对于储蓄国债(电子式)而言,主要建立了三个层次的风险监控体系。首先,依靠计算机技术进行监控,投资者债权及其变化信息分别记录在代销银行和中央国债公司的中央债券簿记系统上,这两个系统每天都对帐务进行总分复核,自动计算利息等,形成了“纵向”的检测复核体系,避免了人工操作存在的一些风险。其次,各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都对各试点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和中央国债公司开展储蓄国债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检测,形成“横向”的检测复核体系。再次,投资者通过向主管部门直接反映问题和通过中央国债公司语音电话复核查询系统进行实时查询,可以在客观上对试点银行的中央国债公司起到监督作用,对于凭证式国债而言,也有三个层次的风险监控体系。首先,包销方式从制度上规避了“超发”风险,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包销的每期国债数额是事先确定的,只能在该数额范围内发行,并按时向国家金库缴纳风险款项。其次,各级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都对各试点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凭证式国债业务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检测,形成日常的检测体系。投资者通过向主管部门直接反映问题,可以在客观上对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及其分支机构起到监督作用。

六是国债资金清算方式不同。储蓄试国债(电子式)对发行、兑付等实行定期清算制度,每隔一段时期,财政部就通过人民银行与代销银行就储蓄国债(电子式)进行一次清算。凭证式国债目前实行一次性清算制度,每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期间清算一次(如果是分阶段风险,一般按阶段清算);凭证式国债到期兑付时在清算一次。

七是投资者投资方式不同。对于储蓄国债(电子式)而言,投资者在购买时,需要事先办理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的银行开来自己账户和债权登记账户,投资者和银行间的资金结算业务均通过事先指定的银行账户办理。对于凭证式国债而言,投资者在购买时,不必开立专门的资金账户,而是由银行出具纸质债权凭证,以后的提前兑取或到期兑付均凭此凭证进行兑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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